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说城市的诱惑太多,以至于让我无暇两顾,荒废了学业。因此,在接到期末成绩通知单的当夜,她做了一个让我悔憾几年的决定——将我遣送回乡村老家的中学就读。
乡村的白天没有车轮滚滚的轰鸣,没有川流不息的车水马龙。乡村的黑夜亦没有绚烂夺目的霓虹灯和让人流连忘返的网络游戏。看着群山寂寥,一片尘沙无垠,我顿时放下年少的倔强,央求母亲带我回去。回到那个有高楼林立,有沿街小吃的城市。
母亲真狠了心,扔了一个学期的生活费和行李,头也不回地走掉了。我收起汩汩的泪水,想要向所有人证明,即便没人管我,我也能坚强刚毅地活下去。
中学四面环山。唯一能让我们游乐的地方只是一个寸草不生的足球场。记得第一次兴高采烈地跟在同桌身后,满怀憧憬地奔入足球场时,我差点没哭出声来。没有网兜,没有绿草,没有界线,甚至连一个破落的球门都没有。
我目瞪口呆地问:“这就是你们学校的足球场?”显然,我还未曾从城市的记忆中分离出来。
他咧嘴大笑:“呵呵,是的啊,好大吧?来!我们一块儿踢球吧!”
足球场确实很大。它地出山洼之中,山洼就是它,它就是山洼,能不大吗?我转身向他摆摆手,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地走掉了。
计算机课上,几十个人轮流抢用三台系统还是windows 98的畸形电脑,唯独我静坐旁然。
同桌出于善意的恐吓我:“要是下节课还不会打字,老师就会抽板子!”我耸耸肩膀,在一片哗然中将office文档熟练地打开,把刚才同桌所说的话噼里啪啦地打在屏幕上。
他们说我是个传奇。我肚子里永远有说不完的新异故事,像城市那盏永不会熄灭的探照灯一样,吸引着他们的眼球。出于此因,很快,我便有了一帮无话不谈的好伙伴。他们原本很爱踢足球,可老见我在一旁寂寞地坐望着,索性都不踢了,蹭蹭地跑回来陪我。
同桌不会。他继续着他的游乐事业。他说,上课得专,下课得散。意思是想告诉我,上课的时候得专心听课,下课的时候就得拼了命玩儿。
我很喜欢足球,时常幻想在城市校园的操场上,拉开阵势,于烈阳之下的一片欢呼中,踢得酣畅至极,大汗淋漓。可我知道,我终究是幻想。这里的足球场,别说看台,狂风一过便扬尘漫天,黄沙滚滚,见不到人影。
每次课后,同桌都会在足球场上拉开嗓子叫唤我们,一面奋力踢球,一面朝我们挥手。我不做声,他们也不曾理会他。但这好象丝毫没有影响到他的激情。他照旧尽兴奔跑,自行传球,射门欢呼。
老师的哨声一响,他仓皇地抱起足球,越过树林,奔入教室。而后,气喘吁吁地问我:“我叫你来跟我一起踢球,你怎么不来呢?我一个人踢得可开心了!”
每每此时,我都是摇头或者大笑。实不明白,是他太过于寡闻,没有见过真正的足球场,还是他真爱足球爱得那么癫狂?
不管怎样,我和其他的伙伴没有一个人加入他的队伍。他们在我的带领下都向往着,能节省些气力下来,去真正绿草如茵的足球场上踢一局。
有人笑他是傻子,说一个人踢也能踢得那么开心。也有人说,那足球场就是他一个人的。的确,不论阴天还是晴天,只要条件允许,他都会去那黄土漫漫的空地上挥汗如雨。
有一个周末的午后,我和伙伴们爬山归来,见他一人在山洼里忘乎所以地踢球。我们站在清风中笑他,用树枝扔他,嘘他,说他是傻瓜。
他生气地指着足球道:“你们敢下来和我比一比吗?我天天练,你们谁能踢得比我远?”
没人理会他。有人撒开了声说:“那是你一个人的足球场,你一个人踢吧!”
他不理会,继续竭斯底里地向我们下挑战。终于,有人忍不住了,嚷嚷着冲下山去,预备和他一决高低。
我们站在山上,哗啦啦摇着松树给他助威。可实力悬殊太大,下山那小子战败,落荒而逃。
瞬间,几十个伙伴笑骂着奔下山去,一一撸起裤腿找他比试……
那个云散风清的午后,我第一次感受到了足球蕴藏的真正快乐。而更让我为之动容的,是同桌那一份无所顾虑的恬淡与纯真。他让我彻底明白了,真正愉悦的心,在任何角落,任何场合,都能自得其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