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肯和拜伦出城后,一刻不停地赶路。
“拜伦,为什么要这么着急?”
“因为口袋里有这么多金币,实在让人没办法安心啊。”
“你不是希望有钱吗?”
“有钱是很好。但是有钱也就会有麻烦。”
“咦,什么样的麻烦?”
“比如说,会有拿着剑的人,想要在没人的地方把钱抢走。更糟糕的是,抢走了钱之后,还要把人也一起抢回去。”
“这还真是糟糕。”
“不过用不着担心,有你在,肯定能对付得了。”看来拜伦对小肯寄予了厚望。
两人的对话很快就得到应验,后面传来急促的马蹄声。
“拜伦,后面有人在急着赶路。好像是有急事,要找什么人,我们给他们让一下路。”
“恐怕用不着啊,小肯。他们的确是有急事。怀里揣着一袋黄金的吟游诗人要走远了,他们怎么能够不着急呢?”
“他们是强盗喽?”
“正是正是。”
“他们怎么会知道你有金子?”
“因为我那个亲爱的弟弟手抖了一下啊。不过,不劳而获总归是不好的。一点代价都不付出就得到一袋金币,我也会心有不安呐。”
“那这袋子金币,就算作是解决强盗的报酬?”
“然也,然也。”
“好的,等我们收拾掉这伙盗匪,金币记得要分我一半哦。”
“啊!”拜伦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惨叫,“小肯,你怎么能这样,这样做的话你和凯还有什么区别?再说,你不是不在乎金钱之类的东西吗?”
“我总不能白白被你使唤一天啊。虽说我不喜欢这些金闪闪的小家伙,但是把它们送给凯的话,凯一定会很高兴的吧?”
“难道是要攒嫁妆了吗?你还真是长大了。用金钱去取悦那家伙,倒不失为一个好主意。不过我想那家伙已经很喜欢你了。”
“那是当然的了。”装作对拜伦的调笑若无其事的样子,小肯扭过了脸。
在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的时候,那伙抢匪已经超过去,勒住马拦在路中央。大概是明白步行的吟游诗人不可能跑得过快马,匪徒们一副轻松的样子,好像大把的金币已经到手。
然而,被抢劫的两个人要更没有紧张感。不等匪徒们威逼恐吓,小肯抢先说话了。
“喂,你们是强盗吧?”
匪徒们面面相觑。他们也不是第一次干这种勾当,独行的路人是他们最喜欢的目标。以前被抢劫的对象,要么乖乖把财产献出来,要么拼命地逃跑,像这样满不在乎的态度还是第一次见到。
“你说对了。把身外之物交出来,咱们就省得动刀枪,别误了自个性命!”领头的劫匪威胁道,只是声音又轻又细,让人害怕不起来。他是个又高又瘦,眼睛里露出精光,看起来很强干的中年男人。劫匪们都蒙着半边脸,但是他下巴留着的一小撮整齐的山羊胡子却没被遮住,不知道是不小心还是故意为之。比起拦路抢劫的盗匪,这强盗头子倒是更像个精明狡诈的商人。
“大哥,多说什么,大不了通通埋后山去。”旁边的一个彪形大汉说道。虽然看不到脸,听声音正是不久前在城里遇到的那个地痞。
“埋后山,你就知道埋后山,咱们城外方圆百里都是平地,哪里来的什么后山!整天就知道打打杀杀,杀气这么重,难不成打算一辈子混黑道?要真闹出人命来,还怎么在这城里待下去。咱们无非是为了钱财,能少惹是非就少惹是非,能不动刀子就别动刀子。今天还不是你犯老毛病,到大街上抢钱,结果让人给教训了?真是不听劝,净会惹是生非。我让你多看点书,你翻过书没?整天就知道喝酒赌博,真不知道怎么就教出你这么个弟弟来。哎,不成器的,你这些个毛病要是能治,花一百枚金币我都愿意。”强盗头子张嘴就啰啰嗦嗦了一大通。那大汉,也就是强盗头子的弟弟听了,自然觉得很没面子,尤其是在两个仇人面前。可是大汉又不敢反驳,只好讪讪地退下去,免得再说错什么。
“小姑娘,我不跟女人动手。遇上我们是你们晦气,就破财免灾吧。今天下午你们把我弟弟打了,那袋子金币我分一半,这事情就算了结了。”这男人眼睛倒是挺尖,一下子就能看出小肯是个女的。
“一半金币?你们倒是还挺公道。”拜伦笑着说道,“只可惜,这一半金币已经被这小姑娘给预订了,你们要问她愿不愿意给你们。”
