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时间是世间最神秘奇妙的东西,缓缓流淌着,抓也抓不着,摸也摸不到。不知是手机屏幕上显示的几个数字还是墙上挂钟上的指针。
冰卿偶尔也会怀疑一下人生,想些高深奥妙的问题。自然是想不出什么结果来,只会觉得自己既无能又矫情。
解决了林悦的事,冰卿松了一口气,全心扑在工作上,对她来说,医生一点也不像故事里那般,妙手回春,满带光环,更多的是疲惫与疲惫之后的欣慰。
周日轮休,她难得泡了杯上好的大红袍,随意从书架上抽了本书。
阳台上新装了摇椅,跷着二郎腿坐在上面看书晃来晃去十分舒服惬意,阳光刚好被挡住,也不刺眼,在她这个大俗人身上居然生出几分诗意来。
斜躺着才发现手里的书是之前罗加一送她的画册,作家是位单亲妈妈,用画画的方式记录自己从确诊怀孕到女儿出生,再到女儿五岁的种种生活场景。
在妈妈的笔下,女儿如人间天使,或哇哇大哭、或哈哈大笑、或静默不语;女儿的点点滴滴就这样被母亲这样一笔一笔画下来,再细细珍藏着,又以书的形式出版,将这份幸福传递给读者。
每一幅画都是母亲爱的写照,透过画,冰卿似乎能看到一个面带笑容,眼里满满都是对女儿呵护与爱的母亲,不知不觉间,眼泪滴在书上,她胡乱抹几把脸,将泪给擦干净。一本画册顶多半个时程就可以略略翻过,但细细品读里面的内容,心里最深的欲望被触动。
她看书时掉眼泪的毛病一直都改不掉,以前父亲在的时候常常取笑她,她一脸委屈,“爸,还不是因为作家写得太感人了,这可怨不得我。”每逢这个时候,父亲都给她的后脑勺赏一巴掌,嫌弃一句“没出息”。
思绪被手机震动打断,“在哪儿呢?”
“咋了?”冰卿合上书。
“你陪我去个画展,我不想一个人去”,罗加一开始撒娇。
“好,你把地址发我,我开车过去。”冰卿起身进屋准备换衣服。
“就知道你在家,给你五分钟,我现在正在你家豪宅外等你。”罗加一下达完命令便挂了电话。
冰卿被她弄得哭笑不得,忙换了身衣服出去。
罗加一看一眼手表,“不错,很准时,花了四分二十三秒。”
“你是想夸我守时还是单纯装一下格调,实际向我炫耀一下你价值一套房的腕表?”冰卿没好气。每个人都有收集的癖好,只不过收集的东西类型不一样。
像她特别喜欢收集书,在路边地摊上看到一些旧书哪怕不吃饭也要买下来,对一些喜欢的书明明内容一样还是会把各个版本的都买下来。
而罗加一喜欢收集腕表,而且都价值不菲。她可以为了买一块腕表,一整年都不买一个包。这么昂贵的爱好也亏得罗加一出身好,收入高才养得起。
“还是你有眼力见儿,这是我爸送的,我之前想自己买来着,觉得太贵了没舍得。”罗加一透着一股子惋惜劲儿。
“就算叔叔不送你,你最迟忍到这个月月底还是会买回来不是吗?”冰卿知罗加一的心性,看上的男人拱手相让她信,看上的腕表放弃了她坚决不信。
“还真让你给说对了,不过这是我爸为了让我接受我新后妈送我的,他明天结婚,我也打算投其所好买幅画送给他,就当作这块表的谢礼”。罗加一说起自己父亲新婚倒是像说办公室恋情八卦一样随意。
冰卿有些不解,如果没有记错,差不多一年前,她刚回江州的时候罗叔叔也在结婚,“叔叔又结婚?”
