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找到一个作家大概率是不太难的,就是需要以何种理由和方式去找她、见她是个值得商榷的问题,要是我自己一个人去见到了她,该表达些什么情绪呢?是震惊,是欢喜,还是心安理得呢?不过,多了一个女人正大光明的理由——感谢,那就能够端正地穿上衬衫、打上领带或者身着随便的秋装去了,要是问起可以避免她的猜疑和抗拒。在我心里,我是很害怕作为一个媒体人见到她的,总犹疑我自己是个窥探人隐私的无耻之徒,深挖人内心的脆弱和坚强的毒牙。业内总是盛传一句话:如果你的嗅觉跟狗一样灵敏或者舌头跟蛇一样锐利的话,那么世界上所有的秘密便都是一语道出的真相了。
我看了这本书的一部分,放下书的时候很自然地就找人联系苏城文艺出版社的编辑,十分顺利地拿到了黎曼的电话和住址,就像吃饭睡觉一样地顺畅。这已经算根植在我内心的本能之一了,以致于我得到了这些信息之后也惊出一身冷汗,自己做了打字机和订书机一样地工作,因为麻木而自怨自艾起来。经历了内心纠缠之后,拨通了王晓的电话。
“喂,王晓吗?我是宋子旭。黎曼号码地址我找到了。”我以近乎冷峻的语气对着那头说。
“真的吗?那真是太感谢你了,谢谢你宋编辑。那请问具体号码地址是什么呢,你说我记一下吧。”那头一个女声喉音颤抖地说,感觉出来很是欢喜雀跃。
“你看这样行不行,我也想去见见这个作家。我俩同行可好啊?”我平和地跟她谈起条件。
“难得一个作家能入了你的眼啊,宋编辑。那说明黎曼文章不赖啊,你也慧眼识人的。那好啊,我正愁没伴呢。”语气弯酸怪异起来,好像全世界就黎曼一个人能执掌天下文坛一样。
“好的。那就明天早上报社集合。我等会订上去黎城的车票,方便走。”
“她还在黎城吗?不简单。真不是个一般姑娘……”她越发对黎曼好奇了,就像对一个偶像的崇拜一样,要买上最优质的恭维材料去觐见似的。
“那好,我有事先撂了。明天见。”
第二天,我和她来到黎城一个乡镇。光听名字就有点小资和腐朽的味道,名叫文正。仿佛这个小镇就是专为知识分子做桃源的绝佳地方一样——古色古香的青瓦房,亭台楼阁,小桥流水,行人步伐缓慢,悠闲又惬意的。偶尔跑过两个手里握着两串糖葫芦的小孩儿,童声稚语松懈了太阳的防线,这里温和起来了。四处打听下来,找到了她。她在一处农村民房住着,这里颇有些英国庄园的味道——大白房、花园、池塘、树林、草地,该有的都有,但是在这里需要通通换个名字。招待我们的妇人把它们称之为重房子、院子、堰塘、林子和杂草地。事先我没有打电话确认她是否在家,因为我内心想了解一番她现在的真实情况,便想着碰碰运气来瞧一瞧。这还引得王晓忐忑不安的,一路问题多如牛毛,让人烦躁。
不过,从房子一楼出来的最先不是她而是一个男人,一个衣着时髦、人高马大的公子哥一样的人物。我们都惊愕,半晌不敢进院,犹豫不决下还是王晓打了头阵,当这个先锋。
“同志!我找一下黎曼,请你叫一下她。”她瞪着鹰一样的眼睛,硬邦邦地粗声问。
那人看见了我们,站住了显出不悦的神情,颇不情愿地说:“不见客!抱歉,你们走吧。”
“我是她书里带孩子的女人!我专门来感谢她的,顺便看看她的。”
“我可不信。最近总有人冒充角色和亲戚来探底来了,她一般不会见你们的。”
“那你怎么在这?你能见我就不能见吗?哪里来的道理?”她反问他,面有愠色。
那男人侧头抽唇,义正辞严又骄傲地说:“我是她朋友,跟她认识好久了。不过你们到底是谁?不报名字不能进去。”他后面这句话像是警卫盘查,让人感觉受了审问,心里恼怒得很。
“我是王晓,你告诉她。她肯定出来接我的。”
男人悄悄地进屋后,不一会儿,出来一个身形略显臃肿的女人。叫起她的名字:“王晓!你怎么来了!快进来,快进来。我早先还说有机会再去看看你的孩子呢,多么可爱啊!”
