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至少该有一次,为了某个人而忘了自己,不求有结果,不求同行,不求曾经拥有,甚至不求你爱我,只求在我最美的年华里,遇到你。
——余书禹
我见过沧海的云,巫峡的雨。我见过一月的雪覆于白山,又渐变于葱茏。我在峨眉的林里云兴霞蔚,一径之后,雾水成露,沾于衣襟。我听过柔橹漂浮,声声入水,又归于沉寂。我看到春风,八里十里,衣袖带花。无论何时忆起,它们实在是人生可喜,但都不如我曾遇到的你。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朋友的一场生日聚会上。
她静静地坐着,一头短发干净利落,清澈明净的美眸中透着纯净的安宁。她大概不爱和生人说话,有人同她搭讪她只是浅浅一笑,安静得像一滩深不见底的湖水,笑得很友好,但又带着几分疏离感。她眉宇之间透着的,是与在场这些女孩不同的灵气。
她就像空中的羽毛,让人很想触碰,却始终不忍心打扰她的安静。
听他们说,她叫顾浅栀,真是个很好听的名字,也就是这个名字,充盈了我剩下的人生。
大家都很开心,没有人注意到她什么也没有吃,她似乎有心事。
后来到了镇戾,她一直在角落里喝酒,她这样空腹喝酒不行的,我竟然有些想要上前去阻止她,可这不过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
后来大家准备离开了,才终于有人注意到了她喝了很多酒,那人提议要送她回去,但她大概不太喜欢麻烦别人,拒绝了,说是要自己去赶公交车。可是这个点怎么可能还有公交车?
可也没人出声劝阻她,我轻声提醒了他们之后,她却晕过去了。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我把她抱起就往包间外走。
她带着酒香味的软软的身体竟然让我有些沉醉,大概是我也喝了点酒的缘故罢。但她对陌生怀抱的抵抗却让人无法忽视。
还未走出镇戾,有个男人就把她给抱去了,一个很不友好的男人,看我的眼神像是我和他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不过她倒是对他的怀抱没有什么抵抗。
我了然,原来是男朋友啊……
不久后,我签约的出版社让我给一个新作家设计封面,我原本是不喜欢给不认识的人设计封面的,但这次不知道为什么,我居然答应了。
拨通她的电话后,我才知道,原来,这叫做缘分。
可是,这段缘分,可能是孽缘。
谈完之后,我借口说有小细节要聊,加了她的微信,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小细节要聊了。
这一次的封面设计,大概是我这辈子以来,做得最认真也最成功的一次了,我竟然把这本小说翻来覆去看了三四遍。
但是又能怎样呢?别人都名花有主了,心中的那一点点的小悸动算得上什么?于是我买了机票打算去F国,这才是我该做的。
谁曾想,竟然在机场看到了她,她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着实让人心疼,使得我竟然退了F国的机票,去买了和她同一航班的。
幸运使然,我就坐在她旁边的位置上,隔着一条狭窄的走廊,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她的脸,但她却丝毫没有注意到我,这正是我所希望的。
没多久,她不知道是想到了什么,眼眶里掉下了几滴泪,她长长的睫毛上滚动着点点晶莹的泪珠,原本灵动的眼睛此刻黯然失色,眼神空洞,和那天在聚会上的低落有些不同,但却同样让人心疼。
下了飞机,我才幡然醒悟,我这算是什么?跟踪狂吗?我笑着摆摆头,看着她离开了机场,罢了,就当是来Z国首都玩玩吧。
