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创造生产力的迫切需求出发,祖湖人的家庭亲属制度比之从前发生了重大转变。更早时期,蓝人种实行的是多配偶的婚姻关系,其中包含了过为普遍的同性之配偶。出于提高生育效率的需要,祖湖人的社会逐渐抛弃了群体婚姻,三配偶婚姻成为最普遍的婚姻模式。
所谓三配偶,是一个男人同一对姐妹组成配偶,或者一个女人和一对兄弟组成配偶。除了三配偶,一夫一妻是其次的选择。另外,多兄弟和多姐妹和互相结合,只在有些部落存在,且比较罕见。而无亲缘关系的同性婚姻成员,已被祖湖人完全摈弃。
同性之恋亦在这时期成为了社会禁忌。这项伦理的约束,是在祖湖人部落中第一次出现。之后,其他地区的那安人也开始在道德和制度层面否定同性间的爱情。也许是那安人本身生理原因,反对同性相爱的道德在那安人精神世界的抵触始终不曾间断。其制造的精神和现实的矛盾之激烈,是在人类社会难以想象的。前面提到的那安人的智圣暮白,在后世心目中充满争议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其鲜明的反对了同性恋爱。
祖湖人的家庭规模缩小了,但每个家庭孕育的后代的比例上升了。整体来讲,祖湖人比之从前,有机会在同一时间段,制造出更多的劳动力。
祖湖人部落中,三配偶的家庭比一夫一妻更加普遍。这其实与祖湖人,乃至整个那安人的爱情观关系很大。祖湖人以情花寓意爱情,在他们的精神世界里,爱情是某时某刻心理的体验,它不代表将要达到婚姻彼岸。而婚姻,在一定程度上,仍然是男女两性妥协平衡的结果以及新的博弈关系的开启。
比如一个家庭有两个或以上的女儿,那么父母希望至少为其中两个女儿选择同一个夫婿。这样,两个姐妹将在三人组成的未来家庭中得到更大的主导权。又比如,一个家庭里只有一个儿子,或者只余剩了一个儿子还没结婚,那么父母就只能忍许这个儿子和另外一对姐妹组成家庭。尽管婚姻中相互关系受主观情感和个体个性的影响还是很大,但二比一的家庭,确实能在婚姻开头,就奠定一个基调。
实际上年轻人的结合很大程度会听从长辈的意愿。友好的家庭可以通过联姻巩固关系,也可以积累下更多影响筹码,阻止下一代婚姻关系的破裂。
不过祖湖人的成年男女,在婚姻关系上还是拥有相当大的自决的权力。假如彻底失去信心,互相也不会强留。不过受社会文化的影响,祖湖人虽然不执着爱情,却对婚姻的忠贞程度很高。这种忠贞甚至延续到丧偶之后。反无血缘同性结合的婚姻规则,也使三配偶家庭只有单独的一方死去,剩余的兄弟或姐妹才会去重新组合家庭。
三配偶制在今天的那安人世界依然普遍的存在。但即使在原始社会,也很难猜测兄弟或姐妹对异性配偶的情感羁绊里根本不存在妒忌心理。但在人类眼中一种冷漠的可悲的功能主义的婚姻态度,完全压制了情感的嫉妒。那些未能与兄弟或者姐妹共同分享婚姻的一夫一妻,也许他们的婚姻生活基于爱情的成份更多。
在人类的世界里,失去爱情基础的婚姻关系非常脆弱。但在那安人,至少是史前的祖湖人社会里,爱情是一种奇怪而微妙的东西。情投意合加上性的吸引,汇成了人类心目中伟大的爱情。但在祖湖人意识世界,两性之间当然需要在相互吸引下产生爱的冲动,但彼此的防备也几乎同期生成,并且不会那么容易被爱情消磨。
阻隔两性真心相待的间隙始终化解不开,一夫妻家庭甚至比三配偶家庭更容易破裂。爱情稍纵即逝,甚至不需要原因理由,只是情感冲动的消散伴随心理的隔阂的加大,就足够使两个人从亲密无间到势同水火。
