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陈主任“城镇居民能买得起房的人20年里增长了100倍”的高论,显然是一种不负责任的简单说辞。请问“买得起房”是个什么概念?是轻松买得起还是吭哧吭哧靠当十年二十年“房奴”才能买得起?对于房地产购买力问题,经济学界有一个通用的测定标准:一般而言,住房消费应当在30%以下,如果住房消费支出超过了30%,那么通常认为这个家庭就不具有住房的支付能力。据《中国青年报》曾经做的一份调查表明,59.8%的人认为高房价影响最大的是中等收入者,他们不仅要透支几十年的收入,还要透支再教育、投资或者创业的机会和上升的路径。事实上,目前诸多统计数据显示,房价仍维系着一个只涨不跌的神话,更重要的是,房价已经远远超过老百姓的工资收入和实际承受能力。从经济学界权威的测定标准来看,城市新名词“房奴”的大量出现,绝对是对陈主任“高论”的一个莫大讽刺。
房地产市场一个奇怪的现象是,一方面是房价高企,老百姓无力承受,另一方面却是房地产市场不断火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曾撰文指出:有些人是为改善住房条件而购房的,至于有能力购买几套房子或购买别墅毫宅者,多半是有特殊收入的公众人物,要么就是有灰色收入者或贪赃枉法者。成先生说:如果以买房者众多,就得出中国的住房购买力强大的结论,那就遭殃了。开发商们更会有恃无恐地将房价涨上去,政府税金就会加倍征收,最后倒霉的还是普通老百姓。如此来看,“30%的城镇居民买得起房”这个比例即便是成立,相对于还有七成老百姓买不起房的事实,这个比例依然是低得可怜。
事实上,目前房地产供给结构不合理、房价上涨过快、投机严重、市场欺诈、资源浪费等问题都很严重,而更令人忧虑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和某些所谓的专家已沦为房地产利益集团的代言人。在这样的一个事实面前,如果仅仅把“30%居民买得起房”当作成绩的话,那么显然,陈主任的“高论”不但不会让老百姓看到希望,更不会让老百姓对未来房地产市场充满信心,反而还会让更多的老百姓感到悲观。
2008年2月25日屈默于广州
《商道》约稿文章
兽性与人性
曾经在《焦点》杂志上读到一篇报道《醉法官溺死无辜儿童内幕大曝光》,心里着实像吞了一只苍蝇般难受,有一种不吐不快的压抑。
天真活泼的小米勇无缘无故的死了,死在一个叫做张永强的法官手里。善良的人们永远也无法把一个毫无人性的杀人凶手与一名主持正义公道的人民法官联系在一起,即使发挥最富有创意的想象。然而,这却是真的。山东枣庄市山亭区的人民法官张永强,亲手溺死了无辜的小米勇。这无法令人相信,更无法令人接受的事实,让我怀疑张永强这个充满兽性的家伙竟然是一个法官!那还能叫做人民法官么?可怜的小米勇怎么也不会想到这个头戴庄严大沿帽的法官是一伙比狼还凶残的“外婆”,童话中“狼外婆”还需要伪装一下,可这以张永强为首的四个法官在一个弱小的孩子面前赤裸地暴露出可怖的兽性。难怪那个当时被吓跑的目击者——一个正在湖边洗衣服的女青年目睹张永强之流张扬的兽性,留下了一句现场评语:“这哪里像什么人民法官,简直是一群流氓!”如果张永强之流在洗衣女青年面前“扒光衣服式”的表演,准确地定位为流氓、无赖的话,那么在溺死小米勇的过程中,张永强之流人性就已经丧失殆尽了,堕落为禽兽。小米勇的哥哥小米新磕破额头撕心裂肺的哭喊不能打动张永强之流早已泯灭的人性,小米勇父亲的眼泪和磕头哀求依然唤不醒兽性的良知。
可悲啊!人心冷酷、麻木到如此地步的张永强之流,是如何混到司法队伍中去的?又是如何混到一个人民法官的位置?还有那个事后到出事地点的吴副院长,竟也冷酷得可以,荒唐得离谱,居然对围观的群众“勃然大怒”:“有什么了不起的!”如此轻视生命,如此的蔑视法律,令人发指,令人难以置信。或许正因有如此的法院吴副院长,才有如此兽性的张永强之流的法庭副庭长,敢面对愤怒的人群依然蛮横,依然张狂地发出无赖、流氓之类的狂言:“等着,等着瞧”。是的,人们一定会等着瞧的,等着正义的最后审判,只是这一过程来得太复杂太缓慢了,因为张永强之流的背后还有许多可怕的魔手在妨碍着司法的公正。正义的申张,须斩断这些悬在人民头上的魔手,而这一等待还需要一段很长的时间。
小米勇事件再次触痛了人们善良的心,人们也再一次呼唤纯洁司法队伍,提高执法者的综合素质,把张永强之流充满兽性的司法败类永远地清理出局,还人民法官一个充满正义、富于同情的高大形象,让司法真正走向公正,这是人民的愿望,也是法律的需要。
让兽性走开!
