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是在建议那些没能教育好孩子自食其力的男士,就应该看着孩子在穷困交加中挣扎而自己无动于衷。作为孩子的父母,如果不想让孩子去过多地考虑靠自己的能力挣钱,也应该在为孩子提供适量财富的同时,让孩子树立劳动光荣的思想,鼓励孩子多做一些公益事业。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也有一些百万富翁的孩子,并没有被金钱所蜕化。他们的孩子虽然也比较富有,然而并没有整日过着那种骄奢淫逸、纸醉金迷的生活,而是仍然乐意做大量有益于社会的事情。毫无疑问,这样的人是有价值的人,是有益于社会的人。但令人遗憾的是,这样的人寥寥无几。因此,富有的父母们必须认真对待的,是规矩而非期望。看一看巨额馈赠对接受者经常产生的恶果,明智之人需要郑重地声明:“我要留给后代的是良好的家庭传统,而不是巨额的遗产。”
第二种方式,即在去世后留下将被用于公益事业的巨额财富。这当然也是一种财富的处理方式,而采取这种方式的人生前可能一直在忙着积聚财富,而这些财富他还没有来得及利用,便与世长辞。这样的例子在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当他们留下的财富被用于公益事业时,人们也并不清楚这究竟是不是他们的初衷。也许不少人并不会打心眼里感激他们,因为他们在有生之年并没有把自己的财富捐献出来,这些财富只是他们死后留下的。由此可见,获得财富需要的是能力,而在有生之年如何更好地利用财富需要的也是能力。以这种方式留下大笔财富的人,也可能会被认为如果他奔赴黄泉时也能把这些财富带走的话,他肯定不会把财富留下来。这类人无法获得众人的敬仰与感激,自然也无法世世代代为人颂扬。
对前人死后遗留的大笔财富征收越来越多的税,表明民意正发生着一种有益的转变。比如在美国的宾夕法尼亚州,政府部门顺应民意,现在已经开始对本州公民死后遗留的财产征收十分之一的税。目前英国议院也在考虑提高遗产税的征收额度。这样做对社会肯定能够带来许多益处。制定这类税收政策,应该被视为政府部门的明智之举。只有那些守财奴才不赞成这种做法。按道理来讲,富人的财富取自于社会,那么社会对这笔财富适度的分享权就不应该剥夺。宾夕法尼亚州对富人死后遗留财产征收重税,表明它谴责那些自私自利的百万富翁毫无价值的生活方式。国家应当沿着这个正确方向继续努力,这是民心所向。有些富人就像夏洛克(莎士比亚剧本《威尼斯商人》中的人物,是世界文学史上四大吝啬鬼之一)一样,有生之年爱财如命。国家理所应当地通过一些法律,来公平处理他们遗留下来的巨额财富,并用此造福于社会。这种政策有利于鼓励富人们在自己的一生中理好财,而这正是社会的目的所在,因为它可让最广大的民众从中受益。我们根本没必要担忧这种政策会动摇企业发展的基础,打击人们积累财富的积极性。它可以让人们学会更多地为他人考虑,为国家考虑,从自己积累的大笔财富中拿出来一些回报社会。
还有最后一种方式,那就是财富可以被其拥有者在有生之年支配。有些时候,会出现暂时的财富分配不公,我们可以找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富人的财富通过税收等方式进行调节,同时通过社会保障对穷人予以救助。但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注意一点,那就是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为了一种均贫富的理想,而去不择手段地推翻我们这个社会物质文明得以发展的基础。目前它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个人主义的基础上。少数富人积聚起来的巨额财富,如果除了自己花费之外,把剩余的财富以纳税或捐款的形式交入国库,要比给每个人分发一小部分财富,更有利于推动人类的进步。甚至连最贫穷的人也能够认识到,不少人积聚起来的财富如果能够用于公益事业的话,大家都可受益,这远比给每个人分发一点要有价值。
我们可以拿纽约的库珀学院作为例子。库珀先生成为百万富翁之后,捐了一大笔钱用于成立库珀学院。随后,他又拿出许多钱,为在这个学院工作的教职员工发工资。这样做不仅让许多人有了工作,有了固定收入,而且也为社会培养了大批有用之才。倘若库珀把自己捐出来办学及发工资的钱,挪用来给当地的人们每人分发一点,那么这些钱根本收不到那样良好的社会效益,它很可能被众人浪费掉,至多被用于办一些不起眼的小事。我想我们应该从中悟出一些深刻的道理。
