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斯·雷德蒙是东六十七街十九分局的警员。我打电话过去时,他正在办公,我请他决定我们碰面的时间和地点。
“我还有几通电话要打,”他说,“然后就是自由时间了。你知道‘吟游男孩’吧?”
“我知道有这么首歌。”
“是莱辛顿街一家店,”他说,“就在我们分局附近。两点碰面如何?”
吟游男孩上了战场哟
死人堆里可以找着他……
果不其然,是一家爱尔兰酒馆[12]。我早到了几分钟,在靠墙处找到一方雅座,坐上可以看到他进门的位子。等着服务生送上我的苏打水时,我走到点唱机前。点唱单列出许多爱尔兰歌曲,其中自然少不了托马斯·摩尔的《吟游男孩》,唱片背面则是《特拉利的玫瑰》,两首都是约翰·麦高梅唱的[13]。我丢了枚25美分硬币,听着他那已逝的美声男高音诵唱着一个远在我或他出生以前发生的战争。
唱片放完了,我啜啜苏打水,时不时瞥一眼手表,心想麦高梅不知会如何诠释《特拉利的玫瑰》,或许我该再投一枚硬币找出答案,接着雷德蒙便于两点十二分穿门而入。我根据杰克告别式上得到的印象,马上认出他来,搞不好连西装都是穿的同一套。他花了点时间扫视全场——客人其实不多——然后便直接朝我走来。
“丹尼斯·雷德蒙,”他说,“你是马修·斯卡德?你没提昨天你也去参加了葬礼。”
“我在那儿看到你,”我说,“还有——”
“雷奇·毕卡斯基。”
“不过我不知道我约来的是你,你刚进门我才知道。”
“那当然,”他点点头,“忙了一整天啰,得狠狠喝个什么酬谢自己。你这杯是啥,伏特加汤力吗?”
“苏打水。”
他直起腰。“我可不打算跟进。”他说,然后走向吧台。他捧了混合着冰块的琥珀色液体回来。看样子是威士忌加水,我心想不知是哪种威士忌,哪个品牌。
他坐下来,举杯敬我,然后啜了一口。这人块头挺大,满脸横肉,气色红润是长期饮用威士忌的结果,不过他的眼神透露出他的脑袋还算管用。“乔·德肯打电话说了你不少好话,”他说,“他说他信得过你。你在警界待过,还当上了警探。你们是在局里认识的吧?”
我摇摇头。“我们是一年多前认识的。当时我已经离开警界几年了。”
“改当私家侦探。”
“没错。”
“想来你俩处得还不错啰。你现在就是以私探的身份在办案吧?”
“机会来的时候我会接。”我说。“不过艾勒里的案子我是以朋友的身份在查。”
“哦?”他皱眉沉思。“你待过第六分局,记得他好像给抓到那里一次。结果虽然没事,不过那次是你接的案吧?好多年前的事情了,我想。”
我告诉他,他的推理能力甚佳,但那不是我的案子。证人指证时,我倒是在现场旁观。“我和他的交情比那稍微要早。”我说,并解释我和杰克在布朗克斯曾有过短暂交集。
“童年玩伴,”他说。“一个走上歧路,一个走上警察路。多年后,他们在一条暗巷硬碰硬,然后枪声响起。我想我应该看过这部电影。”
“嗯,巴里·菲茨杰拉德在里头饰演神父。”
他猛灌一口酒,味道冲鼻,闻得出是苏格兰威士忌。他说:“然后你们失去联络,之后他为别的事蹲了苦牢,最后他得了自由,却惹来杀身之祸,接着便有二三十名匿名戒酒会的朋友为他办了场告别式,所以现在你才会坐在这儿喝苏打水。他们升我当警探不是没道理的吧?”
“我只是奇怪你怎么还没当上局长。”
“迟早的事。”他说,“说来电影应该是同一部,只是现在警察跟坏蛋是在同一个戒酒会对上了,而主持人也从巴里·菲茨杰拉德变成了纽约皇后[14]。他叫什么名字?史毕曼吗?不,老天,人家可是堂堂的枢机主教哪,可咱们这位却是偏爱健身房的小皇后!斯迪尔曼对吧。”
“他说你跟他谈过。”
“谈了两回。悲愤填膺,在那闪闪俗亮的打扮底下,看得出这人很强悍。他是艾勒里的辅导员——天知道那是啥玩意,类似局里有个犹太律法师对吧?”
“差不多。”
“有人帮你拉拉外套下摆,领你走上正路。”
“就这意思。”
“你有辅导员吗?”
我点点头。
“该不会是斯迪尔曼吧?”
“不是。”
“而且你也不是斯迪尔曼的辅导员?”
“我戒酒的资历还没久到可以辅导别人。”
“多久的资历呢?或许我没资格问?”
“我可不知道谁有资格做啥或不做啥。下个月中我就戒满一年了。”
“而艾勒里——”
“才刚庆祝满两年。”
“刚好够格可以中枪。你知道是谁开的枪吗?”
“想封他口的人。”
“是啊,英雄所见略同。‘送你这张大嘴巴一样小玩意儿。砰!’至于那人是谁,我俩的猜测应该是半斤八两谁也别想赢,但我希望你能赢我。有头绪吗?”
“没有。”
“我想问的是,你打算怎么追下去呢?你当过警探,据我所知,你是一流的。你会朝哪个方向看?”
“跟他一起干坏事、一起吃牢饭的人。”
“嗯哼。如果此路不通呢?”
“我会静候某个知道某些内情的人,出面跟我们交换条件。”
“换一张出狱保证书。”
“没错。”
“换句话说,就是等着案子自己破。这可不妙。若是上得了头条的案子,受害者名号响亮,家财万贯,那就好办。因为你会装出一副在办案的模样,就算没啥线索,你也要出动警力大干一场。可以问个问题吗,马修?眼下这名受害者,你不知道是几百年前认识他的,然后这一年来你跟他重逢后,两人都是滴酒不沾?”
“请问有何见教?”
“我只是纳闷你俩到底有多熟。”
“熟到可以参加他的葬礼。”
“到此为止,没再更熟?”
“没错。我人在这里,是因为有人希望我帮忙追查。”
“戴了个耳环的人,我猜。我问的原因是,我不想说出冒犯你的话。总之咱们心照不宣,谁也不会为这案子通宵熬夜卖老命。俗话说,说死人坏话是会怎样?”
“俗话说,不要说死人坏话。”
“唉,有时也是情非得已。眼下这名罪犯不学好,一辈子就那么两年突然决定弃掉黄汤寻找神。事情经过是这样对吧?寻找并且找到神?”
“有些人好像找到了。”
他想了想,然后把酒喝完,放下空杯子。“祝他们健康快乐。”他说,“我想破这案子吗?当然。我想破我手头所有的案子,看着所有坏蛋全都定罪蹲苦牢。可是机会有多大呢?简单一句话:你的朋友是人渣,请问等他的‘滴酒不沾期’过了以后,他会不会把酒一干,然后举枪指向哪个人呢?模式一再重演不是吗?”
没有一再重演,我想着。不过常发生就是。这点我不否认。总之没有不断重演。
“所以,我是想破案没错,”他说,“案子摆在了我的盘里,而我老妈从小就教我一定要把东西都吃光。”他拍拍肚子,“这门课我拿到了一百分。不过老哥啊,在犯罪的餐盘上,杰克·艾勒里就像球芽甘蓝一样不讨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