萝宾
萝宾一路沿着墙壁磨着自己那双漆皮鞋子的鞋尖。虽然她个子小,但也不能因此就该被打扮成一个傻里傻气的洋娃娃。莎拉才是那个喜欢看上去光鲜又整洁的人,才是那个站在镜子前左转右转、像迪士尼的长发公主一样欣赏自己那头金发的人。假如萝宾的言谈举止能更像莎拉一点的话,她们的父母都会很高兴的。这个念头让萝宾的嘴里充满了酸水。
“萝宾!”
“干吗?”
“不许往地上吐口水!你怎么回事?”
萝宾抬起头来,怒气冲冲地望着母亲:“我嘴里不舒服!”一边说,一边不假思索地继续沿着墙壁磨蹭自己的鞋尖。
“萝宾!该死的,你究竟在干什么呢?”
哎呀!
“没干什么。”
“这可是双新鞋,你这个小姑娘太不听话了。”
萝宾的母亲站在那儿,双手叉腰,两腿叉开,身后的阳光把她的剪影照得棱角分明。不过她的身体曲线其实是相当柔和的。
“这双鞋太亮了。”萝宾回答,但她知道这场争论自己已经输了。
莎拉站在母亲身边,装得和她一样忧心失望。两姐妹同样是在学校里待了一整天,但莎拉的头发还是一丝不乱地编在辫子里,她那条方格棉布的夏装连衣裙一尘不染,也没有黑乎乎的脏东西在指甲里面连成不祥的细线;而萝宾的深褐色头发早在第一个课间休息前就冲出了发带。萝宾的头发浓密有卷儿,那些小卷儿总是一刻不停地乱动,没有哪根头绳能捆得住。若干年之后,萝宾会用厨房的剪刀把它们剪成尖尖的、一撮一撮的。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莎拉和萝宾仍旧被归在一起:那对双胞胎。可实际上,她们之间的不同点简直多得不能再多了:一个金发,一个褐发;一个高挑,一个娇小;一个安分乖巧,一个惹是生非。
在她们两个还很小的时候,母亲安吉拉——安吉——也做了双胞胎的父母惯常会做的事情——给她们套上相同款式的帽子、裙子和鞋子。可是莎拉的身材要修长得多,举止也更成熟——几乎从第一天起就是这样——相同的衣服只会突出两个人的不同。甚至有几次——就像马歇尔一家的家族传说记载的那样——完全不认识的人会断定这两个姑娘不可能是双胞胎。
“如果不是的话我应该知道的呀,”母亲会夸张地长叹一声道,“我可是把她们两个都给挤出来了呢。”
“我的小不点儿。”萝宾的父亲杰克会这么叫她,要么是在她挨着他坐在沙发上,荡着还够不到地面的两只脚的时候;要么是在悠长的星期日,他正在车库修理一些萝宾母亲宁可干脆换掉的东西,唤萝宾给他递木头、几根钉子和一点胶水的时候。这时他通常会说:“我又不是钱多得花不完,安。”萝宾则会假装叹着气说道:“说得太对了。”
萝宾和姐姐上完了新学期第一天的课,刚刚开始往家里走。两个人无精打采地耷拉着脑袋,对话渐渐变成了哈欠和牢骚,徒留三明治上的面包皮在午餐盒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过了六个星期做游戏、看电视的日子之后,开学第一天总是非常累人。通常母亲并不会来接她们——姐妹俩现在已经是大姑娘了,下个月就满九岁了——不过今天是第一天返校,有“特别优待”。萝宾已经被教训了两次,迫不及待地想到明天,能自己拖着步子走回家。尽管还有姐姐作为指定的成年监护人。
十六分钟能造成这么大的差异,真是叫人惊叹不已。“我是最大的。”莎拉总是这么说,而萝宾每次都是白眼以对。要是我个子高一点就不一样了。
萝宾皱起了眉头。前方有一辆亮闪闪的黑色宝马车,压占了大半个人行道,打着双闪灯。那些还有更加年幼的孩子坐在婴儿车里的母亲正在大声地发着牢骚,夸张地说着要越过这个挡路的障碍物有多难。驾驶员一侧的车门啪地打开,一个女人飘了出来。她留着一头富有弹性、光泽亮丽的秀发,穿着一件看起来价格不菲的外套。“真对不起,”她朝着其他母亲所在的大致方位说道,“我不知道该把车停在哪儿。”
