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是东函谷城一年当中最美丽的季节。
留王府后院的花开了大半,一个估摸着只有五六岁的女孩在丫鬟的簇拥下,小心翼翼地踮起脚尖,把矮枝上的一朵淡粉色的花朵轻轻摘下,挽在自己的鬓间,欢欣地原地转了三圈。
“晴儿姐姐,我这样好看吗?”
“郡主真是出水芙蓉,美若天仙。”叫做晴儿的侍女赶忙低头奉承,小心翼翼地帮眼前的小女孩挽紧头发,掸去了她发梢之上的露珠。
“晴儿姐姐,你说,父王他会喜欢吗?”
晴儿不引人注意地皱了下眉,有些犹豫地答道:“那是当然,留王殿下最疼爱郡主了。”
“可父王为什么这几天总不来看我,而且我们也好久没有离开这里,去川京看望皇爷爷了。”郡主双手托着下巴,一屁股坐在有些湿漉漉地草地上,眨巴着眼睛。
晴儿赶紧轻轻扶起郡主,柔声说道:“留王殿下自有道理,还请郡主快快起来,这刚刚下过雨的草地上都是水,若是淋湿感冒了,让奴婢如何向留王殿下交代。”
郡主倒也并不任性,摇了摇头便从草地上站了起来。围在她身边的几十个丫鬟侍女都在庆幸自己跟了个好主子。据传在对门的刺史府中的七岁的小少爷仗着刺史大人的宠溺,把一个做错事的丫鬟活活打死的喱。
郡主是留王周顺昌的亲女儿,唤名梓鸢,一般也称为梓鸢郡主。留王周顺昌不近女色,府中也只有一位正妃,只育有梓鸢一女,故而疼爱万分,像是明珠般捧在手心。梓鸢郡主不喜花鸟女红,反乐得在留王的书房中翻阅些书籍,仗着自己父王的宠爱,也没人敢对郡主这怪异的表现有多少非议。
留王周顺昌是个随和的人,虽贵为二皇子,却从未将这些虚名挂在嘴边。他平日里除了行军打仗,便是回府中陪女儿玩耍。周顺昌不仅打仗是把好手,文学功底也是深不见底,这王府中最令人动容的图景,便是周顺昌拿着本书,给梓鸢郡主讲述书中的内容,逗得郡主“咯咯”地笑。
周顺昌最疼梓鸢郡主,这是整个东函谷城公认的死理。若不是天生无条件的宠爱,一个手握重兵,杀人如麻,敌人谈之色变的边关死神,又怎会耐着性子逗郡主玩呢?
“父王已经连着三天没有给我讲故事了。”
梓鸢郡主知道自己若是着凉了,受罚的必定是身边的丫鬟。她是个心软的小姑娘,平日里见到动物的尸体都要难过好久,更不用说见到自己身边的丫鬟姐姐们受责罚,她乖乖地回到了书房中,努力踩上椅子,有些纳闷地自言自语。
“这几天,父王与城中的各个叔叔伯伯们,都不太正常。”
梓鸢郡主冰雪聪明,知道平日里父王最疼自己,如今却呆在将营中三日都未曾回府,必定是有要事。
那三日之前发生了什么事呢?是东边的南梁人又要打过来了吗?不可能吧,据那个黑衣服的大哥哥所说,现在有一个叫紫微阁的东西,能够保证天下的和平。
想来也是,东函谷这里已经有好久好久没有打过仗了。
父王一直呆在将营,好像是那个西边的使者来了之后发生的事吧……
……
周顺昌这几日确实是呆在将营里,一步也没有出去过。因为那个从西边来的使者,并不是领着圣旨来的,而是自己的恩师萧泽派来的。
对于萧泽,周顺昌是无比地尊敬。十数年前,他曾经在萧泽带领的征西军中呆过一阵子,那时他还是个年轻的毛头小子,是个喜欢轻骑冲锋,在战场上大出风头的浮躁先锋官。如果说那时的周顺昌是块璞玉,那萧泽便是技术精湛的玉匠,将他雕琢成了一枚价值连城的珍宝。在萧泽的言传身教下,周顺昌慢慢理解了战争,知晓了真正的胜利并非一营一寨的得失,并非单枪匹马的孤高情怀,而是真正一步一步地坚定向前。
从征西军中回到东函谷后,周顺昌放弃了他所坚持的轻骑冲锋,读起了兵书,研究起了军甲,选择更加稳重坚韧的重甲骑兵作为主要战力。所以当征西军全军覆没,萧泽被罢黜回乡后,周顺昌带着西商第一强大的重甲骑兵安然处于东函谷城,挺过了这场政治风波。
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个时候的他或多或少地超越了自己的老师。
然而老师终究是老师,萧泽在锦城隐忍六年,磨砺了自己的心志与权谋手段,当他再次出山时,第一拳便扳倒了如日中天的成卯日,威震天下。
周顺昌得知老师起复的消息,自然是万分惊喜,甚至打算结束和朝廷六年的冷战,主动回到川京去会见萧泽。然而萧泽起复的第一天,周顺昌就在东函谷见到了萧泽派来的第一个黑衣使者。
如果萧泽在殿前对峙之后,再向东函谷方向派出使者,这使者绝不会到的如此的迅速。如此说来,萧泽早在殿前对峙之前,便早已预料到自己能够做到。
如今来的黑衣使者,已经是第三个了。周顺昌难得对着萧泽派来的使者皱了皱眉,问道:
“老师真的是这么想的?”
“是的。”黑衣使者轻轻鞠躬,毕恭毕敬地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