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多的财富,实际上可以有三种不同的处理方式。第一,它可以被传给子孙后代;第二,它的拥有者去世之后它被用于公益事业;第三,它可以被其拥有者在有生之年分配。
财富支配问题
我们这个时代所遇到的一个问题,就是财富得不到合理地支配。兄弟般的情谊,仍然把穷人与富人和谐地联系在一起。在过去的几百年里,人类生活的境况已不仅仅是有一些改变,而是发生了革命性的变革。从前,首领与他的臣民在衣食住行等方面并没有多大的差异。我曾经考察过一些印第安人的部落。我记得自己当初拜访苏人(美国南部和加拿大部分地区的印第安人,即达科他人)时,被领进了他们的部落首领的棚屋。这些棚屋,都是印第安人用树皮或草编成的席子、兽皮、经弯曲过的小树木搭建的茅屋状或圆顶的屋子。它在外观上与部落其他人居住的棚屋非常相似,即使与最贫穷的臣民居住的棚屋相比,它也没有高级到哪儿。然而,时过境迁,看一看今天我们社会上那些百万富翁们所住的豪宅,再看一看普通劳动者所住的小木屋,你就能够发现二者之间存在着多么巨大的反差。这种反差衡量着人类文明所带来的改变。然而,人们并没有对这种改变痛心疾首,反而认为它对推动人类社会进步起着积极作用。文学作品中所讲述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情景,反倒在一些部落中随处可见,而且它对部落的生存与发展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人类文明的巨大进步,人类的财富也得到大量增加。如今无论是做主人的,或者是做仆人的,其所拥有的财富及生活的状况,都令昔日的部落首领与臣民望尘莫及。重新回到远古时代那种崇尚“均贫富”的旧境况中,无论对如今的腰缠万贯者来说,还是对比较贫穷者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一味复旧只会对现代文明造成灾难性的后果。然而,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尽管那种变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我们个人力量无法左右的,但它是否能够更好地造福于人类,还取决于它能否为我们乐意接受,并且被更好地利用。只知道批评不可避免的变革,其实纯粹是在浪费时间。
清楚地认识到变革的过程,对我们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我们了解一个行业的变革过程之后,便可举一反三,明白其他行业的变革过程。比如,我们可以从了解产品制造业入手,进而读懂从古至今人类社会所发生的巨大变革。它可使我们认识到,这个科学时代不计其数的科学发明,大大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也加快了变革的步伐。以前的许多产品都是在家庭作坊中被制造出来的。师傅与徒弟肩并肩地工作,徒弟与师傅生活在一块儿,因此他们的境况相差无几。徒弟经过多年的辛苦努力终于当了别人的师傅时,他们的生活模式改变不大,或者根本没有改变,而且他们会以同样的方式培养着自己的徒弟。从根本上来讲,他们的社会地位与政治地位是一样的。而且以前从事制造业的人,在社会上并没有多大的发言权。那种制造模式所带来的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价格昂贵而又制作粗糙的产品。我们今天商店里琳琅满目的商品不仅制作精美,质量上乘,而且其销售价格之低也足让以前的人们觉得不可思议。在商业世界,类似的因素也造成类似的结果,商业竞争让消费者从中受益匪浅。今天的穷人,享用着以前的富人都支付不起的商品。以前人们眼中的奢侈品,如今不少都成了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与百年前的农民相比,今天的体力劳动者生活得比较富足。今天的农民拥有的奢侈品,肯定要比昔日的地主多,衣食住行也绝对令昔日的地主自愧不如。而地主倘若与远古时代的国王相比,家中有了国王读不到的书,看不到的画,甚至摆有连王宫也找不到的制作精美的工艺品。
竞争法则的益处大于代价