让人性回归!
2000年6月30日屈默于广州
《杂文报》约稿文章
那是怎样的一个医院?
曾经在《长江日报》看到一篇报道《冷血的天使》,说是一位来自安徽的一个打工妹洪招娣在武汉被逼卖淫,视死不从,被恶徒追逼,逃到一个叫覃巴镇卫生院的大楼,向该医院医务人员求助,10多名在场医务人员竟没有一人挺身而出,保护这个苦苦哀求的弱女子,当这个刚烈的弱女子求助医院帮忙拨打一下110报警电话的哀求被拒绝的时候,她彻底绝望了,望着这群披着白色衣服的麻木的躯壳和窗外楼下追她的几个流氓,悲愤地从该医院三搂跳下摔成残废。
这是怎样的一个医院?这还能叫医院吗?读罢令人愤怒。一个刚烈而又走投无路的弱女子,面对一个个穿着白大褂还能叫做天使的医院人员,除了跳楼求生,居然别无退路。我不知道,这个神圣的地方,是应该叫医院,还是叫地狱?我更不知道,一群冷漠得叫人难以相信而且寒心的医务人员,是应该叫天使,还是叫助纣为虐的魔鬼?
可怕啊!医院和地狱,天使和魔鬼,竟在那个弹丸之地的覃巴镇卫生院,教人无法分清楚弄明白。
走投无路的打工妹洪招娣,逃跑到覃巴镇卫生院,就满以为了找到了避难所,就满以为可以终结被恶狼逼迫的恶梦,毕竟那是一个神圣的地方啊——一个救死扶伤的医院啊!哪知她求助的第一个白大褂竟然对她轻蔑的“哼”了一声,拒人于千里之外。那一“哼”,不知是清高,还嘲讽,居然还发出弱智般的疑问:“安徽在什么地方?中国有个安徽吗?”这是怎能样的一个医生?这个面对一个苦苦哀求帮助的弱女子而麻木不仁的家伙,又是如何读书学医混到医院去的?我不知道这位白大褂是真的不知道中国有个安徽,还是有意装聋卖傻。或许,那位清高的白大褂先生饱诗书,已经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早已忘却了东西南北中,真的找不到北了。
如果这位“健忘”的白大褂还可以原谅的话,那个断然拒绝洪招娣露出青紫的皮肤,乞求打一个“110”报警电话的白大褂,还算是人吗?简直就让人难以理解了。一个求助的免费电话不让打,连乞求一个逃生的小出口都不行。这样一个诺大的医院,竟然容不得一个被逼走上绝境的弱女子藏身之地!这是怎样的一种不幸与悲哀!
更为悲哀的是那个妇产科的梁女士,竟然面对一个下跪苦苦求救的弱女子无动于衷,居然说出“你不卖(指被逼卖淫一事)不就行了吗?”如此轻描淡写,如此轻轻松松,拿人家生命开玩笑,视人家生命为儿戏,这是被善良的人们称作“天使”所发出的奇谈怪论,相信乎?荒唐乎?就连那个还不够格称作医生的护士李某,也是上行下效,一句冰冷的“请尽快离开医院”,把洪招娣最后的一线求生希望也给彻底毁灭了。要维护自己的尊严和人格,前有虎,后有狼,除了跳楼,别无选择!洪招娣带着绝望的心,从覃巴镇卫生院的三楼台纵身跳下。
好个刚烈女子!好个残酷的医院!好个冷血的天使!
读罢这则报道,我除了悲愤,只有叹息,只叹打工妹洪招娣运气太差,怎么偏偏被逼逃进了这样一个医院?又怎么偏偏遇到的是一个比一个更冷血的医生(如果还能叫做医生的话)?
这是发生在最有资格讲人道主义精神的医院的一幕惨剧。你不得不感慨,血已经流得不少了,可相同的血的教训为什么还层出不穷?而且,这道血是流在那个本应该救死扶伤的医院的呀!于是,我就想,这个医院的医生,压根就不是医生,这个医院压根也就不是什么医院,可那道红色的十字标志却又显眼的挂在这座大楼的中央,如果不是医院又是什么呢?我无法回答。
据了解,中国现行刑法中,不是有见死不救罪吗?既然覃巴镇卫生院的这群医务人员,面对弱女子洪招娣声泪俱下的哭救,敢于置之不理,而眼睁睁地看着洪招娣从三楼阳台跳下,那么,我们的刑法为什么不可以判他们一个见死不救罪呢?至少这家医院,这群冷血的天使,应该为洪招娣跳楼事件负一定的刑事责任,不仅仅是道德上的谴责。
那地上淌着的血,可以擦去,可滴在心里的血能擦拭去吗?还有,那群可憎可怜的冷血天使,面对地上的那滩血迹,又在想些什么呢?
用不着想了,这样的医院,又何以存在?又有什么存在的必要和价值?是不是该早点关门?
2006年4月13日刊发在《杂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