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时期的文森特喜欢在网站上写一些短诗,梦想成为一名诗人,可是浏览的人却寥寥无几。久而久之,郁郁不得志,学业上也一塌糊涂。高中念完便辍学了,到家里的鞋店帮忙。有一段时间文森特总能梦见自己走在村庄的一段小路上,一路花团锦簇。他哼着歌,好像世间最快乐。梦醒的时候,郁金香,青草,泥土都是那么真实,又那么让他向往。那时候他下定决心,有一天,他要找到这地方。他唯一的朋友,画家切诺,他们经常一起开怀畅饮,趁着夕阳还好,在广场上画画。跌跌撞撞,转眼文森特也总算是挨过了他的青年时期。十九岁那年,母亲出车祸过世了,父亲两年之后因心脏病也相继离世。就这样,二十一岁的文森特卖掉了鞋店。怀揣着梦想,一张存折,以及一张切诺送给他的画像,用最后一点现金买了去往荷兰北部的火车票,开始了他漂泊的人生。
文森特有多久没正儿八经吃过一顿饭,他自己也不记得。他这段时期很窘迫,他上一份工作,在公路休息站做售货员的薪水只剩五欧。这些天他一直在公路上前行,他不断告诫自己,要把最后的钱留到找到下一份工作。那天晚上,天气异常的寒冷。文森特没办法,靠着公路的一个树桩,瑟瑟发抖。他的肚子里没有一点东西,他很绝望。他不明白自己到底该做什么,这么风餐露宿的意义何在。他开始怀念豪达的生活。每天睡到自然醒,大概九点多,然后吃早饭。一般是自己做一个火腿三明治,里面有两片煎的有些焦的火腿,菠菜,干酪,酸黄瓜,把他们夹好放进三明治机,面包烤得脆脆的,奶酪都融化了,包裹在火腿上。文森特早上还会自己冲一杯雀巢速溶黑咖啡,用小木勺挖两勺,在杯子里放三块糖,倒进大概杯子容量五分之四的热水,再加上一点牛奶。就一点,让咖啡的口感变得柔顺,咖啡滑过味蕾,像是光着脚在丝绸上跳舞。身体暖了起来,一天也就跟着暖起来。
他是一个不好相处的人,敏感,多疑,心情不好的时候言语攻击性很强,一直以来也没几个朋友,他也没犯过什么严重的错误。他在豪达的时候,吃过早饭,休息一会,读读小说,看看电视。大概十一点,他去店里把门打开,清扫屋子,把沉积一晚上的空气放出去。在他的管理下,每一只鞋都有自己的位子,井然有条。然后他把安乐椅搬到小店门口,舒舒服服躺上去,泡一杯茶,把那台成年时父母送给他的笔记本电脑从充电线那儿拔下来,读新闻,然后开始写作了。
他前段时间在休息站打零工,每一天都努力工作,把店里拖的干干净净,货架上的货物永远整齐,收银机里的钱也不会出错。可是杰西卡来了一切都不一样了。他的老板,没几根头发的老混蛋。文森特看见他在仓库里上了杰西卡,没多久杰西卡就成为正式员工,然后他被老板随便找了个借口(说他让整个店面死气沉沉的),文森特就这样被炒了。
在豪达的工作虽然有的月份挣得比做售货员还少,但是文森特很自在。文森特一天只吃得起两顿饭,早餐和晚餐。晚上八九点钟的时候,广场上行人渐渐稀疏,文森特就把安乐椅搬进去,清点一遍鞋子,算好当天的账,把电闸拉下来,门锁好。然后双手插在兜里,一边吹口哨,一边回家去。晚上的时候他通常会炖点什么,两种蔬菜。蔬菜先拿大蒜和一点橄榄油炒一下,然后加入水,撒盐,磨黑胡椒,放糖。如果那一礼拜鞋子卖的好的话,他还会买来柠檬加进去。一切都做妥当了,他打开电视,在沙发上支一张小桌,找出来一部自己想看的电影,起开一瓶喜力啤酒,就着炖菜结束一天的疲劳。到了困得睁不开眼时,他关掉电视爬上床,至于碗,就留给明天做早饭的时候刷了。