接下来我还要举另外一个实例。曾以揭露和粉碎纽约政客、承包商的诈骗集团“特威德帮”而闻名的美国律师、纽约州州长蒂尔登曾捐款500万美元,在纽约市建立了一座免费图书馆。在提到这件事的时候,有些人会情不自禁地说,蒂尔登的那次捐款并非完全出于自愿。他们认为,如果蒂尔登先生晚年能够致力于正确理财,那么他对社会的贡献会更大。但不管怎么说,蒂尔登确实拿出500万美元,给纽约这座世界名城建立了一所公共图书馆,这让想去那儿读书的人可以不花一分钱,便能够实现自己的愿望。图书馆就是一个知识的海洋,渴望获得知识的人们可以到那儿,尽情地遨游其中。如果把他这500万美元的捐款都分给纽约市民,每个人用手中分到的那点儿钱,根本不可能办成任何长期在社会上产生良好效益的事情。甚至连那些十分推崇均贫富的人们,也并不赞成把富人的捐款给每个人都分上一点儿。
富有者的应尽职责
我们一生中可能会遭受贫困,身无分文的我们也许会生活得很无奈,我们的活动天地比较狭小,有许多良好计划却因资金的短缺而无法付诸实施,这一切都给我们留下诸多遗憾。这个时候,我们往往应当感谢十分富有之人,因为他们能够让不少人受益匪浅。他们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不断地在寻找商机,为众人提供着新的就业机会,而且还有许多富有之人乐于组织一些公益活动,这当然可以让当地百姓长久受益,使他们的生活质量不断地得到提高。如果人们都听从肯特、托尔斯蒂的教导,纯粹去仿效耶稣的生活,那么他们的人生就不可能丰富多彩。人们需要做的,就是为耶稣的精神所激励,意识到这个时代发生的巨大变革,接受表达这种精神的新的方式,以求适应变化着的生活境况。与此同时,我们仍要有颗慈善之心,为让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更加美好而辛勤劳动。要知道,这可是他精神的一个重要体现。
手中支配着巨额财富的人们有着自己应尽的职责:在生活俭朴、避免铺张浪费方面做个模范;乐于助人,为那些需要依赖自己的人们提供适度的救助。做到这一切之后,再认真考虑如何使用以信托基金形式流进自己腰包的巨额盈余。他们有责任使用好这笔财富,他们应当以能够为社会带来最大效益的方式来理财。这样一来,他们就可成为贫穷之人的真正帮助者,他们可以依靠自己非同寻常的智慧、经验与能力,让比自己贫穷的那些人的生活不断地得以改善。
合理理财的富人是明智之人
我们在这儿碰到些小小的难题,那就是确定留给家人多大数额的金钱,才可称得上是适量的呢?什么样的生活才算是简朴的、不奢华的生活呢?不同的境况下肯定有不同的标准。答案就是指出精确的数额或确切的生活方式是不可能的,就如同我们不可能去确切地简述什么叫好行为、好品味或礼节礼貌。然而,尽管它们不能被十分确切地阐述,但它们都是真实的,谁也不能否认它们,而且它们总是为人们津津乐道。我们仅仅从公众的反应上就能够明白,就能够感觉到什么与它们格格不入。在涉及支配财富的事情上,也不例外。男士与女士衣着口味的规则,也适用于此。无论一个人穿什么,如果给大家的感觉是故意在炫耀自己,那么大家就会觉得他或她在衣着方面没有品位。如果任何一个家族以炫耀自我而著称,家中摆设、餐桌布置或日常用品极尽奢华,花大把大把的钱去沉溺于个人享受,整日歌舞升平、纵情恣肆,那么我们便可轻而易举地判断出这个家族的品位或文化。在合理利用或滥用巨额财富方面,也是这个道理,我们也可以根据一些现象,来做出正确的评判。有的富人慷慨大度,在有生之年就非常乐意拿出大笔钱财用于公益事业;有的富人一生都在处心积虑地积聚钱财,在自己咽掉最后一口气之前,谁也别想得到他的资助。孰是孰非,大家心里都有一杆秤。社会上公众时常都能够对闻名遐迩的富人是否合理支配巨额财富做出评判,而且他们的评判时常都是正确的。我前面已经提到过巨额财富的最佳利用之法。那些总能合理理财的富人,必定是明智之人。毫无目的的捐助,不加考虑的慈善,好多时候竟然成了我们人类所处境况得到进一步改善的众多障碍之一。对于我们人类而言,如果把富人捐出的几百万美元都用于鼓励有些人好吃懒做,成全有些人整日一醉方休,或花费到其他一些毫无价值的事情上,那么我们倒还不如把这些钱扔进大海为好。