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1],故书之。
夏,君氏卒,声子也。不赴于诸侯,不反哭于寝,不袝于姑,故不曰薨。不称夫人,故不言葬,不书姓。为公故,曰君氏。
【译文】
鲁隐公三年春,周历三月二十四日,周平王死,讣告上写的是庚戌日,所以《春秋》也记载周平王去世那天为庚戌,即十二日。
夏季,君氏死,君氏就是声子。没有发讣告给诸侯,安葬后没有回到祖庙哭祭,没有把神主放在婆婆神主的旁边,所以《春秋》不称“薨”。又因为没有称她为“夫人”,所以不记载下葬的情况,也没有记载她的姓氏。只是因为她是隐公的生母,所以才称她为“君氏”。
【原文】
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王贰于虢,郑伯怨王,王曰:“无之。”故周、郑交质[2]。王子狐为质于郑,郑公子忽为质于周。王崩,周人将畀虢公政[3]。四月,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4]。秋,又取成周之禾[5]。周、郑交恶。
【译文】
郑武公、郑庄公先后担任周平王的卿士。周平王暗中又将朝政分托给虢公,郑庄公埋怨周平王,周平王说:“没有这回事。”所以周朝、郑国交换人质。王子狐在郑国做人质,郑国的公子忽在周朝做人质。周平王死后,周王室的人想把政权交给虢公。四月,郑国的祭足带兵割取了温地的麦子。秋天,又割取了成周的谷子。周朝和郑国结仇。
【原文】
君子曰:“信不由中,质无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礼,虽无有质,谁能间之?苟有明信,涧溪沼沚之毛[6],蘩蕰藻之菜[7],筐筥锜釜之器[8],潢汙行潦之水[9],可荐于鬼神[10],可羞于王公[11],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行之以礼,又焉用质?《风》有《采蘩》《采》,《雅》有《行苇》《泂酌》,昭忠信也。”
【译文】
君子说:“信任不是发自内心的,就是交换人质也无所补益。坦率、互谅地做事,再以礼法来约束,就算没有人质,又有谁能离间他们呢?如果能有开诚布公的信任,那些山涧、溪流、池塘、小洲的小草,那些浮萍、白蒿、水藻,那些形状各异的竹器、铜器,那些大大小小的积水,都可以作为信物进献给神灵,进献给王公。更何况君子们交结的是两国间的大信,是在依照礼法行事,又哪里用得上人质呢?《国风》中有《采蘩》《采》,《大雅》中有《行苇》《泂酌》,这些诗歌都是在说明忠信之道啊。”
【注释】
[1]赴:今作“讣”,讣告。
[2]交质:相互为人质或抵押品。
[3]畀(bì):给予,换予。
[4]温:周王畿内小国,在今河南。
[5]成周:在今河南洛阳。
[6]沼:池塘。沚:水中的小块陆块。毛:指生长在涧溪池塘边的杂草。
[7]□:浅水中生长的小草。蘩:白蒿,或泛指蒿草。
[8]筐筥:皆为竹编器具,当时称方者为筐,圆者为筥。锜釜:皆金属炊具,无足称釜,有足称锜。
[9]潢汙:指积水。大者曰潢,小者曰汙。行潦:流淌着的雨水。潦,雨水。
[10]荐:向鬼神进献物品,特指猪、牛、羊等祭品。
[11]羞:美味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