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拉
4.发脾气
发脾气是吉姆清单上的第四条。
“谁都会发脾气的。”我小声地说。他们没有理我。这不公平。为了平息愤怒的情绪,我比任何人都要努力。即便是在小时候,我也总是拼命忍着不发火。我会攥紧拳头,咬住脸颊内侧的肉,脑袋里想着小马驹。我想让大家夸我是个“好孩子”,从来都想。
可是维奥莉特,维奥莉特就是个好孩子。她会用没完没了的问题让我忍无可忍,会偶尔耍性子让我失去耐心,但我并不生她的气。并不会真的生她的气。
我觉得我们大概是过了六个月的时间,才渐渐陷入了那种老套的情节——辛勤工作的丈夫回到家里只想清净一下,又累又烦的妻子从早到晚独自应付孩子数不清的要求。我记得自己不知在哪里读过一篇文章,里面强调了照顾婴儿和精神折磨在各个方面的相似之处。在这种情况下,要表现出自己最优秀的一面是不可能的,而这偏偏是你最想表现的时候。
维奥莉特并不是一个难伺候的孩子,然而孩子都是很难伺候的。他们会一刻不停地吵闹,忽然拔高音量,无休止地抛出变化多端的要求;你既要避免冒险,又要让她记住教训,还要苦苦乞求区区片刻的宁静来好好地思考。思考,在有孩子之前只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可有了孩子之后,它就成了一种奢侈。
如今,教育孩子要态度温和、通情达理地商量。而在我和萝宾小时候,妈妈只会叫我们闭嘴。又或者,假如我们两个在吵架,她会忽然从汽车的前排座椅上挥过手来,谁的膝盖靠得最近就在上面狠狠地拍一巴掌。但现在妈妈的做法行不通了。权衡兼顾和调停安抚的努力吉姆都看不到。他出门上班,等回到家里就有做好的饭菜,归置好的玩具,以及一个洗过澡、喂过饭的婴儿。我累得筋疲力尽根本不重要。
我们各有各的角色:我是二十四小时的护工,吉姆则是大方得体、关怀体贴的父亲。
然而吉姆也是一个好人。不管我有多生他的气,这一点还是能看出来的。从我最初认识的那个吉姆,到眼前这个禁止我见女儿的吉姆,他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好人。他觉得自己是出于正确的理由,做了正确的事情。
吉姆微微有些驼背,因为他不想让自己的个头显得太高。他头顶上的头发日渐稀疏,两鬓原本深棕色的头发刚刚开始灰白。他长得很好看,我觉得是那种不太引人注目的好看。这算是明褒暗贬吗?也许吧。
我无权埋怨他身上的任何一个小缺点,或是任何全天候照顾孩子的辛苦。因为这就是我曾经想要的生活,也是我现在想要的生活。然而我并不完美,我也有失控的时候,丢掉从前的耐心劝诱,一把抓住孩子,大声嚷嚷:“该死的你给我把鞋子穿上行吗,维奥莉特,别闹了!”
我知道自己不应该这么说,毫无疑问不应该在他面前这么说。吉姆冲进过道,把我领到厨房里,就像酒吧门口的保安似的。
“对不起,”我低头盯着自己的脚,“我只是有点泄气。”
“你是成年人,而她是个小姑娘,你得控制住自己。”
就是这样,我又被记上了一笔。
萝宾
萝宾家背对着的那栋公寓楼是典型的曼彻斯特红砖巨无霸。它有着自己的节奏,就像潮汐一样。清晨,人们就像铁屑一样,被一块看不见的硕大磁铁吸出门外,夜晚又被推回家中。就寝时间,无数被灯光点亮的窗户渐次熄灭,一个接着一个被黑色的方块取代。
成百上千的早餐,成百上千的晚餐。
成百上千的忧虑,成百上千的噩梦。
然而,那些在深夜的昏黄灯光下徘徊流连的人,那些伴着闪闪烁烁的蓝色屏幕直到凌晨的人,才是萝宾注意的人。在她暗自观察的时候,那些漂浮于暗色方块的大海之中的孤独色彩,那些在窗户跟前沉默不语的小小脸庞,才是萝宾深深爱上并带着关切细心守望的人。
喜鹊先生是个夜猫子。昨天晚上,萝宾一边缓缓地眨着沉重的眼皮,一边注视着他从主卧走出来,慢慢打开儿子房间的门,走到他的床边站定,然后蹲下身去,把手放在离儿子的脑袋不远的地方,却没有碰到他,多半是担心把他吵醒吧。他转而在床边坐下,后背倚在墙上,脑袋靠在枕头的边缘,直到妻子回到家里。萝宾看见她踩着针尖细的高跟鞋,踉踉跄跄地倒在了沙发上。喜鹊先生轻手轻脚地走出儿子的房间,站在妻子身旁,低头打量着醉得不省人事的她。最后,喜鹊先生抓住她的手臂把她拉起来,拖着她走开。想必是拖到床上去了。