文森特饿的实在受不了,他离开树桩,路过一家休息站。他看着玻璃柜里的香肠,汉堡排,白面包和五颜六色的蔬菜,捏紧了裤袋里的那张钞票。他想偷点什么,但是他告诉自己他不能。这么做,只会让他变得像他曾经一度热切地憎恨的那一类人,梦想不劳而获,靠着窃取压榨辛勤的人们劳动成果活着。“社会的败类。”文森特想,有的人不该死,有些人不配活着。又或者说,他们不配做人,文明中的牲畜,社会的寄生虫。但是他没办法,他实在是太饿了,也许这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呢?一个念头在他脑子里浮现。自己就他妈的就是个空想家,没有一丁点才华,自负罢了。一直以来因为自己的懒惰与反叛,错过上大学的机会,错过了好工作,只能做一些不需要什么技术以及知识的活计养活自己。他厌恶自己,是他让自己走到了今天这个地步。曾经他拥有一切,足够的食物,温暖的家,给予他庇护的家。没准留在豪达才是对的决定,继续开着他的鞋店,周末的时候和切诺一起去酒吧,晚上回来带上一块肉,用烤箱烤也好,拿来煎也好,那都是一周唯一的一次肉菜,让他幸福。他搞砸了一切。文森特没办法控制自己想什么,不想什么,他想掏出口袋里的折叠刀,在这家店拿两瓶酒,拿几听可乐,三明治,香肠,再让店员把收银机里的钱放进自己的包里。当他意识到自己的手伸向自己口袋的时,他吓了一跳。可是如果这是能让他活下去的唯一办法,那就这么做吧。人类在面临生存的抉择时,恶的一面展现的淋漓尽致,这就是人的兽性,也是自然界弱肉强食的法则。而灾难降临时,那些善,就是人性复杂之处。伦理,也是支撑起人类文明高速流通及发展的众多原因之一。
他看了看门口,已经很晚了,路上一个人没有。他想:要抓紧时间了。他带上连帽衫的帽子,把背包带拉紧,低着头走进去。店里只有一个胖胖的黑人女店员坐在柜台后面,带着耳机听歌,在玩什么手机游戏。他假装看货架,好像在找什么商品,他往购物篮里装了一瓶威士忌,又拿了一大瓶苏打水和一些能充饥的食物。文森特向柜台移动,折叠刀在他的手里攥紧,早已弹开。他又问柜台里的非裔女店员给他做了两个汉堡排三明治和一个香肠三明治,女店员一件一件消磁,他就一件一件放进背包里。女店员抬起眼睛看文森特的眼睛说:“先生,一共八十三块七。”文森特看见她的嘴唇很厚,“黑人嘴唇向来很厚。”他想。他的左手伸出去死死抓住女店员的衣领,他看见自己右手的刀子像过慢动作一样递了出去,架在女店员的脖子上,文森特面无表情。“把收银机打开。”女店员快要哭出来了,磕磕绊绊的说:“好…好的。”文森特看见她的手在往桌下伸。文森特攥着衣领的手把她又往前拽了拽:“妈的,老老实实把收银机打开,然后他妈的滚出来。”文森特看见刀刃与女子脖颈处之间,有鲜血溢出来。女店员打开收银机后,文森特找出酒精纱布什么的给她包扎,把她的手机钱包留下,然后让她滚蛋。文森特在自己的钱夹里装满了钱,剩下的拿了一个用来打包的纸袋子装好。又在背包里塞满了食物,水,酒精一类的。他想起来什么,看向女店员刚才伸手的位置,一把木柄的霰弹枪,文森特一时间后背发凉。文森特从包里拿出来一些东西丢掉,然后把它斜插进包去。又找出来二十多发子弹,一并塞进去。文森特走出了便利店的门,背着鼓鼓囊囊的包,每走一步都很沉重。他觉得自己很冷漠,这一切都像是在看电影,看别人的故事一样。他感觉到自己脸上有什么东西在爬,他用手去摸,那张没有表情的脸爬满泪水,他在夜幕中突然大喊:“妈的!”。他终于,也成为淤泥的一部分了么。
文森特在树林中的小溪旁支起一摊篝火,他坐在一块石头上,狼吞虎咽地撕咬着三明治,脚边放着打开的威士忌。他听着溪水潺潺,已经不去想在休息站的犯罪,享受着新鲜的空气,以及随时可能戛然而止的,他自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