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慕蓉在《左岸是忘记,右岸是铭记》中写道“我总是在梦与季节的深处,听花与黑夜唱尽梦魇,唱尽繁华,唱断所有记忆的来路。”
在静谧的时光里,我们都渴望安然静止,哪怕只是闭上眼睛呆呆地感受空气中的细小颗粒擦过鼻尖。但悲悯总是不解风情,要同欣喜不期而遇。
“妈,我上个星期买的那条裙子放哪了?”正在卫生间刷牙的我吐字不清晰地问道。
“我给你挂阳台晾衣架上了,你不是怕皱了?”我妈拿着电话走进卫生间,
“林陌催你呢,说让你快点儿,”我妈把电话放到我耳边。
“喂,我马上马上了,”我赶紧漱了漱口,去找我的裙子。
阳光洒在窗格上,我朝外边瞭了瞭,有点儿晃眼,我不禁抬手挡了挡,一缕缕混合着碎尘的光线穿过指尖闯入我的视线。
我在晾衣架上取下我的裙子就转身走了。
此刻,林陌正在楼底等我,这一幕定格在了他的目光中,我有点肉肉的侧脸,有点凌乱的发线。
“林陌,”我边小跑着下楼,边向他挥手。
林陌向我看了看。
瞳孔随眼角的泪痣一致不为所动。
“我看天气预报,今天有风,”他撩了撩自己额前顺拐的刘海。
果然他还是喜欢选择性接受信息,不管是看到的还是听到的。
“啊?你没看到……”我边说边摇着裙摆,还动了动脚。
“他俩还等着呢,快上来,”那弯熟悉的浅浅的笑容又出现在了林陌的嘴角。
好吧,看来你的审美也只能停留在物理公式上。
我把裙角兜好,然后坐在了后座上。
一路上,风,好像提前和我做了约定,只是偶尔宣示一下自己的存在感,不过轻轻地、淡淡地吹着。
我抓着林陌的衣角,和他诉说这几天晨跑是多么的不易、平时在家待着有多无聊、哪部新出来的电视剧很虐、又开始被哪个小鲜肉圈粉了、还没尝过街角小店新增的抹茶味奶茶……林陌有时说一声“嗯”,有时干脆都不回应我。但我还是不停地说着,像被装了南孚电池一样。
“是麦当劳来着吧,”我似乎看见了正在吃汉堡的于果和我的好哥们儿叶梓忆。
林陌抬眼扫过旁边的几家店铺,“嗯,你先进去吧,我去那边停自行车。”
我整理了下裙子,就朝麦当劳跑去。
“叶子,”我推开门激动得向她挥手。
“好久不见,好想你呀,”我一把搂住叶梓忆。
眼前的这个姑娘,是我最好的朋友,叶梓忆,名字很好听吧,人如其名,长的也很标致。你可千万别因为她穿的这么花里胡哨,就给她乱贴什么社会女青年、不好好学习、瞎混的之类的标签。她很优秀的,钢琴十级,参加过省内和全国各类五花八门的比赛,那些头衔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另外和林陌一样,是专业的好学生。
“我也是,要不是前段时间去B市准备钢琴比赛的事,我早来找你了,”她从包里拿出了一对史努比的钥匙扣,
“给,咱俩一人一个,把之前的泰迪熊换了吧,”比我高多半个头的叶梓忆撩拨着我蓬松的香菇头开心地说着。
“于果,就知道吃,”我拿了根薯条,
“嗯,还是麦当劳的薯条好吃。”
于果,除了林陌外,第二个和我比较要好的异性朋友,在他面前要比在林陌面前更放肆一些,可以站没站相,坐没坐相,吃没吃相。他的学习成绩一般,和林陌、叶梓忆的比要差很多,不过比我的要好点。
“诶?还穿裙子了,顾浅浅,越来越女生了。”
小学升初中时,我爸妈担心我到了初中会搞对象,强制性要求我剪短了头发,真是怎么丑怎么来,简直短到离奇,毫不夸张,除了刘海,满头的毛,没有一根是超过一厘米的,如果不听我的声音,根本不知道我是女生。初中三年,我一直被迫保留那样的发型。那会儿觉得,连自己的头发都不能自己做主真的是挺糟糕的了。好在初三最后的几个月,我爸妈也意识到我这样的性格根本不是搞对象的料,我的头发这才一路坎坷留到现在。
我骄傲地左右摇弄着裙摆,“那还不是。”
“林陌呢,你俩不是一起来的?”于果放下了吃的只剩下生菜叶子和半片面包的汉堡,朝门口看去,
“他说他去……”
“我们点餐吧,饿了,”我还没说完的话被刚进来的林陌打断了。
抹茶香卷过软软的冷气。
“给,”
林陌递给我一杯奶茶。
“这不是咱们小区街角的那家奶茶店的嘛?”
