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过去,整个世界都变了。农村再也没有大块大块的棉田,整个华北棉田的风光都已不在。他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爹,我的孩子也十岁了。整天穿着职业装来来往往,心情疲惫,人事繁忙。不如意的事情很多,就把以前种种慢慢淡忘了。
自从上网,认识的人越来越多,经常接到莫名其妙的电话和短信,已经习以为常。有一个号码反复发来,有时是一个字:“累”。有时是一首字谜,谜面忘记了,谜底倒很容易猜:“想要把你忘记真的好难”。有时是谆谆关怀:“一向可好?”
我回:“请问哪个?”不理我。
“你谁?”不理我。
“你究竟是谁?”还不理我。
把电话拨过去,居然一拨就挂,一拨就挂。
不堪其扰,我找朋友:“你帮我打,看是哪个家伙。骂他一顿。”朋友马上就把电话拨过去了:“听说,你爱乱给人发短信是不是?小子,你再敢这样,我剁了你!”马上电话就打来了:“凤芝,是我。”
“啊,”我没有话。是表哥。他也没有话,在电话里一起一伏地呼吸。相隔太久,也太远了。同事叫我:“老闫,走了,吃饭去。”我抱歉地笑笑,把电话挂了。
有一天回娘家,我娘说:“去看看你姨爹吧,躺炕上不吃不喝十多天了,估计快那什么了。”
“哦,”我有些自责,好几年没去看望他老人家了。这是个老实忠厚的人,从来不生气,也没有邪火。估计除了不让天资聪颖的表哥上学这件事,别的就没做错过什么。
先生骑摩托车带着我,一路上树木“嗖嗖”地往后倒。进了村,我迷了路。大大的水塘不见了,“呷呷”叫的鸭子不见了,空阔的场坪也不见了,那条曲曲折折通到棉田的路影踪全无,到处是房子,还有切割大理石的机器轰隆隆地响着。我给表哥打电话:“来接我,我在村口,找不见家了。”
两分钟不到,一个人骑着摩托飞快地赶来。我冲他一摆手,两辆摩托相跟着飞快地往家冲去。到家,摘掉头盔,表哥看着我,说:“怎么这么瘦了!”
我低头看看:这怎么能叫瘦呢?还是这么珠圆玉润的!
进屋,寒暄,姨爹在炕上躺着打点滴,一家子都在跟前守着。表嫂见我来了,笑着说:“哎呀也不见你哥,接个电话就疯了样往外跑,原来是把你们接来了……”大家都笑,表嫂什么也不知道,也胸无城府地跟着笑。表哥不笑,坐在脚地上一把椅子上,低头抽烟,看不见表情。一霎时昨日重现。广大的棉田,强烈的阳光,慢慢走着的两个人。掰不开的手掌,重叠的嘴唇,静静地搂抱着细数月光。Yesterdayoncemore,啊,Yesterdayoncemore。
我知道我对他的冷落和辜负,我知道他也知道。自从知道是他以后,他给我发短信,我再没回过,有时是半夜两点,有时电话响两声就挂断。有时是陌生的电话号码,以为是他,一查,远在上海。后来才知道,他给表弟打工,被远派上海,换了号码--还是他。
是他也没用。不冷落能怎样?不辜负又能怎样呢?难道就为了偿这一世情缘,和他做一些成年人才会做的事吗?此生此世,再也不会有十七岁的并肩而行,相向而坐。只能一个驻守,一个远离,一个怀念,一个遗忘,一个来了,另一个转过身,走了。
《半生缘》里有一句话叫人伤感:“世钧,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是的,再也回不去了。“紫藤挂云木,花蔓宜阳春;密叶隐歌鸟,春风流美人。”那是少年时代的爱情,纯美得无法复制,洁净得不容玷污,让人不忍心再有进一步接触。有些人只适合做朋友,有些人只适合做情人,而有些人什么也不适合做,最合适的地方就是在心底悄悄藏着,偶尔想起,微微痛过,也就罢了。
我没看过王家卫的电影《2046》,只知道这是一列开向未来却装满回忆的列车。表哥,我们这趟列车,不到2046。
绣花巾
她是北方人,却跟着他,千里万里,来到湖州,来到南浔。
她摔门而出的时候,身后响起妈妈的哭声和爸爸的吼声:“你走了,就永远不要回来!”被宠大的公主头也不回,一脚踏进浩莽的黑森林,不知道里面有些什么,反正只要有他在,一步步都是光明。
那个时候,他们,是真的很相爱啊!两个刚毕业的大学生,一个当了月收入不到一千的所谓文员,一个干脆当了搬运工。日出而作,日落回巢,在租来的小屋里,她给他洗衣裳,他给她炒南浔独有的菜--绣花巾。
