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结!全体集结!”号角声和命令声过后,整个西北血旗王的部下第一次全体集结了。
张顺风看着高台上站着的余思擎,偷偷地说,“他的装备真好啊,看看那大刀,也该给我们装备一下吧,难道用木头打到京城去吗。”
余亦争看都没看他,“当年先祖起兵的时候,大多数人用的正是木头,那时候圣教规定,民间不得私藏武器。”
张顺风又愣了,“那也能行吗。”
余亦争冷笑着回答说,“没有,我们可以抢!”
余思擎站在高台上看着下面集结起来的三十余万人,微微皱了皱眉头,看着他们大多数人手中的木棍有些哭笑不得了。
这些天来他一直很感动,因为这些人仅仅为了百年前的一个誓言就抛开一切来到了这里,他们和他们的先祖一样选择了忠义,选择了做一个忠诚守诺的人。余思擎知道死亡离这些人有多近,就算再忠义,他们这些没有经过训练和战阵的人也只是一群乌合之众。
值得吗,他问自己,他知道自己没有资格问台下这些义无反顾的血性汉子们。
黑黑壮壮的铁匠周站到了高台上,“我周平生!落日城的一个铁匠,家里有老婆和一个四岁的孩子。”
顿了顿,他接着说,“我来了,因为祖先的一个誓言来的,我扔下了老婆和孩子,我不想来……”
他又顿了顿,看了看台下鸦鹊无声的数十万人,腿肚子一阵转筋。人群中的几百名传话兵一字不漏地将他的话传遍了整个队伍。
“可是,我必须来!”他大喊了一声,“我是一个铁匠,我的先祖只是一个普通的士兵,但是他选择了效忠血旗王,放弃了那些叛逆给的粮饷和土地,至死都保全了忠义,我来,因为我不能放弃先祖留给我的唯一的财富!那就是做为人,所必须有的忠诚!”
周平生挥舞着大手,“从今日起,我还要去替祖先夺回军人的荣誉!我用生命起誓,用祖宗的名誉起誓,誓死效忠血旗王!”
“誓死效忠血旗王!”台下被周平生的口号声感染了,齐齐地喊起来。一时惊天动地。
张顺风跟着众人高喊了无数声,然后冲着余亦争用嘶哑的声音说,“铁匠周说的和我想的不一样。我的生活还算富裕,可是我总觉得活着压抑,因为先祖的那个誓言吧。我总想着也许死才能解脱了。”
“不管你怎么想的,你来了。”余亦争拍拍他的肩膀,“那就让我们选择骄傲地死去吧!”余亦争大声地随着众人喊着,“血旗!无敌!”
台上又站起来一个人,有人认出了他来,“是白马飞将!”白马飞将蓝非,落日城的城守,也是隋风骨手下爱将。
“兄弟们,我是蓝非。”他的声音不高却传遍了整个人群。“我也来了。”
“我来晚了。”一身甲胄的蓝非向众人深施了一礼。“我考虑了二十天,我还是来了。”
蓝非拔出佩刀,插入高台。“我选择对祖先忠诚!我不能因为自己贪图荣华富贵而侮辱先祖的尊严、玷污先祖的荣誉!那样,我连做人都不配!我是军人也是武人的后代,我别无选择!”
“我知道大家为什么来,为什么明知道死路一条还要来。”蓝非看了一眼众人,“一百年,我们的祖辈、我们,一百年来一直活在一个誓言里,誓言就像是沉重的包袱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我们一直等待重夺天下的机会,这是我们唯一的希望所在,也可以说是我们家族存续下去的唯一的理由。”
蓝非猛地拔出插在高台上的大刀,“终于,我们有机会为这一百年的隐忍寻找一个答案了,给我们自己,也是为了我们的祖辈们。现在,是我们让狗屁王朝为我们几代人这一百年的苦难付出代价的时候了!”
蓝非挥舞起长刀,怒吼一声,“血旗!无敌!”
