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件和内部刊物沟通程序
1.文件沟通。校办可以用文件的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传达上级方针、政策、精神,安排和布置工作,通报工作情况,表彰有关单位和人员,从而达到沟通的目的。文件的制作和发放按照《国务院行政公文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2.内部刊物沟通。内部刊物指本校的《报刊信息》,由校办、团委或教导处主办,该刊物主要刊登和报道教学系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工作经验和教训、教学重大工作的完成情况;学校近期的动态及好人好事、教职员工心得体会等,全校师生均可投稿参与。
(四)其他沟通程序
1.各部门之间应就需要对方协助办理或与对方相关的事项通过面谈、通电话或传递文件的方式进行沟通。
2.教职员工之间应就需要对方协助办理或与对方相关的事项通过面谈进行沟通。
五、支持性文件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
六、相关记录
《请示汇报记录本》
《会议记录本》
《周会记录本》
管理评审程序
一、目的
通过开展管理评审活动,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和有效性。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校组织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的管理评审。
三、职责
1.校长负责主持管理评审,管理者代表及校办、教导处、总务处协助。
2.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办”)负责管理评审的组织工作,并对管理评审中提出的改进措施进行跟踪、验证。
3.有关年级科室负责准备相关的信息资料,参与管理评审会议,并负责执行管理评审中提出的有关本部门的改进措施。
四、工作程序
(一)评审频度
管理者代表负责在适当的时机(通常在每年年底)编制《管理评审计划》,报校长批准。确保管理评审每年至少实施一次,当我校出现重大投诉或相关事件,或组织结构有重大变动时,校长可随时召集管理层进行非定期的评审。两次管理评审之间的时间隔不超出12个月。
(二)管理评审的实施
1.管理者代表、校办根据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的需要,在正式进行评审前半个月制定《管理评审计划》,内容包括:
(1)本次评审的目的、范围和内容。
(2)评审的依据(文件、资料)。
(3)评审的具体时间和安排。
(4)参加评审的科室和具体的人员安排。
2.管理评审实施计划经校长批准后,由校办负责提前10天发给有关参加人员。
3.参加人员除校长、管理者代表外,还应包括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各科室负责人和其他认为有必要参加的相关人员。
4.管理评审的依据
(1)GB/T19001-2000idtISO9001:2000标准。
(2)我校质量管理体系有关文件。
(3)有关法律和国家教委、省教委有关法规。
5.管理评审内容一般包括:
(1)质量管理体系持续的适宜性、充分性、有效性。
(2)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施情况及其适宜性。
(3)组织结构是否合适,职责是否明确。
(4)资源是否充分。
(5)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
(6)内部质量审核结果。
(7)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6.评审前,有关年级科室应准备好管理评审所需资料,包括:
(1)家长、学生投诉记录。
(2)内审报告。
(3)纠正、预防措施记录。
(4)相应法规要求。
(5)工作检查的结果。
(6)满意度调查报告。
(7)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总结。
(8)年级科室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汇总。
7.管理评审由校长负责主持,评审参与人依据准备好的信息资料逐项评审,对每一项评审内容提出意见和评价,对不适宜的地方提出改进方案,促进质量管理体系改进。
(三)评审结果
1.由校办负责做好管理评审会议记录,并将管理评审结果形成《管理评审报告》,校长负责审批。对管理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2.管理评审报告内容包括:
(1)评审范围和时间。
(2)参加管理评审的人员。
(3)管理评审概况。
(4)评审结果和结论意见。
(5)校长签字。
(四)管理评审报告发送校长、管理者代表、各年级科室。
(五)校办、教导处、总务处对管理评审后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跟踪、验证并记录。