她从来没有见过这种菜,比普通的青菜茎细一些,叶面有绣花一样的花纹。相传西施曾在南浔河边洗浴,满河生香,以河水沁园,就长出了这样的菜来。难怪给了这样一个好听的名字。炒熟之后,碧绿依旧,清香沁人。奇怪的是,这种菜只南浔才有,就像桔,一旦越界,即成为枳,又像一个多义字,形同义不同。她自豪地想,这样的菜,真像她和他那份独一无二的爱情。
可是,绣花巾吃多了,再独一无二也变得平淡。这里还有桔红糕,绵软甘甜,香清如桂,也是北方没有的,老豆腐虽然北方有,但北方的老豆腐却是论碗来盛,放韭花,青蒜,辣椒末,这里的老豆腐是论块的,热热地从锅里捞出几块,放进碟里,抹一点葱花和辣椒酱,用牙签插了来吃。真的,一切风俗和家乡不同。最初的新鲜劲过后,她开始如饥似渴地想念妈妈做的手擀面。原来想家的最具体的感觉,就是味觉--没有什么能够替代,连爱情也不能。
晚上,他围着围裙一如既往地炒绣花巾,她的胳膊环绕住他,他不耐烦:“小心油烫。”刚开始不是这样的,他炒菜,她环住他的腰,他会一边翻动锅炒,一边扭过脸来,和她深情拥吻,吻着吻着就关掉火,把彼此撂在床上。气喘吁吁中,是十分具像的激情和爱情。
可是现在,激情呢?爱呢?没有婚外恋,没有第三者,没有黑暗天使,爱情的开始与结束,原来都只是两个人的事。走了长长的几千里路,才发现爱情是不会天长地久的,激情哪里会一直延续。
当她提着简单的行囊,重新站在自己的家门口,手抖得竟然无法镇定地敲门。爸爸出来了,瞪她半晌,大叫:“喂!你出来!快出来!”当妈妈的白头发像顶白帽子一样从魁伟的爸爸身后冒出来,她喉咙发紧,发不出声音。
就这样,回来了,嫁人,生子,生活波澜不惊。如愿以偿地吃着妈妈做的手擀面,自己也学会了擀面喂夫君,一边细细感知平淡中的幸福,一边却总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心里发空,发痛。
终于有了一次重回南浔的机会,繁华了许多的小镇上已经找不见他们当初那个简陋的小家的踪影。街角却发现一家菜馆,名字就叫“绣花巾”。进去,要了一碟酱鸭,一碟绣花巾,一杯米酒,一个人慢慢地饮。结帐时,一个小男孩出来招呼她这个客人,她一惊:眉目口鼻竟然和他说不出的像。蹲下身,问:“你的爸爸叫什么?”那个名字啊,就这样从这个小孩子的口里清脆地说出来,并且转身大叫一声:“爸爸,有人找。”
当这个当初自己爱得天翻地覆的男人拱着腰,擦着手,胡子拉碴地从厨间走出来,她的背影已经没入午后暖洋洋的薄雾中。原来当初以为的独一无二的爱情,也不过如同这一碟有则有已,无则无之的美丽绣花巾。
和青春说再见
那年我刚刚十七岁。冬天起床跑早操,散了后大家三三两两往教学楼走,即使大冬天我也买不起一件厚棉袄,冻得唇青面白,浑身直打哆嗦。他和几个男孩子说说笑笑着擦肩走过,清秀、挺拔、美好,就是脑瓜像刚出炉的地瓜,腾腾地冒着热气,胳膊上搭着羽绒服。他走了两步回头看,再走两步再回头,然后犹豫又犹豫,终于退回到我身边,把袄轻轻披在我肩上,说了一句:“快穿上吧,看你冻的……”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矮矮瘦瘦的丑小鸭竟不期然得到这样的关照,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是三十二班的。你不用了就给我搁讲台上好了。”
说着他就走了。
从此我开始注意他。剑鼻星目,唇红齿白,天生一股侠气在。他笑的时候,感觉日月星辰都在笑,嘴角边一颗小黑痣也无比的好,连周围的空气都被他晃得哗哗地摇。
第二次和他打交道是在考场上,大规模期末考,换班坐。我们都早早就位,只有我身前的座位空着。考试开始十五分钟,门口有人噼哩啪啦跑进来。我一边忙着答题,一边想:谁这么牛啊。抬头一看,是他。还是那一付脑门上冒热汗的老德行,估计是从家里一路跑来的。监考老师训他:“韩清,你在高考考场上这样就死了!”他嘿嘿一笑走到座位上,拿手在脑瓜和脸上一通乱抹。我看不过去,拿出自己的粉红绣花小手绢,从后面轻轻碰碰他,递过去:“擦擦汗吧。”他接过来不好意思地一笑:“谢谢。”
