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肯和拜伦击退了劫匪后,不,小肯击退了劫匪后,两个人开始全速向前赶路。
经过刚才一番折腾,耽误了不少时间,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两人只希望今天凯瑞回来得晚一些,至少要在他们之后回来。虽然没打算隐瞒今天进城的事情,但是在凯瑞之前和之后回到家,完全是两种情况。如果是前者,那就是虽然闯了祸,但是因为及时坦白所以可以从轻发落;如果是后者,那就成了做错事被抓个正着,恐怕会被立下一堆严格限制人身自由的规矩。从小就是一家之长的凯瑞,很早就培养出了家长风范,在惩罚犯错的孩子方面总是毫不手软。就连习惯用暴力手段对待兄长的小肯,在这种情势下也是毫无招架之力。
暗红色的太阳压在地平线上,一副迫力十足的样子。天空被分作两部分。东方的半边天空已经显露出漆黑的夜色,恍若千万里之下的深海,几颗明星早早就开始闪耀;西方的半边天空则如同烧满柴火的炉子,满是鲜艳的红色。方圆百里都是没有遮挡的平原,天空看起来尤为广阔,就像是被涂成截然不同两种颜色的巨大穹顶,呈现出奇异又瑰丽的景象。
在这样辽阔的舞台中,一个人物登场了。这人站在远方道路的中央,巨大的夕阳将他完全包裹起来。就好像,他是刚从坠落的太阳走入尘世一般。
他身姿挺拔,矫然独立,一身青色劲装,整个如同把造型优美的古剑。一头如云的黑发束成一缕,搭在身后,又添几分温柔之意。
然后,他开口说话了,清澈的声音中带着一股肃杀萧瑟之气。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听到这句绝对忘不掉的台词,拜伦一下子跌坐在地上,努力吸了几口气后,有些自暴自弃地说道:“喂,你们就只有这两句话吗?每次都是这几句,这里哪来的山,又哪来的树啊?”
强盗环顾四周,立刻发现不妥,但还是淡然说道:“不然。以陆地为山,则悬崖为石阶,诸国为蚁穴,故我等皆在山上;以天空为树,则白云为飘叶,日月为栖鸦,故我等皆在树下。总之,把钱交出来,然后乖乖跟我回去。”
就在强盗长篇大论的时候,小肯已经扑过去,两只手臂夹住他的脖子。
“呀!”强盗发出一声惨叫。
“不要,男女授受不……”话还没说完,强盗就意识到不对,停了下来。
这个拦路抢人钱财的强盗,原来是个长得俏丽可爱的女儿家。小肯缠在她身上,贴着她的肌肤嗅来嗅去,一副陶醉的模样。
小肯与这强盗俱是有着倾国之色的少女,都是尚还青涩的年纪,又都是有着艳丽的黑发和黑瞳,看起来真像姐妹一般。只不过一个是短发过耳,一个是束发垂腰,一个天真无邪,一个温柔款款。
这两个少女都还不通情事,小肯是还带着些孩子气,另一个则是痴迷剑道寡欲清心。然而现在这两个少女交缠相拥,呼吸可闻,看起来竟有几分旖旎。
拜伦看到这里,终于觉得不能再看下去了,于是“咳咳”地咳嗽两声。
被咳嗽声惊醒,强盗少女连忙把小肯从自己身上推下来。
“小肯,你这个毛病怎么还是没改掉。我正工作着呢。”所谓的“工作”,就是指拦路抢劫了。
“亚连,你的味道真好闻。”
“明明都告诉过你了,亚连是假名。我真正的名字,是亚瑟·王。”
“哦,对哦。亚瑟·王,真是个帅气的名字。”
“哪里,还好了。”亚瑟露出羞涩的笑意。
趁着两个少女在相互寒暄,自觉存在感稀薄的拜伦很有先见之明地准备遁去。但很可惜,在他弓着腰,踮着脚,刚踏出第三步的时候,一个冰凉的东西抵上了眉间。不知何时,亚瑟已经拔剑出鞘。
“逃不掉的。”
“能不能放过我?”
“等你剑术大成,自然就会放过你。”
“我已经整整练了三年,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大成?”
“这可不好说,短则一夕悟道的也有,长则终身不窥门径的也有。”
“那我不干。大好年华啊,我还想做一个吟游诗人去游历各国,怎么能在贼窝里虚度光阴。”
“学成了剑术,自然天下任你纵横。学不成,你连这小国的国界都出不去。”
“若不是你守在山口专门抢我一个,我至于连国界都过不去吗?”
“过去又怎样,一个三流的吟游诗人,能有什么作为?”
“什么三流的吟游诗人,凭我这张脸,怎么也算是二流。”
“胸无大志!”
“你还莫名其妙呢!我们也是同生共死过的朋友。你做强盗也就罢了,毕竟生在强盗窝里。可你偏偏要抢我,还接连抢了三次。我已经沦落到这步田地,刚刚得了点钱财,你还要来抢。你我到底是有什么仇怨啊?”