“哼!胆小鬼,真没骨气,明明钱就是你的,推给个小姑娘算什么?”有劫匪出声讥讽,竟是个女人的声音。
“他是没什么骨气,不过也没说假话。那袋金币有一半是我要了。我们来打架吧,谁赢了就归谁。”
“我才不是没骨气!”拜伦一边愤愤不平地说着,一边躲到小肯的身后。
劫匪们正在犹豫该不该冲上去,真的跟这个小姑娘打一架。小肯却先出手了。她一步跨出去,抱住最近的一匹马的脖子,脚绊住马腿,弯腰发劲,把马从背后摔了出去。比小肯要大上几倍的一匹马,被活生生抛上半空,落地时又连带着砸翻了好几匹马。
几匹马在地上呻吟着,马背上的人也好不到哪里去。一瞬间,劫匪们就损失了小半人手。
“好一身怪力,怪不得敢口出狂言!大家伙一起上!”强盗头子倒是有大将风范,不慌不忙地发出号令。
小肯跳到一个马背上,把骑在马上的人提起来,当作武器左挥右舞。劫匪们担心伤了同伴,只能在一边看着,无计可施。
忽然一声口哨“咻”地响起,那匹马应声卧倒在地,小肯被摔了下来。吹口哨的劫匪,正是刚才说话的那个女人。
“还是夫人厉害!”强盗头子及时地夸赞道。
“就是就是,嫂子果然有手段。”那个倒霉的大汉连忙附和。
“少说废话,你们两个快动手,别只会愣着。”
听到女人催促,两个人马上出手了。
那大汉掏出匕首,跳下马朝小肯冲过去。大汉的身形飘忽不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显然,这是魔法的力量。这大汉修习的是风系魔法,借助风力让自己的行动变得诡异莫测。没想到,这么一个彪形大汉,走的却是偷袭暗杀的路子。
大汉绕到小肯背后,准备趁机来上一下。谁知小肯突然转身,迅捷无比地踢出一脚。大汉急忙催动风力,移开身子。但是小肯的脚立刻跟着改变方向,最后还是正中大汉的腹部。只听一声惨叫,大汉横飞出去,不省人事。
刚解决掉大汉,一根箭矢飞来。小肯一脚把箭踢飞。
但是接着,更多的箭一刻不停地射过来,几乎是同时到达。这些箭都是由一人射出。能一口气射出两支箭就算得上合格的弓箭手,能连射三支箭就是好手,能连射四支箭、五只箭的就是大师级别。在极快的时间内弯弓、搭箭、瞄准不仅需要极强的体力和眼力,还需要极大的精神集中力。这人连射十四支箭,此等技艺可以说是骇人听闻。
但是把这些箭接下来的小肯更加令人惊骇。她身子舞得像旋风一般,凭借超人的敏捷,用脚尖把箭一根根踢开,一支都没有漏掉。到最后几支箭,小肯干脆将手一伸,把箭尽数抓在手里。
举着长弓的强盗头子不可思议地看着这一幕。他胸口剧烈地起伏,脸上淌着细汗,看来连射十四支箭对体力和精神的消耗极大。他的箭看起来平平无奇,其实每一根箭都施加了火系魔法,实际上是十四支火箭。箭上具有恐怖的高温,足以在接触的一瞬间融穿厚重的钢甲。
这是他的得意手段,唯一的缺点是箭上的高温只能维持很短的一段时间,但作为破甲的手段已经足够。用这样的手段对付一个小丫头,即便在事事小心的他看来,也已经是过于谨慎了,却没想到是这样一个结果。十四支箭全都成了无用功不说,反而有几个倒霉的劫匪中了流矢。
最令强盗头子惊讶的是,小肯把具有高温的箭矢握在手里,却浑若无事。那可是能够把精钢融成铁水的温度啊!
简直是怪物!不,一定是怪物!强盗头子立刻判明了形势。
“夫人,来日方长,就先撤了吧。”
“可恶,真不济事,竟然败在个小丫头手上。”强盗头子的夫人恨恨说道。虽然这么说,她也明白对方的实力很不一般,就算她出手,也未必能占到什么便宜。再这么打下去,折损的人手会更多。
“点子硬!撤退!大伙撤退了先!”见夫人也已经认栽,强盗头子喊道。
这伙强盗倒是来如火,去如风。把受伤的同伴扔在马背上带走,强盗头子和他夫人殿后,一会儿工夫就走了个干净。
小肯没有追击。反正追上了也没什么好处,还不如早点回家。
“哼!说话那么啰嗦,逃跑起来倒是干脆利落。给我跑远点,下次见到一定不放过你们!”等劫匪们已经跑到地平线上,拜伦开始在后面大声恐吓。
“拜伦。”
“嗯?怎么了,小肯?”
“真是无耻。”
很可惜,拜伦没办法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