毫无疑问,我们为这种有益变革所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我们在工厂里设立了生产线,甚至在几百米深的矿井里也开设了作业点,那儿的员工们每天都在默默无闻地劳动着,他们对外界的一切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人们都做着自己那一摊子事,而对其他的事情则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类社会形成了森严的等级制度,相互之间的冷漠日渐导致了相互之间的不信任。有了森严的等级制度,就有人高高在上,作威作福,同时也有人在社会的底层饱受煎熬,苦苦挣扎。人与人之间的同情与关爱,渐渐成了一种奢望。激烈的竞争致使数不胜数的雇主们为了自己的生存与发展,不惜做出有损于雇员利益的事情,千方百计地让雇员付出更多的劳动,来换取自己更多的利润。了解到这些,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何雇主与雇员之间、资本与劳动之间、富人与穷人之间存在着摩擦。人类社会丧失了其均匀性。
人类社会为竞争法则所付出的代价,如同它为追求安逸与奢华所付出的代价一样,也是很大的。但这种法则所带来的利益,要大于它的代价,这是因为在这种法则的作用下,我们的物质文明才得到了迅猛的发展,而它的发展自然改善了我们的生活状况。然而,无论这种法则有利也好,无利也罢,我们必须提及它,就像我们前面提及人类生活境况发生的变革一样:它确实在起着作用,我们无法回避它;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什么可以来取而代之;尽管竞争法则有时候对个人而言是残酷了些,但它对整个种族而言却是很好的,因为它确保了适者生存。因此,我们应当欣然接受每个人所处境况并不平等、这个世界的许多财富集中到少部分人手中这些事实。竞争法则不仅已经为我们带来不可估量的益处,而且它也是人类未来进步的根本所在。我们应当承认,并非每个人都颇有才华。在芸芸众生中,组织与管理能力很强的人毕竟是少数,而这少数人以不同的方式获得巨大的回报,也应是理所当然之事。人们在寻找合作伙伴时,总爱最先考虑那些经验丰富,能力很强的人。要知道,能力很强的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能够创造出许多财富;而没有一技之长的人,即使手中有一大笔钱,到头来也只能落得个坐吃山空的结局。经验丰富,能力很强的人往往对于运用手中的资本设立公司比较感兴趣,他们把现有的资本投入了赚钱的行业,而且他们不可避免地要确保自己的收入大于支出,因此到头来他们必定能够积累财富。掌握着大笔资本的这类人没有中间路线可走,因为在激烈的竞争中,如果他们不靠明智的投资来赚取利润的话,过不了多久他们便很有可能面临破产的命运。对他们来说,正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原地踏步是不可能的。每当他们考虑到这个道理,便会继续努力,争取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独具组织与管理才能的人,可以在竞争中站稳脚跟,并且靠着不懈的努力获得越来越多的财富。我们绝对不应当妒贤嫉能,而应当学习他们成功的经验,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能力。
个人财产权不可侵犯
企图动摇我们这个社会建立的基石,只能导致这个社会沦入无序状态,这是因为正是靠着这一基石而非其他,我们的境况才能日渐改善。对任何新的替代所产生的后果我们心里都没底。寻求颠倒现状的无政府主义者,则被视为是在动摇文明赖以存在的基石,因为就在智慧勤快的工人告诉他愚笨懒惰的工友“没有辛勤的耕耘,就没有丰硕的收获”的那一天,人类文明之花才得以绽放。随后,那种处处都要寻求绝对平均的原始共产主义也告以终结。研究这一课题的人不久便可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个人对自己财富的拥有权神圣不可侵犯。在银行里仅有几百美元存款的劳动者的个人财富拥有权,与在银行里有数百万美元存款的百万富翁的个人财富拥有权,都依从于财富文明的神圣性,而且都应该得到维护。如果人类社会要保持发展势头,不断向着更美好的未来前进,那么就必须努力建设财富文明,认识到种瓜者应当得其瓜,种豆者自然也应当得其豆,认识到每个人都有品尝自己所创造的劳动成果的权利。从古代到今天,人类社会取得的所有进步,都得益于此。能力很强,而且靠着充沛精力去创造财富的人,自己积累许多财宝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而这种财富的积累,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产生着十分积极的影响。