“咱们可是又相逢了,天涯何处不相逢啊。就是需要些机会和时间哈哈。”王晓提着嗓子说出这文绉绉的话来,怕是从她书里摘来的。
果然,黎曼刹那间就懂了她的意思。风风火火地扭着胯向她走过来,说:“那不是我小说里的话吗,还是写您的。您记得真是清楚啊哈。”近得她身来微笑面对她,又连珠式地说:“你们家里人都平安吧?你儿子呢?怎么不在身边呢?你老公没跟你一起来啊,我还想见见他呢。看看你这个漂亮女人嫁了个怎样的老公呢!”
她身边这个女人身形居然跟她很是相似了,只不过令我惊奇的是:一个因为紧张和不知所措两只手在白色长裙上不住地擦汗,一个像是要上战场一样地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什么了。
客气停了几秒,没人说话。黎曼打破了气氛,显示了作为主人翁的豪气:“咱们先进屋吧,沙发和饭桌都空着呢,他们正渴望地等着我们呢。”说完就挽起她那白色衬衫的袖子,走到我俩背后推推搡搡把我俩弄进屋了。
“最近以来,我的眼睛越来越糟糕了。我在远处总是看不清东西,迷迷糊糊的,眼睛换了好几副了都不管用,现在看东西都要戴着眼镜眯缝着眼睛看人了。我没认出你来,不好意思啊,宋编辑。”她从茶几上拿起眼睛来戴上才对着我说。
我很吃惊,不知道她哪里知道我的身份的。我寻思也没人告诉她啊,难不成是有人捷足先登透露讯息了?我仔细端详着眼前这个女人。突如其来的陌生和抵触情绪占据了我的每一寸身体。
“你好,咱们又见面了。你变化很大啊,不过好像更精明能干了呢!”我无法想象我能说出这么讽刺的话,不过我转瞬之间又说:“恭喜你新书出版了,算是双喜临门。今天要为你好好庆祝庆祝!”
“从何而来的双喜呢?我想听听你的说法。”她的眼睛睁地老大,紧靠在王晓旁边,像是要听说书人讲故事一样充满了谐趣味,她那一身衣服正适合呢!因为长期戴帽子在齐肩短发的耳边留下一道深深浅浅的帽印,看上去下面像是贴上去的头发,上身一件白色衬衫,下身一条塑身的牛仔裤,脚上一双亮黑的短靴,像极了政府大厦里百无聊赖的办公员,只是她快意着呢。一面站起来给我斟茶,一面又招呼家里的保姆生火做饭,叽叽歪歪说了一通我听不懂的菜肴,看起来她是要很快听我的回答的。
“摆脱过去,重新开始。在这开始你的桃源生活也是一喜啊。”我学着主编饭桌上谄媚的语气和表情对她说。
“哈哈,你还记着我的过去呢?过眼云烟,不要再提了。”她笑眼盈盈处,从那里飘过来的都是豁达和开朗了。
“你怎么知道我是编辑的呢?”我疑惑地说。
“你奶奶跟我讲的啊,我搬家的时候她还帮忙了呢。”
“你是说她根本知道你上这儿来了吗?”
“对啊,还是她介绍人找的地方呢。你回去还要代我好好感谢她!我这里有乡里产的人参你帮我带点回去给她,你看成吗?”
“你们俩都瞒着我?”
