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设备科负责全校教学设备台账并保存。
五、支持性文件
《采购控制程序》
六、相关记录
《设备或配件验收记录表》
《设备日常维修及保养记录表》
《设备台账》
《设备卡》
《设备增置计划申报、审批表》
《设备维修申请表》
《设备报废申请单》
《内部设备调拨申请单》
《设备保修内外出更换申报单》
《常用易损配件领取申请表》
《低值易耗品采购申请单》
学生宿舍环境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自尊、自重、自律、自信”的精神,树立以“宿舍为家”的思想,加强学风建设,特制定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校学生宿舍管理。
三、职责
1.学校保卫科负责全校学生宿舍宏观管理、定期检查评比。
2.宿舍管理员直接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安全、卫生、消防等)。
四、工作程序
(一)宿舍管理制度
1.无尘,房门不准乱张贴,不准挂东西,窗帘挂放应美观大方。
2.地板无垃圾,室内、室外的天花、墙、灯管无尘无蜘蛛网;墙壁光洁,不准乱张贴,不准挂衣物。
3.被褥、枕头要求收叠整齐,摆在靠后窗一方的床头,床上不准挂放其他衣物,不准挂床帘,床架干净无尘;起床后,蚊帐必须收起挂靠墙壁上。
4.书架、板凳干净无尘,桌面干净整齐,书架上的书摆放整齐美观;日用品、学习文具按宿舍实际情况统一摆放,有直线感,板凳不用时将其放入桌子下与桌子相平。
5.桶、盆按各宿舍情况具体摆放,要求整齐、美观。
6.角落保持清洁,无卫生死角。
7.洗衣机统一摆放在洗手间,洗手间保持干净。
8.衣柜按学校要求摆放。
9.各宿舍按实际情况实施上述条例。
(二)宿舍纪律
1.严禁随地吐痰,乱丢废物,乱涂东西,损坏公物的行为。
2.严禁往窗外、走廊倒水、扔杂物、摔东西、损坏公物的行为。
3.严禁在宿舍发生不文明行为。
4.自习时间不得在宿舍内打牌、下棋、会客以及睡懒觉;休息时间不准做有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由舍长负责监督。
5.不准进入异性宿舍,有公事经值班员同意,方能进入。
6.节约用水用电,人走时关水关电,严禁偷电。
7.未经宿室管理员允许,不得留宿外人员。
8.不得无故拒绝理检查,对检查人员不得有不礼貌行为。
9.同宿舍同学应该和睦相处,提倡文明、团结、互助的风气。
10.注意防火、防盗,外出关窗锁门,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反映。
(三)值日制度
1.每间宿舍选出舍长,对宿舍管理全面负责,宿舍必有轮值制度,值日生负责门窗、地板、洗手间的卫生。
2.在离开宿舍前做好关窗、关灯和锁门工作。
3.值日生协助舍长督促同学搞好内务,遵守宿舍纪律,对违反制度的同学应大胆批评指正。
(四)宿舍检查、评比
1.宿舍检查分固定检查、突击检查二种。每周一次固定检查,每月二次突击检查,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2.宿舍管理员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固定检查、评比,学校保卫科负责组成宿舍评比小组负责对学生宿舍进行突出检查、评比,每次评比结果及时公布。
3.保卫科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固定检查、突击检查成绩分别占40%、60%。
4.每学期按公布栏成绩累计总和排名次,评出校文明宿舍、优秀舍长和先进个人。
五、支持性文件
《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六、相关记录
《学生住宿花名册》
《宿舍管理员月考核表》
《学生宿舍卫生、纪律检查表》
《学生宿舍卫生、纪律检查汇总表》
《外来人员进入宿舍情况登记表》
生活工作环境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学生和教职员工创造一个舒适的学习、工作环境,制定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本校所有学生和教职员工。
三、职责
1.总务处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组负责校园环境的绿化、卫生的管理工作。
2.总务处环境卫生员负责校园的公共卫生工作。
3.总务处绿化工负责校园的绿化工作。
4.保卫科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实施与管理。
四、工作程序
1.办公楼公共卫生管理按《公共卫生管理办法》实施。
2.教学楼公共卫生管理按《公共卫生管理办法》实施。
3.校园绿化按《绿化管理办法》实施。
4.每周三和每月不定期,由总务处环境卫生管理负责人组织人员对办公室、教学楼、道路等公共卫生进行检查,参检人员可由校领导或总务处选2至5人,由负责人记录《公共卫生检查表》;评比结果公布于众;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应报校领导或总务处主任审查,批准后执行。
