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很美好,能在天上飞,有大馒头,还有大鱼大肉……
几颗泪珠无声的从眼角滑落。
但终究还是要醒来的。
顾九睁开眼望向周围,天空大亮,戈壁上一片荒芜…
一定是睁眼的方式不对。重新闭上眼,也许下次睁开眼,就是那个熟悉的人间。
再次睁开双眼,一条野狗张开大嘴扑面而来。
这特么哪里是狗,分明是条野狼。
顾九迅速抬起手臂格挡,钻心的疼痛感通过神经传递到大脑,整个人也被扑倒在地上。
“啊……”
惨叫声冲破天际,顾九拼命的甩动手臂,感觉骨头都要被咬断了。
完犊子,今天要交代在这里了吗?
一抹反光闪过眼睛,这才看到地上的刀。右手迅速抄起寒刀,朝野狼背上砍去。
“呜…”野狼吃痛松口,退后几步,绕着顾九缓缓移动,寻找机会准备一口咬断食物脖子。
狼背上一道不深的刀伤,不停的渗着血。
顾九左臂上的衣服,也都染满了红色的鲜血。二者僵持了几个呼吸,野狼再次扑了上来。
奶奶的,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瞅准时机,迅速半蹲,拼命挥刀向前砍去。
“噗”的一声,刀砍进肉里边,阻力顿时大了起来。
“砰!”野狼越过头顶摔落地上,挣扎着想再次站起来。一条从野狼前胸到腹部的刀伤,血肉翻卷。
顾九迅速爬起来,抄起寒刀用上全身所有的力气,再次砍向野狼。
“砰”
一刀直接把狼的头部和身体分离开来,狼血喷射而出,刀身嵌入沙土数寸。
一屁股坐在地上,拼命的喘息。短短几息的时间,冷汗已经湿透了全身。
左臂的巨痛感再次袭来,顾九小心用刀把左臂上的衣服割开。上边的牙印在渗血,深可见骨头。下边的肉已经被狼牙撕裂了,血液缓缓顺着手臂流淌。
“啧啧,厉害啊,一人一刀搏杀独狼。”
顾九扭过头去,看到凌二狗满脸疲惫的走了过来,身上尽是灰尘和干涸血渍。
这货昨夜杀了不少人吧!
真真切切在鬼门关走了一趟,再次看到熟悉的身影,忽然有些想哭。
“再次见到你真好!”强忍住泪水,衷心的说道。
“有水吗?帮我清洗一下”
凌小亮了亮水囊道:“不多”
疼痛总是在身体解除危机后,加倍传输给大脑。
“啧啧,真疼啊!”凌小一边清洗伤口,一边搭腔。
疼的是我不是你,顾九心中呐喊。
少许时间过后,伤口已经被凌小用布条简单包扎过了。
顾九脸上,额头上密密麻麻的汗珠,整个人都快要虚脱了。
“昨天晚上的是什么人?会不会追来?”
“马匪,劫货的,估计把货物抢走就撤了。”
“其他人呢?”
“马匪来袭的时候,抵挡了不到半炷香,就各自逃命去了”
顾九抬头,天上的云层越来越厚。
“把狼收拾一下,我们尽快离开吧,这天快要下雨了!”
“嗯”
凌二哥的心情明显低落了很多。
“对了,你怎么找到我的?”
“碰巧听到某人惨叫,就寻着声音看到了呗,话说你跑的可真远,都有二三十里地了吧。”
“可不是吗,小命要紧。”
由于受伤,脚程格外的慢,半天下来才走了不到十里路。这已经不错了,每走一步,对于顾九来说都是一次折磨。
中午时分,被阴云笼罩的原野上已经没有多少亮光。二人寻了一个石头夹缝休息,来躲避即将到来的雨水。
“这是哪里?”顾九躺在地上一动也不想动。
“应该距离蒲类县还有三天的脚程。”
雨终于还是来了,雨天赶路不是个好主意。
顾九捡了不少干草,躺在上面不知想些什么,干草做成的床并不舒服。
瞅着用雨水洗完脸的凌二哥,一身青色长袍,正好合身,怎么越看越帅?没有喉结?也没有胡子?这不会是阉人吧!顾九眼角抽搐了下。
“你看什么呢?又不是第一次见?”凌小把木簪取下,黑发垂落腰际,清风拂过发梢,很是好看。
顾九顿时瞪大双眼道:“我特么一直把你当兄弟,你骗的我好惨啊!”
谁特么说女扮男装一眼就能认出来,出来,我保证不打死他。
“怎么,看上本小姐了?漂亮吗?
别瞎想,我是你大哥,来,喊一声大哥!”说着,一只手重重按在顾九伤口上。
“嗷…疼疼疼…大哥我错了。”
确认过眼神,是惹不起的狠人。
“这条路上马匪多吗?”