“我的主张,我让奶奶不告诉你的。不敢再麻烦你,都成大主编了。还瞧得上我们这些苍蝇大小的作家吗?我是不敢再高攀的,自己一个人偷偷找地方待着多好的选择。”说完还伸出纤细的手指在桌上画起圈来。
“我不是个合格的朋友,不该甩手就走的。我向你道歉,抱歉。”
“那就像是一艘随风飘摇的船,哪里风大就跑到哪里去了。哪里还看得见身后被吹散的舢板和烂帆布呢。等到风平浪静的时候,前行在广阔的大海上自由自在的,旁若无人。”
“我迫不得已必须要走的,主编已经安排好了的。我只能服从,不然就只能睡大街了。况且我还找过你呢,后来人都不见了。”我看谈话进行不下去了,便站起来朝外走,顺着另一边的楼梯走了上去。
黎曼还试图阻拦我,这样的机会不能给的。一个人悄悄走掉连个招呼都不打,还怂恿身边人一起隐瞒实情,我就像是一只被蒙在鼓里的蚊子,天天忍受着聒噪的鼓声,还要在里面挣扎着寻找食物,摸着黑暗过日子呢。解释什么东西呢?秘密和悔恨都是自己心里的感受,别人很少能够理解的。别说一个作家,就是一只鸵鸟还要把头埋在土里躲避危险的。
从始至终王晓没能插上一句话,我走远了才隐约听见她的声音:“别生气,这些都是小事。以后慢慢解决,要是不行我出面当个和事佬就行了。你的书里……”我瞧见那个男人上了二楼,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不同我们一起坐坐互相认识一下,高傲地不想见人了吗?我倒要看看谁要在别人家摆这么大的谱,带着对黎曼的愤怒和讨厌,也揣着自责无奈的火气上了二楼。
“朋友,这么隐蔽啊。不下去坐坐?”我用嫌恶的语气对他说。他似乎对我视而不见,在沙发上安静地坐着喝茶,茶几上正是龙井。不过旁边还有一盒大红袍,两个盒子一绿一红一张桌子和谐划一得很,不知情的人甚至可以说这两种茶肯定是某个爱茶之人的心头肉,你看那一套紫砂茶具就知道了。他半晌才回我的话:
“不了,你们聊。我在场不合适。况且你们互相都熟稔,我一个新人就不凑热闹了,免得加深你们的戒备和不自在。”他平和地说,倒是有几分绅士的意思。不过我看来就是一种自作清高的不接地气,跟我一个臭脾气。不过是接着绅士的幌子躲清静罢了,要是有个关于黎曼的小事恐怕要立马跳起来跟我等决一雌雄了。
“我叫桑榆,她朋友。走吧,看这阵势饭快好了。”他先站起来向楼下走去,也不回头听我的自我介绍,兀自缓缓下楼了。我看着他的背影,就想起每个英国绅士的样子——正直、高冷、礼貌至极、谦虚到家了、内心闭塞、不苟言笑。打心里觉得这个人活像个装模作样的浪子,或许有几分才气但都是腐朽不堪的作古气息吧。他走后,我在那里发现了《黎明之前》,翻看起后半截来……虽然气息未定,还是强迫自己沉静下来看看她的经历和对过去的总结。她这样写道:
尘埃落定,是时候重新筑个巢了。我带着五万块钱拖着行李箱来到了一个小镇,明清时代的木式结构房,总让我想起过去战争年代教书先生带着一群学生行走在青石板路上,知识和文化的留存在这里能找到很多证据。丝绸之路留下的石板,脚印像是刻在其中,随处可见的雕像和铭牌,或立或刻的历史让我沉醉了。
旅途劳顿,在人带领下进到一家牛肉面馆。夫妇二人一人料理后厨一人前面招呼客人,女人胖胖乎乎的穿着个围裙,动作麻利地在客人之间穿梭,圆滑的很。男人一身白衣,在水雾和蒸汽里看不清样子,只看见上下翻飞的面团和四面开弓的手臂,利索、繁忙。