5.保卫科负责校园内学校财产、师生财产安全与人身安全,每周定期进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检查与防范工作。
五、支持性文件
《公共卫生管理办法》
《绿化管理办法》
六、相关记录
《公共卫生检查表》
《绿化检查表》
《课室卫生检查表》
教学计划控制程序
一、目的
对学校各门课程规定专门的质量措施、教学资源和教学程序,以确保教学质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所有课程教学计划的编制、实施和控制。
三、职责
1.教导处负责组织编写教学计划,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主管副校长负责审批教学计划。
3.相关部门负责实施教学计划。
四、工作程序
(一)教学计划编制时机
1.设置新的课程。
2.其他现有质量体系中没有涉及的特殊事项。
(二)教学计划编制的原则
1.编写教学计划时应参照质量管理手册的有关内容,要符合学校的质量方针,并与质量体系文件中的内容保持协调一致。
2.已有的质量体系中的内容可以被引用,并可根据特殊的要求增加新的内容。
3.教学计划中提出新的要求可严于原有的质量文件。
4.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编写总体教学计划,也可只编写有关的教材采购、教学过程、教研教改、教学质量评估等计划。
(三)教学计划的编制、审批和发放
1.教学计划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教学计划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2)应达到的目标和要求。
(3)学制及时间分配。
(4)课程设置和教学的基本要求。
(5)时间分配表和教学进度表。
(6)有关人员的职责、权限和所需配备的资源。
(7)应采用的特定程序、方法和有关指导手册。
(8)具体的教学质量评估方法。
(9)为达到质量目标而采取的其他措施。
2.教导处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各年级专业骨干教师)编写教学计划经主管副校长审批后,以受控文件的形式发放到相关部门实施。
(四)教学计划的实施、监督检查和修改
1.各相关部门在贯彻执行质量体系各项活动中,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内容、进度、要求进行控制,并将计划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等及时反馈到教导处。
2.教导处对教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督促计划的实施,协调有关教学资源的配置,并填写《教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表》反馈给有关部门。
3.当教学计划在教学过程中需要修改时,由提出修改的部门填写《文件修改申请单》,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后实施修改,并按照《文件控制程序》重新发放。
五、支持性文件
《质量管理手册》
《文件控制程序》
六、相关记录
《教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表》
《文件修改申请单》
教学项目开发控制程序
一、目的
通过对学校教学服务项目开发过程的控制,旨在为学生提供高素质、高品位的教学服务,并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学校各种教学服务项目开发的控制。
三、职责
1.学校主管副校长负责教学服务项目开发的组织实施。
2.项目开发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教学服务项目开发的可行性研究及原始资料的收集,并编制开发计划。
3.各部门负责人提供教学服务项目开发所需的支持文件和资料,并负责落实教学服务项目开发所提出的相关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工作。
4.项目开发部门负责教学项目开发过程资料的归档。
四、工作程序
(一)教学服务项目开发由主管副校长主持实施。
(二)项目开发部门负责人制定《教学项目申报书》,包括开发项目的内容、开发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开发时间进度安排、参加人员、任务分配、要达到的目标和提供必要的资源、验收的方法等。
(三)由项目开发部门负责人负责落实教学服务项目开发申报书的内容,按教学服务项目开发计划的时间安排,组织开发实施。
(四)项目开发完成后,由主管副校长组织教学服务项目开发评审。由项目开发部门负责评审会议筹备下工作,包括会议材料的打印汇总、发放,会场准备等工作。
(五)评审内容
1.教学服务项目开发的完成情况。
2.教学服务项目开发新增的效益。
3.教学服务项目开发存在的问题。