可命运就是这么喜欢捉弄人,后来纪小小请我吃饭,却正好撞上她也找纪小小吃饭,明明可以装作不认识她的我还是提出了可以一起吃饭。
当纪小小开玩笑说我是不是惦记上她时,我人生第一次有些慌了神。
我想,对于她,应该还算不上是喜欢吧。
后来在吃饭的聊天中,才了解到她的母亲竟然已经过世了,提到她母亲时,她眼中的忧伤即使多加掩饰也还是流露出来了,这一刻,我心中好像涌出了一抹从未有过的情愫。
后来吃完饭,她拒绝了我送她回家,我也没勉强,只是悄悄地跟在她身后。
她低着头走在路上,双眸里映着街边路灯的昏黄,那里充盈着迷茫,就像这黑夜中再怎样明亮的路灯也划不开四周的浓雾。有微风吹来,吹起她齐脖的短发,在这个寂静的夜晚,像是一缕清风抚过了我的心头。
这个场景,在以后的岁月里,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我们总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懵懵然就爱上那个人,然后,不得不用尽一生遗忘。
我是个孤儿,在过去的二十多年来,一直都是孤身一人,可能是一个人久了,就习惯孤独了吧。可那之后,我好像变得有些不一样了。大概就是应了那句话“只要有想见的人,就不是孤身一人。”
后来我常常约她出来聊小说封面改版的事情,其实不过就是我找的一个想要见她的借口罢了,但事实证明,这个借口很是受用。
有一次和她在某一河畔聊天,她看到河边有一处桃花开的甚好,不由得笑了起来。
她那如碧波伴清澈的眼神,洋溢着淡淡的笑意,嘴角的弧度似月牙般完美,阳光映射在她的脸上,映得她的眼眸闪闪发亮。
此时此刻,我想到一句诗:“人面桃花相映红,一笑倾人城,再笑倾人国。”可能就是这般场景了吧。
趁她不注意时,我拿起手机拍下了这一幕,本就想框下她一人而已,却猛然改变了主意,把我自己也照了进去,看着照片,我有些晃神,我有多久没这样笑过了?
之后我常去那里,不过只有我一个人,有朋友问起我是不是觉得这里的景色十分漂亮,我否认了,这里的景色,我从未觉得好看过。
她在时,这里的美景黯然失色,
她不在时,这里的美景黯然失色。
后来某日,我再次联系她聊封面改版,她提议在她小区一边散步一边聊,这倒是很合我意。
可天公不作美,竟然下起了雨,还好车里备着伞。
看到她时,她被雨淋湿透了,头发贴在了额头上,遮住了眼睛,末梢还滴着水珠。脸上也是,一条条的小水线,从额角沿到下颌。衣服也紧贴在身上。整个人的神采好似都被雨带走了似的。
她都不知道躲躲雨的吗?
我走过去给她撑伞,她抬头看向我,她的眼中,饱含的是深不见底的伤感,闪烁的是让人心碎的悲伤。缓缓垂眸,可以看见她深黑色的瞳仁中,不动声色的隐藏起一段痛彻心扉的过往。僵直的嘴角,没有一丝笑容的面孔,让人觉得,她失去了全世界。
在看到我的一瞬间,一滴泪夹杂着雨水滑落,砸在了我的手背上,滚烫至极,让我可以分清,这不是雨水,而是泪水。
那一刹,我终于再也忍不住,轻轻搂住了她。
本以为她会推开我,但她愣了几秒后,抱住了我。
这一刻,我好像心动了。
心脏乱了节拍的跳动,这大概就是情窦初开的感觉了。
可这个让我心跳紊乱的拥抱,不过是做给别人看的罢了……
这初开的情窦,竟然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被撕碎了。
怪我无法祝你们幸福,只祝你幸福。后来我才知道,你没有了他,怎么会幸福?
这场雨倒是很符合我的心境,不知在雨中站了多久,有个认识的人走过来问我:“为什么要淋雨?”
我看了他一眼,答:“我一直在这站着,是雨自己要下,不赖我。”
“那你为什么不走?”
我嘴角扯起一抹笑,“我的全世界都是雨,往哪走呢?”