如今在用于所谓的慈善事业的每1000美元中,可能有950美元都用得不明智。捐款者往往希望做些善事,驱除社会的邪恶,然而往往事与愿违,他们的捐款花掉之后,社会上反而滋生出了更多的邪恶。一位专写哲学论著的著名作家承认,有一天他前去拜访一位朋友时,一个乞丐走过来纠缠着他,不给些钱就不放他走。这位作家无可奈何之下给了那个乞丐一美元。尽管这位作家有理由怀疑那个乞丐要到钱之后,不会把钱用到正当的地方,但他并不了解那个乞丐的生活习惯,也不知道他究竟要拿钱做何用途。那个乞丐声称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然而,那个乞丐却用钱买了瓶酒,喝过之后与别人打架闹事。不加思考的捐助者,时常抱着良好的愿望,希望接受捐助的人能够把钱用于好的地方。但结果有时却令他们大失所望。这位著名作家当时是想让自己尽快摆脱乞丐的纠缠,同时也为了显示自己具有一颗同情心,便拿钱给了乞丐。这可能是这位作家一生中最自私、最不好的行为之一,因为他在其他任何方面的所作所为都足以让人肃然起敬。
如何捐助慈善事业
在捐助慈善事业方面,我们的主要考虑应当是:第一,它应当被用来帮助那些走正道的人们;第二,一部分人想在获得资助后能够发家致富,随后再拿出钱来帮助其他贫穷之人。这部分人值得资助;第三,只能提供部分资助,不能提供全部资助,以便让受资助的人可以自食其力,避免他们养成依赖捐助、坐享其成的不良习惯。无论是个人,或者是整个人类,都不能完全依靠外来资助或上天恩赐而得以发展。除了极个别的情况之外,那些值得资助的人往往都没有整天口口声声地索要资助。我们中间那些人生过得真正有价值的人们,除了碰到意外事故或突如其来的灾难之外,一般都不向外人伸出求救之手。许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自己暂时给某人提供适度的帮助,往往能够收到良好的效果,对方不仅借助这暂时的帮助达到了最终的自立,同时也能够对自己所提供的雪中送炭般的帮助感激不尽。给别人提供资助时,资助的数额可以依据具体的情形来确定。审慎地避免把自己的捐款用于毫无价值的方面,同时又热心地为真正有价值的事情提供资助,这样的人方可被称为真正的改革者。
其实,富人们学习的榜样有很多。除了我们在前边讲过的纽约的皮特、库珀,还有巴尔的摩的伊诺克、普瑞特,布鲁克林的普莱特先生,参议员斯坦福德,以及其他一些利用自己积聚的财富为公众造福的富翁。他们都为公益事业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比如捐款建立公共图书馆、免费公园、免费游乐园等,从而让公众实实在在地体验到他们所做出的贡献。有的富翁出资在公共场所建立一些大型雕塑等艺术品,这些艺术品能够起到让公众赏心悦目的作用,而且可以提高公众的艺术品位;依靠捐款而得以创立的各类公共机构,极大地提高了公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他们以这样的方式,把取之于民的财富慢慢地用之于民。
这么一来,许多涉及贫富分化的问题便可迎刃而解。积累法则在起着作用,而分配法则也在起着作用。个人主义仍然占有相当大的市场,但百万富翁将成为穷人的财产受托人。他们通过合理地利用自己积聚的财富,服务于公众的最高利益。今天的许多富人都购买有上市企业的股票,因此他们就很可能在与世长辞的时候,资金未能从股市中抽出。当他们不在人世后,他们的财富便可被用来为公众服务。有的富人则过分关照自己的子孙后代,因此他们在临死之时,便会立下遗嘱,把自己没有来得及用掉的财富统统让后代继承。总而言之,无论富人们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对待自己的巨额财富,他们也都像穷人一样,赤条条而来,赤条条地走,在魂归西天之际,无论尚有多少财富,一点也带不走。不过有一点,倘若富者生前爱财如命,不知道拿出自己积聚的财富来为社会做出贡献,那么他百年之后,绝对不会美名远扬,后人谈起他时常常会说:“这个富人是十足的守财奴,他死得并不光彩。”
看了本部分的内容,想必你会明白我对如何支配财富的一些见解。我衷心希望读者能够从我前面的论述中悟出一些关于支配财富的真谛,希望有一天这个世界上的贫富总是能够得到真正解决,让“人心永善,和平常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