其他女人没有理她,这个时候,这位光彩照人、活力十足的宝马妈妈看见了一个人兴奋地挥起了手,是萝宾和莎拉班上新来的那个男孩。男孩向她跑了过去,虽然他的背包一上一下地颠着,发丝却没动,一定是抹了发胶。待他爬进车前座,汽车缓缓驶离人行道,几乎是悄无声息地飞驰而去。
萝宾对此不以为然。
莎拉
我们的班里新来了一个男孩。他长得就像新街边男孩乐队里的乔丹·奈特[1]一样好看,而且非常安静。他有金色的头发和黑色的眼睛,颧骨和“雅典娜”[2]海报上一个模特的一模一样。我们的新任老师是一位优雅的老太太,留着银色的长头发,名叫霍华德夫人,萝宾说她是个巫婆。她让新来的男孩站在全班面前做自我介绍,没想到他的耳朵变成了粉红色,张开了嘴巴却什么话也没讲出来。最后霍华德夫人撇了撇嘴说:“这位是卡勒姆·格兰杰,刚刚到我们学校来,希望你们能和他好好相处。”
我把“卡勒姆”写到练习本上,还绕着它画了一个爱心,这样我就能记住他的名字了。我才不会忘呢。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发现他一个人坐在“友谊长椅”上,膝盖紧紧地并在一起,一边读着《托马斯·肯佩的幽灵》[3],一边啃着苹果。男生们在附近打打闹闹,围着一只网球又踢又踩。每次他们跑到卡勒姆附近时,他都只会缩起双腿躲开,然后继续看书。
“你好,”我开口说,尽力露出热情友好的微笑,“我是莎拉。”
“你好,”他回答说,“我是卡勒姆。”我一时还以为他说不定会伸出手来让我握一下呢。
“你知道这是‘友谊长椅’吗?”我问道。
他的耳朵又变成了粉红色,不过他说自己没有注意。
“这是你觉得孤单,想和别人一块儿玩的时候坐的地方。”我解释说。跟别人讲解我们学校里的规矩和习惯,总会让我兴奋不已。我从四岁开始就待在这里了,知道这里所有的规矩。
我主动提议带他四处转转。他看了一眼自己的书,小心翼翼地夹进一枚书签把它合上,接着便跟到我的身后。我指给他看我们玩游戏的操场,那个废弃的漏水的游泳池,门房那间闹鬼的小屋,还有——为了逗他开心——露天的女生厕所。他又脸红了。
他告诉我,他是因为爸爸的新工作才搬到桦树梢里来的,他的爸爸是雷丁一家可乐公司里的大人物。不过卡勒姆多半连一瓶免费的汽水也喝不上,因为他的爸爸不喜欢别人问他要东西。听上去,他爸爸是个很严厉的人。
现在该回家了,看在妈妈已经数落过萝宾一顿的分儿上——她一直把自己的新鞋子往墙上磨——我本来已经决定不跟妈妈告她的状了,可后来她又无缘无故吐起了口水,妈妈只好骂了她。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情,因为每次都会被抓住。她好像就是要惹上麻烦似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人想要惹麻烦,乖巧一点的话,一切都会舒服得多。我想要做个乖巧的孩子,从来都是。
爸爸管我叫他的小书呆子,妈妈则说我是她的掌上明珠。
妈妈喜欢假装自己实在是受够了爸爸,而爸爸则喜欢耍活宝,用“女管家”之类的词语来称呼妈妈,或者是开些有关唠叨的玩笑,不过我觉得他们还是很相爱的。我们看《眼中之星》[4]或是《罗珊娜一家》[5]的时候,他们会相互依偎着坐在沙发上,妈妈的金发散落在爸爸的胸口,爸爸的手则随意搭在妈妈的腿上。我们在车里的时候,他们俩还会像好几个星期没见面似的说个没完,而我和萝宾也已经不打算尝试打断他们的对话、要一点奥宝水果糖了。我们会玩猜谜游戏或者“黄车”,谁先看到一辆黄色的车,就大叫:“黄车!”再往另一个人的手臂上捶上一拳。虽然最后总会以大哭收场,但是在玩的时候,我和妹妹都会疯狂地大笑,并把鼻子紧紧地贴在车窗玻璃上,这是全世界最好玩的游戏。妹妹常常把我气得发疯,不过要说有什么事情是她一贯在行的,那就是开心快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