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活了三天,丁毅勇新搬的家里所有的大件家具都已经置办齐全,连窗帘都已经订做好挂起来了。我叉腰站在客厅中间,相当之有满足感。
他正弯腰将纸箱子里的书一本本拿出来,整整齐齐地往客厅的架子上排。没想到他一副肌肉男的模样竟还这么爱读书。我走过去瞄了瞄,呃,都是金融、法律方面的,还有几本全英文的厚厚的商法。该不会是个空壳子装饰吧,我念头一到,已经抬手去确认,是真书。我马上对他肃然起敬,这小伙真好学,不简单。
“已经是一个家的模样了,多亏你,太有效率了。”他停了停手上的活,开开心心地表扬起我来。
其实我自己都不知道原来我可以做事这么有条理,这样雷厉风行,我平时可是去洗个澡都要做半小时心理准备的人啊。
我又在这个小套间走了一圈,依然对自己给这儿选的家具搭配感到满意。我一直都不喜欢花哨的装饰,而且丁毅勇一个男人,虽然有那么点浮夸,但也不能太华而不实,所以在客厅放了张极为舒适的灰色三人沙发,一坐下就陷进去不愿意再起来的那种。其余的五斗柜、茶几、餐桌餐椅等等都用原木色。他说他不看电视,于是电视柜省了,取而代之的一个可升降的投影幕,他自己装了投影仪和立体音响。
陪他一起选床的时候还是有些尴尬,我原本想的是像床这么私人的东西就由他做主好了,没想到他这个时候就变得那么肉,走来走去的就是做不了决定,最后还是睁着那“楚楚可怜”的大眼看着我。我无奈下就只好帮他选了现在这个带有浅灰色皮靠背的大床,再加上两个与床相配的床头柜。
一想到他晚上就会躺在这,或许靠着看书,或许拿电脑工作,哎呀,我应该再给他配个床上电脑桌才对,我自己就有一个,懒人标配,用起来幸福指数大增。我心里默默把这个记下,想着当是我送他乔迁之喜的礼物好了。
不对啊,我为什么要送他礼物?简直莫名其妙,我帮他干了这么多活,应该他送我礼物感谢我才对。我心里跟那个没出息的自己辩论起来。
“晨。”
他叫我,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只用一个字叫我,我最开始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刻意去纠正他吧,显得我还小家子气的。
但……
话说我用什么来称呼他呢?丁总?叫不出口。毅勇?更叫不出口。勇?光心里这么一想我都要笑出声来。为什么不像我这样,取个亲切的名字?丁毅勇,老气横秋的。所以这几天我都在用“诶,喂。”这样来称呼他,他貌似也没什么意见,总之,我一张口,他就会朝我这边看过来,条件反射似的。
“为了感谢你这几天的辛苦,我想送你个礼物。”他说完就起身去翻他的大公文包。
呀,竟真的有礼物收,啧啧啧,该不是我前几天看中的那款罩耳式耳机吧,那我就太……却之不恭了。心里小算盘正打得噼里啪啦直响,只见他把钱包掏出来,该不是给我个现金什么的吧?然后他又从钱包里掏出张卡,该不是购物卡这么老土吧?
“那天在这个小区的健身房咨询,说是情侣卡打八折,我马上就办了,喏,这是你的,去的时候没带卡也没关系,报你的电话号和名字就行。”他笑嘻嘻地把那张橙色的卡片递给我。
“情侣健身卡?”我狐疑地看着他。
“哎呀,人家就是为了促销故意这么说的,就是想让你带朋友来嘛,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你看你,瘦得和麻杆一样,非常需要锻炼。为了你的健康着想,我觉得你应该每天早上和我一起去锻炼。”他那表情像极了有时在路边拦住你递传单的壮硕健身教练。
“啊?”我这人看上去虽然挺灵活,但实实在在是个毫无运动天分的人,到现在连自行车都还没学会呢。健身房我就参观过酒店的那个,还因为唐茹坠楼摔在一台跑步机旁边而倍感阴影,现在要我跟他一起去健身房?我又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一看就是常去锻炼的人,无论哪个角度都写着“生猛”二字,我这和他一对比,岂不是去现眼吗?
