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整个封建社会的崩溃,清代的教育已穷途末路。学生并不每天到校读书,只在考试或领取膏火(津贴)时集中一下。入学是为了混个生员的资格,以便参加科举考试。至于少数研究学问、注重经史之学的书院,虽然还是对当时的学术和教育作出了贡献,但作为产生于封建制度下的一种教育机构,已难以容纳新的思想文化。
3.私学
在封建社会里,除了官学,还有私学。私学开创于春秋战国时期,到汉代发展起来。因为官学数量有限,一般地主阶级的子弟都在私学就读。汉代的私学可分为小学、中学、大学三级。私人小学称为“书馆”,招收9岁儿童入学,主要是学习认字和写字。在书馆学习两年后,即入中学学习《论语》、《孝经》。中学结业,便可当小吏,或从事其他职业。如需深造,则或入大学,或投私家经师。经师所设大学程度的私学叫“精舍”或“精庐”。其中的教师有的是在职官僚,有的是罢官从教,大多数则是闲居在家的专职教师。这些人中有不少是当时着名的经学大师,他们在经学上造诣精深,其学术成就在官学之上,所以各地子弟纷纷慕名前来求学。到“精舍”求学的学生分为“及门受教”和“着录弟子”两种。“及门受教”是指那些亲自在学校听课者。“着录弟子”则不必亲来受业,只需在老师门下登记上自己的姓名,就算是某大师的弟子了。后世的所谓“拜门”便源于此。
到了唐、宋、元时期,印刷术的发明和进步,又促进了私学的发展。这时期,编出了一些文字简练、通俗易懂,宣传儒家思想和封建道德的课本,其中尤以《千字文》、《三字经》、《百家姓》等流传最广。明、清时期,私学又称为私塾。有的地主专门聘请教师在家里教育子弟,叫作“教馆”;有的教师在自己家里给人教书,叫作“家塾”;有的由地主绅士出面,聘请教师在公共场所开办学堂,叫作“义学”或“义塾”。
私学虽然不像官学那样由封建国家直接控制,但它同样也被地主阶级所垄断。私学教学呆板,死背教条,经常实施体罚。学生入学的目的也是为了应科举,求功名,光宗耀祖。
4.书院
在我国封建社会后期,随着官学的衰落,私学的腐败,又出现了一种书院的教育组织形式。书院本是唐代藏书和修书的地方,五代时,一些封建士大夫在山林名胜之地建筑书房,聚徒讲学,名曰“书院”。书院的老师自由讲学,学生也重自学,书院具有了学校的性质。
北宋初期书院制度有相当的发展,先后建立了白鹿洞、岳麓、睢阳(又名“应天府”)、嵩阳、石鼓、茅山六大书院。
南宋是书院的极盛时期,书院数目之多,规模之大,组织之严密和制度之完善都是前所未有的。它在封建社会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充分显示出来,几乎是取代了官学,成为主要的教育机关,名师巨儒差不多都集中于书院之中,为封建王朝培养了大批统治人才。
元代统治者为了加强对书院的控制,努力使书院官学化,书院的山长都是朝廷的命官,教授、学正、学录、教谕、直学等也都由政府任命。但是,元代书院多而杂,领导管理和讲学的水平比较差,与宋代书院相比就大为逊色了。
明初的教育政策着重于发展官学,不重视私人讲学的书院。直到嘉靖年间(1522-1566年)以后,在王守仁、湛若水等人讲学的影响下,书院才再次复兴。明代书院大部分是在这以后重建或新建的,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东林书院。
书院的教学内容以四书五经为基本教材。这些儒家经典大都经过了理学家的重新解释,渗透了理学精神。此外,理学家本人的着作讲义,如周敦颐的《太极图说》、程颢的《明道学案语录》、程颐的《伊川语录》、朱熹的《朱子语录》等也是书院的重要教材。至明末,顾宪成、高攀龙等创设的无锡东林书院除讲学外,还有一个显着的特点,便是经常评议朝政、臧否人物,体现了中国知识分子关心政治的良好传统。明代书院因提倡讲学而引起统治阶级中一部分人的不满,故曾被禁毁四次,虽然禁毁的具体原因各不相同,但都是统治阶级为了钳制言论,统一思想,因而不利于学术发展。
由于书院在办学的指导思想上公然声明自己是为学术而非为功名的,这就带来了教育观念上的一个重大变革,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恢复了教育本应具有的基本职能,即通过传授知识,为社会培养各方面的人才。这种崭新的教育思想在中国教育史上有着深远的影响,它对促进近代教育的产生,功不可没。