我仔细看了看袋子上的名字——时光小镇②。
“噢,我刚停自行车的时候,看见旁边也有一家,顺便买的。”
叶梓忆看着林陌又看了看我,像逮到八卦的神色在她的脸上又重现了,“昂,怎么不给我也顺便一下。”
“嗯,抹茶味的,好喝,”我的满足都拌进味蕾里了,没顾上捋她的话。
林陌是属于那种会以自己的方式应对他感兴趣的话茬,至于不感兴趣的,就会无语的男生,别看他表面那么斯文,呵,也只能止步于表面,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咳,鉴于你和果子的关系,我觉得我给你买奶茶还挺不合适的。”
看到林陌装作若有所思的样子,真的好怕叶梓忆会打他。
叶梓忆抓住奶茶的杯身,在我刚松了口的吸管上啜了两口。
“今天浅浅在,我就不欺负你了,给你点儿面子。”
“哈哈,叶大小姐客气了。”
……
“那我们过去点餐了,你俩要吃什么?”于果问道。
我和叶梓忆开启“报菜名”模式: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你一言,我一语。
“汉堡”
“薯条”
“蛋挞”
“鸡翅”
“圣代”
“香芋派”……
“啧啧,女人真可怕,就这么直白地展示你们的饭量……”
叶梓忆将一张餐巾纸揉成纸球扔向于果,于果赶忙比了个OK,搭着林陌的肩膀,向点餐区走去。
过了一会儿,他俩端着两个盘子过来了。
还没等林陌坐下来,我就从盘子里挑了一个汉堡,“我的汉堡小可爱,都看见你向我招手了呢。”
“看看你,一个姑娘家的,”于果一脸嫌弃。
“和你们都这么熟了,我不介意,”我嚼着鸡肉说道。
我,林陌,叶梓忆,于果,是小学上画画兴趣班的时候认识的,很巧的是,初中被分在了一个班,现在高中又成了校友。
“诶,你们还记得刚去兴趣班的时候吗,老师第二天就分了组,林陌画的好,去了第一组,我们三个都在第三组,”叶梓忆啃着玉米说着。
“记得呀,当时于果好像挺笨的,老拖我们组后腿,是吧。”
我冲于果笑着。
我经常和他这样抬杠,他人挺靠谱的,虽然嘴上有点风流。
“都这么久的事了,也难为你了,还记得。但我比起某人还是要逊色点儿,初中有一次在早自习上吃早饭,准备去扔垃圾的时候才看见班主任就在身后站着,”于果吃了口冰淇淋,
“被老爷子目睹了吃早餐的全过程是不是感觉还挺爽的?”
“哪有,于果,你讨厌你,”我赶紧给他嘴里塞了根鸡腿。
“吃都堵不住你的嘴。”我心想着糗事又当着林陌的面被揭开了,便低头默默咬着可乐的吸管。
“我们一会儿去唱歌吧,顾浅浅,想不想去,”叶梓忆向我眨巴眨巴了眼。
“嗯嗯嗯,好呀好呀好呀。”
我朝林陌看去。
“沈阿姨让我把你安全送回家的,那我就勉为其难地陪你们去吧。”
也说不上来为什么,那会儿读书的时候,就总喜欢去KTV唱歌。
它一定是个美人,可以感受所有情绪的起伏和呼应。
坐在身旁的人,大屏幕上翻动的歌词,升温的话筒,轻踩过的星辉……
“把昨天都作废,现在你在我眼前……”“等你的依赖,对你偏爱,痛也很愉快。”KTV里,我和叶梓忆正唱着《仙剑三》的歌。
“来喽,”于果和林陌推门进来,还提了一筐啤酒。
我惊讶,“啥,你们确定?”
