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哚哚…”沐浴着冬日里穿透薄雾的朝阳,林野一行人敲响了林族长家的西侧门。
四十来岁的门房打开门,接过林靖和呈递上的礼物,将上门拜访的三代人迎进了前院。
五十岁左右的林管家匆匆地出来又将三人迎进正屋_林族长的会客室。请三人喝茶,稍等。
林野待大爷爷与大伯轻理长袍,斯文有理地坐下后,方在大伯的下首位置跟着安静地坐下。
他们经管家之口已知道林族长一家还在后院吃早餐,便安静如鸡地打量端茶进来的小厮,微笑以致意。
几人并不觉得渴,更为了一会儿上县衙的方便,也不敢因礼节而喝茶,只是端起茶杯做了做样子。
林野是个不吃大肉便不喝茶的人,更何况如今是个孩子。他连装样子都懒得装。也不管大爷爷父子俩是如何的不自在,坐下后便打量会客室的家具布置,欣赏墙上的字画_百花之王。这是一幅写意的水墨牡丹,留白处还题了一首小诗。
林野以超乎常人的视力让他可以清晰地看清楚对面墙上题画诗的内容,“艳艳霞光照牡丹,丝丝缱绻为娇妍。花中为王千万载,魂入重宵问列班。”
这诗…林野不知道这诗算不算好,感觉中间好像是断了几句的样子,意不连贯。好不好的,且不管它。
再看画,他本身没有学过画,吸收了的高玲的记忆里也只是学了点绘画的理论,实际操作还在练习素描的阶段,所以,他对画也没有什么欣赏能力。
这幅画,若是不看那诗和题字,他根本认不出这画的是牡丹。感觉画上的牡丹跟他曾经见过的实物牡丹有很大的差别。难道是时间和空间的原因而有的生物不同?
想不通,就暂且不管画,再细看那笔字。
林野对字(书法)还算是比较有研究,第一世和从高玲的记忆里欣赏过的书法字贴也比较多。看得出作者这笔字写的那是相当好,筋骨均匀,且有霸凌傲然之气。
林野所在的第一世,沧澜大陆的林家是个修真小家族,祖上出个化神大能,即使只是个小家族,传承了也有几千年。沧澜大陆有修真者的文字,也有通用文字。而通用文字与古汉语非常近似。
他虽然在沧澜大陆只活了不足十九岁,但书还是读了不少,字也练的不错,不论是修真者的文字还是沧澜大陆的通用文字都写的很是不错。老族长也曾经说过他的字有筋骨,有男儿征战四方的霸道,可就是生成了女儿,少了些柔软。
林家的子弟,不论男女,不论习武或修真,甚至就是不上进的选择当个普通人,也必须读书学习,必须练得可以写出一手好字。这是林家从未变过的一条祖训。字,是人的脸面。
林野边细细地欣赏着墙上端正如君子的楷书,边回忆着自己曾经的家族中的人和事,却又很快便听到了由远渐近,深浅轻重不一的脚步声,且是三个人的。
听了一会儿,侧头,见大爷爷和大伯已经闻声站起来挺直了背脊,准备见这屋子的主人,林野便也跟着照做。
首先入眼帘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瘦削老头,中等身高,着紫色的锦缎绣云纹长袍,头上戴着一顶玄色的圆帽,大概是怕寒风吹的他犯头风痛,颌下与林老爷子一般有长长的花白的胡须。他的身后是二个身材挺拔的年青人,年龄在十五六_十七八岁之间。
林野只是略扫了一眼,便记住了几人的容貌。见这个老人与他见过的里长有五六分相似,便知道他是长山林氏的这一代族长,是长山林氏一族长房的长房,还当过前朝的一个郡守长史,现正为当朝的县学教授。
林族长与林里长为亲兄弟,跟着林族长的二个年青人与他也有三四分相似,不过是因年轻而面部轮廓更加显得饱满。
林族长的人瘦,但精神挺好,跨过门槛,便抬眼扫了一遍室内已经有礼而站起迎接自己的三人,便柔和了面容,笑着伸手做了个请的姿势,“当明…老夫今日失礼了。你们三代人都请就座。”
“大人客气了,是小辈与二个孩子失礼,到的早了。”林当明拱手致歉。当明,为林伯清的字。
林族长摆摆手,“我虚长你的父亲几岁,你喊我为伯父吧!今儿,是伯父失了礼。你们依约定的时辰到来,没有一丝错处。”
说起这个,林族长的心情从起床到如今都不大爽快,面上不显而已,皆因家里的厨娘今儿不知道为什么居然起晚了,让他在宜州林家人的面前失了礼。
对于读书人来说,不能遵守约定的时间,是很大的失礼。而宜州林家与长山林家经过翻查族谱,的确是出自一个老祖宗的子孙。虽然亲缘早已经出了五服,又一直分散在各地居住,但还是可以勉强算为族人。
林伯清见此,也不再与老人分辨这个,点点头,想着昨天晚上父亲的嘱咐,大家口头叙亲,并不再实际连宗,便口称伯父,指着林靖和向对方介绍道:“这是犬子,名靖和,字,定之。”
他手指着儿子,眼睛却看着林族长,试探着问道:“他应该称呼你为大爷爷吧?”