在他家楼上的公寓里,住着一个每天晚上都会弓着身子坐在手提电脑跟前的年轻女人,她偶尔会起身走开,随后又端着一碗麦片走回来。萝宾猜她是不是个学生。她会一连几个小时坐在那里,穿着睡裤,一条腿放在身下,不停地敲击着键盘。
楼下,在沃特金斯(喜鹊)家的右边,住着一对老夫妇,常常回家很久后都不脱外套。或许是他们家客厅的暖气要花很长时间才能融化曼彻斯特那沁入骨髓的寒意吧,又或许他们只是很喜欢自己的外套。老太太的外套颜色有点像孔雀蓝——因此萝宾称呼这对老夫妇为孔雀先生和孔雀太太——她还戴了酒红色的手套和紫色的帽子。两个人进屋的时候,老太太会走进厨房——在那儿萝宾能把她看得更加真切——她会摘下帽子,脱下手套,搓一搓手,再把水壶灌满。
在那之后,老太太通常都会再次出现在厨房里,那时就不穿外套了。她会慢吞吞地把一条蓝色围裙套过肩头,把硬邦邦的黄色手套戴到手上,然后,像外科医生一样,细致精准地刷洗碗碟。
萝宾刚刚搬来的头几个月里,孔雀先生和孔雀太太看起来就像是两个冷冰冰的老人。萝宾只有在没有其他事情可做,没有其他的人可看,每天的一万步全都走完了的时候,才会观察他们。
后来,一个春末的傍晚,太阳还高高地挂在天上,孔雀先生穿着衬衫,袖口卷到了手肘上方,分两次把两张餐椅搬了出来,搬到公用的花园里。夫妻二人轻手轻脚地坐到椅子上,喝着看起来像是金汤力的东西,还把酒杯碰到了一起。喝完第一口,老先生把酒放到了自己拖鞋旁边的地面上,然后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件东西,吹奏起来。是口琴,他的双手和嘴巴迅速移动,好似一条拉链在乐器上面不断地来回拉,而一边的孔雀太太就像个少女似的微笑着。
孔雀夫妇常常会让萝宾想起自己的父母。他们从来不会这样。
有时候,萝宾的健走会变成焦躁的踱步——在屋里怒气冲冲地穿来穿去。各种念头疯狂地从脑袋里冒出来,记忆会迎面相撞变得分崩离析,重新拼凑起来的时候又全都对不上。她觉得慌张焦虑,坐立不安,没法静下来。
这种骚动过去常常在录音棚里得到释放,抑或是被倾注到歌词的草稿里。
搬进如今这栋位于乔治街的房子时,萝宾告诉自己,这是为了要从那种让她低头就范的、令人窒息的恐惧当中恢复过来,而且她恢复的过程还会被谱成曲子。她会像“美好冬季”乐队一样与世隔绝地创作[15],只不过创作地点不是小木屋,而是这栋有三间卧室外加阳台的房子。她订购了无数各式各样的乐器设备,大多都还没有拆箱。她在网上搜索最完美的钢笔和书写纸,还有二手的吉他杂志,那些最初教会她弹奏吉他的杂志。
她什么也没有写,什么也没有录,一点灵感都没有。
相反,她每天都要走上一万步,做上几百下深蹲、立卧撑、俯卧撑、硬举训练和卧推。不练到四肢颤抖就不罢手。
余下那些空虚的时间,便只是用来观察注视。她认真编目,仔细研究,把前一天和后一天、这一间和那一间公寓里所见到的场景逐一比对。大多数时间里都波澜不惊,只不过是日常生活罢了。用滤锅滤去意大利面或是土豆里的水分,清洗碗盘,男男女女都深吸一口气收紧肚子,对着离自己最近的窗户左转右转,端详着映在玻璃上的影子。
各家各户都静静沉睡,而萝宾的手脚又沉重得抬不起来的时候,她就会看电视。沉默的吉他靠在身边,她一只手搭在上面,仿佛那是一件不同寻常的毛绒玩具。
有时候,她发觉自己轻轻弹出了一段和弦,可是紧接着,儿时记忆当中的面孔会在脑中闪过,她会蓦地停下来。旋律不见了,随着记忆一起碎裂消失,她又开始在那间空余的房间里踏步或是举重。倘若这些都不管用,她就会吃下一粒从网上买来的安眠药,爬到床底下,这个让她感觉像是避风港湾的地方。然而,藏于床底的这种安全无虞、被紧紧包裹的感觉,最近正在不断地削弱。各种令人不安的迹象变得越发难以忽视。
今天,那疯狂的敲门声又出现了。恐惧扼住了萝宾的喉咙,让她口干舌燥,她相信这并不是偶然的造访,不是本该送到邻居家里的包裹,不是什么心怀善意的人。多年的隐居生活让她对各种情况都异常敏锐。可这次是她无法置之不理的情况——有人追查到了她的下落,而且不会因为她默不作声就善罢甘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