香气扑鼻的牛肉面上桌,对于外乡人来说这简单又很舒适的环境是会让人有回家的感觉的,心满意足地吃过面便要开始去跋山涉水了……小镇安静祥和,离开小镇的时候竟然有些不舍,就好像再一次从城市回到农村的故土难离,记忆很难抹去的。那个城郊里的二三事又浮现于眼前,一根冰棍、一碟小菜、一瓶汽水、一双凉鞋甚至一句‘吃了吗您’都还在脑子里回荡,可惜无法再回到过去了。我们跳上面包车,路过牛羊群,趟过泥泞地,走过犬声鼎沸的黛瓦村寨,翻过几座小山,看见了正在争艳的桃花和杜鹃花,最后在一个小山谷里停了下来。
这里的人们总是很热情,很淳朴。他们会拿出家里的牦牛肉,杀上一只羊,坐上一大锅手把羊肉。完全不放其他调料的东西,只有盐和姜葱三样东西,可就是鲜美地不行。这些人的脸都红红的,高原红。有些人穿着民族服装,红黑的主调,说着本地的方言总让人摸不着头脑。要是你觉得这里是世外桃源那可就错了,这里完全跟外界相通的,有车有货物运输,甚至还有手机店呢。小灵通、三星、先锋什么牌子都有,就是鲜有人问津,价太高了负担不起。整个村子三五个小卖部,经营的都是有点小钱的没什么地的牧民,实诚的价格。不过东西不多,米面油盐酱醋茶还是有点,偶尔淘到一两袋红枣和干货比如鱿鱼、鲍鱼什么的,那就是今天最高兴的事。山货从来没断过,村里主路边一直有卖核桃、柿子和一些茶叶之类的,运气好有穿着羊皮背着猎枪的粗糙男人在路边卖野兔、鹿子和山鼠,这属稀缺货。一般能买上一只两只就算一两个月都有好运气,要挨家挨户走过去送贴几缕毛的,图个吉利。
我读到这里,心里想这地方还真是像个桃源,无忧无虑的生活,颇有一番闲适的味道。要是我有机会,也想在这里留个一两个月。做个不问世事的清修之人。不过,也只能想想而已,没有做老板的心也没有当流浪天涯的能力,谈什么诗与远方呢。下面在叫吃饭了,放下书怀着好奇和疑惑的心情跟他们一道进午餐。好奇的是她怎么会几个月不见就发生了如此大的改变呢,身材从瘦弱变得臃肿,说话从沉默寡言到口如悬河,做事方式从细致入微到现在的大方粗糙但是又得体;疑惑的是她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地方呢?是因为无人打扰还是单纯为了避世呢?我弄不清楚,在饭桌上对她旁敲侧击起来。不过一个招呼都不打就走依然让我对她没有什么好感,一个总是要用欺骗和谎言来应付生活的人,会过得心安理得吗?
饭桌上,我和桑榆坐在一边,黎曼和王晓坐在另一边。桑榆跟黎曼刚好面对面,我跟王晓对着。这样一坐起来好似两对夫妇各尽午餐一般,像是对称的场景,高矮胖瘦都匹配,除了衣着不同,不过我和王晓衣着是休闲风格,他俩属于都市打扮,中间桌子的一碟花生米像是生生给这张桌子画了个分界线。一时间我感觉我不属于这里了,不过王晓比黎曼还先发声,这有些抢了他们的风头。
“让我们一起举杯!庆祝黎曼新生活的开始和新书的发行,干杯,干杯!”王晓豪爽大方地说。
“干杯!”大家齐声说。
于是大家一起抿了一口红酒,回味醇厚,当是十年以上的干红葡萄酒。“这酒不错啊,配这一桌佳肴刚好!就像你俩相配一样。”我这话滑溜溜就出去了。
我心里很难想象一个刚刚离婚几个月的女人这么快就找到了她的下一任,不过关键倒不在这儿,我的印象里她前夫也是这样一番派头,表面decent,内心自私那一类的衣冠禽兽,原谅我用词过激,不过我就是这样想的。
“咿呀!老宋,你误会了。我俩单单是朋友的,他也是来祝贺我新书出版的。”黎曼端着酒杯边晃酒边客气地解释,好似要立马澄清他俩的关系,沾染一点点也要不得的。可能是独处太久会对自己以外的任何人保持警惕和距离,哪怕是亲姐妹也要分清大小呢。她可真是敏感!
