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认为那种以阿谀来取得富贵是最可耻的事。他曾设一个寓言来讽刺这种小人。《离娄下》载: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后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瞷良人之所之也。”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墦间,之祭者,乞其余;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于中庭,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第三十三章)
孟子在故事中叙述了一个齐人乞食坟墓间而回家在妻妾面前大耍威风的故事,辛辣地讽刺了那些追求富贵利达而不择手段的人物。
孟子在“出处去就”问题上是以义为标准的。如《公孙丑下》载:孟子去齐,宿于昼。有欲为王留行者,坐而言。不应,隐几而卧。
客不悦曰:“弟子齐宿而后敢言,夫子卧而不听,请勿复敢见矣。”
曰:“坐!我明语子。昔者鲁缪公无人乎子思之侧,则不能安子思;泄柳、申详无人乎缪公之侧,则不能安其身。子为长者虑,而不及子思;子绝长者乎?长者绝子乎?”(第十一章)
此章通过想为齐宣王挽留孟子的客人与孟子的对话,说明了孟子的去就,取决于国君有无同他合作共事的诚意。齐宣王没有同孟子合作的诚意,孟子当然要跟他决绝。又《公孙丑下》载:孟子去齐。尹士语人曰:“不识王之不可以为汤、武,则是不明也;识其不可,然且至,则是干泽也。千里而见王,不遇故去,三宿而后出昼,是何濡滞也?士则兹不悦。”高子以告。
曰:“夫尹士恶知予哉?千里而见王,是予所欲也,不遇故去,岂予所欲哉?予不得已也。予三宿而出昼,于予心犹以为速,王庶几改之!王如改诸,则必反予,夫出昼,而王不予追也,予然后浩然有归志。予虽然,岂舍王哉!王由足用为善;王如用予,则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王庶几改之,予日望之!予岂若是小丈夫然哉!谏于其君而不受,则怒,悻悻然见于其面,去则穷日之力而后宿哉?”
尹士闻之,曰:“士诚小人也。”(第十二章)
孟子来见齐王,是为了实现自己治国安邦的政治主张。因为齐王不采纳他的政治主张,才不得已而离去。尽管如此,孟子对齐王仍然抱有希望。他对齐王的宽大仁厚之心正好与尹士小人之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公孙丑下》又载:孟子去齐。充虞路问曰:“夫子若有不豫色然。前日虞闻诸夫子曰‘君子不怨天,不尤人。’”
曰:“彼一时,此一时也。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由周而来,七百有余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吾何为不豫哉?”(第十三章)
本章通过孟子与充虞的对话,反映了孟子忧世和乐天的精神。孟子想到历史的发展都是由乱到治的必然规律时,想到当时只有自己能够担当平治天下的重任时,心中就充满了信心和喜悦。以上记载了孟子没有受到齐王的信用而离开了齐国的情况,表现了他“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速”(《公孙丑上》第二章)的思想。
其次谈孟子的“辞让取与”。他认为,君子应该正确对待取与。《离娄下》载: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第二十三章)
孟子说,可以拿,可以不拿,拿了对廉洁有损害,还是不拿;可以施与,可以不施与,施与了对恩惠有损害,还是不施与。
孟子还认为圣人必须先洁身正己而后才能正天下。他曾在《万章上》中说:伊尹耕于有莘之野,而乐尧舜之道焉。非其义也,非其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顾也;系马千驷,弗视也;非其义也,非其道之,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第七章)
伊尹在有莘国的郊野耕田,十分喜爱尧舜之道。如果不符合义,不符合道,即使把整个天下的财富作为俸禄给他,他也不会理睬,即使把四千匹马拴在那里给他,他也不会看一眼。如果不符合义,不符合道,他不给别人一根小草,也不向别人要一根小草。孟子又说:汤使人以币聘之,嚣嚣然曰:“我何以汤之聘币为哉?我岂若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哉?”汤三使往聘之,既而幡然改曰:“与我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吾岂若使是君为尧舜之君哉?吾岂若使是民为尧舜之民哉?吾岂若于吾身亲见之哉?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觉后知,使先觉觉后觉也。予,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非予觉之,而谁也?”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妇有不被尧舜之泽者,若己推而内之沟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故就汤而说之以伐夏救民。(同上)
商汤曾派人带着礼物去聘请伊尹,受到了伊尹的拒绝。商汤再三派人去聘请他,他才完全改变态度。孟子说,伊尹想到天下的人民中,只要有一男或一女没有受到尧舜之道的恩泽,就好像是自己把他推入到山沟中一般。他自己这样担负起天下的重任,所以就到商汤那里去劝说商汤讨伐夏桀拯救人民。凡先知先觉者都应该帮助后知后觉者,应该以天下为己任,假如不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发挥出来,就是辜负上天的生育之恩。
孟子认为,君子受人财物必须根据礼义,凡是合符礼义的财物,虽少但不辞;凡是不合礼义的财物,虽多但不受。《公孙丑下》中载:陈臻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馈七十镒而受;于薛,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薛也,予有戒心;辞曰:‘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第三章)
孟子对国君的馈赠,有时接受,有时拒不接受,采取两种截然相反的态度,因此陈臻认为孟子在“是”与“非”之中必居其一。孟子回答说都是对的。他接受宋君的馈赠和薛君的馈赠都是有理由的,拒受齐王的馈赠也是有理由的。接受或拒绝,都是根据礼义来决定的。他认为,君子是不可以用钱财来收买的。
孟子还认为,士不能寄居在别国,依靠诸侯的赏赐过日子,诸侯如果真正尊贤,就应该举用贤人而让他从上级那里得到给养。《万章下》中载:[万章]曰:“君馈之,则受之,不识可常继乎?”