“这已是经他第六次结婚了,结婚于他就跟闹着玩似的,最短的婚姻维持了六个月就say goodbye,也不知道这次结婚能坚持多久。”罗加一无奈摇摇头,母亲是父亲的第一任老婆,结婚后也算举案齐眉,后来不知道哪一天父亲有了新欢,母亲盛怒之下便选择了离婚,将自己留在了罗家,带走了两岁的弟弟罗何,那时候她也才只有五岁而已。
父亲第二次结婚的时候自己哭闹一场,然而毫无作用,父亲的婚该结照结。
婚礼后不久,第一任后妈给她生了个弟弟,起名罗大其,罗大其五岁的时候,小三下台,小四上位,相似的场景,不过当初的赢家成了如今的输家。
后妈在钱和罗大其之间选了钱,将罗大其留在了罗家。之前不顾世俗眼光,奋不顾身的爱情此时已消耗殆尽。
然而这并不影响他的风流多情,第三任夫人结婚六个月后,花容月貌的后妈因不喜欢他们两个熊孩子,在给父亲戴了一顶发光的绿帽子之后提出了离婚。两人离婚后居然还是说说笑笑有生意合作的好朋友。
第四任后妈是个幼儿园老师,他们结婚的时候自己刚考进江州第一中学。她待他们两个孩子很好,甚至比亲妈还亲,照顾她们的饮食起居,准备小惊喜,家开始有了些家的味道,罗大其和她一声“妈妈”叫得心悦诚服。
可惜好景不长,幸福的日子过了两年,她便病逝。罗大其和自己在丧礼上哭得惊天动地,不能自已,可她终是撇下他们撒手人寰。
父亲也不知有没有难过,因为过了不久,父亲身侧便又有了佳人,她彻底心灰意冷,便同意了父亲的安排出国。
父亲今年刚迈进知天命的大关,第六个新娘刚好是他年龄的一半儿,不得不说,他这一生,生意算不上顶级成功,但享尽了齐人之福。
冰卿之前对罗父的风流史只是略有耳闻,详细内情也才知晓,由不得感叹一番。“那你没事吧?”
“我能有什么事,又不是小孩子,他不干涉我的私生活我也不干涉他的,彼此相安无事,而且婚姻自由,难不成要他为了孩子放弃他的婚姻自由权?而且也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人一辈子只能结一次婚。”罗加一心性开阔,也可能因为不抱希望自然就不失望。
“别逞强了,要不小哭一会儿,我正好在旁边,还可以给你递个纸巾。”冰卿知道罗加一面上假装不在意,可心里还是有些疙瘩。
“你别安慰我,要再安慰我就真哭出来了,白瞎了我这么美的妆容。”罗加一爽朗的笑声中加夹着一丝戏谑。
人的经历形成人的习性,耳濡目染之下,潜移默化之间,罗加一也在这些过往的打磨之下,棱角失了大半,却更晶莹剔透。冰卿看着心里头喜欢又心疼,也由着她去。
“这次画展的主题是《女儿》,是一位叫麦田的画家举办的,听说是个拿画画当消遣的神秘富豪,遇到有缘人,分文不取,画就送了,遇到不顺眼的,哪怕是对方给个天价,人都不带看一眼的。这次一楼的画是商品,你把报价和对画的两字评价给工作人员,画家会给你卖不卖的回馈。二楼的画是珍藏品,只展示不出售。”罗加一给冰卿介绍道。
冰卿的绘画水平也就是个画雄鹰能画成雏鸡的水平,因此对有这方面才能的人才甚是敬仰尊崇。
罗加一选中了一副名为《江城枫叶》的画,画中还是盛夏时节,枫叶一片碧绿,生机盎然。虽然不如枫叶正红看着醒目,却更为自然亲近。
罗加一两字评价和六位数的报价交给工作人员,两分钟后,工作人员便回复交易成功,留了地址联系方式,等画展下午五点结束后将画送上门。
“你写了哪两个字的评价?”冰卿有些意外对方如此爽快。
“喜欢”罗加一笑道,“我看到这副画就喜欢,大部分人一提到枫叶,脑子里第一印象都是枫叶红,会自动忽略它也是从一个苞骨朵一点点长大,其实它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是绿色的。”
“这话说得有水平,请问你是哲学家吗?”冰卿恭维道,喜欢这个理由确实无懈可击。
罗加一嗔一句“贫嘴”,便被派出所的电话着急忙慌叫走了,罗大其与人当街打架斗殴现在需要家长签字领人。
罗大其刚二十出头,毛头小子一个,冲动易怒,且性格偏执,与父亲关系疏离冷淡。能降得住他的也只有罗加一这个姐姐,因此每次闯祸都是罗加一善后。
罗加一走后,冰卿想着既来之则安之,便朝着楼梯口走去,在画廊的另一侧,一位戴着墨镜的光头大叔正弯下腰费力地捡掉在地上的纸张,看到大叔身下的轮椅,她发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替大叔把剩下的几张都捡了起来。
“谢谢姑娘,你多大了?”,大叔欠了欠身,极有礼貌,说话的声音也是沉静温润;问的问题却让初次见面的冰卿有些窘迫。看出了冰卿的堤防犹疑,大叔又补了句“不好意思”,便按着扶手上的控制键顺着另一个方向走了。
冰卿嘀咕一句“真是个怪人”,动身去二楼大开眼界。
整个二楼总共有二十七幅画在展示,除了第一幅画是个露正脸的婴儿之外,其余的画中,就只有一个隐约的背影,还都带着花环,十足如九天仙女下凡尘。
冰卿盯着画有些发痴,不明白为什么不画脸,光是一个背影都已经这般飘然出尘,那她一定很好看,至少气质出众。
她用手机将最后一幅画拍了下来,便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神色大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