之后我辞掉了浅墨出版社的工作,封面改版的事,只能交给别人了。
也是在这段时间,我开始了酗酒,我知道这不好,可真的不知道除了酗酒我还能做什么。理所当然,很少喝酒的我住了院。
当我在病床上睁开眼看到她的那一瞬,我觉得我昏暗了数星期的世界又明亮起来了。
她说,是纪小小告诉她我住院的消息的。原来是这样,我方才还荒唐地以为,她去公司找过我呢……
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去找过她,我甚至打算不辞而别。
可纪小小这个丫头,嘴里总藏不住事情,明明多次叮嘱过这丫头不要告诉她的。
她站在机场门口,笑着看向我,她的眼睛很亮,亮得像没有微尘的海水,亮得宁静。不知从何时起,她留起了长发,此时晨风微动,吹起她齐肩的长发微微摆动,美得让人不敢触碰。
她逆着光向我走来,最后,我把她拥入怀中,温软的气息充盈着我的鼻腔,我知足了。
我不奢求伴她身侧,只想成为她夏日的风和入夜的梦。
这不算越界吧,最后的一面,总得让我满足一些吧。
上帝,请你一定要保佑她,保佑她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能战胜,不被挫败;保佑她哪怕哭过多少次,摔倒过多少次,仍有站起来的顽强;保佑她所遇见的人,都是内心温暖的人。请一定要保佑她,这就是我的祈祷。
也说不出对她有多喜欢,只知道目前喜欢她的程度,是其余所有喜爱的事物加起来都无法企及的。她是第一,且遥遥领先。
她是我的满目星河,亦是我的爱而不得。
后来我独自一人走到过许多风景优美的地方,走在来来往往人群中,在不知不觉的一瞬间,她是记忆中最美的春天,胜过我看过的无数风景。记忆中,她的笑容像鲜花那样地绽放,让我心动,又如晚霞般,在川流不息的时光中,神采飞扬。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没有再想起她,长到我都快以为我已经把她忘掉了。
但却在新闻中,看到了她的消息,这条消息让我差点晕厥过去。
“……作家顾清越遭绑架,现已昏迷不醒……”
我发了疯似的赶到她所在的医院,她躺在病床上,紧闭着双眼,毫无生气。
医生说,是由于头部受到损伤而导致陷入了植物人状态,可能……永远都醒不过来了。
怎么可以醒不过来?怎么可以?
可我能怎么办呢?保护她的人,从来都不是我,就算他没把她保护好,我也没有任何资格去替代他。
她的哥哥顾北亦走法律程序让两人进了警察局,叶梓柒是故意杀人罪,虽杀人未遂,但顾北亦大概走了点关系,让她被判了十年有期徒刑。顾北柠只是从犯,加上顾家的关系,只被判了五年有期徒刑。
叶梓柒和顾北柠必须得到惩罚,可十年,五年哪里够?这一次,就由我帮你出口气吧。
顾北亦让她们被关进监狱十年,五年,我要让她们身败名裂一辈子。
于是我动了点手脚,让新闻报道了她们的真实名字,并且加大力度报道这几则新闻。不出一星期,人们茶余饭后的聊天话题都变成了叶梓柒和顾北柠的这场绑架案。当然,她的名字都是化名,没人去在意。
我能做的,也就只有这些了。
至于许默琛,他能振作起来的,因为他是许默琛,是顾浅栀的许默琛,他不能堕落。
我始终坚信,她能醒过来,毕竟,她是这么坚强的女孩。
后来的日子里,我慢慢明白,我对她的爱意不是彻夜难眠想她到流泪,也不是大醉后大声地呼喊她的名字,而是在生活最平凡的时刻又想起她,只需要一个背影,一个名字或者任何一个熟悉的场景,这些都会告诉我,我爱她这个事实一直以来从未改变过。
很久一段日子之后,我收到了他们喜帖的电子文档版。
封面写着他们的名字:许默琛,顾浅栀。
看起来是多么的般配。
我没有点开,大概是没有那个勇气吧。
我回了她一串消息后,就下线了,之后就注销了那个账号。
那条消息是这样的:“牙疼,特别疼,你的喜糖就不吃了;不胜酒力,你的喜酒就不喝了;健忘,特别健忘,你叫什么也忘了。不过,你一定要幸福。”
直到现在,他们已经结婚三年了,孩子应该已经出生了吧。
我已经学会了一个人送走落日,一个人等待星光。我的爱早在无数个孤立无援的时刻里,变得有了计较和盘算,再也没有曾经的纯粹。
浅栀,我的情窦初开,我又想起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