台上台下的人爆发着,疯狂地呼喊着。一百年,几代人,今日这一切是为了结束才开始的,所以,他们来了,他们不再隐忍后退,因为,明天,没有今日的爆发就永远没有明天。
重诺重义的东大陆百多年来有两个比较特别的阶层,军人和武人。
军人依附于最高统帅,每个军人家庭都有自己的口粮田,无须缴纳赋税,统称为军户,一入军户,子子孙孙都是军人,就算是因功成为贵族也一样没有迁徙的权利,他们只效忠于最高统帅。
军户是当年血旗王征战天下的时候创立的,为的是确保兵源的稳定。每攻占一地,血旗王就会设立军户所招募军户,军户所为军户分口粮田,同时为军人的家属提供保护,凡是征战而死的军人,他的家属都会得到妥善的照顾,直到他们的孩子成年加入部队。军户的口粮田足够一家人生活得很好,军人用忠诚和生命换取家属的安居乐业。
血旗王的十二军团除了陷阵军和铁旗军外基本都是由军户组成的,每个军团大都是由临近几州的军户组成,上阵父子兵,这些亲戚、同乡一起上阵首先就确保了凝聚力和战斗力,还有在战场上失去亲人的痛苦和仇恨支撑了他们的战意。
火焰王朝建立时,这些血旗王属下的军户大多选择放弃了口粮田离开了军队,因为作为一个独特的阶层,军人最被看重也最看重的就是对最高统帅的忠诚。而现在王朝也只保留了三军镇的军户阶层。
所谓武人的前身是圣教统治时期的侍从团。身手武功比较高强的他们效忠于各自的圣教贤师,负责保护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忠诚是侍从团的恪守的理念,他们世代效忠于同一个圣教贤师,背叛者将遭到最血腥残忍的报复,他们的操守不容置疑,也是整个东大陆最为人尊敬的一群人。
血旗王造反的时候,看到了侍从团的强大和恐怖后,一些起义军的领袖也组建了等同于侍从团的队伍,血旗王称之为武人团。
遵从侍从团的规矩,武人一生只能效忠一个家族,除非那个家族的人死绝了,否则武人就不能再向别的家族效忠,这就是所谓武人的忠诚。
武人有分给自己的一块领地,如果武人死了其子孙没有向领地的所有者效忠的话,领地就会被收回。武人的功勋一般都会被奖励给他所效忠之人,让效忠对象尽可能地升官发财,这被称为是武人的荣誉。
王朝建立之后,昔日的武人们也都成了大大小小的贵族。而武人的忠诚也因为王朝历代皇帝着力提拔身为低级贵族的武人而失去了原有的意义,武人逐渐变成向皇帝效忠。君权和主权也是王朝内部的矛盾之一。
血旗王属下各个将领的武人营都跟着他们的效忠对象解甲归田了,所以这些人的子孙后代应该是复国yu望最强的一批,因为王朝的排斥,他们世代只能效忠于血旗王一脉,他们不可能再通过选择对象效忠的方式获取领地和功勋。经过一百年的隐忍,这一次,他们重新回归大陆舞台的时候到了。
三十万人按照事先已经安排好的行列浩浩荡荡地开拔了,大军分为十个营,各营一边操练,一边行军。为了积累作战经验每个营轮流做前锋。
浩浩荡荡的大军出了西北地界之后,张顺风终于分到了一把精钢的长刀,那是他们营攻破一个小贵族领地后得到的战利品。
当三万人蜂拥而上时,小贵族的千余私兵一眨眼就跑没了。等张顺风抡着棍子追上去时,武器也早就被人捡光了。正当他懊恼地大喊大叫的时候,余亦争把自己的大刀送给了他,“我是用矛的,下次你抢到矛再给我。”
营地就扎在刚占领的贵族领地上,这一路下来,大军至少摧毁了十几个贵族豪强的领地,这些领地上的大部分私军已经被贵族豪强们带去上京勤王了,所以大军基本没遇到什么有效的抵抗,那些贵族豪强的家人们都被裹挟到了军中。
血旗王军纪很严,严禁一切私自劫掠、骚扰平民,所以刚攻占的领地显得很安静。张顺风他们啃着干粮喝着热汤围在一起聊天。“听说那些贵族带着军队开始准备反攻我们了。”铁匠周小声地说,“最近的离我们只有一百多里了。十几万人呢。”
铁匠周是这个十人小队的什长,武功不高,但是力气却大得惊人,据说过一阵子在铁旗王领地和各路大军会合之后,会按照他们先祖的所在军团重新编队,那样铁匠周就能学到军中正统的功夫。毕竟过去了一百多年,几代人传下来的功夫招式都残缺不全了。
“怕不怕?”铁匠周问新加入的几个年轻人,他们都是大军所到之处自发跟过来的。“不怕!”一个年轻人大声说“我们几个人打他们一个有什么可怕的。”大家哈哈大笑起来,勇气增加了不少。
这一路下来,三十万人的队伍已经增加到了将近五十万。“我们家的贵族老爷太狠了,我们一家五口干一年,就算是丰年都吃不饱。”年轻人接着说,“要不是大军到了之后分了我们好多粮食,我们家估计都得饿死。贵族听说勤王,不舍得用自己的粮食,就把领地内的粮食搜刮一空了,连种子都抢走了。”其他的几个年轻人也跟着点头说是。张顺风听着感觉很好,似乎自己解救了这些年轻人于水火之中了。
王朝的平民大多是贵族豪强地主的领民,他们种领主的土地,虽然名义上要上缴一半的收成,可是横征暴敛的贵族们通过各种苛捐杂税等手段几乎将所有收成搜刮一空。
而为了活下去,领民只好向领主借粮借贷,慢慢的欠债就根本还不清了,领民们也就慢慢成了当年圣教的奴隶一样的领主私有财产。
而领主的私兵基本都是出自这些领民家庭,领主只一次性提供给私兵武器装备,粮饷得自己出,所以每次王朝的战斗,劫掠最凶的就是私兵,互相制造仇恨最深的也是私兵。
解放奴隶正是血旗王当年高举义旗的时候喊出的口号之一。所以这次大军一路之上摧毁了许多贵族豪强的统治,不仅将所有的债券都烧掉了,而且还将那些贵族的累世积蓄都分给了当地的领民。
“等我们得了天下,那口粮田足够一家十几口花销的了。”一个在西北军中当军户的大个子说了一句,铁匠周嘿嘿笑了笑,“要是立了功,那可就有领地了。”
正说得热闹,“敌袭!”“敌袭!”刺耳的叫声传来,营地里马上就乱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