亚瑟顿时语塞,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可还是忍耐下来。拜伦一脸幽怨地看着亚瑟,看来是忿恨到了极点。小肯则是不明状况。一时间,周围陷入沉默之中。
“呐,到底是怎么回事?亚瑟是做强盗的吗?拜伦说他被强盗抢过,但是被强盗头子的女儿搭救了,这又是怎么回事?”小肯发问了。
“唔,这里面的原因很复杂的。”
“是吗?那我来说说我的遭遇吧。”
拜伦开始述说他的经历:
三年前那件事之后,我们几个人各自分别。我回到城里,总想着出去游历一番,不能再待在这个小国。我父亲不同意,一怒之下把我赶出家门。临走时,给了我不少财物,让我爱去哪儿就去哪儿,别死在他眼前就行。
我就高高兴兴地出了城,准备先到外国去看看,指不定能有什么奇遇,让世外高人传授一身绝技,偶遇一见倾心的绝世美女,捡到遗落在外的神兵利器之类的。
谁想到,刚走到国界,就遇见山贼。那些山贼竟然还是“青蜂盗”,天下无双的盗贼团。我被洗劫一空后,还被强行掳到山里,给关了起来。
青蜂盗向来只劫贵族和富商。我那时是个吟游诗人打扮,却还是被抢了。我本以为是身份被识破,所以要抓了我索取赎金。可是关了几天,却没人来找我提赎金的事。
这时,我遇到一个故人,就是刚刚分开不久的亚瑟·王。她竟然是青蜂盗首领的女儿,怪不得有那一手好剑法。当时觉得终于得救了,真是天无绝人之路。
我就请她放我出去,反正我也是身无分文了,关着我又没什么好处。可是她说她父亲外出未回,要等她父亲回来请示过才能放我。
我就信了,一心等着她父亲回来。在山上又挺无聊,她就说要教我剑术,我也答应了。就这么学了两个月的剑,她父亲还是没回来。我就问什么时候能回来,她说有时整年都在外面。
我等不及,就偷偷逃跑了。那时候,我还担心会让她为难,觉得对不起她。啊,我真是个笨蛋!
回到城里,我又从家里要了笔钱,第二次准备越过国境。这次我换了条路,谁知道又“碰巧”被青蜂盗抢了,然后又被带回山上。
这次我在山上待了整整一年,除了学剑什么都没做。觉得剑术有小成后,我又偷偷跑回城里,从家里要了笔钱。
这一次,我特意找了条已经荒废掉的小路。路上除了我就没别的人,我想这样总该安全了。谁知走到半路,还是遇到了青蜂盗。我学了剑术,没有像前两次那样束手就擒,而是跟他们斗了好一阵,终于杀出重围。
可是,我刚好不容易摆脱群盗,却被一个人拦住了去路。
那个人对我说:“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
我听了,就知道这人也是青蜂盗。交手几个回合,敌不过他,就只好投降。然后,我在他搜身时,趁机偷袭。他没防备,被我贴了身。我们两个扭打起来,不小心拉开了他的蒙面。这时我才发现,他不是别人,正是教我剑术的亚瑟。
我当时愣住了,被她趁机打晕。醒来时,已经又到了山上,又成了一贫如洗。
这次她也不跟我扯什么首领外出未归,而是跟我说:“等你剑术练到大成,就放你下山;若不然,你逃一次,就把你抓回来一次。”
我问她为什么,她说我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练剑奇才,不能白白浪费了天赋,一定要教我剑术。我又信了。
这一次我在山上待了一年有余,每天勤练剑术。可是别说剑术大成了,我这个百年难得一遇的练剑奇才,在她手上连几个回合都撑不过去。
所以,我就又逃下山,回到家里找我父亲。正好听到勇者的事,就一路跟着勇者过来,结果遇到了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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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曲折的三年呢。亚瑟,他说的都是真的吗?”
“他倒是没说谎。不过我真的是想要教他剑术,所以才想方设法把他留在山上的。他很有学剑的天赋这点,绝对不会错。”
“我每次和你练剑,都撑不到十个回合,这算什么有天赋。”
“那是学的剑法不同的缘故。何况你学剑的时日尚短,所以打不过我。”
“好吧。就算你是个剑痴,只想拉着我练剑。可是你抢我的钱干什么?就算你是强盗,也不是非要抢我吧?三次加起来,抢我的钱足足有一千金币了,先把钱还回来!”
“我不是给过你一把剑吗?”
“是啊,怎么了?”
“抢你的那些钱,就是用来买剑的。”
“什么……你做强盗也就罢了,竟然还要做奸商!我什么时候说过要用一千枚金币买区区一把剑的?”
“这笔生意是早就谈好的。总之,剑已经给你了,不愿意用可以还给我,钱是不可能退的。”
“你……无耻!”
“随便你了。总之,跟我回去。”
“鬼才会跟你回去。就算回去了,我也不会再跟你练什么剑术。我就整天在你家里吃喝玩乐,绝对不碰剑一下,看你能拿我怎么样。”拜伦瞪着亚瑟,一副大不了鱼死网破的架势。
“亚瑟,为什么这么执着?这样子带拜伦回去也没用的。不如等一段时间再来吧,也许他能回心转意。”看到两个人互不相让,小肯劝说道。
“也有道理。我没想到拜伦会和你们在一起,这样的话应该没什么问题。那么拜伦就先寄存在你们这里了,有劳你们费心。过一段时间,我会再来的。”
“什么叫寄存,我又不是你的东西。”
亚瑟没有搭理,径直从他身边走过。
“亚瑟,你不会是喜欢他吧?”小肯突然问道。
“他?是你家那位还是这家伙?怎么可能啊。”抛下这句话,亚瑟头也不回地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