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就医用药误区 (6)
药物治疗需要一定时间,于是医师按病情规定了疗程。疗程是指药物治疗的持续时间。有的疾病或症状用药一次便可药到病除,但多数病症必须坚持用药数天、数周,甚至终身才能治愈或控制疾病。如尿路感染至少连续用药7~10日,才能治愈。如果用药两三天后,见尿路刺激症状有所缓解便停了药,结果迁延时日,甚而病情加剧。诸多慢性疾病需长期坚持用药控制病情、巩固疗效,如精神病、癫病、抑郁症、高血压、冠心病等。如果确需停药,应在医师指导下逐步进行,切忌擅自停用,或减少药量过多、过快,以免促使旧病复发或病情加剧或出现并发症,严重的还会危及生命。当然,一般药物达到预期疗效后,应及时停药,否则易引起不良反应,如二重感染(即菌群失调症)、药物依赖性(即成瘾性)以及蓄积中毒等。
药物显示疗效需要一定时间,如伤寒用药需3~7日,结核病用药需半月至1年。如果随意停药、换药,容易使病情复杂化。
疑难病症就得用偏方治
有人患了疑难杂症,久治不愈,便寻找所谓单方、偏方、验方使用。还有些早期癌症患者,本可用手术治疗,却因偏信某些险方、秘方的神效而坐失良机,使病情恶化,以致难以救治。
再痛也忍着,尽量别用麻醉药
临床上常见很多患者有了疼痛不敢和医师沟通,能忍就忍,害怕医师给他们用药,一直忍受着痛苦的折磨,生活质量严重降低。和谐社会,各项工作都在和国际标准接轨,疼痛治疗状况和麻醉药品的医疗消耗也不应例外,必须尽快按照国际公约宗旨的要求,在防止滥用的条件下,真正满足合法的医疗需求。当疼痛进展到一定程度时,患者就会表现出睡眠障碍、食欲下降、注意力减退以及无望感及焦虑情绪等心理问题,这些因素进一步增加了患者生理和心理负担,不利于病情的控制和治疗。实际上,癌症疼痛是可以得到有效治疗的,而且有很多药物可供选择。只要采用合适的药物和剂量,实施规范化的治疗,同时注意处理不良反应,完全可以充分缓解大多数患者的疼痛。目前,世界卫生组织已经把癌痛控制列为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对于患者和家属说来,与癌症抗争是一件压力很大的事情,只有充分的止痛治疗才可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才能使他们远离痛苦、减轻压力。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沾着就上瘾
分析许多人即使备受病痛煎熬也不愿使用麻醉药品的原因,主要就是害怕自己会对药物产生精神依赖性,甚至会上瘾。所有的药物都具有两重性,有对人体有益的一面,即其治疗作用,又有其有害的一面,可引发不良反应造成人体伤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同样是一把“双刃剑”,既是治病救人的药品,又具有不同程度的药物依赖性,如果不合理使用或者滥用就会产生生理依赖性或者精神依赖性。生理依赖性是反复用药造成的一种机体适应状态,表现为突然停药出现一系列身体戒断症状,但大部分症状随时间推移可以逐渐减弱、消退。
所以,因镇痛等医疗目的使用麻醉药品而导致的身体依赖并不能算成瘾。精神依赖性是指药物所产生的一种带有愉悦性质的特殊精神效应。国内外大量临床实践表明,如果用药者为追求这种特殊精神效应的产生而反复用药,就会产生心理渴求,形成强迫性、周期性用药行为,也就是上瘾了。但是,一个因疼痛等医疗原因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极少会对药物产生精神依赖性,极少会成瘾。因此,只要科学、规范地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就能“扬长避短”,充分利用其有益的治疗作用,使绝大多数患者的疼痛得到缓解,并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药品引起的不良反应,真正做到用药安全有效。
假劣药品才会引起不良反应
许多人认为,只有使用了假药、劣药,或用药不当,才会引起不良反应。事实上,许多经过严格审批、检验合格的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的情况下,也可能在一部分人身上出现不良反应。由于受到医学发展水平的限制,许多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在审批上市前难以完全掌握,包括有些原来不知道的、严重的不良反应。由于体质差异,不同的人对同药品的不良反应表现会有很大差别,有的人反应轻,有的人反应重。有的人是这种反应,有的人是那种反应。
药品使用说明书里列举不良反应少的就是好药
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国际上对于药品使用说明书中描述不良反应的部分要详细到什么程度,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有的药品说明书中对药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叙述很少,实际发生的不一定少。一个负责任的生产企业,才会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把产品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尽可能详细地告诉用药者。