清代初年,政府害怕书院讲学对统治不利,进而对书院采取抑制政策。直到雍正十一年(1733年),才由消极抑制转为积极控制的政策,书院的数量增加至近二千所,远远超过前代,但这时的书院同官学已经没有什么区别了。光绪十八年(1901年),清廷采纳张之洞等人的建议,所有书院改为大、中、小学堂,书院这一教育组织形式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2.2.6礼仪制度
礼仪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结出的一颗果实,是社会文化的积淀物。它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和一个时代的文明程度。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素以“礼仪之邦”着称于世。礼仪是中华民族一切习俗行为的准则,是中国文化区别于其他文化的标志。我国传统的礼仪自成体系,为世界所称道,对亚洲特别是东南亚各国有着重大的影响。
1.历代礼仪沿革
关于礼仪的起源,一般认为源自原始先民的祭祀活动。最初是人神关系的调节,后来扩展到人,扩展到社会,成为严格的社会行为规范。
夏商周三代,传统礼仪进入了飞速发展以至成熟的时期。到了周代,周公对夏商传下来的礼乐进行整合,加以发展创造,确立了一套系统的制度规范,以达到治国化民的目的。
至此,以君臣关系为核心、以政治等级礼仪为主干的礼仪制度正式形成。礼仪典制化,是传统礼仪成熟的标志。周代的礼制文化,奠定了华夏礼仪制度的基础。
到了春秋时期,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原有社会秩序和礼制遭到破坏。各诸侯国僭礼之事层出不穷,西周的礼仪制度被破坏了。虽然孔子对礼乐制度再次进行加工与改造,力图重振礼制,但成效甚微。
进入战国时代,社会变革加速,传统礼仪制度被彻底破坏了。但春秋战国之际,新的礼仪制度也在创立。由于青铜器的流行,礼制大为推广,最显着的是丧礼的推广,人殉制度衰落;人牲习俗遭到反对;立尸之礼也消亡了。同时,这一时期出现了反映礼制文化成果的着作《周礼》、《仪礼》、《礼记》,合称为“三礼”。“三礼”是记录中国传统礼仪的最早文献,内容各有重点。礼书的出现,将礼制推向了文本化。
《周礼》,初名“周官”,全书6篇。主要记录西周以前的政治制度,包括官制、田制、兵制、学制、刑法、祀典等方面,基本上反映了西周以前的古制。《仪礼》主要记载古代贵族生活中各种礼节仪式。全书17篇,分别记述男子加冠礼仪、男女婚姻礼仪、见面交往礼仪、乡社酒会仪式、乡社神赛仪式、君臣迎神赛射仪式、君臣宴饮礼节、国君主持射箭比赛仪式、外交礼节、诸侯朝见国君仪式、丧服礼仪制度、祭祖礼俗规制等,它反映了战国以前的礼仪制度和习俗。《礼记》共49篇,主要是关于礼仪的理论阐述,内容包括礼制的内容、礼制的历史变迁,对礼各分支的理论说明等。
秦朝建立后,创立了中央集权制度、皇帝制度及官僚制度,同时书同文、车同轨、人同伦,这都是秦朝的大礼。秦礼在形态上虽然不完备,却在古礼的基础上有了许多创新。例如,增设了皇帝寝庙牺牲及山川百祀之礼,改变祭天之礼,创三年一郊之祀,并首次封禅,创了封禅礼。秦代礼仪制度为后世礼制奠定了基础,秦始皇创建的新礼,也为后世所效法。
到了汉代,中华礼文化臻于完善,形成了系统的封建新礼制。汉武帝刘彻尊儒兴学,制礼作乐,开辟了轰轰烈烈的新局面。在“独尊儒术”的政治气候下,汉武帝对周礼的推崇由一家一派的学术主张变成了全社会的文化倾向,制订出从治国齐家、求学问道一直到婚丧嫁娶、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方方面面的具体行为守则;这些规范可归纳为“六礼”、“七教”、“八政”。“六礼”指冠、婚、丧、祭、乡、相见,是社会典礼仪式;“七教”指父子、兄弟、夫妇、君臣、长幼、朋友、宾客,是指人伦关系;“八政”指饮食、衣服、事为、异别、度、量、数制,是生活制式。礼将这一切囊括无余,可见汉代礼制规范化、世俗化的程度,特别是董仲舒提出的“三纲”(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仁、义、礼、智、信),不仅在汉代,而且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一直被奉为人们日常行为的礼仪准则,影响十分深远。
