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约瑟夫·艾勒里[11]的葬礼于周一下午举行,地点就在周四晚间简受邀演讲的那家教堂的地下室。当天本来没有戒酒会,但格雷格已经征得教会同意,可以使用平常聚会的房间。放眼看去,到场的三十来人都是杰克在匿名戒酒会的熟人。
只有两人例外。他们穿着笔挺的西装并排站着,满眼戒心的样子。当然都是警察,这是警界的惯例——参加葬礼,捕捉讯息。我也曾干过几次,虽然从未捕到过什么鱼,但也不代表此路不通。
仪式没有宗教色彩,现场也没有神职人员出现。我抵达时,正在播放舒缓的音乐磁带。是耳熟的古典乐,但想不起曲名。乐音渐止,格雷格·斯迪尔曼起身走到讲台。他穿了一套深色西装,没戴耳环。
他自我介绍,说他是杰克的朋友兼辅导员,又花了大约五分钟说了两个故事。有那么一会儿,他好像情绪濒临崩溃。他停下讲话,等情绪稳定下来后才接着讲。
之后众人轮流起立,分享与杰克相处的故事。这个过程和戒酒会很像,只是你不用等主席点名,轮流发言即可。此时大家共同的话题是杰克,除了他的轶闻趣事外,也谈及杰克坎坷的过去以及酗酒史。他在匿名戒酒会里找到了生命的希望与慰藉,经由十二个步骤的带领得到重生的机会。感谢上帝恩典,他是带着清醒的头脑离开的。
还真令人欣慰啊。
告别式在歌声中结束。一名声音空灵的年轻女子——大眼灵活,皮肤吹弹可破——于台前起身,她说她叫伊丽莎白,曾是个酒鬼。她和杰克不太熟,但至少他们共同抵达了“清醒”的目标。格雷格邀她献唱,她也感到荣幸。她唱了《奇异恩典》,其中有句歌词我似乎从未听过。戒酒前不久,我曾在一名妓女的葬礼上听到黑胶唱片放送的朱迪·柯林斯版本,她的唱腔恐怕很难有人能够超越。伊丽莎白的诠释已是颇为贴近。
房里摆了一台咖啡机。说穿了,这终究是个戒酒会,所以会后大家都凑拢过去。我扭头去看警察,心想我可以看出他们渴不渴,他们可能不好意思主动过来。不过他们已经离开了。于是我也跟着往前门走去——直到有人喊住了我。
是格雷格。他拉着我的手臂,问我能否拨点时间给他。“几分钟就好,”他说,“有些话我非跟你讲不可,我得请你帮个小忙。”
我下一次见到杰克·艾勒里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我是在停尸间见到的。我们俯视这名我俩认识已久的人的尸身,呆立许久。然后格雷格说:“没错,是他,是杰克·艾勒里。”我也点了头表示认可,于是警察领着我们走出了那里。
外头寒风凛冽,他翻起了衣领,一边说着不知道会否下雨。我说我没听到气象报告,他说他根本听不懂气象报告。“以前他们至少还会预测天气,”他说,“就算常讲错,至少答案清楚明了。可现在他们讲的全是百分比。妈的请问什么叫作百分之五十下雨的几率啊?你要怎么应对呢?带半把雨伞出门?”
“这样措辞的话,他们绝对不会出错。”
“是哟。‘我们说了有百分之十的下雨几率,结果整天都是倾盆大雨,这就证明了天有不测风云这句话不是没有道理啊。’总之呢,就算是气象学家,也有需要为自己找个烂台阶下。”
他吸了一口气,然后说:“马修,警方干吗坚持要我们认尸呢?他坐过黑牢,有一堆前科记录,他们也已根据指纹确定了他的身份。要是找不到他半个亲朋好友怎么办?这个程序根本就不用走,对吧?”
“当然。”
“我真的很不想看到他那副模样。我爸的葬礼就是开棺瞻仰的,他躺在棺材里,如同杜莎夫人蜡像馆巡回展的展示品,根本就是毫无生命力的蜡制人像,那个影像卡在我脑子里一直甩不掉。我跟他相处一直有问题,你知道。我达不到他的标准,这点他表达得再明白不过。好在他最后一次发病时,我们和解了,我们之间有爱,有对彼此的了解和尊敬,然而我看到他的最后那一眼却是那么恐怖,完全抹杀了我想要保存在记忆里的那个生龙活虎的男人。我明知道会有那种结果,而且全心抗拒,可是终究还是忍不住要看。你懂我的意思吧?”
“这是多久以前的事呢?”
“一年多前。怎么?”
“因为时间会改变我们,”我说,“早先的记忆会取代后来的。”
“其实我已经开始感觉到改变了。但我信心不够,觉得也许那只是一时的幻象,搞不好我是一厢情愿。”
“一厢情愿多少也有点关系,”我说,“不过那绝不是幻象。最终,我们留在记忆里的还是已故亲友早年的模样——至少是印象中他们早年的模样。我有个阿姨得了阿兹海默症,她生命中的最后十年都住在疗养院里——她的脑子、她的个性,以及所有让她保有人性的东西,都被这个病魔慢慢腐蚀掉了。那是当时我看到的她,也是我记忆里的她。”
“天哪。”
“不过她过世以后,那些全都烟消云散了。真正的佩姬阿姨回来了。”
他边喝咖啡边说:“刚才我几乎不敢看他,其实我只看到了伤口。”
子弹打进他的嘴巴以及前额。认尸时,他的尸体从脖子以下都覆上了白被单,所以就算有其他伤口,我们也看不到。
“希望你讲得没错,”他说,“希望那个影像会烟消云散,越快越好——很感谢你的洞见。另外,也要谢谢你陪我认尸。”
我其实不是很想陪他,不过那种要求很难开口拒绝。
“我其实根本不想去,”他说,“尤其不想单独去。要找别人陪也是可以——杰克几个在戒酒会的朋友;不过感觉上你最适合。谢谢。”
我们离开太平间,走上第一大道往北直行,过了四十二街后,在一家叫作米克诺斯的咖啡馆停脚。他点烧烤干酪三明治时,我才发现自己已经空腹很久,便也叫了一份。
“另外,”他说,“我还有件事想跟你谈。”
“噢?”
“那两个站在房间后头的男人。他们是警官。”
“我也感觉到了。”
“我不像你,身上装了雷达。我之所以知道,是因为他们找我面谈的时候,我看过了警徽。其实要我去认尸的,就是那两人。我想知道案子是不是很快能破,他们只是含糊其辞一语带过。”
“标准反应。”
“你觉得警方有可能破案吗?”
“搞不好已经破了,”我说,“我是说他们有可能知道凶手是谁。当然这并不表示,他们已经掌握足够证据可以提请上诉。”
“你查得出来吗?”
“你是说查出他们知不知道凶手身份吗?”他点点头。“我是可以四处问问。一般老百姓当然问不出所以然来,不过警界我还有几个熟人。为什么要查呢?”
“我有我的理由。”
显然是个他不想透露的理由。我没逼问。
我说:“我会四处探探口风。不过其实我现在就可以推断出是谁杀的。”
“真的假的?”
“也许该换个说法,”我表示,“我不知道凶手身份,不过我猜得出杰克遭害的原因。有人想要封他嘴。”
“有颗子弹打进他嘴里。”
“而且是近距离发射。总之,是有人把枪塞进他嘴里扣下扳机,不过在这之前,他前额中的那枪已经足以致命。把这跟杰克念念不忘的第九步加在一起,答案已经很明显了。”
“我就是怕你这么说。”他说。
“噢?”
他看看自己的手,然后抬眼直勾勾地看着我。“是我害死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