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沙之,是我,小马。”我说。“小马?你可是好久没搭理我了,看来你对我还真放心。”沙之在电话那边笑着说,“不过,还是叫我萧凌吧。”萧凌,她的本名。“沙之”这个名字只是上大学时在我们五个最要好的朋友之间叫起来的,就像冯驰的“莫非”,但既然她现在已经拒绝了那段过去,我当然可以尊重她的选择。“好吧。萧凌,”我说,“伯牙文化的事你怎么看?”我想过多的寒暄在我们这样的朋友之间并没有太大的意义,索性单刀直入。“你知道了?因为彼此还在试探阶段,所以我并没有去打扰你。你有什么想法?”她问。“当然,我还是会尊重你的意见,所以要先问你。”我犹豫了一下说。“陆子期这个人我接触了两次,还不错,为人低调有涵养,关键是他们开出的条件很有诱惑力。”沙之言语中满是肯定。呵呵,我心里笑道,看来衣冠也可以粉饰禽兽,好吧,我说:“既然这样的话,咱们先不接,再等等。”沙之沉默了片刻,随之很痛快地应道:“好,我明白,你放心吧。”
我正想该要再跟她聊点什么,她突然又说:“对了,前几天我看到马路了,就在我们小区里,虽然他只是远远地看着我,但我确定那就是马路。我当时惊讶极了,自从我搬了新家,一次都没有再见过他了,我不敢想象他是怎么找到我的。”“啊!”我心中一阵酸楚,自从那年我离开北京前把马路留给了沙之,她便由着他的性子放养着,慢慢地马路便很少回家,我曾几次想要把他接来都被沙之制止了,她说马路现在过的就是他想要的生活,随他去吧,我也只好如此,毕竟马路本就是她的猫。如果她这次见到的真的是马路,那他应该是回去向她做最后的告别,他17岁了,作为一只猫他的生命已经濒临终点,但我宁愿相信他是去了另一个地方,那年我们结伴同游时他一直向往的地方。而那天早晨喊我名字的一定也是他,他是来告诉我他要走了,因为“同心倩女,至离镇上之魂;千里良朋,犹识梦中之路。”我把脸上的泪水擦干,强压住喉咙里的哽滞,问道:“那么后来呢?”“他不肯让我接近,始终和我保持着距离,我们相对了差不多十几分钟那么久,他便和另外一只乳黄色的小猫一起走了,我总觉得他不会再回来了。”“他们还在一起?”我惊问。“谁?”“哦,没什么,我改天再打给你。”说着便挂了电话。
知道他俩还在一起终究让我获得了一丝安慰,我相信他们就是前世的马路和金子,因为厌弃了人类的冷酷与虚伪,今生选择了一种猫一样的存在。都说猫的世界里没有长相厮守,但始终摆脱不掉无知的我们,随时要接受这个世间没有不可能。可我又何必和她说这些,那个曾经迷恋文学餐花饮月的沙之已经随第一个马路一起离开了,她如今的生活更真实且更有意义,她的忘却是幸运的,并和记忆一样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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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这一切讲给Afra,她却摇了摇头:“他们并没有终生相伴,只是在最后一刻,金子来接引他,领他回到他们来的地方。猫的世界里的确没有长相厮守,今生他们既然选择为猫,就会享有猫的灵魂与自由,他们拥有的远远超越了人类的理解。”“那么来生呢?”我心有不甘,继续追问。“今生尚且不定,何苦追问来生?”Afra幽幽地说。我愣住了,Afra说的没错,我们没必要把所有的故事都强加一个我们所期望的结局,我们只是卑微地想要以此来印证我们曾经做过的选择是对的,却无视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的权力,张爱玲没有孤独终老,Rimbaud也没有荒废才华,他们选择的就是他们想要拥有的,你不能理解只是因为超越了你能理解的范畴,所以,可悲的凡人们,闭嘴吧。
我闭了嘴,并在心底对Afra深深折服,如果我认为我曾真正爱过一个女人,那么Afra让我对女人重新定义,那些在男人心中独属于女人的娇柔可爱弱小和楚楚动人,如今看来更像是男人们的一种自我安慰,如果说一个男人可以完全驾驭一个女人,只可能是因为这个女人没有把他当作对手,否则男人将毫无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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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有能力完成这个故事,作为一个作者我投入了太多的个人情感,这让我对故事中的主人公有了先入为主的好恶,而难于看清事实的全部。但诚如略萨所说,作者本是诡计与谎言之神,既然他们只为魔鬼服务,这魔鬼当然有可能是堕落的Gabriel或是无辜的Lucifer。我想到这里不禁释然,何况既是再创作,故事是否遵从事实本身就不那么重要了,我静下心来,尝试着进入状态。
有人在门上轻叩了两声,我一愣,看了下表四点刚过,便起身去开了门,果然是Abbott。“Sir,”他微一鞠躬说道,“We’re going to redecorate the room tomorrow,it might bother you a little bit。”“Which one?”我疑惑地问。“The white room downstairs,Sir。”Abbott依旧很礼貌地回答。“Only that one?”“Yes Sir,the only one he required。”“I see,thank you for informing。”我笑了一下说。Abbott略一欠身离开门口,我回到书桌前坐好。Isaac为什么要求重新装饰那间卧房?我实在想不明白,这栋房子里连从来无人光顾的角落都整齐簇新一尘不染,尤其是那间White room。不过这是他的家,他自然有道理或毫无道理地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我便没有继续纠结这件事情,也并没有在接下来的几天里下楼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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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早饭后,我发现二楼已经完全整理干净,便走到Isaac的卧房前,门开着,一阵清香袭来,我惊讶地看到这个房间所有白色的墙面都被重新覆盖上了一层柔软的淡黄色,在窗前案上插着一捧巨大的乳黄色折枝含笑。我下意识地退出来,这才发现二楼的起居室里原本白色的插花全部换成了其它颜色,有淡蓝深紫有水绿鹅黄就是没有白。
我拨通了Afra的电话,略作寒暄之后我说:“对了,Isaac重新装饰了他卧房的墙面。”“哦,我想他也许会这么做。”Afra 在电话那头很无所谓的样子。我沉默,一时不知道怎么接下去,她却笑了:“怎么,你又觉得好奇?他不会动你那一间。”“嗯,”我迟疑了半晌说,“不是好奇,是害怕。”“哈,你可是小马哥,不会吧?”Afra笑问。“你知道墙面换成了什么颜色?”“黄色喽。”她不假思索地回答。“你怎么知道?”我惊诧地问,并觉得自己像个八卦又无知的孩子。“白色本来就不是他喜欢的颜色。”Afra突然沉下声音说。我好像明白了什么,恐怕他们要做的并不是阻止伯牙文化收购沉沙影业这么简单。
“Isaac什么时候回来?”我迟疑良久后又问。“No idea,你去问他喽。不过我知道,你现在应该是安全的。”Afra很肯定地说。我当然不能再问下去,例如他现在在哪儿在做什么和谁在一起诸如此类冒失又让人反感的问题,于是便岔开话头说:“那我可以想念你一下吗?”“那是你的事,和我无关。”她冷冷地回道。“好吧,”我说,“那我就继续做我的事去了。再见!”说完挂了电话。是的,我是很没有礼貌,但我总得略略表达一下自己的愤怒吧,虽然只是为了表达的愤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