(九)坐拥金山,不如杀向乱世
徐家堡内,有座大杂院。所谓大杂院,并非传统意义上几家苦力合住的院子,而是堆积着杂七杂八的一处居所。
大杂院很大,是堡子里唯一有内墙的院套,就像一座城中城,堡中堡。院墙防备的不是人,而是牲畜,因为院子里还备有大量的粮油等物资。
大杂院里时常举行大规模的聚会,如哪家的汉子娶来了外村的新娘子、哪家的姑娘招赘了外乡的女婿举办婚礼的时候。或是夏天河里赶活儿,集体生产需要做大锅饭的时候。再有就是眼下,堡子发生了要事,需要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时候。
这一天,无疑是徐家堡近年来最为悲恸的一天。那股揪心的痛,恐怕这辈子都难以根除。同样的道理,仇也不是一天就能报完的,剁肉还需要时间,何况杀人。但饭还得吃,且得吃好。堡子里杀了猪,宰了羊,每家每户派个代表,不必刻意表示哀悼,丧事权当喜事办,最重要的是把接下来的事情敲定下来。
黄昏时分,院子中央并排摆放起了桌子,坐满了二十几个能参与要事的人物,其中没有女人。堡子里最拿事的女人是三婶,也不过统管鸡鸭鹅狗猪,外加做大锅饭。
与会人物的辈份有高有低,岁数有大有小。年纪最长的是和徐老太爷同辈分的老五爷,他比徐老太爷还长三岁。年纪最小的是丁二。丁二在小辈当中,除了摆弄不了小红,基本上还是可以通欺的。而这次聚会的性质也与以往不同,目的是为了复仇,说到底就是杀人。杀人的活儿,小的们做起来往往更干脆利落,因为没有顾忌。
徐家堡一百多户人家,七、八百口人员,不可能没有分歧。*鸽*派*代表老五爷,代表着众多只想跟着自家爷们儿安安稳稳过日子的女人们的意愿,哆哆嗦嗦、委婉含蓄地表示出了不要杀出去,同时引经据典、旁征博引,说道了许多关于报仇的案例,供诸位参考。
凭事实而论,从大局上看来,老五爷的想法并没错,老五爷本身也是个很有见地之人,往早些年里推,同样是个杀伐气重的爷们儿,丝毫不坠徐家汉子的威风。徐家堡人还不了解张大胡子的根基,七星砬子更是险之又险,官府都无法剿灭的土匪,徐家堡人能奈何啊?况且一旦决定复仇,那必得顷全堡之力,两地相距百里之遥,男人们都出去了,不说谁来淘金,谁又来保护金沙湾不被外来势力侵占啊?当然仇也不能不报,说到底老五叔就一个意思——十年不晚。
大哥愤愤然:“十年?你倒是没了。”
一句话,把老五爷噎得干瞪眼。
徐家堡人性情粗犷豪放,讲究孝敬老人、爱护妇幼,却没什么尊卑观念,尤其尊崇能者为王,并不在意言语说辞。所以丁二也敢愣生生地顶撞一句:“你呀,就是太老啦!”
老五爷往丁二那边一扭头,冷不丁吓了一跳。但见丁二身后,露出一堆小脑袋。
老五爷揉了揉了眼睛,方才看清,近前左边那个抹着鼻涕显然刚刚哭过的半大小子,是徐老太爷早年去县城办事,领回来的流浪儿,跟老太爷感情最深。右边一个小家伙刚刚十四、五的样子,瞪着晶亮的眼睛,一脸与年龄不相符的阴沉,是徐家老丫的小儿子。稍往后还有陈喜贵家的那个哑巴孩子——哑巴六儿。再往后的,老五爷就看不清了,却感觉得到,这帮小子的眼神都在恨叨叨地盯着自己。
小的都敢这样看自己,有点儿分量的人就更不用说了。老五爷情知事已成定局,劝是劝不住了,拦就更别想了,也不想为这螳臂当车的营生惹恼了谁,别再半夜里起夜的时候再挨了哪个愣小子的砖头土块。但代表众多妇人的态度还是要表的。老五爷酒足饭饱后咵嚓将个饭碗摔了,带俩老头走掉。立即就有三个少年抢了位置,吃喝起来。
徐家堡人义愤填膺,也不全是因为徐老太爷和小红的死。老太爷被暗杀,固然可恨,小孩子跟着惨死,固然可怜,但看不上这对祖孙的人也大有人在。所以人们吵吵巴火地要杀出去,也不全是为了报仇。毕竟在这个战火纷飞、多姿多彩的年代里,哪个真正的汉子甘愿屁股底下坐着金山,终老在这徐家堡?