“不多,只有一帮马匪,领头的听说是个悍匪,我没遇到过。”
“昨晚你可真厉害,两剑杀一人,跟谁学的剑?”
“我耶耶。”说到这里,凌小神色黯然下来。
“他是唐人,来北庭戍边后,再也没有回去过。他啊!这辈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回故土长安,可惜临死也没有实现。”
“对不住啊,我不知道,勾起你的伤心往事了。”
“无事,说起来我也是长安人呢!只是从没见过长安!”
当天空再次亮起来的时候,顾九并没有醒来。
左臂的创伤,衣物的单薄,再加上本身孱弱,终究还是病倒了。浑浑噩噩的,脑袋胀痛的要死,蜷缩在干草堆上瑟瑟发抖,哪怕盖了一张狼皮,一堆干草,半梦半醒间还不时喊着“冷,冷”
凌小看着不断发抖的人,叹了口气。把青色长袍取下,贴身给顾九盖上。
“兄弟,能不能扛过去,看老天爷了!”
雨来的慢,走的也慢,不知过了多久,才有了停下的痕迹,但天空依旧灰蒙蒙的。
凌小坐在洞口,望着远方发呆…
马匪越来越猖獗了,这条路今年第二次被打劫了。就这次来说,跟着大商队,三峰骆驼加上货物,最少损失了两百贯钱,再这么下去,生意就做不成了,如何是好…
“水…水,”
凌小迅速一只手臂扶起顾九,一只手拿着水囊,小心的喂着水。
“咳咳,咳咳”顾九被水呛到,剧烈咳嗽起来,意识终于清醒了些。
“怎么样?好点了吗?”
看着满脸焦急的面庞,不禁生出异样的感觉。这世间还有人关心自己?虽说二人只是萍水相逢。
若是熬过此劫…得了吧,自己的情况自己知道,也许连今晚都抗不过!
“我怕是要死了。”
“别那么悲观,还有我呢,往好处想,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出去了,大哥罩着你。”拍了拍顾九肩膀安慰道,一副天下我最大的样子。
神特么大哥,顾九心中暗自诽谤。
时间总是很快,三天过去了,顾九病情终于有些好转,整个人更加地消瘦。
看着眼前专心烤肉的女子,不由自主的露出了微笑,把盖在身上的衣服和狼皮掖的更紧了些。
既然老天没收了自己的小命,就努力活下去吧。
千里无人烟,这是书中的西域,不知道真假。但百里无人烟,却是顾九亲眼看到的景象。
三天路程下来,没有见过一处村落,虽说二人脚程慢,但一天下来,三十里地还是有的。
连商队也没有,驿馆倒是见了两座,但是随着中原王朝的内乱,势力逐渐退出了西域,驿馆也荒废了下来,只剩下残垣断壁,里边连个鬼影都没有。
满眼望去,全是荒芜的戈壁。顾九一度怀疑这里是不是无人区?若不是还有风干的狼肉,二人只怕早被饿死了。
通过这几天的交谈,顾九大概知道了蒲类县位于庭州东面七百里。官面上叫蒲类县,底层百姓更喜欢称呼为甘露川,意为水草丰美之地。
七百里听起来不远,可常人走起来要足足半个月。
当眼前的景色逐渐由黄色变成星星点点的绿色,顾九显得有些兴奋,凌小则恢复了男装打扮。
绿色对戈壁来说代表着生机,代表着人烟。
脚下渐渐有了路的样子,两旁不时能看到农田,草场和牛羊,路上的行人也多了起来。
当凌小指着前面的城池说到了的时候,顾九的眼珠子都快掉了下来。
再充足的心理准备,也比不上现实的冲击。
长宽不过百丈,一丈高的夯土墙?仅在西墙开了一个城门,可是门呢?被谁抗回家当柴火烧了?守卫的士卒呢?
这是顾九第一次亲眼见到古城,巨大的心理落差,让他很是失望。
“这片地区主要是胡人和商人,城外大大小小十几个部族,以三大部族为首,万余人,半放牧,半耕地。
城内都是商人,还有唐朝老卒。唐卒比较少,也就四百多人,平时就在城外种田。”
凌小指了指前面的一家店铺。
“喏,那家卖布的铺子是姐的,因为太远了,各家商队两个月才来一次补充货物,把原材料运回去。”
“刘叔!”
“小姐,可算见着你了,听说商队遇上马匪了,老丈一直在担心你。”刘叔放下手头活计,快步迎了过来。
“不碍事,人不是好好的嘛!”
“要我说,押货这种事情你就不该亲自来,交给那些刀客不就好了?饿了吧,我去准备吃食…”
二人边说边朝后堂走去,完全忘记了还有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