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上有不开花却结果实的草木,也有开了花不结果实的草木;四季的更替导致了草木的枯荣,无枯即无荣,有荣必有枯。几十个春秋一晃而过,前尘往事已成过眼云烟,回首与瞻望之间,虽说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但人非草木,岂本无情?情窦初开,情定终身,情如磐石到情何以堪?是是非非,得失之间,岂一个情字了得?
那一日奇妙地梦见了一个男孩,他叫东狗,是我七岁时随父母罹难流放到一个山村时认识的朋友,我和他常常在一起玩娶媳妇的游戏,我总是掐一朵田角的花别在头上,东狗则在腰间环一根布带子,牵着我的手向那个金黄的草垛—我们的新房走去,一路上有娃儿们为我们唱着“得得儿素素”,而后就大叫“东狗娶媳妇”。后来山村里男女老少都叫我东狗媳妇,直到我们离开那个山村的日子,东狗的父亲村长还搂着我说,要真的是媳妇就好了。
现在想起来,这种童话般的生活给了我最温暖的庇护,倘若我久居在此,和他们休养生息,做东狗的媳妇,给他生一窝儿女,日子一定过得简单而又滋润,哪有如此的漂泊与情何以堪的忧愁?梦中的东狗高大剽悍,裸露着黑黑的脊梁,一派阳刚之态。
和所有的人一样,初恋都是充满了神秘与遗憾的,就像一道流星的闪光,划过无边的苍穹。初恋给予人的记忆与人的年龄一样久远,尤其是给了人一种苏醒般情感基调的初恋。
那一年我读中学,十六岁,那是一个不能产生爱恋和任何罗曼蒂克的年代,我们所学的课程是毛主席的著作、《人民日报》批判刘少奇批判封资修的社论,以及把树木毁掉栽上水稻和系一根皮带背五块火砖进行长途拉练。在这样枯燥的读物与繁重的体力劳动之间,一个男孩时常为我担起一些女孩子的娇柔,当我偶尔读到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之后,读着读着,就觉得他极像那个保尔·柯察金,我就开始叫他保尔。
可是我的“保尔”来不及和我读完中学,就被他的父母转学转走了,原因是政治辅导员听到了我对他的称谓,大训我们一顿说追求资产阶级的爱情,应当悬崖勒马,回头是岸,在这之前我们根本不知道这就叫爱情。
“保尔”走了,我从此没有见到过他,但有时我的心里会涌出一种悸痛,想一个少年和一个少女圣洁的情感,想倘若我们一块儿读完中学一块儿走向未来,或许在年长月久能够执手相望情到永远。“保尔”的眼睛又黑又亮,紧抿的嘴唇里有一种男子汉直面生活的坚毅。
我真正明白自己有了爱情的时刻是在下农村当知青的日子。知青的历史当永远是新中国最让人感慨万千的历史。在那样艰苦的岁月里,我们用汗水修理着地球,用青春的歌声抵御着精神与肉体的饥饿。那个叫六毛的小伙子就是一个出色的歌手。
在工地上,他总是喜欢唱“我爱你呼伦贝尔大草原……”激昂的歌声从他那宽阔的前额上升起,然后是我们的和声,他是我们领头的燕。一回到工棚,他却总是坐在工棚的出口,望着看不见的远方拉起二胡,《二泉映月》、《江河水》、《赛马》、《草原上的红卫兵见到了毛主席》等曲子,时而如泣如诉、时而欢腾跳跃的旋律,在二胡特有的悠远与苍凉的演奏中,让人有一种回肠荡气般的忧郁。
很多时候我总是静静地坐在他的身边,想这个世界就这么继续下去就好了。可有一日他招工走了,我的泪水打湿了他的琴弦。“我能爱你吗?”我说。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你太年轻太单纯。”他是“老三届”的知青,是知青中的长者,或许在他眼里我是个“小不点儿”,可是这是第一次纯之又纯的爱情,或许太纯了的情感是不堪一击的。
