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这座带有标牌的桥头上,低头看了看流淌着的小河水,抬头望了望来来往往的行人和车辆,我甚至很有些动情地感叹道:哦,两河口,这就是山民们时常念叨起的两河口了。现在你是我所抵达的第二站。好啊,这是我又一个阶段性的胜利嘛。刚下山就下起雨那会儿,我曾这么想,哪怕我只走到口渡镇呢,也决不会再走回头路了。现在,那口渡镇早就被我扔在了后边,而两河口镇现在就在我脚下了。那么,就让我走进去看看它吧。
现在,我不走进这两河口镇也不行的。此镇是通往商城的必经之路,要绕过它,除非你去转更远的路了。不,这种事情眼下我不太想干。再者,另外还有比较重要的事情,我想在此处解决一下呢。
一下子就感觉到了,两河口显然要比口渡镇大得多,气派得多,道路也宽阔得多,车辆和人流也稠密得多,喧嚣声也刺耳得多,街道两旁的楼房店铺也很像那么回事,像个小县城的模样了,甚至有点像座小城市。也许这是跟我刚从山上下来有关吧,毕竟远离城市生活那么多天了,现在来到了一个有点规模的小镇上,就觉得仿佛是进入了城市,似乎闻到了城市里的那种气味。
眼下,一种久违了的气味诱惑着我,那就是饭店里的味道。我肚子饿了,那些嫩黄瓜看来是不怎么挡饥的,即使是那几个营养价值较高的鸡蛋也不能算饭,现在我要在这镇上吃顿饭了,这就是比较重要的事情。
一踏入镇子的心脏,我的目光就像探索器一样,在一街两行的饭店上头睃来睃去。饭店倒是不算少,可我还是要挑选一下的,尽管已经很饿了,饥不择食的事情还是不能做。经过一番外在的比较,一家门面看上去比较顺眼的烩面馆入选了,脚步也就不自觉地跟进了。这会儿还不是饭时,店里只有两个女性,一个八九岁,一个三十多岁。前者正趴在餐桌上做作业,后者坐在椅子上监督着前者,她是小女孩的娘,也是该店的老板娘,她脸笑眼不笑地接待了我这个食客,亲手为我调了一盘荆芥拌黄瓜,一盘青椒拌洋葱,倒了茶水,上了啤酒,她一边做着这些活计,一边可着嗓门把正在楼上打麻将的厨师唤了下来。
我喝着啤酒,品着味道一般的凉菜,喝着不像茶的茶水,等待着烩面。然而,那烩面做得太潦草了,可能是面和得不到家吧,软乎乎的,一点也不筋道,漂在上头的几块羊头肉看着就不新鲜,远不是我想象中的羊肉烩面的模样,只挑了几筷子,便轻轻把它推开了。呵呵,到了这种境地,没想到自己的胃口还这么挑剔。但我不想埋怨那厨师或老板娘,还是痛快地结了账,居然还说了声谢谢。
再到别处去看看吧。沿着一条小巷朝里走,就是食品一条街了,可吃的、想吃的东西就多了。这次我选择了肉夹馍,馍是热馍,肉是肥肉,一口吞下去,香得我直咂巴嘴,很贫的样子,很贪的样子,很馋的样子,很没出息的样子,还没来得及仔细品味呢,一个馍、二两肥肉就给生生干掉了,接着就要了下一个,想下一个要慢点吃。嗯,我已经很久没吃过肉了。究竟有多久了呢,想不起来啦,反正是很久了。有个数字很能说明问题,那就是近二十年以来,我还从未有过这么多天不吃肉呢,这也算是我个人生活中的一个小纪录吧。在城市生活时就不一样了,每隔两三天就要吃上一次肉,不吃就想,就馋。到了浮云山上,我不想吃肉,或者说决定不再吃肉,谁的肉也不吃,只愿意吃青菜,那种一点公害也无的青菜,当然最好是野菜,我要看看自己不吃肉到底行不行,能不能过得下去。当然可以,你的少年时代,不也是很长时间吃不上一次肉吗?大约一年也就有两回吧,一回是中秋节,另一回是过年的时候。要是生产队里死了牛或驴,就会再多享上一回口福。就是现在,山民们,比如石柱兄弟家,不也是很长时间不吃一顿肉吗?戒肉的日子里,我想到过孔夫子,人家孔老二先生还曾三月不知肉味呢,你几十天不吃肉又有什么不可以?另外,我决肉和欲很亲近的计并且做到了不吃肉,似乎也跟一个词儿有关,肉欲。肉——欲,肉和欲很亲近的,甚至亲密无间,有了肉就有了欲,有时候欲就是肉。你在这浮云山上生活,要是你肉欲太旺盛了,简直就是给自己找麻烦呢,那可是不怎么好解决的事情啊,你就暂时戒了,或先禁上一些日子吧。要知道,有时候人是需要戒点什么的,甚至你可以故意戒上一阵子。开始时不太好受,但慢慢地,也就是那么回事了。