林族长抚须微笑着点头,两家对于口头叙亲一事已有了共同的认知,以后的子侄在朝堂乡野都视情况而互相帮衬。不管怎么说,正直的又同姓的林老头一族还是好过外人的。
林靖和于是恭敬地抱拳鞠躬行礼,口称,“见过大爷爷,问大爷爷安好。”
林族长看着皮相生得比自家孙子还好的林靖和,点头赞许,回礼,“好,定之也是个胜过许多人的青年俊才。”
“大爷爷过奖了。”二十七岁的林靖和看一眼屋内比自己年轻许多的那二个,知道对方只是客气话,却也感觉被夸的很不好意思,耳根子泛红。
林伯清又轻轻地拉过林野,对林族长介绍道:“这是愚侄家的侄孙,二弟仲清的孙子,名怡野,父亲为他取字,旷之。还有个小名,憨憨。”
“大爷爷!”林野没想到大爷爷会介绍自己的小名给人知道,不依的小声呼喊一声。
“呵呵呵…”那二个年青人听了介绍,又见林野瞪着的大眼睛,掩嘴转头也忍不住地抖动着肩膀笑出了声。
“怡野,旷之。名,字,都取的很不错。憨憨这个小名也好。太过聪明的孩子,是需要取个拙名压一压命的。”林族长咂摸了几遍,又想想他听说过那边族中的许多个男儿的名字,觉得那个叫林震庭的林老头不愧读了几年书,儿孙以及子侄的名字都取的很不错,没有随便乱给孩子取名。他们那一支虽然落泊了,却也没有堕了林氏几百年书香门第的家风。
林野也是跟家里的大人一样,恭敬地抱拳躬身行礼,笑微微又甜甜地称呼,“大太爷好!”
他对这个看着板正重规矩的老头子比较有好感。先前见林族长进得屋来,首先和气地与大爷爷打招呼,完了又对大伯与自己点点头。便知道他对太爷爷,大爷爷,大伯的印象,甚至对宜州林氏一族之人的印象都应该不错。
林族长也是一边思想跑马一边仔细地打量林野,见他小小一个孩子,仪容俊秀,举止虽娇憨却也端正有礼,而一双大眼特别的黑亮有神,心里满意地点点头,笑着向林伯清求证:“这就是你父亲说起几回的那个过目不忘的孩子?”
林伯清失笑地点头,“家父总是爱夸耀自家的孩子,实在是让你老见笑了。不过,这个孩子的资质是还算不错。”
说完在心里嘀咕,老爷子果然是通过林族长为憨憨扬名,他也是个藏不住好东西的人,家里有点什么,总爱拿出来炫耀。孩子的年纪这么小,未定性子,聪明的名声扬了出去,且不知道是好是坏!
“你果真过目不忘?”林族长带着点好奇地试探着问林野。
林野不加思索地回道:“短时记忆可以过目不忘,但若是要记得牢固,一直不忘,则需要认真地多读二三遍。所以,小子的这个天赋应该是算不得过目不忘,只是记性更好一些而已。”
“那也是很了不起的天赋了。据说,咱们的老祖宗就是一个有过目不忘之能的文武双全之人。战国时已经做到了赵国的上卿大夫之位。”林族长回忆着家族史点头,赞许林野的性格坦诚,又觉得他有如此天赋可以理解。
他侧让一步,指着自己身侧的二个年青男子给林野三代人介绍道:“着青袍的,名为修颐,字端和,十八岁,我们这支的嫡长孙,着蓝袍的,名为敦颐,字熙和,十五岁,为幼孙。
老夫这一房只得独子双孙,子嗣不算旺盛。当明也与长清一样是他们俩的叔父。以后,你们几人在求学以及为官之路上应该互相帮助。不过,修颐他们俩与靖和同辈,皆是旷之的叔叔辈了。”
“见过修颐叔叔,敦颐叔叔。二位叔叔好。”林野的辈份低,没话说,只能最先行晚辈礼,问好。
“旷之好。”林修颐与弟弟林敦颐见林野生得白净可爱,双双受礼,回以一笑与问候。
完了,他们又向林伯清见礼,口称叔父,再与林靖和互相平礼相见,一方口称兄长,一方口称贤弟。虽然客气有余,亲近不足。但是,第一次叙礼,他们没有露出鄙夷之色,心性已经算好。
这时林管家又带着三个下人端着托盘捧着东西进来,林族长指着那些东西道:“我们查过了族谱,两家曾经为一个老祖宗的后代。这是老夫这个当伯父,大爷爷,大太爷的给你们三代人的见面礼。每人一套笔墨纸砚。礼物简薄,你们别嫌弃。”
林野见大爷爷与大伯恭声道谢过后便收了礼,也跟着道谢收了礼。
林伯清这时也从袖袋里摸出二个青玉的玉扣送给林修颐兄弟俩做为见面礼。
这是老爷子今天早上给大儿子的,让他带在身上,见机行事。
林修颐兄弟俩收了见面礼,便也从袖袋里摸出两个青色锦绣荷包递给林野做见面礼。
林野的辈份小,只管收礼,不须送礼。他看着这有来有往的,想来,对于今天的会面,除了自己一头雾水,长辈们都是心里有数的。
叙完了礼,林族长便领着几人上县衙的礼房去报名,录籍,记相貌特征,参加武德四年二月初的县试,四月初的州试(府试),八月初的院试(郡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