相比之下,三配偶家庭更稳固,因为这种关系反而使祖湖人的心理更容易舒适和放松。始终要有一方保持一定程度的强势,另一方则更容易被动屈从。长时间共同经历的磨合,磨灭了爱情的痕迹,也最终磨灭了根深蒂固的隔阂。
三配偶家庭,最强势者会成为事实的家主。假如这个家庭获选为首领家庭,家主也会升级成为部落的唯一首领。但有时若这个为首家庭并没有确认的家主,部落也能够允许两个人甚至三个人共同担负首领的职责。
祖湖人对于后代分家持开放态度。即一个家庭想要维持多大的规模,会很大程度遵从个体的意愿。大部分成年的后代渴望单独居住,将在成家后分建新的房屋。
新成立家庭的年轻人,一般不会离开自己的氏族,也就是仍然留村庄里。不过他们也不会离父母辈住的太近。一个村庄最后往往形成两个聚落集合,一边住着上一代,一边住着下一代。
祖湖人的亲属制度也是在这样的状态下形成的。祖湖人是一个长幼尊卑有序的社会。一个氏族内部被划分为长辈组与晚辈组。辈分是以年龄加亲缘为共同参数的。长辈的地位高于晚辈,而同一辈分内的成员无论亲疏,地位是平等的。
在选择首领时,有一些祖湖人部落也会设置相对务实的策略,使只有拥有长辈的家庭才有抽选首领的资格。
广泛来看,年长者愿意把族内的所有晚辈都看作自己的孩子,而晚辈也理所应当把长辈们都视为自己的父母。尽管他们相互间不必承担过重责任,但这种心态至少催生了另一项社会禁忌,即两个辈分之间是不准许通婚的。舅舅不能和母亲的侄女通婚,即使更疏远的关系也不被准许。
不过部落中氏族之间的通婚,没有被限制的这样严格。当关系疏远到没有亲缘交集时,也便失去了承担伦理禁忌的风险。
同时期的祖湖人与丹雅人,其生产力水平很难对比评价。但笼统来说,他们都处于各自物种文明的领先地位。不过丹雅人的领先优势比较明显。而祖湖人的地位已然岌岌可危。
总的来说,至少到8000年前,三祖湖地区的祖湖人是整个蓝山大陆上的两性最平等,社会生活最井然有序的民族。他们也是农业化程度最高的民族。
但除此之外,祖湖人也有一些先天难以克服的制肘,且越到后期对其进步的阻碍越发明显。
其中之一,是该地区缺乏容易开采的金属矿材。这使得蓝山大陆其他地区更早脱离石器时代时,祖湖人依然在旧时代的工具里挣扎。
缺乏金属工具,也使祖湖人到后来,增加土地开垦的愿景越来越难以实现。祖湖人的农业文明也逐渐被其他民族赶超。
限制农业发展的还有地形和水文因素。三祖湖地区几乎只适合水生作物情禾种植,而其他许多种旱地作物的试图引入都以失败告终。
情禾虽然产量较高,却种植难度很大。再加上丘陵地形的影响,难以大范围耕种。这大大限制了祖湖人生产力水平前进的步伐,生产力制约的人口数量也被限制在低位徘徊。
即使在史前时代的祖湖人也不能算是一个闭塞的民族。整个历史里,由外延融入祖湖人的民族很多,融入的过程频繁,且大部分融合事件都集中发生在文字出现,历史得以记载之前。
祖湖人也有向外延扩展脚步的机会,有的湖区部落甚至经过长途跋涉,发展成了山地民族。
大约到了7000年前,祖湖人的发展程度就已被翅花平原上的民族全面超越了。从那时起,翅花平原开始成为整个那安人世界文明的中心。
即使是始湖人靠武力征服建立起来的中央湖国,侵蚀了翅花平原大面积的土地,并没了许多个民族,以最强者的姿态对翅花平原诸国虎视眈眈。但在这些自诩文明中心的诸国眼里,所谓中央湖国不过是空有武力,却文化落后的蛮夷。