越过了单纯人就不再单纯,历史翻过了一页就会有新的更替。当生活的坐标把我从农村标到工厂时,邓丽君的情歌开始在这块“红色革命”的土地上如醉如痴,我也在这种旋律里盼望着爱情。
同车间的杨走过来了,他送我全部邓丽君的磁带,并说“我爱你”,我们就开始了一块儿听歌的历史。听着听着,才发现他原是投其所好,而对于那种爱情的心动、音乐醉人的体验近乎空白。另外一位大学生周来了,送我一个极精致的日记本,上面写满了给我的颂诗,半文半白,半抽象半具体,“月亮是一把剪刀我的爱,太阳是一道栅栏我的情……”诸如此类,我翻来翻去读了很多遍,都无法体验出他那种高深的相思与求爱。
或是厌倦了这样的风花雪月,一个偶尔造访我的水兵让人眼睛一亮,魁伟的个子,赤铜色的脸膛,一双很深的眼睛里似乎涌动着他守卫的南海的波涛,我想这样的爱情是与奉献与坚贞与磨砺联系在一起的。可是我还是把他诗化了,一位能提拔他的首长选他做了女婿。
难道爱情就是这么一点一点风化变质的吗?正当我沮丧得无可诉说之时,遥远的北国给我寄来了一封厚厚的求爱信,他说他曾是我的同学,他说他成了军官有了资格娶我这样的女人,他没有水兵的英俊却有一种厚实。当我们被风打雨淋的时候总希望有那么一堵厚实的墙遮风挡雨,我就做了这位北国之兵的女人。
或许生活不仅仅是无风无雨地活着,只有爱情才是活着的质量与品位。当日子过得越来越平淡,连眼泪都没有咸味的时候,我周围的世界在响彻着“潇洒走一回”、“一生何求”的歌谣,与此同时,对于生存的价值的审视,使我在“冷暖那可忧,回头多少个秋,寻遍却偏失去,未盼却在手……”中踟蹰。
终于有一天,我与丈夫分手了,其实,分手的那天我泪如泉涌,失败了的婚姻证明我爱情的失败,那本应该属于爱情的黄金岁月啊。
那是一个萨克斯、电吉他、爵士鼓把舞厅渲染得一派迷醉之时,他走过来了,他对我唱着“你的岁月是我未完成的路,回头千里尘烟零乱的脚步……”在旋律中,他拥紧我,我的柔弱、我的疲惫、我的沧桑在那一刻开始变成了一生一世只等一个人的命题。
但我等的这个人不是他,我们之间有着太多的流俗的山与世俗的河,跨越它会让我们付出得沉重无比,太沉重了的爱情能幸福吗?我咀嚼着他为我把爱情书写得高贵的痛苦,踽踽前行。
一日,仰望泰山之庙,突然想起乔治·桑的“爱情是一座庙”的句子。爱情是一座庙,建立了这个庙你的心灵将住在庙中,内中将充满了敬神的香烟……一刹那间,我有了一种巍巍乎高山兮,我独能俯瞰无力气的人们所栖息的单调而低下的世界的伟大。
三毛这个创造了爱情神话的人在另一个世界里去继续爱情了。爱情的完善当是生命的完善。轻轻地一回首,竟发现自己曾经热烈地爱过别人也被别人爱过,生命就变得十分的圆润与丰满。
当我正在书写这篇文章,审视着自己一路走过来的爱情之时,收到了一封题为《我在那个路口等你》的信,信的每个字如刀刻般的工整,起始的第一句话就是“我来迟了,我不该让你苦了这么久……”
这是一个同样修筑爱情之庙的男人,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买到了我的《云飘过、水流过》的爱情散文集,然后花一腔心思打探我的地址,向我射出了丘比特的神矢。不敢想象这个人会怎样爱我,也不敢想象自己一直等待的是不是这个人,他远在千里之外,但我却由此感到自己并不孤独。爱情,应该是一条以生命做代价的路,走着走着,它就成了宗教,而上帝说,钟爱着就会被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