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夏天,我独自生活在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地方。
那年我刚满十八岁,在一所重点大学念大一,有一套楼层很高的单身公寓,它就像是一个巨大的容器,窝藏了我内心全部的秘密和孤单。但谁也不知道在那扇巨大的落地窗前,我曾真切地看到一抹绚丽的光彩划过。
清晰地记得高一的语文课上,在上《兰亭集序》的时候老师解释过一个词,所之既倦。
她说,这个词的意思是,即便你有一个深爱的人,也终究会有对她厌倦的一天。那个时候脑子里闪过一个词,七年之痒,但终究不是七年之痒。
那个时候的我并不相信任何的情感,因为我自己就被抛弃过,所以始终认为每个人都是独立而又自私的矛盾体,总是渴望得到却吝啬付出。在我的世界里,没有人可以依赖,而我也不需要依赖任何人,这种不知道是情绪还是我最后的倔强,让我感觉到很安全。
一个人不带有任何情感的时候,他应该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坚强的人。我想我妈也是这样想的,所以那年她丢下我,远嫁艾尔维亚,在离开的时候给我买了那套公寓,她以为它可以代替她照顾我,没有她我还是可以过得好好的。
没有谁知道每天晚自习之后,那条柏油马路,我希望它长到天边,永远没有尽头。我希望回到家之后,有碗热气腾腾的鸡蛋面放在餐厅的桌子上,我多么希望每天不必自己洗衣服,但我每天要花半个小时煮东西喂饱自己,要花二十分钟等待洗衣机清洗衣服脱完水,然后拨亮台灯开始做功课,那个过程是多么的寂静而冗长。
如果真的像书本上教的,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的话,其实我对我妈不应该存在那些埋怨,毕竟她给了我一个容身之处,并且这个地方还很不错。
一室一厅的公寓里摆了一个很大的书柜和一张单人床,衣柜里堆放了五床鸭绒被,我想如果到了冬天,有它们的陪伴我也不会再害怕寒冷,厨房被庞大的冰箱占据了一半的空间,里面堆着各式各样的蔬菜、水果。每个周末的傍晚,我都会步行去街角的超市囤积一个星期的食物。我不像同龄人那般的挑食,只要是对身体有好处的食物,无论多不喜欢吃,我都可以硬塞下去,因为有一次我看到一本杂志里一句我认为很正确的名言: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人爱你了,请记住你一定要爱惜自己。
二十层的高度足以俯瞰小半个城市。我最喜欢站在那面向阳的落地窗前看着来往的车辆和喧嚣的人群,尽管我的视力并不足以让我看得清一些细节,但是看着那些热闹的场景,我就会觉得世界还是充满希望和美好的。
除去那些只有月光陪伴独自流泪的夜晚和生病时难以忍耐的脆弱和孤单,我几乎真的认为我自己生活得很好,事实上也是如此。
就这样,我划过了青涩的高中岁月,细想一下高中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嗯,好像什么都没有,唯一证明我在高中存在过的应该就是那张薄薄的毕业照了吧!高考结束我考上了那座城里的一所重点大学,这应该是对我高中三年的肯定吧!同时也坚定我一个人也很fine的信念。
大一刚开学的时候,功课并不紧张,学校本着“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精神,常常组织一些名曰“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竞技活动。比如那个六月的那次的排球比赛,我从来不是一个爱凑热闹的人,从小到大都是,通常这种比赛我都会自己待在教室里看书,自己不参与也懒得看参与其中的别人,但是那天正好赶上学校集体喷洒消毒药水,所以我勉为其难地坐在操场上的看台上看一群活力四射的女生们进行的排球比赛。她们脸上的表情就是在诠释着“永争第一”这四个字,我其实是很难想象的,因为我是从来拿不出这样的热情去做一件事情的。
剩最后十分钟左右,场上的分数相差还是有点大,我看得出看台上的人一片意兴阑珊。然后我看见了她,那个刚才因为脚腕扭了一下被替换下来的队员。她坐在场边,汗水一滴一滴接连不断地从她的发丝滴落下来,尽管自己队分数落后,她却没有任何不安的情绪,那样的安静和四周的加油呐喊声格格不入。
那样疲惫却坚定的眼神,如同一道闪电击中了我。我毫不夸张地说,在那一刻我听到心里欢欣雀跃的声音在召唤,也许你和她在一起,你就不会再寂寞。
比赛的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她带伤上场,所向披靡,连着板回了15分,以极小的差距赢得了最后的胜利,所有人都十分倾慕地看着那个身材匀称高挑面容清纯可人的女生,她上台领奖的时候脸上依然是云淡风轻的模样。