中央湖国以其武力为后盾,试图将其文化灌输给被征服的民族。虽然一开始略保强势,但却在逐渐的交锋中,落于下风,最终被彻底同化。
文化落后的根源在最初就已埋下。即使在祖湖人生产力水平还处于领先的时期,其在文化方面,始终是缺乏体系的杂乱无章,难以辨认出传承的脉络。
早期祖湖人制陶技术在当时是比较先进的,但先进只是体现在陶器的质地上。他们既没造出多少创新形态的器具,也几乎从没想过在陶器上记录些什么东西。
当然祖湖人可能是过多尝试在那些根本无法长久保存的东西上创作原始的艺术。由于留存的记录匮乏,今天无法更详细地描绘早期祖湖人的生活,我们也不能清楚,当时的他们是否心中已有信仰,以及信仰的世界的形象。
事实上,对于早期祖湖人文化最有价值的考古发掘是他们的墓葬。自从农业使祖湖人开始了稳定居住的生活,他们便开始有意愿和有规范地埋葬逝者。
早期祖湖人已在部落聚集群落中,专门开辟墓地。墓地一般是在远离居住区,比较荒僻的边缘地带。有的部落的各个村庄都会有有独立的墓地,也有的部落所有村庄的死者都葬在唯一一块墓地里。
原始人墓穴,形态十分简单,仅仅是个能够容纳尸体的坑穴,逝者在穴中直接用土掩埋,没有棺椁。墓穴的形状也并不整齐,与概念里的长方形相比,更接近为不规则的椭圆形状。
早期祖湖人已经普遍实行合葬。所谓合葬大多为夫妻合葬,也有未成年死去的子女和父母合葬。由于死去的时间不同,大部分情况仅是在之前死者的墓穴旁边重新挖坑埋葬。掩埋之后,在地上合并成一个更大的坟冢。
祖湖人的墓穴里,在最早时期,没有任何随葬的物品。后来,送葬者会在死者身上撒上一些情禾的谷粒。直到7000年前左右,陶器和玉器才开始现身为随葬品,说明到这一时期,祖湖人至少在心中已经建构了一定程度的冥间的概念。
而匪夷所思的是,这些出土的陶片和玉片上仍然几乎看不到绘刻的纹路。它们基本上只是死者生前私有的物品,而且更大可能是价值较低的物品。与其说是生者带给死者,使其带入冥间,倒不如说是为自己处理掉过剩拥赘的东西。
尽管在现实生活中,祖湖人重视长幼尊卑,但对待死者的态度,却几乎是完全的一视同仁。所有逝者的墓穴都几乎完全一样,从大小,深度,乃至随葬的物品里,绝对辨别不出死者生前的身份和地位。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早期祖湖人,确实还没有勾勒出一个详实具体普遍笃信的冥间世界。至少在他们眼里,生者所处的现实世界的经历和羁绊与那个死去世界没有什么直通的关联。他们还不懂得将意识融入到更深邃的信仰之中,也无需为先人的“未来生活”承担任何责任。
虽然原始的手工技艺,文化艺术以及精神信仰的发展程度都要落后于丹雅人,但祖湖人至少懂得用较为细腻的泥土埋葬死者。而丹雅人处理死者的方式,无论男女长幼,都不会埋葬,而只是直接抛入水中。
不过这正是丹雅人对水下世界的崇拜,使他们笃定若要使灵魂尽快离开死者躯体,回归水下,就要让躯体一同沉入水中。
同样深刻受水文环境影响的祖湖人,他们原始的文化与信仰,也理所应当与水联系紧密。在他们精神的世界里,至少也有一条由水构成的通道,甚至水就是信仰的本体。只是祖湖人无法亲自为我们讲述更多,或许只能在其他文明的记录里获得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