[孟子]曰:“缪公之于子思,亟问,亟馈鼎肉。子思不悦。于卒也,摽使者出诸大门之外,北面稽首再拜而不受,曰:‘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伋。’盖自是台无馈也。悦贤不能举,又不能养也,可谓悦贤乎?”(第六章)
鲁缪公屡次问候子思,同时屡次送给他肉食,子思很不高兴。最后一次,子思便把来人赶出大门,认为君主是像对待犬马一样地畜养他。孟子认为,接受君主的馈赠只是暂时性的,不能经常这样做。长期接受馈赠是不合乎礼的。君主喜欢贤人,就应该举用他,让他有一定的职务而从上级那里得到给养。鲁缪公供养子思的方式是不合乎礼的。孟子认为尧对于舜的尊敬和供养是天子诸侯尊贤的典范。他接着上文又说:尧之于舜也。使其子九男事之,二女女焉。百官牛羊仓廪备,以养舜于畎亩之中,后举而加诸上位,故曰,王公之尊贤者也。(同上)
孟子认为,尧对于舜,使自己的九个儿子向他学习,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嫁给他,而且各种官吏,以及牛羊、仓库无不具备,使舜在田野之中得到周密的生活照顾,然后提拔他到很高的职位上,所以说,这是王公尊敬贤者的典范。
孟子还谈到同贤人结交必须以礼相待,礼的内容不仅在于礼物,而且要注意礼仪。《告子下》有载:孟子居邹,季任为任处守,以币交,受之而不报。处于平陆,储子为相,以币交,受之而不报。他日,由邹之任,见季子;由平陆之齐,不见储子。屋卢子喜曰:“连得间矣。”问曰:“夫子之任,见季子;之齐,不见储子,为其为相与?”
曰:“非也;《书》曰:‘享多仪,仪不及物曰不享,惟不役志于享。’为其不成享也。”
屋卢子悦。或问之,屋卢子曰:“季子不得之邹,储子得之平陆。”(第五章)
孟子住在邹国的时候,曾接受了任国季子送来的礼物;住在平陆时也曾接受了齐国卿相储子送来的礼物。可是到了后来,孟子拜访了季子而不拜访储子。这是因为季子代理任国国君管理政事,不能够到别国去见孟子,派人送礼物和孟子结交是符合礼仪的。而储子当齐国国相,可以到齐国的平陆去见孟子,他不亲自去而派人送礼物去和孟子结交。礼物虽多而礼仪不足。孟子交友的标准是合不合于礼,而不在于礼物的多寡。
孟子还主张“舍生取义”,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他曾在《告子上》中说: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第十章)
鱼和熊掌都是味美的食品,如果两者不能并有,那只好舍去鱼,而要熊掌。生命和义都是孟子所喜欢的,如果两者不能并有。便舍去生命,而要义。因为比生命更为孟子所喜爱的是义,比死更为孟子所厌恶的即是不义,所以当生命与义二者不能得兼时应该是舍生取义。孟子还认为,一个人如果能把自己所固有的善性推而广之,便可以成为仁义之人。如他在《尽心下》中说:人皆有所不忍,达之于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为,达之于其所为,义也。人能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也;人能无穿窬之心,而义不可胜用也;人能充无受尔汝之实,无所往而不为义也。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之也;可以言而不言,是以不言之也,是皆穿窬之类也。(第三十一章)
孟子认为,每个人都有不忍心干的事,把它扩充到所忍心干的事上,便是仁。每个人都有不肯干的事,把它扩充到所肯干的事上,便是义。换句话说,人能够把不想害人的心扩而充之,仁便用不尽了;人能够把不挖洞跳墙的心扩而充之,义便用不尽了;人能够把不受轻贱的实际言行扩而充之,那无论到哪里都合于义了。一个士人,不可以说话而说话,这是用说话来谋取私利;可以说话而不说话,这是用沉默来谋取私利,这些都是属于偷盗类的行为。如果把不愿偷盗之心扩充到一切言行中去,士人的言行就会符合义的标准。
以上分别阐述了“出处去就”和“辞让取与”两方面孟子所持的态度。
此外,孟子处世方面的另一个重要内容还表现在“交友”上。孟子曾在《万章下》中跟万章谈论如何同当代和古代的优秀人物广交朋友:一乡之善士,斯友一乡之善士,一国之善士,斯友一国之善士,天下之善士,斯友天下之善士。以友天下之善士为未足,又尚论古之人。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第八章)
凡是地位相当、志同道合的优秀士人之间最容易结交为好朋友。他们在一起可以相互切磋砥砺,不断提高修养。而阅读古人留下的诗文,就等于同古代的优秀人物交朋友。
孟子主张要选择正派的人做朋友。《离娄下》中载:逢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己,于是杀羿。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
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