然而,即便我们目前承认如果全社会都抛弃个人主义——也就是让大家都树立高尚的观念,认识到每个人都不应该只为自己的幸福而劳动,而应该为了普天之下千千万万人的幸福而劳动,而且乐意与他们一起分享自己的劳动成果,把斯维登堡(1688~1772,瑞典科学家和神学家)勾画的我为人人的那种天堂般的世界化为现实——即便我们承认了这一切,我们也只能够得出这样一个答案:这并不是进化,而是革命。要想实现那种理想,就必须去改变人性。但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要改变人性,恐怕任何一位明智的人都会觉得那样办完全脱离实际,因此它根本没有可操作性。即便从理论上讲,它是一种人们渴望达到的理想境界,但它却需要漫长的社会演变。我们的职责,就是做一些现在看来切实可行的事情,做一些在我们这代人看来能够做成的事情,而不应该好高骛远,那样只会致使我们到头来一事无成。如今我们能够努力做到的,就是让人性之树在目前的生存境况下,朝着最容易结出善果的方向弯曲。在这个时候,如果我们为了追求一种高尚忘我的理想境界,而把存有私心杂念的人性之树不遗余力地连根拔出,那么我们其实就是在犯罪。倘若我们致力于毁灭个人主义、财产私有制、财富积累法则及竞争法则,那么我们就等于在鼓励整个社会妒贤嫉能,把各行各业事业有成、收入丰厚的出类拔萃者拉下马,因为他们的所作所为并没有完全符合那种高尚忘我的理想。倘若我们能够静下心来认真思索,就可明白个人主义、财产私有制、财富积累法则及竞争法则,是人类千百年来实践的成果,是我们这个社会得以生存及不断发展的土壤。到目前为止,根植于这一土壤的人类社会已结出了累累硕果。尽管在理想主义者看来,这些法则运行的过程中,有时显得不公平、不正义、不完美,然而人类社会的巨大发展的的确确与它们密不可分,而且如果不顾客观现实,用其他看似理想的法则去取代它们的话,很可能给人类社会的发展造成重创。
三种处理财富的方式
人类的出发点,应该是让自己的利益得到保护,而随着岁月的流逝,这不可避免地会让财富集中到少数人的手中。这是一个我们应当平静地接受的现实。那么接下来有人会自然而然地提出这么一个问题:对于过多的财富,有没有什么合适的处理方式呢?
过多的财富,实际上可以有三种不同的处理方式。第一,它可以被传给子孙后代;第二,它的拥有者去世之后它被用于公益事业;第三,它可以被其拥有者在有生之年支配。我们前面讲过,这个世界上许多财富都集中到少数人手中。而这类财富中的大部分,最终都是按照第一种和第二种方式被处理、被利用。接下来让我们依次考虑一下每一种处理方式。在君主制的国家里,地产和财富的绝大部分,都被留给长子。长子的父亲或母亲希望自己这样做,其名位便可让自家的后人代代相传。如今的欧洲还能找出一些他们的后代,而这些后代的生活境况却表明他们当初美好的希望已经破灭。作为继承人的后代,要么由于愚笨懒惰,要么由于地产价格的下跌,现在有好多人都沦入贫穷阶层。即使在英国,尽管不动产限嗣继承这条法律被严格地执行,但事实证明它也不足以维持一个王公贵族世代不衰。它们的土地很快就转到了陌生人手中。根据国家法律,父母的财产在孩子们中间均分是非常公平的。但各国有思想、有远见的成功人士都会思考这么一个问题:为什么他们应该把巨额财产全都留给他们的孩子?如果那样做是出于爱的话,那么难道它不是一种被误导的爱吗?生活的经历及冷静的观察教我们认识到,通常来说,孩子们不靠自己的任何努力,就从父母那儿继承到一笔巨额财富,这对他们其实是一种负担,而且对他们的日后成才不是一件好事。这对国家来说也不是件好事。腰缠万贯的成功男士,除了给妻子儿女提供一个体面的收入来源及个人零用钱之外,可能会对自己巨额财富是否要全部留给他们思量再三。这主要是因为他们认识到一个人所不争的事实:巨额馈赠,对接受者一生带来的坏处,时常超过它带来的好处。明智之人很快便得出结论:为了自己家庭成员的最高利益,同时也是为了国家的最高利益,巨额馈赠无疑是对自己个人财富的不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