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泪哗哗流下来,原以为无人能懂,没想到还是他懂得。我说我有什么好啊,30多岁,皱纹都有了,脾气又犟,性子也不好,整天乱嚷乱叫,连孩子都得让着我。天天欺负你,让你干活。我走了,你正好清净呢,另找一个,别再找读那么多书的,只要待你好,给你洗衣服,做饭,带孩子,你就享福了。
我越说越兴奋,手舞足蹈。他不说话,蹲下身,把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开的鞋带一左一右交叉着系好,打个漂亮的蝴蝶结,拍拍我的脚:“好了。”我低着头,惊奇地发现这个男人头上已经有了一星两星的白发。当年的少年郎呢?鲜红的毛衣,明亮的眼睛,雀跃的脚步和快乐的笑声什么时候一溜烟消失了?眼前分明中年汉,举动温柔,眼神笃定,气味沧桑;我的眼睛也不再明亮,嘴唇也不再鲜红,当年的少女情怀翻成现在的胸怀冰冷,不知道什么时候越来越没有热情。老了,我们两个,都老了!
他两手搭着我的肩,望着我的眼睛:“听我说,宝贝,哪怕再老,再胖,你也是我心中最美的女人。我不怕你乱嚷乱叫,愿意受你欺负,肯为你做一切事情。你离开我,我不知道你是不是挨饿,不知道东西丢了谁再帮你找,也不知道你半夜里胆小的时候,能往谁的怀里靠……我可怎么受得了!这个世界有那么多人为了崇高的理想在献身,不缺你一个,我却离了你不能过。你想知道这个世界怎么回事,不要紧的,我虽然文化不高,读的书不多,可是可以陪你一起慢慢变老,真相也许就藏在后面的岁月里呢。”
净宗八祖写过一篇《七笔勾》,把五色金章一笔勾,鱼水夫妻一笔勾,桂子兰孙一笔勾,富贵功名一笔勾,家舍田园一笔勾,盖世文章一笔勾,风月情怀一笔勾。我是个俗人,做不到把这个有情尘世和恩爱夫妻一笔勾销。罢了,既然你当我如花美眷,我就给你似水流年。
你是我的,玫瑰花
我的婆家舅妈年轻时是个大美人,“四里八乡,无人不晓”。也是我舅的冤孽,一时见到,青年男女,干柴烈火,一时一刻也掰不开。舅舅家那时家境殷实,他又眉清目朗,性情温良,多少女孩争抢着要嫁,他不肯,心里眼里只有这一个姑娘。
如愿以偿地娶了,下轿的时候,蒙着大红盖头,前面唢呐呜哩哇啦吹得热闹。偏偏新娘耳朵尖,听见人议论:“嗐,原来是她!听说她在娘家打遍街骂遍巷,锁子这么好的人,怎娶这个搅家星。”她一听就炸了,盖头一撩,冲上去就是一把,抓人家个满脸花。吓得一院子人呆呆挣挣,都不知道该摆什么表情。
回过神来都兴高采烈,纷纷围拢来看锁子媳妇大闹天宫。她一看有人围观,更其上劲,跳着脚乱蹦。舅舅死活拉住了,勉强拜堂成亲。结果白天新娘没打得尽了兴,晚上把气全撒到新郎倌身上,不是,脸上。第二天起床,舅舅脸上挂着彩,当娘的肉痛心痛,坏脾气的父亲一拍桌子:“趁还没过到一搭,离婚!”
舅舅咕咚就跪下了:“爹,娘,饶她这一次,我会好好教她的,给她个机会吧。”
这可怎么教呢!本性如此。我这才理解了“四里八乡,无人不晓”的真正意思。紧跟着就过年,来一堆亲戚,七大姑八大姨,两大桌子人热热闹闹吃饭,别人和她说话,她涨红着脸不言语,突然,“嘣!”放一个惊天大屁,四座皆惊。公公的筷子都掉地上了,臊得脸通红,她就得意坏了,兴奋坏了,拍手打脚,哈哈大笑。
你看,那个时候疯倒是不疯的,就是狂一些,象我们通常形容的,“二八”。现在不叫二八了,加了一八,叫“三八”。
虽然三八些,并不妨碍我舅舅爱得神魂颠倒。有什么办法呢?男女间的事,爱上了,你是电,你是光,你是惟一的神话。而且,要命的是,不光他的魂颠倒,整个家都颠倒过来啦。
