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鲁迅不喜欢徐志摩的原因很简单,他说了:“我不喜欢新诗……更不喜欢徐志摩那样的诗,而他偏爱各处投稿,《语丝》一出版,他也就来了……我就做了一篇杂感,和他开一通玩笑,使他不能来,他也果然不来了。”鲁迅不喜欢徐志摩那样的诗,或许,更不喜欢他行事的风格。早在泰戈尔访华时,鲁迅就十分厌恶徐志摩对泰戈尔的极致吹捧。当时他就写了文章讽刺。那次徐志摩同样没有还嘴。也许真是徐志摩太天真,即便鲁迅已经给了他脸色看,但他还是毫无顾忌地往语丝投稿,于是便有了这次冲突。
人与人的矛盾,是行事风格之间的矛盾,亦是思想与思想的矛盾。趣味相投的人聚在一起,就好像协调的颜色搭配,用的人舒服,看的人也舒服;但鲁迅与徐志摩,就像两种不协调的颜色撞在一起,无论如何,只有别扭。他们一个冷峻如冰,一个热情似火。所以,鲁迅容不了徐志摩,他握着投枪,一定会划破徐志摩虚无的浪漫;徐志摩也受不了鲁迅,他捧着鲜花,一定得避开鲁迅的刀锋。这次的冲突,被鲁迅称为与徐志摩积仇的第一步。此后,徐志摩和他的新月社与鲁迅之间,用笔打了不少战。
(六)自负的绅士气
与鲁迅相比,徐志摩似乎只会说些软绵绵轻飘飘的话,但事实上,他不只会写温软的情诗与文章。留学英国的经历,让徐志摩有机会从罗素那儿学来英国式的幽默讽刺,而他优裕的家境,又不可避免地在这种讽刺上添了一份自负。当徐志摩把这种讽刺与自负放在文章中,也着实能气煞不少人。新剧家们就受了他的气。
1923年,北京新明剧场演出哈姆雷特。这出新剧的编导是郑正秋,但他的剧本并非从莎士比亚的原文改编而来。根据陈大悲的说法,先是兰姆将莎翁的戏写成故事,然后古文大家林琴南从兰姆那里翻成古文,最后,郑正秋又把林琴南的译的古文改成了新剧。不难想象,如此周折以后,那天新明剧场台上的哈姆雷特与原版或许有出入。而这,便成为徐志摩嘲讽与自炫的理由。他那次确实过份,后来,就连徐志摩自己都在文章中反省,他当年在看哈姆雷特时,态度自大。
当时,徐志摩看完哈姆雷特后觉得,那些人既没到过外国,而且还只看了不完全的原著,所以,原本在英国人口中体面的莎士比亚,到了中国艺人这里,却显得好笑。既然不精通英文,不懂莎士比亚,那艺人们就不配插嘴,只配扁着耳朵悉心的听。说完这些讥讽新剧家的话,徐志摩还顺带把受剧情感动的观众也嘲笑了一番。
也许编导与演员的演绎确有不到位之处,但这无损于他们追求文艺革新的热情;而受剧情感染而动情落泪的观众,又何罪之有?徐志摩此种心态也真正刻薄高傲。
还是1923年。
那年四月,霍路会剧团来京演出《林肯》。徐志摩原以为,这样远道而来的剧团要认真上演一出真正的艺术剧,想来一定会大受欢迎。可事实让他大失所望。梅兰芳来了,姚玉芙来了,可偏偏大学生没几个。徐志摩受不了,于是写了篇《得林克华德〈林肯〉》在《晨报副刊》上分四天连载,批评新剧界:
“除了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有两位学生在场外,北大、高师、美专、剧专诸大学的学生,连单个的代表都没有。后来跟陈西滢谈了,陈说怕是学生嫌票价太贵。真是不可思议———不错,表面看来戏价似乎贵些。但凭着良心讲,这样远道而来的剧团演这样认真的戏,要你们三两块钱的戏价,只要演的过得去,你能说太贵吗?梅兰芳卖一圆二毛,外加看座茶钱小账,最无聊的坤角也要卖到八毛一块钱,贾波林的滑稽电影也要卖到一块多———谁都不怨价贵,每演总是满座而且各大学的学生都是最忠诚的主顾。偏是真艺术戏剧的《林肯》,便值不得两块钱,你们就嫌贵,我真懂不得这是什么打算。”
徐志摩或许真的不懂那些打算。当时的中国,政局纷乱,不是所有人都与他一样,仅看到理想,就有心思进剧场看戏;也不是所有人都像他一样,不用担心家计,掏得起两块钱看戏。就算真有心思也真掏得起钱,不爱看就是不爱看,个人品味使然,又有谁规定大学生一定要看新剧的?又有谁能说大学生不看新剧就不进步了?
