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花园里处处是驻足赏花的人,他们的脸上挂着悦色,摆出各种姿势,狂拍狂照,仿佛要与这粉嫩的花儿争妍。武大的樱花已经成为武汉一景,每年花期都游人如织。真是春意盎然,繁花似锦,好一派人与自然和谐相融的景致,忍不住要停车坐爱樱园晚,将一切烦扰暂时抛到脑后。单是看看每张脸上挂着的悦色,也是一种享受啊,何况这天气、樱花、名校、胜景、文化、青春都交织在这春天的树下。
却不料几天过后在报上看到一条新闻——“母女穿和服在武大樱园拍照,惹众怒遭轰赶”。那穿和服的母女身份不明,但“操武汉口音”,估计不是“外国友人”,而率先声讨的小伙子,据报道是武汉大学信息学院大二学生。
似乎可以肯定,这并非一场“敌我矛盾”,而是“人民内部矛盾”,但矛盾的起因却是因为和服,而和服是日本的传统服饰,而日本曾侵略过我们,这和服就是罪恶的象征。因此,这矛盾带有浓厚的“敌我”因素在里面,根子在“仇日”,情怀在“爱国”。
要不是因为这和服,一群莘莘学子断然不敢随便轰赶这“操武汉口音”的母女。学生大抵彬彬有礼,非到愤怒不已,不会如此粗鲁。再说,学生一般也惹不起社会上的人,但因为这和服,他们就敢了,人也多了势也众了,而被轰的人只好“收拾东西匆匆离开”。
一群“仇日”的学子如此见不得与日本沾边的东西,连别人穿和服拍照也要大吼:“不要穿和服在武大拍照!”我真的费了大劲想不出,那些种在武大里的日本樱花树,他们竟能天天碰面不心烦,竟没有把它们统统给砍了。砍了多好啊,一了百了,别人也就不会挤到武大看樱花了,也不会有穿和服拍照的事了。
是想说“树是无辜的”吗?那人穿件和服拍照就不无辜吗?谁敢说穿和服拍照的人就是洋奴,就心怀卖国之心?如若以着装来判定爱国或是卖国,那么上至国家领导人,下到平头百姓,凡穿西装者是否早就把国卖给西洋人了?将一件器物进行观念的物化,进而贴上国家民族标签,再进而衍生出对物品使用者爱国或卖国的评判,这一系列荒谬的思维,深埋在一些国人的大脑里,随时都能显露出来。
早在百年前,洋务派就突破了这种荒谬的思维。他们开矿山、修铁路、设电话、造枪炮、练新军、办学堂……剥离了国外器物身上的意识形态外衣,目的是吸收一切文明成果为我所用,才有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中国早期近现代化建设。
说起来,当年张之洞任湖广总督,武汉大学的前身——自强学堂,就是张之洞一手创立的,目的是“讲求时务,融贯中西,研精器数,以期教育成材,上备国家任使”。张之洞还十分热衷派遣游学生。而且,张之洞认为,派遣游学生“西洋不如东洋(日本)”,一则日本路近费少;二则离华近,易考察;三则日文近于中文,易通晓;四则日人已对西书作了删节酌改,便于学习。据资料显示,19世纪90年代和20世纪初叶,张之洞派往日本的留学生达数千人之多,湖北为留日学生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自强学堂理应“研精器数”,理应有不少留日本学生,理应受到一点东洋之风的熏陶。
可见,武汉大学是洋务运动的产物,洋务运动首先要突破器物的意识形态规制,就像我们要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首先要突破“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重围一样,要撕掉“姓资”的标签。这个标签不撕下来,推进市场经济就是天大的卖国行为;这个标签不撕下来,改革就无从下手。而且这种贴标签就像愤青派送汉奸、卖国贼一样顺手,让人分明地感受到处处都有雷区,稍不留神就会引爆。
十分遗憾,一百多年过去了,作为洋务运动的产物,武汉大学居然还有这些食古不化、狭隘到头的贴标签者,委实对不起张之洞一番心血。
这样的人不独武大有,也不独大学里有,所有企图给外国器物贴上意识形态标签的人都会做出“标签爱国主义”行为,小到见不得一件和服,大到抵制所有洋货,皆然,区别只是根据需要进行放大与缩小。
孔夫子讲过一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情,就不要强迫别人去做。这是做人最基本的要求,自己拒毒品于千里之外,却教唆别人去吸毒,那是包藏祸心。
如果人们总能“勿施于人”,世界倒也太平。世界之不太平,很多时候是“己有所欲,强施于人”。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别人不喜欢,就强人所难,矛盾就来了。愤青有一个特点,就是强人所难,他们抵制美货、日货、法货之时,你不抵制,你就是汉奸,你就是卖国贼,你就是拿美元日元法郎的。“武大学子怒斥和服母女”就是诸多事例中的一例。
之所以“己所有欲,强施于人”,因为愤青常常觉得自己是一片好心,而此时背后还有众多的支持者,就更增加了“强施”的勇气和戾气。所以,校园学子面对社会上的人,也敢义正词严地警告——“不要穿和服在武大拍照!”