直到有一个高个子男生笑盈盈地跑到她面前,递上毛巾和矿泉水,然后我在她的眼神里看到了水一般涌出的温柔,我站在离他们很远的地方,心生仓皇。不知为什么,所有我中意的人和物,他们都属于别人,那一刻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能够做些什么!但我知道我的内心只有孤独和寂寞。
每个月的一号,都会有一大笔钱例行管理般地汇进我的账户,对于现在的妈妈来说,那些钱只是一个小数目,而且它们可以填补她心中的不安,让她觉得这貌似是对我最大的关怀了。
我只会用很少的一部分,其余的取出来存在另一张卡上,随着数目的不断增多,我的心也越来越踏实。有时候我甚至会想,我不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我只要有足够的钱就行了,它至少能够让我知道,我有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权利和能力,以至于我不会一无所有。
别的男同学总是喜欢AJ、网游,我却不喜欢。我的乐趣是看着考试卷上的分数一天比一天高,银行卡里的钱一天比一天多。其实十八岁生日那天,我独自对着蛋糕上闪闪发亮的蜡烛许了个愿,等到毕业,我就离开这个令我伤怀的城市,目的地,不详。
可是我的心里貌似住进了一个可人儿。排球比赛之后的那段时间,她是大一那嗷嗷待哺的雄性生物茶余饭后的热门谈资,想要不知道她的名字和资料真的很难。我一边惊讶于这群人的雷厉风行,一边偷偷搜集着她的所有信息,很快,我就知道她叫上官明月。
她跟我同年级,成绩平平,是以体育特长生的名目进入这所大学的。那天那个男生是她的男朋友,叫时书,他们是青梅竹马,同一所高中,同一所初中,同一所小学,甚至是同一所幼儿园。众雄性生物心碎不已,直呼可惜。
我想我是真的喜欢她,否则我怎么会留心到每天第二节选修课后她总会去小卖部买一个面包和一瓶酸酸乳,最重要的是他那个男朋友这个时间通常都不会跟她一起。然后那天,我和她一前一后进入了小卖部,我要了一瓶芬达,然后翻了翻口袋,有点害羞地拍拍她的肩膀,同学,我忘记带钱下来了,你可不可以借我三块五,我等会儿还给你。她迟疑了两秒钟,然后掏出三块五递给我,好看的眸子仿佛是看出了我的腼腆于是说,诺,算我请你喝的号啦!不必还了。
她眉眼弯弯的样子真好看,那么近的距离,我甚至可以闻到她身上蓝月亮留下的淡淡香味,我说,不行,一定得还。
往往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最有效的。那天放学之后,我如愿以感谢她的名义约到她一起吃饭,虽然必须带上她的男朋友,我也觉得很开心。
我请他们在学校旁边的小餐馆吃饭,时书一直用一种充满敌意的眼神看着我。我有点儿心虚,招呼他说,别客气想吃什么点什么。结果他真的没跟我客气,点了满满一桌子的菜,上官明月有些不好意思地对我说,本来是个小事,你非得这么兴师动众的,一会吃不完的你打包回去吧。
我摆摆手,示意无所谓。那天晚上有些尴尬,有些局促。但是我想,至少要让她知道世界上有个男孩叫卿洛。
时书说,卿洛你真厉害,居然会做糖醋排骨,明月最喜欢吃了。
那时候,我们已经很要好了。我不是一个善于交朋友的人,但是我发现只要你喜欢一个人,你就可以连同她的一切去热爱,爱一个人其实并不是要紧抓住所爱不放,尽管那样会令自己心疼。
随着了解,我开始真正地了解上官明月,她的沉默寡言来自那个条件窘迫的家庭,妈妈体弱多病,爸爸又好赌成性,日子过得很是拮据。但是她丝毫没有因此气馁,他相信凭自己的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时书在对我讲这些的时候声音很轻,卿洛,你知道吗,跟明月在一起,我从来没有要求她给我买过任何一样东西,并不是我不想要,而是我真的很心疼她,我总是告诉自己,以后都挣钱给她让她给我买。
我发誓,在那一刻我心里没有一丝一毫的嫉妒,我看着他显露出的温柔神情,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觉得有些悲伤。我想我是时候应该放弃明月了,这样明亮柔和的男生才是最适合明月的人,而我不过是在他们那宛若阳光的照耀下,也慢慢变得明朗快乐起来了。
原来这个世界上仍有可以信任和依赖的感情,就算是做一个过客途径别人的情感之中,我仍然乐此不疲。
大一期末的时候,上官明月得到学校的指派带领校排球队去外地比赛。时书宠溺地摸着她的小脑袋笑着说道,你可不许看别的男孩子喔,每天要给我打电话,不然回来我可要收拾你。上官明月小脸微红低声说,那是当然,只需要两周我就回来了,你好好照顾自己。说罢又转过头来对我笑,卿洛,时书就麻烦你帮我看着喽。
我点点头,什么也没说。但是我把这当作是她对我的托付,我一定会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