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毅靠在宿舍最近才购入的“懒骨头”沙发上,把用来打游戏的那只新型智能手机摆到茶几上,顺手从茶几上摸来烟和打火机。
烟不是多昂贵的那种牌子,楼下小卖部十几块钱一包,打火机是买烟时附赠的便宜货。但对他这样的人来说,生活上不拘小节的随性也只是为他的传奇增添了一笔有烟尘气息的色彩。
他活的不像白起那么朴素,也不比秦稷那么奢华,可他却是稷下校园的一段传奇,被认为是稷下百年一遇的天才。
对此,乐毅自己其实一点都不认同,但他也不会特意去和谁争执,免得被人扣上“你就是个老师你懂什么乐毅”的帽子。
他想到以前的自己,那个还是学生的自己。
念书时,他虽然不会穿着双学校超市卖的那种塑料拖鞋去上晚自习,但周五晚上下了自习他也喜欢和朋友们到食堂二楼的烧烤摊撸串侃大山。
校运动会上万米长跑的头名永远是白起,并且四年间他还一次又一次地刷新着记录,直接导致如今稷下万米长跑的记录已成了一个几乎不可能被打破的数字。他就只是勉勉强强拿个第二,但这不妨碍女生们都愿意为他尖叫,或许是因为他留了一头飘逸的长发,或许是女生们总是更喜欢外表俊秀性格也比较和善的男生。评选校草时他甚至击败了一众学生会的世家公子们拔得了头筹,连续四年蝉联“稷下校草”的光荣称号。
乐毅从不觉得自己真有多么了不起。他出生在蓬莱,都是仙族居住地,蓬莱比长安、昆仑、蒙山、甚至稷下都要发达,他自幼接触到的东西令他和别人天然的拉开差距。但这不是因为他有多么优秀,只因为他是蓬莱的人。而他离开蓬莱的理由其实很简单,蓬莱人口稀少,街上川流不息的飞车像是永不交错的平行线。他喜欢和别人相处,所以来到了稷下。
他一直都在学着融入集体,并且他很高兴地发现这一点都不难。多数男生们都偏爱食堂五块钱一份的鸡腿饭,他也很不例外,只要抢的到,他可以每一顿都吃鸡腿饭。他努力的程度和别人没多少分别,远远比不了他的室友白起。白起可以连续几天几夜在图书馆不眠不休地钻研论文,他熬了一个晚上就忍不了回宿舍闷头睡大觉去了。
但期末张榜时,他的名字却总是排在第一位。
白起说他这种就属于天才。但他说不该仅仅从单一的角度去评判一个人,考试成绩只占很小的一个方面,而白起的天赋或许更体现在他那超乎常人的意志力上。
当他说出这个观点时,白起更肯定地认为他的领悟能力比别人高出一大截。
乐毅就是很不喜欢这样。人总是喜欢给别人贴上标签,用这种方式来划分界线。哦,你是天才我们是凡人,他们说凡人跟不上天才的思维,其实是所谓的天才受到了他们这个群体的驱逐。这是一道无形的墙。
但他没有继续争论,因为他明白白起在心里已经为他贴上了“天才”这个标签。
他不是个心思多么细腻的人,蓬莱的人情很淡漠,他也不太例外,可这天,他敏感的意识到自己第一次懂了寂寞是什么滋味。原来,那是一种连撸串也不能舒缓的情绪,因为和其他人在一起时,很多你以前不会在意的事会突然明晰起来。
秦稷就是那个时候出现在他面前的。准确来说,是白起介绍给他认识的。
那天下了课,在食堂吃了一碗鸡腿饭,他和平时没什么区别的插着兜回到宿舍,白起破天荒的比他更早回来,而且白起居然没去图书馆自习,这简直让他怀疑外面是不是刮起了冰风暴,因为一般的风雨根本阻挡不了白起迈向图书馆的脚步。
宿舍里还另外坐着一个俊秀的男生。这张脸他倒是认识,是校学生会的秦稷,长安秦家的嫡子,学校最财大气粗的男生,常年穿着几万块一身的行头,据说衣服脏了从来不洗,直接换套新的。很难想象总穿地摊上十块钱三件那种T恤的白起会跟他混在一块。
他愣了一会,不小心注意到,秦稷穿着双金丝刺绣的丝绸拖鞋,坐在椅子上像是一幅精致的画,白起穿着双已经磨到泛白的塑料拖鞋,胡子几天没剃头发有点像是藏了几只鸟蛋,活脱脱的野兽派代言人。
他随即很如常地笑着和秦稷打完招呼,略略寒暄了几句,之后白起跟他说,秦稷是他男朋友。
男人和男人在一起,在蓬莱不算多稀罕的事,蓬莱的人家庭观念很淡薄,选择孤身过日子的人还要更多。
他很自然地说了几句祝福的话,然后很主动地拿了书走人,把宿舍让出来,钻进快被蜘蛛占领的社团办公室。他不知道他们接下来的约会是不是要安排在图书馆,他知道秦稷也是表面上风轻云淡私下拼命啃书的那种人,那些世家公子多数都是这样的。
他不是什么世家公子,蓬莱不设立那些阶级。
望着办公室到处挂满的蛛网,乐毅第一次庆幸自己当初创建了这个名存实亡的社团。门外“太极爱好者研究会”的牌子早已蒙了一层白灰,这个社团也没有第二个成员,他是个光杆司令,但在他想要一个人待着的时候,他好歹还有一个去处。
他都不知道原来真会有想要一个人待着的这种时候。
他站了一会,觉得有点无聊了,便把不请自来的蜘蛛们全都扫地出门,又花了点时间把办公室打扫干净,望着窗明几净焕然一新的地方,他躺在从校长那里淘汰来的木头沙发上,第一次学会了抽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