“真的假的啊,我咋看起来你俩挺像两口子呢。那脸型,穿着都完全相配的。一个白色一个黑色西装,一个微胖一个匀称,简直是两夫妻的模子嘛!你说呢,王晓?”我尽力找出他俩的共同之处来,想要自证其词。
知识分子可能比其他人关于感情的事更加敏感,身边的风吹草动都想知道,要找到周围人谁有高薪稳定的铁饭碗或者国企上班的话,那就是大热门啦。求婚求聘的络绎不绝,我亲眼见过一个机械厂的科长被三五个媒婆撵得满厂跑呢,可是闹了笑话了。不然你以为怎么传到我耳朵里的,群众口耳的传播堪比病毒蔓延的!而到了知识分子耳朵里,这个故事会经过粉饰和修改,变成一个科长因为长相帅气、有才气又浪漫,惹得全厂的姑娘们都找媒婆来牵线的,这样的嘴巴可是信不得的。
“我看啊,不是。你看他,从上桌一来一句话都没说,要是真是她对象这会儿不应该热情地招呼我们吗?你说呢,兄弟。”王晓盯着桑榆看,眼神暗示他出来说句话。
他自己站起来介绍自己:“我是桑榆,她朋友。我帮她校队和修改了一些书的内容。不知您各位可看出来了,哈。我两天前来的这里,这个地方可是山清水秀的,换我在这里说不定也能写出这么好的作品呢。”他说着说着骄傲起来,仿佛一面是夸耀自己的功绩一面又是恭维她。
“你可别夸我,我受不起。你的书买得比我好多了,故事性节奏感可比我强,还这样夸赞我,你是不是违心的?我可不喝你的迷魂汤。”黎曼搞怪地说,真真切切有跟朋友打闹的嬉皮笑脸状态。不过我又感叹有这样的朋友在背后支持自己,就是穷困潦倒一辈子也开心快乐的。
“那我们桌前就有两位作家了。请问两位作家,能不能指点小弟一二,让我也出两篇文章过过瘾啊。”我打趣说。
“得了吧,你还需要我们指点。说是我们的评委都不为过的,那么多东西从你手上路过,也没见流过几篇好作品,都出版了。我看那,就是自己不想写,要是写的话那还有我们什么事啊,各大文学奖不是信手拈来嘛。”黎曼调侃我,指出我的漏洞。看来玩笑话也需要很严谨的,不然被人揭个底朝天还下不来台的。
我赶紧调转话锋,问她:“你父亲还好吗?有没有回城郊?你哥你妹妹呢?”
“我爸好着呢,在城郊住着。前不久回来的,我去看他精神好着呢,一顿能吃三碗饭,就是菜做的不太好吃,以前都是我妈做饭。嗨,我说这个干什么。反正他好好的就行了。就是多了些白头发,皱纹多了几条,总是说叫我时刻注意身体,别再像我妈一样,为了别人折了命,不值当。我听这话就想留下来了,陪陪他。可是我这边走不开,我还要写几个专栏,自己一个人要生活不累不行的。”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里充满了内疚,两只手也不知所措地搓来搓去。
“那其他人呢?有回来瞧瞧吗?”
“我哥和妹妹都一起回来的,本来说回来看看就又把他接回去。可是他执拗地要留下来,说要守着我妈,守着老房子,说要叶落归根。他俩没招了,给他雇了个保姆。我爸脾气臭,不太爱整洁,几天就把人气走了。这不,才自己一个人过着呢。我回去得空也帮他拾掇拾掇,一个人过挺孤独的。虽然退休了吧,外出去玩连个伴儿也没有,回来连个热饭也吃不上一口,我心里也不是滋味。不过,我听说隔壁老肖家出事了。”
“不是进局子了吗?放出来啦?”