我国的封建礼制,唐代以后与朝廷典章制度、法律分离。唐末五代的社会大动乱,使旧有家族组织分崩离析,宗法关系松弛,礼乐崩坏。于是到宋代,着重于家礼方面的建设,礼制在理学思潮鼓吹下有一个强化的过程。
北宋时期,礼仪制度开始生活化。宋代制礼活动兴盛,礼典既有官修,又有私家撰着者,礼制非常详细。宋代礼制传承了汉唐礼制的骨架,但又作了若干调整和变化。由于理学的影响,许多礼制脱离现实,不能实行,但宋代礼制有一个新特点,即礼下庶人。庶人在宋代的礼制中得到了确认。宋代礼制在严格的尊卑贵贱等级之上,将社会成员分为皇帝及宗室、品官、庶人三大等级,这就把庶人纳入了礼的体系之中。《朱子家礼》是这一时期的代表性成果。朱熹上承《仪礼》,又特别吸取司马光《书仪》的成果,参酌古今,拟定了一套冠、婚、丧、祭和其他家常日用的礼仪制度,将中国古代的家礼进一步完善,确立了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家礼的基本范式。
元灭明兴,明朝统治者十分注重礼乐教化。明代礼仪制度多在朱元璋时制定,以后只有小的修补。例如,古礼冬至祭天、夏至祭地、社稷分祀,而明代改为孟春合祀天地于南郊,同时建社稷于午门之右。明有《明集礼》,为当时礼仪的典本,体现了中央集权和专制主义的发展。
清是满族入主中原建立的王朝,还在入关之前,皇太极就宣布“凡事都照大明会典行”。
事实上,顺治沿用部分明礼,遭到反对,从此统治者唯有渐次地学习汉礼。康、雍、乾三朝大力学习和发展汉文化,积极进行礼仪制度的建设。《清通礼》的撰成,标志着清代礼制的完成。清礼仪同样因袭旧礼,行礼的过程如《仪礼》,礼器的形制则依《礼器图式》,但同时清礼也竭力维护满族的文化传统,各种礼仪之中,糅合了许多满族习俗。这使清代礼仪制度亦有民族文化融合的特色。
清末,随着时局的发展变化和西方文化的浸入,传统礼仪制度已不符合历史发展的需要。
民国时期又对礼仪制度进行改革,然而,“北泉礼仪”的编制终于失败,传统“五礼”等一系列礼仪制度,在中国历史上被彻底废弃了。
2.礼仪的功能
传统礼仪制度是为处理人与神、人与鬼、人与人三大关系而制定出来的,其目的是祈福避凶和主客合作,求得平安和谐。随着社会的发展,礼的规范内容和社会政治目的密切联系在一起。在古代,礼渗透于社会的各个方面,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1)以“礼让”维系和谐。
古礼强调礼让,孔子就主张“以礼让为国”。“让”是讲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人与人相交能够礼让,则互相能够和睦相处。人们能够和睦相处,才能共同组织社会。人能够通过礼让调节相互关系,就能防止人际间的争夺相杀。
礼让是礼仪规范和道德准则的统一,正因为如此,古礼才把“让”作为基本精神。在古礼中,“让”的功能无所不在,具体表现在各种交接礼仪中。“礼尚往来”指的就是交接礼仪。
“有礼则安,无礼则危”,是说没有这种交接礼仪,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处于一种无保障状态;而有了这种交接礼仪,互相之间就相安无事。正因为如此,礼是不可不学的。古礼规定,对小孩从小就要教育,让他们懂得以礼让为美德。后世孔融让梨的故事家喻户晓,正是为了传播礼让精神。这种“让”是对整个社会的要求,是人人应该遵守的。
(2)以“别”建立秩序。
“别”,就是区别、区分、差别之意。古礼重在区分。《礼记·郊特性》讲:“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父子亲,然后义生;义生,然后礼作;礼作,然后万物安。无别无义,禽兽之道也。”所以,人与禽兽的区别,首先是男女的区别。有了男女等级的差别,父子之义产生,长幼有序出现,这就为古礼的系统奠定了基础。从古礼的这个形成过程看,所谓“别”、“分”,主要指的是等级差别。这种等级差别,是一种广义的差别,它包括父子、君臣、长幼、男女、贵贱、上下等各方面的差别,涉及所有的人际关系。即使两个地位、身份完全相等的人,也还有宾主的差别。所谓“无别无义,禽兽之道”,实际就是指这种广义的等级差别。古礼认为,必须把这些差别都标识出来,才能达到“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的目的。
这种区别的目的,是为了建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