虽然我百般推辞,但他坚决表示钱交了也法儿退,我可真舍不得这一年大几千的会费,事情就只好这么定下来。
帮他把东西都归置好,我灰头土脸地回到家,Clemence正四仰八叉地躺沙发上敷着面膜看奇葩说。
大美女,特优秀。现在我只要一看到她这么奔放的样子就能想到别人口中对她的“赞赏”。女人一个个都是自己这出戏的最佳女主角,只要感觉来了,演起戏来那就是浑然天成。虽然想挤兑她两句,但我暂时没心情贫。光速钻浴室洗了个热腾腾的澡,包着头发敷了个面膜到另一张沙发上仰面躺着和她一起看电视。
其实我以前有想过,要是咱们这几个娘们就这么不离不弃一辈子相依为命是不是也不错。衣服可以换着穿,护肤品可以共用,有共同的喜好和话题,吃喝玩乐什么的都能聊到一块儿去。何乐而不为哉?为什么一定得谈恋爱呢,男人到底有什么好的?他们自大、肤浅、没情趣,有的基本生活都不能自理,找女朋友完全是为了找个管家婆。和他们在一起,要么就像无端多了个孩子,他们大部分的闲暇生活都需要你安排;要不然就像是家里多了件“不动产”,回家就对着电脑一动不动,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不仅如此,他们还要对你的穿着挑三拣四,对你的生活习惯大加约束。如此挤压自己的个人自由和空间换来的就是一个大力开瓶器或者上下班陪护或者一个倒苦水的容器,真的有那个必要么?
然而,事实证明,的确有那个必要。我之前那些想法不仅自以为是,还有那么点反社会的意思,可能是因为单身的时间太长了,完全忘记身边有一个人嘘寒问暖有多安慰。每天穿梭于钢筋水泥之间,对足八小时电脑,处理那些像是鸡毛蒜皮却又没玩没了的工作,一个人回家,一个人吃饭,洗完澡后一个人钻进冷冰冰的被窝。打开手机,寻遍通信录里好几百号人,却找不到一个对象和对方聊两句。如果此时有一条消息,向你问好,关心你一天过得如何,并和你分享他今天的一些琐事,那么,你会瞬间觉得和这个世界有了一丝连接,你不是漂浮于人海茫茫中的一个点。有个人牵挂你,有个人觉得你重要到无法替代,那个时候,你才会觉得自己是真正存在的。
一个人和另一个人或者说和所有人的交往,想要证明的莫过于此。自己是真正存在的,你需要从对方眼里看见自己。
“楼下的事儿都办妥啦?”Clemence就像个老佛爷,说话的声音都从鼻子里出来似的。
“嗯。”
“明天陪我去买双鞋呗?”她说。
“累,你在网上买多好,省得跑一趟那么麻烦。
“有异性没人性。”她怼我。
“知道还问?”我轻描淡写地回怼她。
奇葩说里大魔王黄执中开始走情感路线,把对方和己方都说得泪汪汪的,Clemence看了眼时间:“哟,开始了。”她毫不留情地把电视换了个频道,是一档谈话节目,秦朔是那个被采访嘉宾。
在电视机里的秦朔声音、样子都没变,但有那么个主持人坐他对面之后,让他立马像个上了弦的士兵一般,充满戒备,随时准备面对突发情况。
Clemence隔着屏幕看着他,眼里既柔情又崇拜,我都差点感动了。
“你爱他吗?”我问。
“……爱。”她顿了很长时间才回答。
爱他的钱、身份地位还是他这个人?这是我一直想问的问题,但即便像我与她之间的熟悉程度,有些事情也是不能轻易问出口的。
可她像是有了读心术似的接着说:“一开始是他外带的东西,但当逐渐了解了他之后,我更爱他这个人,他外带的东西有时反倒更像是障碍了。”
我相信这是她的心里话,她大概并不关心我想不想问,此时此刻,她只是想找个人倾诉这一点点复杂的感情而已。
睡前,丁毅勇给我发消息:“记得我们的约定。”
这几天天天陪他买东西,回家后还要确定第二天的行程和任务,不知不觉就养成了睡前给彼此发消息的习惯。都说习惯的养成需要二十一天,事实证明,折磨人的习惯养成才需要那么长时间,而令人愉悦的那种则只要一开始,就根本停不下来。
与其说是种习惯,倒不如说是需要来得贴切。
“好,你明早先去打头阵,我随后就到。”我敷衍他,六点半让我起床去健身房,没跟我开玩笑吧大哥。
“反正我会给你morningcall的,不要想偷懒,晚安咯,小豆苗。”
小豆苗?什么鬼!我脑补自己在他脑海中的形象,给他回了个晚安,关灯便睡。
至于第二天,他的morningcall有如乱棍将我打醒,也都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