就像哈姆雷特劝母亲,不要上他叔父的床时所说,您要是今天晚上自加抑制,下一次就会觉得这种自制的功夫并不怎么为难,慢慢地就习以为常了,因为习惯简直有一种改变气质的神奇力量,它可以制伏魔鬼。后来,我也真的忽略掉吃不吃肉这种问题了。不过,有一天我差点就开了戒。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坐在走廊上念《瓦尔登湖》,忽然听到几声小动物的惨叫,石柱从屋里跑了出来,兴奋地喊叫道:打住野鸡啦,打住野鸡啦!我也跑下了楼去,跟着石柱到了菜地前那条石堰上,看见了石柱支下的铁夹子,原来被打住的不是野鸡,而是一只野兔,兔子个儿很大,是只母兔,石柱有点丧气说,我还以为打住的是野鸡呢。但石柱很快就安慰了自己道,野兔也不错,兔肉也很中吃,淏哥,上午你别做饭啦,我给你炖兔肉吃。我只是犹豫了一小下,便答应了,好啊。并非我忘了自己的那个戒律,而是觉得反正已经戒了那么多天啦,就开一次戒也没多大关系,然后再接着戒嘛。当我又回到走廊上,继续进入《瓦尔登湖》时,石柱家那烧柴火的铁锅里的肉香缕缕飘来,那种叫做馋虫的东西,便开始在我体内乱动起来。可是,当石柱兄弟将一碗香喷喷的野兔肉端上来,我却一口也不要尝了。这倒不是因为我念起了自己那个暂时的戒律,坚定了意志什么的,而是在石柱炖那只母兔子时,又一只小野兔落入石柱的铁夹子,前一只还没炖好呢,后一只又前来送命了。石柱顾不得后一只,就把它扔在楼梯间的竹篮子里,打算下午再接着干掉这小子。我下楼去厕所,看到了这只可怜的小野兔,只见它浑身是血,头脸朝上,两只眼睛死死地看着我,我打了个寒战,不敢与它对视了。看到站在厨房门口的石柱,我随口问道,你说这两只兔子有没有可能是一家,它们会不会是母子俩?石柱不在意地笑了笑,有可能吧,管它呢,咱不管它们的事,你只管吃就是啦,香着呢。我心里头咯噔一下,没再言语,但已经决定不去吃那正在炖着的兔肉,借口是拉肚子不能吃肉了,我不想说别的,那是我不愿影响石柱一家人的好胃口。第二天上午,我才特意找到石柱,劝他最好将那个专逮小动物的铁夹子收起来。石柱兄弟很听话,就收起了那个很厉害的铁夹子。此后,我就再也没遇到类似的肉的诱惑。但现在就不一样了,我就是想吃肉,就是要吃肉,想这是与戒不戒无关的,也与什么欲不欲的不相干,而是为了眼前,或者说为了脚下的事业,是的,吃了肉你才好更有劲走路啊。
我一口气干掉了三个饼馍、六两肉,卖肉夹馍的胖大嫂喜滋滋地直夸我能吃,夸我是条汉子。
肉夹馍吃好了,我又买了一把香蕉,先吃上几个,放到背包里大半,那是要留到路上再吃的。
边走边吃香蕉的时候,我感觉到天又阴沉沉的了,甚至又有些想下雨的样子。要不,就在这个感觉还不错的小镇上住下来吧?我跟自己商量道。原先你不是说,哪怕住到口渡镇上也不回头了吗?现在你已经走到了下一站的两河口镇,也算是超额完成了短程计划,按说驻扎在这个小城样的地方,也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方案。反正你今天无论如何也走不到商城了,不妨先在此处歇息一晚,明天一大早再动身上路,那样你便可以一鼓作气,百十里路一日还了。嗯,此方案还是值得考虑一下的。我犹豫了,很有些犹豫地站在了街口上。不过,也只是犹豫了那么一小会儿,就无情地否定了自己的这种犹豫。我轻轻扇了自己一巴掌,恶狠狠地骂道,猪啊你!刚吃过六两肥猪肉,你就像头懒猪那样想歇窝了?哼!你呀,对得起那六两猪肉吗?吃肉的时候,你想的可是为了好有劲儿走路啊!骂了自己几句,心里反倒舒服了,又想开了,就想继续走下去了。是啊,眼下还不到五点钟呢,离天黑还有两三个小时,我还可以再走好一阵子的。于是,我便为自己定下了又一个目标:铝城。
吃肉夹馍那会儿,我就打听好了,此地距离铝城,还有三十里路。今天要走到铝城,这一点我还是很有信心的。到了铝城那边,再说歇息的事情吧。我想,肉夹馍刚吃了那么多,总不能白吃了吧?按理说,现在你正好有的是劲儿啊,不继续朝前走还想怎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