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后,我一把从肩上抓下背包,随手将包扔在地上,就仿佛那是一件令我极其厌恶而憎恨的东西。
我换了拖鞋直接走进浴室,打开淋浴,让冰凉的水从头浇下来。我以为这三年的时间足以让我对原来的人、原来的事冷静而淡然,可是如今董菲儿的出现,却再次掏空了我的心。
冰凉的水从我的每一个毛孔渗入到我的血液里、内脏里、也渗入到我的脑浆里。仿佛只有这冰凉才能驱散压在我身上这团千金重的黑云。
从浴室出来后,手机从被我仍在墙角的背包里发出咿咿哇哇地叫唤声。可是我看着那个包,如何也挪不动我的脚步,仿佛往前一步就是深渊,往前一步我将万劫不复。
我转身推开卧室的门,将这声音与我隔绝,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将那装着牛皮纸信封的背包,彻底与我隔绝。我的头发上还滴滴答答地掉着水珠,可我却像被人抽筋拔骨了一般,昏昏沉沉的倒下去。
醒来时已是第二天的凌晨五点,明明是无意识的早起,却又似乎是刻意。因为我知道五点半一旦来临,我的手机会再次从那个装着牛皮纸信封的背包里,发出咿咿呀呀的惨叫。
那声音就是专门来勾人魂魄的鬼叫声,一旦它再次响起,便会将我直接拉入到无间地狱。
我极为迅速地穿戴好装备,因为我知道,我必须在五点半来临之前离开家门,只有这样我才能像个人,像个正常的人一样,拥有我从前的平静生活。
迎着新生的太阳,清晨的微风,我在B城经贸大学的操场上奔跑。早起的麻雀追随着喜鹊,叽叽中伴着吱吱,这悦耳的声音让我欢快,让我短暂的忘记了昨天遇见董菲儿的种种。可是我也知道终究是要回去的。
回到家,进门的第一眼就见到了脚下的包,歪斜的包身扭曲着,躺在门口的墙边上,包带子斜长的伸向客厅的方向。
我随手反锁了门,蹲在地上捡起包,一边走向书房一边拉开拉链,拿出了那个牛皮纸信封,我踮起脚尖将它放在书柜的顶层,柜子上扬起一层茸絮。
经过了一整夜的昏沉,我知道如果我真的要写白荷,那么我定然离不开这一包东西。至于董菲儿找我,又求我写出真实的白荷的真正原因究竟是什么,我也并不那么想知道了。
放好了信封,我坐在电脑前,从包里掏出了手机,手机已经因为电量耗尽而关机了,此时的手机更像是一具冰凉的尸体,仿佛与那信封呆的久了,被它吞噬了灵魂,吸光了精气一般。
拉过桌上的充电线,给手机充电,并按下开机键后,将手机放在了电脑边上。打开电脑解锁后,页面还停留在前天《小镇少年》的第三章。
我这个准备接着之前的部分继续往后敲字时,手机却嘀嘟嘀嘟的想起了微信消息的提示音。拿过手机打开微信后,看到了老领导——白启睿先生发来的两条消息
“丫头怎么不接电话?”
“发生什么事了吗??看到消息给给我回电话。”
看完消息后,我本想直接打开通话记录,拨通领导的电话。可是想到此时还不到七点,我便又放下了手机。只是心绪不宁的我却也无心继续坐在电脑前敲字。
起身走进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一盒牛奶、两个鸡蛋和一个苹果。打开水龙头将鸡蛋冲洗干净,放入锅中,又用小锅盛了不到二分之一的水,便将燃气打开。接着又洗了苹果,在鸡蛋开锅后煮了大致五六分钟左右的样子时,我便将牛奶放进了小锅里。等着鸡蛋煮熟,牛奶也已热烫。
我对于生活向来不够精致,确切的说是足够粗糙。就拿热牛奶来说,从我28岁第一次尝试喝牛奶开始,我都是直接在热水中连带着包装一起加热。
再来说说苹果,从小到大,我都只是洗完后直接塞进嘴里啃,从来不会去想切个果盘什么的。早餐如此简单就结束了。
回到书房里,翻开不剩几张纸的笔记本和最近刚看完的麦加的作品——《人生海海》,接着上一次超过的地方开始抄书。
我看书有一个习惯,第一遍看的时候会将精彩的地方,或者是我极为喜欢的句子、段落都勾画出来。因此,我的书基本上没有新书,只要是我看过了的,别人一般都不愿意看,因为勾画的地方太多。等到第二遍的时候便用笔把这些精彩的或是我极其喜欢的句子、段落都抄下来。
看书、抄书对于现在的青年人来说,似乎已经成为了一件极其枯燥,又不登台面的事。然而这就是我的日常,也是我所喜欢的生活的样子。这样的生活让我觉得真实,也令我心安。
时间很快的就到了九点。我合上笔记本,将书签插进第245页,然后将书和笔记本竖起来放在右侧书柜上。
打开手机,拨通了老领导——白启睿的电话,并起身走进客厅,随意的窝在沙发一角,用脚拨过一个抱枕,压在肚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