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我确实并不适应这种错过阳光的晨起,所以明天我还是应该搬到面东的卧房,淡青色的那间吧,还需要回去取几件衣服几本书,这样我就可以很长时间不必出门,我躺在床上自言自语,直到9点的闹钟把我惊醒。我确定自己在半梦半醒间听见马路在喊我,在睁开眼的那一刻似乎窗外有个黑影一闪而过,我今晚就搬过去,我对自己说。
通常午饭前我会读几个小时书或看一部电影,饭后才开始工作。今天我打算去Isaac的书房翻翻,看是否有我感兴趣的书。我上楼冲了个澡,换了Abbott昨晚送过来已浆洗干净的衬衣,又走下楼来。我极少在二楼活动,虽然它有更宽敞的起居室和书房,但当我看到仅有的两套卧房时便知道了这不是我该逗留的地方。我轻轻推开书房的门,这个房间我曾进来过一次,为了了解整栋房子的功能和布局,当然还有好奇。它的欧洲装饰风格和其它房间改造过的美式风格完全不同,除了桌椅书柜和几个矮几外,还有张墨绿色裘皮包裹的半新不旧的贵妃榻,但这张曲线饱满雕饰繁复奢华的巴洛克式古董贵妃榻显得与这个房间格格不入。我简单环视了一下后径直走向书架,开始在格层之间浏览起来。在Finnegans Wake和The Sound and the Fury之间犹豫了片刻还是选择了后者,因为我注意到它是1929年10月7日出版的那一千七百八十九册孤品之一。我捧着书找了一张扶手椅坐下来,慢慢品读起那一张张泛黄的书页上流动的优美文字。
“The shadow hadn’t quite cleared the stoop。I stopped inside the door,watching the shadow move。It moved almost perceptibly,creeping back inside the door,driving the shadow back into the door...”
不知不觉太阳已西斜,我听到楼下传来午餐备好的铃声,便记住页码,依旧把书放回原处,打算上楼洗把脸后再下去吃午饭。Bowen是个优秀而严谨的厨师,他的菜品总能令我满意,而且他每次都会带个年轻的助手,在餐点准备好的同时把餐厅和厨房清理得干干净净,连烹饪的味道都不留下一丝一缕。而最让我欣赏的是,无论我在铃声响起之后多久来到餐厅,房间里就只有我自己,甚至连他们离开后门关闭时亦几近无声。
我悠闲地吃过午饭,想着Abbott他们还有一会儿才来,便打算给Bowen出个难题,于是在餐盘里的淡绿色卡片上写下了四个字:北京烤鸭。然后我夸张地伸了个懒腰,笑着走上楼,休息一下开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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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是个全新的故事,那它的主角应该是这样的——我靠在书桌前的扶手椅上,望着这个房间那淡青色亚麻布装裱的墙面,嘴角不经意浮起一抹微笑——他的身材瘦削挺拔,身高不低于1米85,体重不超过70公斤,双肩宽而平,胸厚背薄,窄小结实的臀部下两条腿笔直修长;他的眼角微微下垂,双目狭长,鼻梁高挺,嘴唇纤薄,耳廓上挑,整张脸毫无血色却异常动人;但他的面容始终是模糊的,像是一座笼罩在寒冬雾霭下的大理石雕像,一半Gabriel,一半Lucifer。是的,他就是毫无艺术加工的Isaac。我很少在我的故事中描绘主角的外型,但他们一定曾完整精确地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但这一次,我把他写下来,因为他还远远不够完整。