“出是出来了,就是发生了点事。听说老肖进去之后他老婆染了病,不知道是不是非典。被蒙队抓进去没能活着出来。我那天回去,看见老肖一个人邋邋遢遢,颓废极了,恐怕也是泥菩萨过河——够呛了。”
“人总想从别人那里捞一点便宜,就算是一根针也是被人惦记着的。倒不如把那点东西给他,好让他死心,明里大方做个好人,暗里光偷偷摸摸干些不要脸的事。这下好了,脸壳没了,只剩下窘迫了,多少便宜换的回一个人呢?傻气也不过如此了。害人终害己这话没有错的。”
刚到煽情处,我借机问她:“你为什么来这个地方了呢?凡事总有个原因吧。”我坚信一个人在动情讲述一件事情的时候是来不及思考其东西的,就像你在打电话时别人拿给你任何东西你都能接着,这属于人类本能的一部分。
“为了重新开始,也为了找张安静的书桌给我读书写作。”她一字一顿地说,像极了旧时代教书先生的口头禅,从她口里出来偏有一种戏谑和玩味的意思,因为她说这话的时候头仰得很高,直盯着天花板,像是问天一样的。
“就这么简单吗?我还以为你是为了逃脱尘世,来这隐居来了呢。有这意思吗?还是说见多了城里人的尔虞我诈,来乡村采风来了?”我深挖她的内心,并尽量用平缓的语气对她说。细究起来颇有些刨根问底追查秘密的味道。
“避世吗?这个念头哪里避得了世,不过是找个地方暂且求个心安理得罢了,想避世下辈子吧,或者当只苍鹰,从出生到死亡一直生活在山峰上,不停地折断翅膀才能飞得起来、觅得了食,想避世这就是代价。或者你可以当一只棕熊,春天褪毛,夏天在河道里捕上水产子的大马哈鱼,用熊掌来做维生的工具,秋天吃野果抓小鱼掏蜂蜜;对了,冬天可以美美地睡一觉,不过要是没有足够能量储备的话,一直睡一直醒可是件难过的事。你觉得你还想避世吗?”黎曼把自己当做动物类比了一番,大家都有点迷糊。
“我倒觉得在大森林里过过野人生活是个自由自在的好生活。早上起来打猎,能有兔子或者狍子最好,没有的话就去摘一些野生果子,实在不行就找一小块地种一点粮食。冬天就吃屯粮,偶尔捕捕鱼,这样的生活让人多么向往啊。”桑榆眼睛发亮地说。
“那你考虑过孤独两个字吗?无人交流会把一个人逼疯的,如果是个荒岛的话,那可能会让人精神错乱,胡思乱想甚至把自己跟花草树木、牲畜兽鱼当成倾诉的对象,最后你会发现你倾诉的对象竟然要被你吃掉,就像是要亲生杀死自己的朋友一样让人陷入歇斯底里的疯狂的。”黎曼辩驳道。
“那可以两个人或者两夫妻一起去啊,这样不就可以互相照应了吗?可以一起做这些事,感觉情况很乐观的,真正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啊,这样总归是个好方法了吧。”王晓插进话来,想要对抗黎曼的雄辩。
“请问你真能受得了永远跟文明世界所隔离吗?那些方便的电话、电脑,商店、超市,还有干净舒适的居住环境,不担心日晒雨淋的厨房等等。最关键的要是没有食物可吃的话,这是会激发人本性里的自私的,其结果就是一方有的吃一方饿着,时间一长矛盾就出来了。指不定为了食物、居住环境而大打出手呢。这就相当于复归原始社会,人的所有贪嗔痴欲都被放大显示出来,我不敢想结果如何了。”
“那就别无他法了吗?是不是可以学学梭罗呢?在瓦尔登湖旁边边测量观测边写文章呢,不远处就是小镇,就是文明世界。孤独无聊了就去小镇上解解闷,找找现代社会的乐子——打打曲棍球,看一场球赛,听一场音乐会。”我加进话题来,想要知道答案。
“那照例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人家已经实践过了嘛!你再想想我现在的状态是不是跟梭罗有些相似呢?虽然不远处就是别人的房子,也可算作隐居了吧。文正离我们这也并不远,况且村里还有许多现代设施呢——小卖部、手机店,甚至修锅的,五金店都有。算作隐居我想来应该不会过分。”黎曼的说法击碎了我们的疑惑和迷惘,这一刻她的样子甚至像个圣人,在乡村避世的梵高一类的人物了。
这个问题讨论完后,我又问起她刚到这里的情况:“你刚来这里的时候,困难吗?是不是寸步难行,大家都排挤你呀。”
“没有的事,大家都热情得很呢,恨不得把我请回他们家去做客呢,用上好的羊肉和烧酒款待我。”我看出她眼里有一丝犹豫,料想这事肯定是胡诌的,不然怎么刚才我们来的时候,没一个人来欢迎我们呢,除了那个向导。我并未戳穿她,既然她不说一定有她的理由,我也就不便多问。
午饭后,大家一起聊了聊家常。下午,我和桑榆一起在村里转了转。路上我就问他黎曼的实际情况:“她在这过得好吗?她有给你说过吗?”