非处方药不会引起严重不良反应
非处方药本身也是药,总体说来其不良反应比较少、比较轻,但这不是绝对的。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甚至能导致死亡。因此,非处方药也要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服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增加服用次数、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
中药的不良反应比西药少
现在许多中成药、中药新剂型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并不少。使用中药讲究辨证施治、合理组方、一人一方、随证加减,还需要质量好的药材、科学的炮制方法。在这样的情况下服用中药,有助于减少和避免不良反应。但如果不遵守辨证施治的原则或辨证不当、组方不合理,或中药材质量有问题,也可能引起不良反应。例如,不少人用人参滋补身体而引发不良反应,其中有人没有按规定的用法用量服用,有些没有按规定条件贮存、炮制、加工,也有些人按正常用法用量服用,仍会出现皮疹、咽喉刺激感、精神兴奋、失眠、易醒、神经衰弱等症状。
新药比老药的不良反应少
总的说来,必须证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国家才会批准一种药品成为新药。但是,新药的优点不一定都表现为疗效高、不良反应少。新药上市时间短,有时难以发现一些罕见不良反应、迟发性反应、发生于特殊人群的不良反应。因此,要警惕新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
中药是草
有些对中医不甚了解的人说,中药是草,吃中药是在吃草,中医是在用草给人治病。在广义的概念下,中药是草,我们吃的蔬菜也是“草”。但说到蔬菜与草的区别,人们会很自然地加以区别,因为人们在长期生活中,了解了各种蔬菜的不同特质、性味、营养作用。所谓药,就与普通植物有了严格区别。人类在几千年文明发展史中,经历了“神农尝百草”的实践过程,逐步认识与掌握了各种不同植物具有的药用价值,又将其反复运用于治病的临床实践,不断总结,有了一个较为全面的认识。
草药是中药
常有人把中药叫做草药,其实在中医学中,中药和草药还是有区别的。草药即野生的植物药材,一般其药用价值和作用还不广为人们认识,尚未正式归入正统中药记载中,也没有经过加工炮制等过程。中药,它有规定的采收季节,对植物特定的药用部位、品质鉴定的标准、特定的加工炮制方法、用量、煎煮方法、服用方法都有明确规定。人们已经基本掌握了它的性味、药物作用功效、不良反应。
中药没毒吃不死人
没有高血压的人吃了降压药,没有心脏病的人吃了治心脏病的药,都有可能引起生命危险。西药如此,中药当然也不例外。有些中药是有大毒的,如乌头、雷公藤、洋金花等,使用不当或使用过量都会造成严重后果。中药的乌头内含有******,有毒,使用时须经过加工炮制以减低其毒性,入方药时又与其他药物相配伍,制约其毒性,加之久煎可以有效地降低其毒性,发挥其治疗作用。俗话说“是药三分毒”,中药千万不可乱吃,在专业医师指导下使用中药,是非常必要的。
中药没有不良反应
过去,由于中药检测技术的限制,人们对一些中药的不良反应认识不清,似是而非。随着检测技术的发展,科学家对中药有效成分的鉴定发现,有些中药在使用当中确实会产生一些对人体有害的不良反应。如中药木通可以对肾功能造成损害。甘草与西药洋地黄同用,会引起洋地黄蓄积性中毒反应。黄连含的小檗碱,对葡萄糖-6-磷酸酶缺乏症的人可引起溶血性黄疸(没有此症的人则不会发生溶血反应)。
腹泻必须使用抗生素
抗生素不但可以杀灭病原微生物,也会影响人体的正常菌群,急性腹泻有可能因此转为慢性腹泻,治疗起来得不偿失。还有些腹泻是由病毒或寄生虫引起的,抗生素对这些腹泻也毫无效力。而且腹泻是一种自限性疾病,也就是说1周左右就能自愈,所以为了避免出现耐药性,发生腹泻没有必要使用抗生素。如果病情严重,最好到医院进行化验,明确致病菌种类,再遵医嘱选用抗生素药物治疗。此外,发生腹泻最好不要滥用抗生素治疗。
腹泻、腹痛应赶快服用止痛药
有些患者习惯用阿托品、颠茄片等止痛药,殊不知这种做法非常不安全,容易掩饰病情。对轻度腹痛者可以热敷腹部。对腹痛较剧者,最好在医师的指导下选用止痛药。
腹泻稍有好转就停药
不少肠道传染病患者常以症状为服药依据,即腹泻重时就多服,腹泻轻时就少服,稍有好转就停药。这很容易造成复发,严重者会转为慢性腹泻,给治疗带来很多困难。正确的服药方法是,症状全部消失后,继续服药两三天,有条件者应做大便细菌培养,待转阴后方可停药。
腹泻不止就应及时更换药物
有些肠道传染病患者用药一两天不见好转,就急于更换别的药物,其实任何药物治疗都需要1个疗程,至少3~5天,随意换药会适得其反。
腹泻时吃蒜可杀菌
腹泻时肠腔已处于“过饱和”状态,如果此时进食大蒜等辛辣食品,则可能加重对肠壁的刺激,促使肠壁血管进一步充血水肿,从而加重腹泻。所以,急性腹泻不宜吃大蒜,尤其是生蒜。吃大蒜杀菌防腹泻,应该在未病之时服用,方可显其功效。
发热快用抗生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