这也是我为什么会搬来这里,除了我对他的盲目信任,还有初见时他激起我的强烈好奇,这好奇并不是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的好奇,而是一个作者对他的故事里完全不受掌控的主人公的好奇。我打开台灯,柔和的光线漫洒下来,Abbott应该已经走了,他给我煮的咖啡也一定冷透了,我站起身,打算去阳台抽一支他上次送过来的Partagas铝管小皇冠,忽然听到楼下传来一阵微弱的声响。这栋房子里的每一个房间都使用了高密度的隔音材料,如果我关上书房的门,即便他们在外间打扫也丝毫影响不到我,但转念一想,这个连蚊子都飞不进来的地方怎么可能有别人,于是便又转身坐下。我并非不喜欢他们,只是始终认为那是Isaac的私人财产,虽暂时为我所用,却不该有丝毫的染指之念,索性避而远之。直到声音完全停止,我才又起身,下楼给自己煮了一杯咖啡。当我端着第二杯咖啡走回到二楼时,忽然心思一动,来到Isaac卧房前,轻轻推开了门——他果然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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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own的大门紧闭,当门口站着的两个男孩把我让进大堂,我看到Eli正和一个红头发的小伙子在偏厅玩跳棋。看到我来了,他立刻迎上来。“You are back,eh?”我笑问。“Just back,马哥。”他并没有笑,而是很严肃地引我向二楼走去,又回头看了一眼楼下的男孩。我正要再问点什么,他却忽然把头略略歪向我,耳语到:“He’s angry。”然后飞快地做了一个鬼脸。“哦?”我应着,拍了拍他的肩膀,并没有停下脚步。
这是二楼走廊尽头的一个房间,Eli停在门口示意我自己进去后就转身走了。我想Isaac已经知道我来了,便推开那扇厚重的玫瑰红色天鹅绒包裹的大门,随之被眼前的画面震慑住了。Isaac靠坐在一张巨大的真皮沙发里,黑色的修身长裤包裹的两条瘦长笔直的腿肆无忌惮地岔开着,与地面形成一个复杂而魅惑的多边形,他上身的衬衣完全敞开,露出曲线完美的胸和腹,左手夹着一支细长的黑色卷烟,右臂搭在身边的一个男孩肩上,绕过对方的脖颈,抓弄着男孩柔软的头发,那半长的金色卷发在他纤细的手指间流动着丝缎般迷人的光泽。男孩的脸完全埋在他的颈窝处,轻吻着他的脖颈,一只手在他的胸腹间缓慢游走。他的左侧坐着另外一个年纪稍大些的男孩,看上去像个中美混血,他面容俊秀,神情淡漠,深色的齐肩长发很利落地束在脑后,一双深棕色的大眼睛向我投来狐疑的目光。而在他们不远处的吧台前站着一个身材颀长,举止优雅,面庞清瘦的男人,正安之若素地半倚在吧台喝酒,我只能看到他侧脸的动人曲线,因为他甚至没有扫我一眼。然后,我闻到了屋里弥漫着的一种诡异的香气。
我从怀里掏出烟盒,低头点上一支Lucky Strike,靠在门边笑。Isaac没有起身,只是轻轻动了下右肩,在那个金发男孩的面颊吻了一下,又拍了拍左侧男孩的手,示意他们离开。深头发的混血起身径直从房间另一侧的门走了出去,金发的一个则瞄了我一眼,不动声色地走到吧台前,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当他再次把目光投向我时,我看到他有一对猫一样冰蓝色的眼睛。随后我注意到他旁边站着的那个男人有些面熟,因为此刻他已经把目光转向我,并向我微一颌首表示问候,让我看清了他的那双橄榄绿色眼睛,温和,高贵,疏离而淡漠。我一皱眉,想起前一阵看过的一部电影,才意识到他是好莱坞的新晋男神,英格兰的宠儿,Eden Wilson。
我什么都没说,只是静静站着抽烟,完全没有表示出要走的意思,猫眼男孩见状也决定离开,但他并没有走刚刚离开的男孩走的那扇门,而是径直经过我站立的门口,并在与我擦肩而过时认真地看了我一眼。我是无辜的,我心里说。
屋里只剩下他们两个时,Wilson走到Isaac面前,慢慢地蹲下来单膝跪地,把脸轻轻俯在 Isaac的大腿上。Isaac轻柔地抚摸他的前额和头发,低声耳语着。良久,Wilson抬起头来望着Isaac的脸。Isaac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低头亲吻了他的额头,轻轻拂落他两颊的泪珠,又揉捏了一下他一侧的耳垂,摇了摇头。他便站起身,头也不回地离开了房间。我心中暗惊,Eden Wilson,这位拥有迷人气质与鬼魅身材的英格兰年轻贵族,迷倒了亿万少女的80后,却肯在一个陌生人面前向Isaac低头,看来我对Isaac和他的世界的了解是如此浅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