(六)参加评审的部门包括:校长、主管副校长、教导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必要时邀请学生、社会单位、家长代表、教育界领导、专家等一同参加。
(七)评估会议由项目开发部门负责记录。
(八)评审结束后,由教学服务项目开发负责人组织对评审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对该项目进一步完善,再度评审后,完成对开发项目的确认,同时正式立项、推广。
(九)项目更改在国家政策和教育法规、市场和学生、家长、社会单位要求发生变化时,项目应适时更改,更改的程序应按以上规定执行,更改措施及评审记录,应由项目开发部门记录归档。
五、支持性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
六、相关记录
《上级表格》
《教学项目申报书》
教学过程控制程序
一、目的
根据教学计划,实施对教学任务的分解落实,对教学过程的各影响因素进行有效控制,保证教学任务的全面完成和各科教学目标的实现。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各学期从开学准备到学期结束的全部教学过程。
三、职责
1.教导处根据教学目标对教学计划提出原则性意见,教务科主任负责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
2.教导处制订教材发放清单,分解学期教学任务,下达教师《教学任务书》,编制学期总课表,班级课表,教师课表及学期教学进度表,对各教学环节进行总体控制。
3.根据分解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安排任课教师根据《教学任务书》编制《授课计划表》、《课时计划(教案)》,教务主任对各教学环节进行实际具体控制。
四、工作程序
(一)教导处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在第二学期末编制下一个学年的工作计划,并根据经主管副校长审定的学期实施性教学计划,编制《教学任务安排表》于学期结束前四周分发至各年级。若实际招生与计划招生有较大出入,则教导处应在开学前三周做好相应安排。
(二)各年级根据《教学任务安排表》的安排,落实各任课教师应承担的教学任务,并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编制《教材、物资采购计划》于学期结束前三周交教导处。
(三)教导处根据年级反馈的《教学任务安排表》、《教材、物资采购计划》填制《教学任务书》,编制教师、班级及总课表。同时汇总《教材、物资采购计划》报主管校长审定后实施教材采购,并于学期结束前将教材按《教材、物资进货检验控制程序》进行检验入库。
(四)教务科将教导处下达的《教学任务书》、教师用书及相关课表、教案本于学期结束前分发给各任课教师。
(五)教务科组织教师集体备课编制《授课计划表》(教学日历)。
(六)教导处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和教学需要安排调整好课室。
(七)教导处将《学生成绩考核记录册》、《学生考勤册》及各班学生名单表、教师上课登记表、座次表、作息时间表于开学前一周内分发到各年级任课教师。各班主任到教材库领取学生用书于开学前一周内发给学生。
(八)教导处于开学时,按《教案检查情况记录表》要求检查各教师的备课情况,并审定各科《授课计划》、《实验计划》,于开学后一周内将《授课计划》、《实验计划》留存备查。
(九)各任课教师按《课堂教学规范》的要求开始上课,并按要求登记《教学日志》。
(十)教导处负责人对教师教学全过程进行控制进行教学检查和教学评估。
1.教导处主任有计划地组织教师互相听课;定期(期中、期末)或不定期抽查学生作业本,了解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每月组织1~2次公开课。
2.教学质量的周检、月检、期中、期末及抽检按《教学质量评价控制程序》执行。
3.教导处每天检查教师上课情况,并按《教学巡查情况记录表》要求记录。
4.各年级在教导处统一组织下,进行期中、期末教学评估并记录。
(十一)教学过程的测验按《教学考核控制程序》执行。
(十二)教学设备按《教学设备管理控制程序》进行管理。
(十三)教导处按教师手册的《教学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完成教学资料的立卷、归档和管理工作。
(十四)教导处每月核定教师课时,交校财务科审核,学期末结算超课时奖金。兼职教师每月结算课时工资。
五、支持性文件
《教学计划汇编》
《教学过程管理制度》
《教学常规管理》
《监考人员职责》
《学生学习成绩考试管理细则》
《教学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定》
《课程建设规定》
《教材建设规定》
《教学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和管理的暂行规定》
《教师课时酬金核算办法》
《教学质量评价控制程序》
《教材、物资进货检验控制程序》
《教学考核控制程序》
六、相关记录
《教学任务安排表》
《学期授课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