(六)管理评审产生的记录由校办整理保管。
五、支持性文件
《管理评审计划》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六、相关记录
《管理评审报告》
《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一、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我校对人力资源进行管理的方法和准则,包括对各级教职员工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和考核,以保证实施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达到学生、家长满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校人力资源的管理。
三、职责
1.教导主任、总务主任有关科室负责识别和确定人力资源的需求。
2.人力资源由校长统一调配,校办、教导处、总务处负责在内部进行配置。
3.校办、教导处、总务处负责组织实施培训继续教育工作并对培训工作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负责整理、保存培训继续教育记录。
四、工作程序
(一)人力资源管理
1.校办、教导处、总务处根据各年级科室承担的工作的需要及工作情况变化,识别人力资源的需求,提出人员配置方案,并报校长统一配置。
2.学校编制人员配置方案以完成工作目标和质量目标为准则,当通过内部调配能完成人力资源分配时,应以内部调配为优先方案。
3.各年级科室在人力资源确实不能满足需要时向学校申请调配。
4.各年级科室在落实人员配置方案时,对人员能力的判断从以下方面考虑:
(1)教育程度与工作内容的相关性。
(2)所受教育(包括后续教育)与工作内容的相关性。
(3)所受的培训包括上岗培训的情况。
(4)工作技能。
(5)工作经历。
(二)培训
1.能力需求的识别
根据各年级科室的岗位职责,校办、教导处、总务处应识别人员能力需求,作为制定人员培训计划的依据。
2.培训
根据人员能力需求及质量体系运行的要求,校办应组织并实施各类培训:
(1)培训需要的确认。
(2)教育要求的审批。
(3)培训计划制定和实施。
(4)培训的考核与记录。
五、支持性文件
《教师继续教育办法》
六、相关记录
《教育培训审批表》
《教学服务系统年度培训计划》
《业务学习记录本》
《××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继续教育档案》
《内部培训记录表》
《培训档案》
学生、家长、社会沟通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了及时反馈信息,改进学校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校与学生、家长及社会的沟通工作。
三、职责
1.与学生沟通,在每学期期中,由教导处、学生办组织实施,分别就教学工作、管理工作进行座谈或问卷调查,将结果上报校长。
2.与家长沟通,主要由校长办公室、教导处、各班级组织实施,反馈意见上报校长。
四、工作程序
(一)沟通
1.与学生沟通
(1)设“校长接待日”制度,由校长办公室组织,每学期初、中、末各举行一次,必要时由校长临时决定。校长主持“校长接待日”,就学校教学、管理等工作进行座谈,学校办公室做好记录,写出座谈纪要,上交校长。
(2)每学期期中、期末,由教导处、各班级组织学生座谈有关教学方面的问题,并将座谈记录交主管校长处理。
(3)设“校长信箱”制度。由校长办公室设“校长信箱”,并在《校长信箱处理统计表》中记录,回复的处理意见在“墙报”上定期公布。
2.与家长沟通
(1)书信联系。学期中、期末,由教导处统一组织,各班级班主任密切配合,对每位学生家长书信联系,将学生的成绩单、学期评语等由学生带给家长,并要求家长对学校的教学、管理等工作进行回复。回复意见由各班级班主任收集,分析在《班主任工作日记》中记录,并提出相应处理办法。必要时,凡受处分的学生,班主任对其家长书信联系,并将家长反馈信息整理,上报主管校长。
(2)电话联系。班主任必要时与家长通过电话联系,并在(电话使用登记表)中注明通话的主要内容及处理意见。
(3)家长来校。对于违纪学生,先由班主任查清学生违纪事实,再提出相应处理意见,整理好文字材料上报教导处,然后由各班级班主任通知违纪学生的家长来校,与家长沟通并取得理解与支持,共同育人。
(二)投诉处理
学生、家长的投诉由教导处处理;教职工投诉,由校长办公室处理;社会投诉由校长处理;各处理部门将投诉情况记录在《投诉登记表》中,各处理部门进行问题调查、分析,提出处理办法,将处理意见登记在《投诉处理表》中必要时报校长确定、交相关部门或责任人执行。
(三)满意度调查
1.学生满意度调查
每学期期中、期末,由教导处,就教学和学生工作管理等几个方面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工作的满意程度,汇总后报校长。
2.家长满意度调查
学期末,由班主任给家长的一封信,寄上一份家长对学校各项工作满意度的问卷表,反馈意见汇总后报校长或教导处。
3.社会满意度调查