那声“谢谢”让我发晕,好像糖吃多了,甜的滋味一圈一圈化成涟渏,整个人都要被化掉了。
从那以后,他变成一尊坐在我心上的玉佛,少艾之年,如怨如慕,一个“爱”字根本当不起我对他的关注,他是那样慷慨、善良、仁慈、美好。
一天晚上,学习累了,独自上了楼顶。夜雪初霁,薄薄的微光里面,一个身形修长的男生拥着一个娇小玲珑的女孩子,正亲密地低低说话儿。他们没有看见我,我却看清了他。那一刻,有泪想要流下,又觉得有什么梗在咽喉,堵得难受。没胆子惊扰他们,只隔着玻璃门看了两眼,悄悄转身下楼。
高考结束的那个暑假,我费尽心机才打听到韩清考到了北京一所著名的医学院,而且和那个女孩已经分手。这时候我也拿到录取通知书,马上就要去本地一所名不见经传的专科学校报到。这下子一边感觉到离愁,一边又高兴得蹦蹦跳跳。
大专生活刚开始,我就陷进一个情感的漩涡里面,被一个只想玩玩不想负责任的男生耍得团团转。心情难过,无人可说,一个人在瓢泼一般的大雨里走,楼上有人没心没肺地起哄尖叫。这个时候,韩清在哪里呢?我给他写了一封又一封的信,又亲手一封又一封地撕掉。也许,我应该冒充一个不知名的笔友,给他写一封不署姓名的信,诉说千里之外一个陌生人的痛苦、失望、爱恋、难过--不知道那会是什么效果。也不过想想罢了。
那个男生正式和我SAYGOODBYE的时候,好像头顶上悬了这么久的铡刀终于落下,既疼痛,又解脱。那一刻只想见到韩清,一时冲动,天生路痴的我居然跑去买了一张直达北京的火车票。
当我终于站在辉煌壮观的医学院大门口,有泪珠悄悄滑落。此时的我,不复当年的黑瘦弱小,也有了明眸和皓齿,桃腮和浅笑。奢望如蛾,在暗夜里悄悄地飞舞。
七扭八拐才打听到他所在的宿舍,然后请人捎话给他:大门口有人找。二十分钟后,韩清出现了。一身运动服罩在身上,还是俊朗挺拔的身姿,还是红唇似花瓣的鲜润,还是那样剑眉星目的温柔。可是,他是和一个女孩子肩并肩走出来的。那个女孩子眉目清爽、面容安详、满身都是青春甜美的芬芳。
看见他们的那一刻,我早已经退到远远的马路对面,一任他们在门口焦急地东张西望。过了好久,他们一脸愤懑地地离开,我却一直在他的校门口磨蹭到傍晚,又吃了一碗朝鲜冷面,才十万火急地坐车往西客站赶。就在我刚坐上公交车的那一刻,一回头,正好看见他和那个女孩子说说笑笑地走进我刚走出来的那家冷面馆。
我痛彻心扉地意识到,从开始到现在,我们从来就不在一个世界。无论我是幸福还是忧伤,他始终都只能是我青春的信仰,却不能是我爱情的方向。
我和你,终究只能是两面之缘。
我终究要和你说再见。
你终究只能在我的记忆里面开成一朵莲花,绽放无边无际的绚烂色调,那是不属于我的美好。
夕阳模糊,晚云镶着金边,路旁的树叶像是金子打成的,被风搅得唏哩哗啦地响,一个傻傻的女孩子就这样被空旷的孤单和荒凉的寂寞包裹。
那就这样吧。就这样。
还是要感谢命运,虽然它让年华步步远去,各色人等徐徐消退,却仍旧在二十年后的同学聚会中,送给我一个坐在远远的圆桌那边的一个侧影,眉目一如当年。
聚会已毕,人群四散,他说拜拜,我说再见,挥手作别的那头,仿佛是我恍如隔世的青春。我的心也在多年提悬之后,缓缓放下,甚至觉得充满。
谁为谁真的地老天荒
“你知道什么是一辈子吗?少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行!”这个电影里的程蝶衣给一辈子下了一个多么严苛的定义。而所有的执子之手,又都天真地奔着一辈子而去,不理会老天爷险恶的微笑。结局套用一句歌词就是“伤心总是难免的”。什么都无法把两人分开的时候,死亡就会出马。幽明相隔里,两个人只有在想象里天荒地老。
所以我爱读悼亡诗,在情薄如水的现时,我起码可以躲在古代里体味感情的悠远绵长。
有个晋人叫做潘岳的,写了长长一首五言诗给自己的亡妻,我只记得断断续续几句:“之子归穷泉,重壤永幽隔……望庐思其人,入室想所历……如彼翰林鸟,双栖一朝只……寝息何时忘,沉忧日盈积。庶几有时衰,庄缶犹可击……”这个死了妻子的人,也想效法庄子的妻亡之后鼓盆而歌的豁达,只可惜放不下这一世的意惹情牵。只好寄希望于将来思念之情稍衰的时候,可以让自己摊上一份唱歌悼亡的潇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