不过徐志摩也许只是痛心。五四以后,中国的新剧运动正进行得热闹,在徐志摩看来,这些推崇新剧的进步青年,偏偏忽视了这场真正的艺术剧,实属不该。他的批评或许带着诚挚的情感,有话直言——这是他写批评文章的一贯风格。但无论如何诚挚,言辞毕竟偏颇。最不该的,是他竟然在文中批评中国学校里教莎士比亚的教师,十个有九个说不出莎士比亚的好。这话,无论怎么看,都太过张狂。
所以,新剧家们坐不住了,回击是必然。而就在这个当口上,徐志摩被抓了小辫子。5月6日,还是在新明剧院,徐志摩与朋友看北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学生演出的《娜拉》,他中途退场。当时便有人对他们大张挞伐,说他们不懂《娜拉》反映出的女子人格问题,不知道戏剧与人生的关系,不配看《娜拉》这样有价值的戏。
那天,跟徐志摩一块儿看《娜啦》的是陈西滢。面对外界指责,他先写了文章回应。陈西滢为了证明他们退场的必然性以及对手指责的无聊程度,从剧场秩序混乱,说到新明剧院的构造不合乎声学原理;从演出者太过业余,说到“如果你痛斥没看完《娜拉》的人不懂得人生问题,那简直就是在骂易卜生不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
陈西滢的文章写得义愤填膺,徐志摩的口气倒是平和。他强调《娜拉》之所以不朽,不在于对手所说的所谓“人格”或“人生”,而在于这出戏本身的艺术性,而他评价戏的标准,也只是把它当戏来评价,而不当它作宣传某种主义的工具来评价。所以,新剧家们,你们就不要谈什么人格人生了。最末了,徐志摩主动与新剧家们讲和:“劝被西滢批评的诸君,不要闹意气,彼此都是同志,共同维持艺术的尊严与正谊,是我们唯一的责任,此外什么事我们都不妨相让的。”
徐志摩的确不像陈西滢那样生气。当然,你可以认为徐志摩的平和,是因为他此前并没有看到对手们攻击他的文章,所以不至于太生气;你也可以认为,徐志摩的平和是因为陈西滢的文章已然激愤,他为避免招来更大的怨毒,所以只得平和一些。但实际上,徐志摩在他一生所经历的文坛论战中,大都平和。这与他的性格有关。况且,他从罗素那儿学来的不仅有讽刺,也有英国式的绅士风度。
这种风度,包含了文明,公正,平和,豁达,稳重与自由。所以,徐志摩在他参与的文坛争论中,的确从未恶语伤人。虽然他的高傲自负,总招来非议与攻击,但至少,他能坦然地应对这些攻击,对事的态度也大体公正。而他一旦认识了自己的错,也能大方承认。就像在哈姆雷德一事上,事后徐志摩也大胆地揭疮疤,说他作为一个自命时新的人,骨子里也时时有守旧甚至顽固的时候,所以得严防自大与虚荣。
然而,就是这种英国式的绅士风度,却一直入不了鲁迅的眼。他曾经讥讽这些绅士,说他们“头上有各种旗帜,绣出各种好名称:慈善家,学士,长者,青年,雅人,君子……头下有各种外套,绣出各式好花样:学问,道德,国粹,民意,逻辑,公义,东方文明……”鲁迅不屑这样的“正人君子”,所以,在不久的将来,鲁迅用他冷光闪闪的匕首对准了新月派的绅士们,将他的第一次全方位大规模的论战,献给了新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