“没有,她跟我书信和电话往来从没说起过生活上的事,从来只问健康和写作情况。甚至情感上面交流都甚少,我甚至怀疑她是否是东西郁结太多无法说出口。”桑榆歪着脑袋揣测起来。
绕着村子走了大半圈,口渴去买饮料。一个黑瘦矮小的老头站在门里边,看见我们是陌生的面孔,身体往门框里缩了缩,操着一口蹩脚的普通话,对我们说:“捏萌要买虾莫?我这里虾莫都有。”
我见他货柜上有一排饮料,里边有啤酒、可乐和一些矿泉水。就跟他说:“两瓶可乐吧,谢谢。”不过令我没想到的是他说价格倒是说的很准:“三块一瓶。”他还怕我们听不懂用他的黑手指比出三来,在我们面前晃来晃去。生怕我们搞错一样。
桑榆正要掏钱出来付钱,我拦住他,立马说:“这么贵吗?那我们不买了。”要知道一斤肉钱才五六块呢,一瓶北冰洋最多一块五的。这人恐怕连心都黑了吧。我于是联想到黎曼刚来这里的情况,物价翻倍、无人搭理、恐怕连个搬东西都没人肯无偿吧。我心里暗叹起金钱的魅力和魔力,止不住的摇头。路过一个卖野兔的地方,更是漫天要价,一只兔子跟几只鸡的价格一样了,这地方恐怕不能久待。何论什么世外桃源呢?
临近傍晚,我起身告别,王晓跟我同路回去。她在车上说起她的见闻来:“这里的人都好奇怪,看我们就像看贼一样。仅仅一个外乡人就应该被歧视吗?这个地方难道还想20世纪的时候要有族长讲族规吗?我下午和她转路的时候看见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要离开这里,被穿着黑红衣服的男人们拦下来了。我们看见这样子,害怕地从旁边走了。还有限制人的自由这样的规定吗?这很骇人听闻!下午我听黎曼说她刚搬来的时候,没人愿意帮她。搬家具都一个个伸着手向她要十块二十块。一个个邻居一点关心之意都没有,都来占人家便宜。后来买东西全是从小镇直接运过来,运费都贴了不少。要是在这里买,要高上一倍呢!”她说这话的时候额头冒汗,像是被吓得不轻,我心想她肯定不会再来第二次了。
“那她怎么一直过到现在的啊,这么麻烦的生活方式。莫非背后有人帮助她?”
“她说她每次需要生活用品的时候就叫一个城郊的吴什么来帮她运输,她那五万块早没了。我听她说专栏的事,就是为了满足生活开支而写的。写什么养生法、驻颜术,我怕这会坏了她的思想。”
“桃源可是不好支撑的,那她请的保姆怎么回事啊?她的保姆可是啥都会啊,里外忙活一点不含糊,还懂礼貌。我们走的时候还出来送行,嘱咐我们路上小心。”
“那是她最近才请的,新书发行了总要些体面。可能有来拜访的人一类的,预备着免得慌乱吧。”
“看来,桃源的日子也不好过的。比在城郊还要难熬,希望她远离这拨人吧,可惜了她在书里把他们写得那样善良、淳朴。真是讽刺啊!”我感伤地说。
“熬着吧,说不定下次来这里就会有所改变了呢?时代日新月异的,一天一个模样的,说不准明天这里就成了旅游胜地,大发财源,民风变了呢,变成下一个大理香格里拉呢。”王晓甚是乐观地说。
狡诈的眼光是否会变成清澈闪亮的呢?我于是联想到《上帝也疯狂》里的情景:布希族人与世无争,过着单纯无拘无束的生活,家族等级森严。直到有一天一个可乐瓶打破了他们的生活,一对亲兄妹为了争夺这个上帝之物大打出手,完全是野蛮的占有和控制了。不知道是不是也有凯这样的人物来破除藩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