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这一辈子,大部分时间是要为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而奋斗的。现在社会不同于以往社会的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以前在农业社会,你自己一家一户搞农业生产,搞小手工业生产。现在大部分人不是这样,现在是到公司或工厂上班,不是搞一家一户的生产。以前干活是为自己,现在干活是为自己也为老板。为自己肯定是心甘情愿的,为老板,可能心甘情愿也可能不心甘情愿。
多付出,才会有回报。这种思维在与其他人交往时能够理解也能够较好的运用。但一旦是把其他人变成老板,那可就另说了。唯物辩证法教导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这件事上就能够很熟练的运用,也不算老师白教,学费也没白给。但我们有没想过,为老板多付出,难道不会有回报吗?我想还是有的。工作是为自己,客观上是对老板有利,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要达到“工作上为自己”这个目标。第一,要有份工作。这份工作怎么来的,不能全说是老板给的,因为那是等价交换。第二,要把工作做好。工作没做好,一交不了差,二拿不到工资。第三,要多做工作,做好工作。你不多做工作,你工资是不可能涨的,你不做好工作,工资是不可能提高的。第四,要做些不是你职责范围内但又可以做得工作。
把工作做好,是一种付出。是对自己有利的付出,这不是为老板。想下,你不把工作做好,老板就会把你炒鱿鱼。
小明是一家公司的员工,每天上班期间工作效率不是很好,本来在上班期间能够完成的工作,他由于习惯问题,非得带回家加班才能完成。如此几个月下来,天天忙得精疲力尽,觉得工作就是受罪。这种情绪又带到工作当中,如此过不了多久,没等老板炒鱿鱼,自己就先走了。
试想下,你在上班期间把份内工作做好,就不会把自己搞得精疲力尽,搞得很累。于己于公司都是不二选择。把自己本来应该充电或娱乐的时间拿来完成剩下的工作,的确不划算。自己精力不能得到很好的恢复,第二天也难以有很好的工作状态,如此反复,恶性循环,对工作不利。如果抱着工作是为了老板这种心态,不肯有所付出,到头来还是苦了自己。
多做工作,做好工作。做完自己基本的工作后,就应该多做工作,做好工作。
小李是高中毕业生,来到沿海打工,进了一家厂。由于自己手脚快,工作干得不错,老板交代的基本工作完成后,就去做其它环节的工作,过了没多久,就把整个工作的各个环节上的工作都做了一番并且熟练的掌握了。老板看到后,就提升他为小组长。后来就是凭着自己这种“多做工作”的态度,他成为这家厂在成都的分厂的厂长。
多做些分外工作。这样做是为老板多创造价值。做好工作,那对自己很有利,多做工作也是如此。做些分外工作,无疑就是傻子。这些分外工作算工资吗,不算,那还不白做。
小英和小琴都是从一所名牌大学毕业的市场营销专业毕业,来到一家公司实习,实习期为三个月。经过三个月考核,考核优秀转正。这时主管交付两个人一项工作,就是对一个小区进行调查——调查公司产品的销售情况,一星期后交付调查报告,小英一天内就把这项工作做完,调查报告写得也不错。小琴花了几天时间做调查,调查报告写得也不错。上交调查报告后主管找两人谈话指出,小琴的报告写得不错,但小英写得也不赖。只是没小琴的调查报告写得好,小琴的不仅有纵向对比,还有横向对比。原来小琴不仅调查了本公司的产品,还调查了与本公司类似的产品。多做了些分外工作。正因为这些分外工作才使得小琴的报告写得更好些。
经过三个月的实习期,由于小琴做事总能多做些分外工作,故被聘用。小英因为能力还不错,打算再给一个月的试用期。
人的一生当中有大部分时间是用在工作当中的,工作时第一需要。为老板多做些事,其实也是为自己都做些事。趁着还有个工作平台的时候,好好锻炼。舍得舍得,舍得为老板付出,老板也会为你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