学生毕业后或升入高一级学校,对学生进行追踪调查,反馈信息汇总后交学校校长和教导处,以便改善教学和服务情况。
五、引用文件
《教师手册》
《学生手册》
《内部沟通控制程序》
六、相关记录
《满意度调查表(学生用)》
《满意度调查表(家长用)》
《满意度调查表(社会单位用)》
《投诉处理表》
《毕业生情况一览表》
《校长信箱处理统计表》
《校长接待日会议记录》
《各年级学生座谈记录》
教学设施管理控制程序
一、目的
通过对学校公共服务设施的管理,使所有公共设施在使用中保持完好状态,满足教学服务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校管理权限内的公共设施。
三、职责
1.总务处土建维修组负责校园规划及体育、基础设施的维修、保养的管理工作,并在施工部门交付使用时进行验收。
2.主管副校长负责审查请购报告。
3.总务处水电工负责水电设施的技术资料和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并负责做好水电维修、保养记录。
4.总务处木工负责家具的维修工作。
四、工作程序
1.教学设施的保养、维修按《基础设施维修管理制度》实施。
2.水电工负责水电基础设施的维修。具体要求按《基础设施维修管理制度》实施。
3.木工负责桌椅家具的维修。具体要求按《基础设施维修管理制度》实施。
五、支持性文件
《基础设施维修管理制度》
六、相关记录
《报修通知单》
《维修施工单》
教学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一、目的
对本校教学设备的购进、使用、检验、维修、保养进行有效控制,以保证设备的适用性和有效性,使教学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校所有设备的购进、使用、定检、维修和保养的控制。
三、职责
1.校长负责教学设备采购的审批工作。
2.总务处负责制定本校日常办公用品的配置计划,提出采购要求,并负责购进和管理工作。
3.总务处设备科负责教学设备的配置计划,提出设备采购要求,并负责购进和管理工作。设备科维修小组负责教学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教学设备的购进及验收
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填写《设备增置计划申报、审批表》报校长批准后交总务处或设备科实施。
2.设备增置计划应包括:
(1)需购置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2)所购置设备使用部门及用途。
(3)需要投入使用的时间。
(4)相关部门负责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3.校长认为有必要时,可委派专门人员完成对某些重要设备的购置工作。
4.各部门负责人协同总务处设备科及供应商完成本部门的教学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5.各相关部门组织好验收工作,验收内容如下:
(1)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是否与购置计划相符。
(2)设备功能、技术参数、指标的正确性。
(3)设备各配件及说明书、安装图、线路图、发票是否齐全。
(4)设备包装及外观是否完好。
(5)设备的供应方检定证书及标志的有效性。
6.由各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做好《设备或配件验收单》,交总务处存档。
7.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验收负责人填写《设备或配件验收单》送部门负责人,由经办人与有关供应商联系退货或赔偿。
(二)教学设备的标识
对所有教学设备进行编号,并在设备明显位置装上“设备卡”,其内容包括:设备名称、编号、设备管理部门、操作责任人等。
(三)教学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
1.总务处设备科负责复印一份设备使用说明书分发给各使用岗位,说明书底稿由总务处设备科保存。
2.各有关部门内对重要(或复杂)设备使用人员进行培训,直到其能正确使用该设备为止。
3.各设备的使用者应严格按该设备使用说明书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4.各设备的使用人按该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清洁、保养,并做好设备日常保养维护记录。
(四)设备检修
教学设备的日常小修由各使用者负责,当故障较大不能正常运行时,应报设备科或总务处检修并作记录。
(五)教学设备档案/台账
由设备科负责建立并保存教学设备档案,内容包括:
1.该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购进日期及本校编号。
2.该设备使用部门及使用记录。
3.该设备的检修记录。
4.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