当时正值八十年代初期,开放搞活,有胆量的经商发了财。她看得眼热,鼓动舅舅贷了三万块钱,买一辆大卡车跑运输。二十多年前,三万块大概顶现在三百万吧。舅舅一辈子忠厚,不会看行市,只会跟风,高价买进,低价卖出,只赔不赚。到最后车也赔进去了,家过成了破布片,到处是窟窿眼睛。有车的时候她是风风光光的老板娘,每日衣履光鲜,大鱼大肉,气焰冲天,没车了又打回原形,天天又哭又骂,哭自己命歹,骂老公不才,哭够骂饱到油盐店里拎只鸡回来撕着吃。
七月流火,地里的玉米苗才巴掌大,正是打药的关键时刻。三伏天气,狗吐着舌头大喘气。正晌午,四无人影,只有远远地一大片玉米田里一个黑点子缓慢移动,背着沉沉的药桶,是舅舅。打着打着不对劲,嗓子发腥,肚子绞疼,浑身火烧火燎,中药毒了!农药的霸道大家都领教过,治虫子,使出的是治人的劲头。他踉踉跄跄往村里走,越走腿越沉,脸煞白,眼冒金星。邻居见了,赶紧搀住:“锁子,咋啦这是?”他嘴唇乌青,浑身哆嗦着说不出话。邻居二话不说,背上他就要去卫生所,他不去,挣扎着拐进一条小胡同。
跟的人莫名其妙,看着他进了自己家门,也跟了进去。他扑到正吃鸡腿的舅妈跟前:“娥子,我要是死了,你会不会,会不会想我?”舅妈斜他一眼:“穷鬼!想你个屁!要死赶紧,别耽误我再找!”舅舅真听话,白眼一翻就不动了。跟的人一跺脚:“嗐!你看你说的叫个什么话!”舅妈嘻一笑,眼珠子一转,开始卖弄风情:“要不,咱俩过?”邻居闹个大红脸,呸一声,背上人就往卫生所跑。
千难万险拣回一条命,一家人围攻我舅舅:离婚吧,这样的女人,要不得。我舅舅低着头,只是反复说:是我不好,我不能叫她过好光景……
一个人愿望太强烈了,欲望和现实的反差就会人为地拉大。就是从那时候起,她开始神经不正常,鬼鬼祟祟往城里跑,铁青着脸看别人吃鱼吃肉,住高楼大厦。一边绕着楼打转,一边眼睛喷火:“这是我的,凭什么给你们住!”究竟何曾有一砖一石是她的呢?这个人,得了臆想症了。
跑一次,找回来,再跑一次,再找回来,舅舅什么也不用干,整天惦记着找她了。终于有一天,跑丢了!
家里乱了套,别人还可,舅舅疯了一样不吃不睡,骑一辆破自行车在城里转来转去,一寸一寸地摸。累了就拿着舅妈年轻时的照片坐路边发呆。照片上那个姑娘,真好看啊!长辫子,大眼睛,白皮肤,红嘴唇,“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在他眼里,她还是当初的那个妙龄少女,对他痴痴笑笑。
晚了,他就宿在我家。我叫他:“舅,睡吧。”
“嗯。”
我说赶紧睡吧,十二点了,明天还要找呢。
他不动:“嗯。”
他屋里的灯一直亮着。“梨花月白三更天,啼血声声怨杜鹃,尽觉多情原是病,不关人事不成眠。”
半个月功夫,舅舅瘦成衣裳架子,面色苍黑,眼眶深陷。天可怜见,终于有了消息。派出所辗转打来电话,说人在黑河。她稀里糊涂登上去哈尔滨的列车,差一点就到边境了。听到这个消息,舅舅二话不说,直奔黑河!
再回来舅舅满面喜气,死拉着舅妈的手,宛如珍宝失而复得,舅妈却疯疯傻傻,转着眼珠嘻嘻地笑,得意地描述她的旅行:我上了车,好多人围着看我,还给我面包……
眼见得这个人意识一天天陷入越来越深的浑沌,平生无神论的舅舅什么法子都想,半夜里招魂,杀大公鸡祭她身上跟着的狐狸精,结果越看越重,越看越疯。今年回村里拜年,她把我孩子吓哭了。这个五十岁的女人,正系着一条大花裙子,穿着大红棉拖鞋,在院里吱吱呀呀地唱戏。花白的头发,纵横的皱纹,搭配上扭扭捏捏的身段和妖妖娆娆的兰花指,真吓人!