徐仁德更是早就腻歪了这样的生活。这次聚会,他也不是来征求意见的,只为了统计下,能够铁了心打进山里的男人有多少。所以在整个争论过程当中,徐仁德一言未发。该是他说话的时候,也只有一句:“收拢一下金块子,全都买枪!”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三公子买枪,多多益善。
徐仁德说完这句话,起身离席,剩下众人研究细节。
歪脖青年就叫老歪,是三婶的儿子。老歪跟丁二同年同月生,两人向来不对付,所以丁二出风头的时候,老歪就找处墙角,先以填饱肚子为主。娘是厨房大管家,老歪自然而然地拿到了一只羊腿,自己扯一口,喂小灰狗一口。
小灰狗却不吃。狗没有人那么复杂的心思。狗伤心就是伤心,狗伤心就真的吃不下东西。小灰狗还特别的恨,它不懂什么是仇人,它恨的是丁二和徐仁德,一个经常背地里欺侮它,还一脚将它卷上了天。一个更可恨,直接将它扔进了火堆。所以当徐仁德路过它身边时,它忍不住地低沉地呜咽了两声。然后又把下巴枕在老歪的脚背上,继续伤心地眨着眼。
这个黄昏里,闹情绪的还有魏青云。
魏青云一路上兴奋得很,本当是林冲遇见了晁盖,即将在徐家堡演绎一段义结金兰的传奇佳话,至少也算找到了靠山。不料山虽然没倒,却突发变故,哪个还理会他那一套?好吃好喝倒是没亏待,魏青云三人却连大杂院都没进去。
人一落魄,就容易多疑。魏青云很快就想到,如果没有自己拦了徐仁德那么一道,又打架又喝酒的,人家三匹快马恐怕连夜就回了徐家堡,还有第二天的惨祸吗?徐家堡人该不会是为这个怪罪自己吧?
趁着饭前饭后,魏青云里里外外溜达了一圈,苦闷的心情没有排解掉,倒把徐家堡的根儿摸个清清楚楚——这哪里是土豪,这是纯纯粹粹的土豪金呐!
可惜了,这一切都将与他无缘,更甭想利用了。徐仁德没当他是兄弟,他也就不愿留下来给徐仁德扮小弟,陷入不可未知的仇杀之中。
于是,为了保持人格的独立性和完整性,魏青云决定离去。临走之前,又为表达对这份情义的重视,以及对逝者的悼念,魏青云找到那个给他送羊腿的三婶,生生地留下一百大洋。
徐仁德找来时,魏青云已经牵着马、扛着枪,带着两个小弟趁着最后一抹天光,走入了茫茫荒原。徐仁德多少有些遗憾,掂着那一百大洋,也只是觉得这人挺有意思。
人世间,不知多少英雄的错过,只因为性格上的一点儿差异。再相逢,却不知又在几月天。
徐仁德转眼就忘了这场遭遇,拐个弯,直奔某间下屋。
下屋里,门窗大开,徐徐的春风穿堂而过,不冷不热。炕上铺着张羊毛毯,桌上摆着盆大炖肉,还有一碗烈酒,最是一个人享受傍晚的好时候。小贼却靠墙而坐,呆呆地望着远方的天边。
没人看护,不等于不设防,小贼心里头清楚得很,自己是绝对逃不掉的,所以他连尝试的念头都没有。想着还有什么比点天灯更惨的死法,面对美食,小贼一直没能提起胃口。直到他终于想明白一件事,徐家堡人没有杀他,也许正是为了让他体验这种濒死的恐惧感。那么,就吃吧。不怕做个饿死鬼,只为吃饱了好有力气,一头撞在墙上能确保把自己撞死。不然撞个半死不活,再想速死恐怕都没机会了。
于是,小贼抓了块肉,满嘴溜油地嚼在嘴里,真肥、真香!再喝上一口酒,呷在舌头两旁品味片刻,咽入腹中,简直就香醉到了心底!多么美味的吃喝,多么美好的人生啊!
可是,还有下次吗?
一口肉加上一口酒,小贼第一次在顷刻之间,品味到了人生的意义。当然,这人生还有个不小的缺憾,小贼还没尝到女人的滋味。就因为女人,小贼杀了人,投奔到了张大胡子的麾下,本想跟大哥好好混,回头再抢个回来,不料转眼却进了徐家堡的下屋。
小贼再也吃不下去了,一手端着碗,一手抓着肉,竟哽咽起来。
徐仁德跨进门槛,瞧见小贼这副生死状,很是莫名其妙。他且以为,进门可以看到杯盘狼藉,小贼吃饱喝足,闷头儿睡觉;也可以看到小贼缩在墙角,战战兢兢,他都能理解。唯独无法理解小贼竟这般模样,你妈这到底是吃还是不吃啊?
小贼见了徐仁德,顿时哀嚎起来:“大哥,你行行好吧,赶紧杀了我吧!”
徐仁德便又不理解了,小贼可以仰天长啸,尽作豪情状,也可以跪地磕头,说尽饶命话。当然,两者他都不喜欢,而这种姿态,更叫他烦。大杂院里,徐仁德没吃什么东西,看到酒肉,一时饿得慌,便坐在桌前,端了小贼的酒碗,喝了一口,再抓上肉吞了起来。
几口酒肉下肚,肚子里有了底,徐仁德才开始说话,满脸郁闷,一腔愁苦地说:“我烧了小狗,还能给我闺女做个伴儿,杀你有个屁用啊?”
小贼听罢,哭丧着脸:“大哥,那你要咋收拾我啊?”
徐仁德很纳闷儿的样子:“你也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吧?我只想杀光张大胡子那帮玩意儿,你熟悉他们,给我说说,咋整合适?”
小贼好半天才缓过神来,原来自己还可以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