在我家,我妈管我通常是挂在嘴边的那种,而我爸,总一直闷着,不会随意把不准干这、不准干那放在嘴上,但偶尔会猛地来一下,让你不得不时刻警惕。就是这种经典的双重保险,才造就了我这样不善于表达自己、在什么事面前都要畏首畏尾的模样。以我的经验,去KTV已经是犯了大忌,至于喝酒?我根本想都不敢想的,好吗。
“哇,帅。”叶梓忆竖起了大拇指。
“没事儿,喝不完我拿回家让我爸喝。”
“不是不是,我要是喝了酒,回去了,我可能就得在顾家夫妻俩的唇枪舌剑里牺牲了。”
“反正我送你回去,”林陌坐在沙发上,拿起一瓶啤酒,用牙咬开了瓶盖,已经开始喝了。
看林陌的样子应该是有把握让我避免战“死”,我才放心拿起他递给我的酒瓶。
“来,祝我们又在同一所学校上学了!”于果举起一瓶啤酒。
“祝我们友谊长存!”叶梓忆放下话筒,也凑了过来。
“干杯……”
就这样,我们边喝着啤酒,边唱着歌。
原来,林陌和于果的酒量竟然这么好,可以连着喝好几瓶。原来,我也可以偶尔释放自己,放下乖乖女的身份,在灯酒之地觥筹交错。
年少时的肆意或许会成为很多年后我们渴望却又遥不可及的回忆。我们积蓄着能量,仿佛一直没有暂停键,我们满脑子的想法,好像永远不会有阻碍。
蓝夜,降临了,我们四个相伴着再次走到了分岔路口。
我拍了拍于果的肩膀,说道,“于果,把叶子安全送回家。”
“你俩路上也小心点啊。”于果背着叶梓忆的包,搀着她颤颤巍巍地走前去了。
“诶诶诶,你慢点儿慢点儿,”
“那是马路,不是人行道,朝这边走,”于果一副操碎了心的样子。
“拜拜,叶子。”
“嗯,浅浅,回去早点休息。”叶梓忆突然转过身来,向我招手,又往我们这边走了两步。
“你家在这边,不是……”
“我们再去唱个歌吧,好不好,大头儿子,小头爸爸……”
远远地,视野中他俩的影子渐渐模糊,被路灯拉了好长,偶尔还能听到叶梓忆哼唱两句。
我们相互道别,向左或向右。昏暗的空间把离别伪装成悠悠长长的灯光,蓦然,悲伤戛然而止。
林陌一只手推着自行车,一只手搀着我。
“就喝了半瓶啤酒,醉成这样,”林陌看着我。
“林陌,你看,天空真好看,还有星星呢,嘿,嘿嘿。”我指着远处,也不知道那是什么星。
林陌停下脚步,抬头望着。
“是啊,真好看,蓝色,是我最爱的颜色。”又是一弯浅浅的笑。
“顾浅浅,其实,你穿裙子还挺好看的,”
“我,我不是夸你啊,就是单纯的说说而已。”
我的头发好像被什么东西揉了两下。
“嗯,其实你一直都很好看,我喜欢,嘻嘻。”
林陌转过头来,我,一副不省人事的样子。
那天晚上,好像和林陌在路上走了好久好久,再次回想起来,已不太记得当时和他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只是还能依稀感觉到,当时的晚风很柔和,街道很寂静,星星很美,还有,他最爱的颜色很透亮。
你说蓝色是你最爱的颜色,于是,天黑了,便默默凝望着,曾经的温热和浅浅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