舅舅紧跟着出来,把她柔声哄劝到屋里,再来陪我们说话。他已经五十多岁,给私企老板打小工,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扛重沉沉的麻包,搬带着毛刺的木条。有一次上面的铁块直砸下来,正砸到手掌,顿时血流如注。养好伤又回去了,没办法,家里需要钱,看病、吃药,养疯老婆……
招待我们吃过饭,我们告辞,舅舅拉着自己的女人也出门散步去了--舅妈一心要当城里人,他就给她城里人的生活。
到现在我嫁给先生也已经十几年,始终以一个旁观者的身分看这对夫妻缓缓走在光阴里,女的暴躁无羁,男的温柔有礼。按说水火不容的,居然过成两口子,按说不会幸福的,居然也值得搭上一辈子,就这样长长地走下去。
都说爱情是两个人的事,谁见过爱的独角戏呢?无论怎样沧海变了桑田,画具抓下粉面,只剩下自己站在舞台上,依旧咿咿哑哑地唱。想来,世上情缘,如那个忧伤的小王子所说,哪怕这个世界上好花千朵万朵,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手里这一朵,不管艰辛劳累,贫病折磨,它都是我的。于是对我来说,它就有了特殊的意义了。对这场戏的主角来说,哪怕对手疯也好,傻也好,反正你就是我的,玫瑰花了。
这辆列车不到2046
十几年前的土地不象现在这么矜贵和僧多粥少,即使家在农村,也只一人困守屁帘儿大的一块,上面插花一样间作套种,务必使地尽其用。那时候,大片大片的棉田,动辄绵延十几亩。绿油油的棉株,巴掌大的叶子迎风招展,外行人看上去欣欣向荣,只有内行--包括我,一眼看上去,就颔首曰:“嗯,该修理了。”
说来惭愧,身为农村人,我一浇地不会改畦,二打药背不动药筒,去捉虫,被长势良好、胖乎乎的肉虫子吓出一身汗,只有给棉花打尖理杈是长项。棉田一眼望不到边,风飒飒地吹着,脚一步一步往前移动,手不停地给棉株“掏耳朵”--就是把主力棉枝以外,在腋窝长出来的捣乱的小嫩尖掐掉,不让它们长成不结棉桃的谎枝,夺取养料。“把反对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就这意思。这是我最钟爱的一种劳动方式,安静、舒缓,没事可以四处乱看,看天看地,白云苍狗,晴川历历,芳草萋萋。一大片绿云上浮着一个小小的,穿的确良小花褂的身影。偌大的棉田里,通常只有一个人和我作伴。
家里别的男人们有更重要的活路,浇水、锄地、打药,顶着烈日耕锄犁耙,只有他清秀文弱,就把他留在我身边,一边闲闲地说着话,一边一起给齐腰高的棉花掏耳朵。一人占两垄,他干得快,时不时把手伸过来帮我顾一段。正是六月天,抬起头,能看见他脸上的汗。奇怪的是这个人辍学务农已经两年,却怎么晒都晒不黑。十七岁的少年,面白,细眼,长身,眼睛里总有一点点忧郁的神情,招人心疼。家里穷,虽然没让他再上学,但也不舍得让他多吃苦。我是到他家度暑假去的,当然也不会为难我这个客人,于是就把他派来和我一起干这种轻省的活路。
远远地看过去,地头放着他那辆二八加重黑飞鸽自行车。从家到地,需要穿过整个村子,走过弯弯曲曲让我绕不清楚的小路。他在后衣架上带着我,我一边坐着,一边拿手指一下下刮他的后背。他就单手掌把,腾出一只手来攥住我的手,惊惊险险地在人们的目光和两旁的田地间穿过。
其时我读高二,自命算命先生,学校里正流行看手相。傻丫头们乐意幻想爱情线预示什么样的如意郎君。我想给他看看,他就是不肯,把手攥得紧紧的,怎么掰都掰不开。掰开一根,攥起另一根,掰开另一根,他把我的手也攥住。也不出声打闹,两个人安静地斗法。斗着斗着就到了。下地,干活。
要开学了,该回家了。二十多里的乡间土路,曲曲折折,还是他送我。两旁是合抱的大杨树,巴掌大的叶子在夏风中哗啦哗啦地唱歌。他停下来,把车子支好,我站一边,莫名其妙,看着他一步步走近,伸出胳膊,抱住我。我个子矮,虽然也十七岁,但刚一米五,他却一米七还多。努力抬头,能看见他白皙的脸,还有好看的、红红的、女人一样的嘴唇,细长的眼睛闪闪发亮。他捧起我的脸,叫:“凤芝”,柔软的吻象蝴蝶,轻轻落在花瓣上……
是的,凤芝。
也是暑假,去住了几天,走的时候他不在。过了几天,再去,他还是不在,又出门了。一本书凌乱地翻开着,几乎每一页纸的边边沿沿都写满了这两个字:凤芝凤芝凤芝……感觉这两个字象长了嘴,发出一声声呼叫,呼叫里是浸透了疼痛的快乐。正出神,身后有响动,他象只猫一样轻轻地出现了,就在门边,不说话,静静地看我。伸出胳膊,一把就把我搂住了。
那天晚上,我宿在西屋,他没走。
外面脸盆大的白月亮照着,他也没睡着,我也没睡着。两个人的衣服都穿得整整齐齐的。闭着眼睛,他吻我,我不张嘴,他也不张嘴,两瓣嘴唇像印模一样贴着--我们都还不懂怎么接吻呢。半睡半醒间,天就一点点亮起来了,鸡开始叫,大人一边咳嗽一边升火。睁开眼睛看他一眼,红脸埋头,他轻轻扳着我的肩膀叫我:“凤芝……”没有誓言,没有许诺,那些不可解的美丽与不能承受的哀痛啊,那些铺满成长小径的忧愁,从此以后,世情如炉,人心似火,再也没有过这样美丽的时刻。
我们是没有未来的--他是我表哥。我考上大学的第二年,他结婚了。我大学毕业的那年,他添了小宝宝。看着他抱着脸朝外,穿得象个小狗熊的娃娃迎面走来,站定,细长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叫:“凤芝。”我的心疼了一下。
我是来报喜的。我也要结婚了。他听了,低下头,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