倘若觉得自己喜欢的(如偶像)、热爱的(如国家)比什么都重要,自己仇恨的(如日本)、抵制的(如洋货)比什么都可恶,就更有了强迫的理由。别人不“合作”、不“配合”,“简直不是中国人”,不管用辱骂泼粪、出手打人之类的手段来“强施”都合情合理。至于对方的个人趣味审美选择、买卖洋货等于国无损的权利皆不在考虑之列。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心理,狂热的爱国者仇日,一并连和服日货也仇视了,并且因为这种仇恨被视为“政治正确”和道德优越,而强求别人也一起仇日。如果人家不仇日,或者虽然仇日,但还是穿日本服、用日本货、吃日本食、看日本片,就用强迫性、攻击性的语言和行为来对待,像“不要穿和服”的劝告,已经相当温和了。不过对于男性愤青而言,日本AV似乎不在仇视之列。
一个人认定的东西可能是事实正确的,也可能是目的高尚的,但因为强迫就可能让其行为变成错误的、可耻的,自诩高尚的人也可能变成极端无耻的人。历史上,无数的人祸,往往是某些人打着高尚的旗号,号令强行、践踏权利的恶果。
因此,不懂得尊重别人的自由权利,甚至因强制而剥夺别人的自由权利,无论多么高尚的借口,都是值得怀疑的。理由是,再高尚的目标也要以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我们爱国,就要爱那并非恶意的、穿了和服的母女,就应该尊重她们穿和服的自由与权利(因为并无法律禁止中国人在公开场合穿和服),否则,强迫的行为可以理解为践踏自由权利的恶行。
有些人说,武大有规定不准在樱花园穿和服拍照,我不知道是否有这一规定,这一规定是否有法律的依据。根据“法(法律非一般规定)无禁止即许可”,武大能不能禁止别人穿和服有待商榷。如若武大的规定站不住脚,也有“己有所欲,强施于人”之嫌。
对于中国人而言,爱国经常是不怎么需要多说就知晓的,学会如何尊重他人的自由和权利却有很多课要补。爱国时,我们以尊重他人的自由权利为前提,不粗暴强行越界,那么,爱国就会变得理性可爱起来,而不会像现在的愤青这样,用践踏同胞的自由权利来换取攻击假想之敌的爱国口号,哪怕使用外国器物是一个人的权利自由,也会被毫无理由地禁止,而且,践踏了别人的自由还觉得自己格外荣光、格外自豪。
只要稍微跟愤青有所接触的人就会发现,每个愤青的脖子上都有一条金灿灿的链子,一条时髦时尚的链子,那是相当的引人瞩目。这条漂亮的链子叫“爱国”,愤青戴着这条链子到处炫耀地拿给别人欣赏。
爱国是一种朴素的情感,发乎于心,动之于情。只是我接触的很多戴着链子的愤青,对于我讲了几句不同意见的话,就动用了诅咒式的恶骂,我看到的恰恰是愤青不爱国,或者说还不懂得如何爱国。你爱国,首先是爱这个国家的主体——人,那些恨不得扒一个说了一点不同意见的同胞的皮,争食其肉的人,像暴徒一样,带着“文革”遗风,真的很令人恐怖。那些连人都尚且不爱,不会爱,还大谈爱国的人,真是太有才了。
经典的爱国愤青是一些只讲奉献,不讲获取的无我主义者。他们的口号是:“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些什么,而应该问你能为你的国家做些什么。”诚然,粗粗地看,这也没有什么错,但是我们要搞清楚这里的“国家”是“国家”还是“祖国”,是政权还是文化共同体。如果是指前者,那么这个“国家”就是公民与政府立约构成的关系,国家首先是为它的国民服务的“服务员”,我们爱它,是因为它为我们服务得足够好。除了人民的目标与理想,国家与政权应该没有任何额外的目标与理想;除了人民的利益,国家更不应该有任何额外的利益,如果有这些额外的东西,我们就有理由问,这些额外的东西是谁说的?是谁想要的?是谁得到的?是谁利用我们弄到手的?
这样看,爱国并不是一种道德问题,而是一个自由的问题,或者说为了自由我们应该如何处理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在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之前,是人民与政府的关系,这个关系没有厘清,我们从何处去谈处理国与国的关系?
经典的爱国愤青没有几个不是民族主义的,在愤青的身上,民族主义是内核,爱国主义是外套。内核裂爆,外套膨胀,两者常常形影相随,招摇而过,有时是很迷人的。
民族主义的极度自恋会变成一种精神病。20世纪80年代风行一时的《逃避自由》,其作者弗洛姆说过这样一番话:“民族主义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乱伦形式,偶像崇拜和精神病症。‘爱国主义’正是它的崇拜对象。显然,我这里所讲的‘爱国主义’,是一种把自己民族凌驾于人性、真理和正义原则之上的态度……对自己民族国家的爱,如果不包括对人类的爱,就不是爱而是偶像崇拜。”(北方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
在那场轰轰烈烈的抵制与不抵制法国货的激辩中,愤青们身上的种种毛病都在这句话里得到了印证。愤青们如果以这种方式去爱国,其结果不是爱而是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