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争题材在中西诗歌史上出现得极早,其思想内容的分歧与共同之处略如上述。这里补叙几点。
第一,西方诗人参与战争,固然出于爱国主义、民族或阶级意识,但个人荣誉感也占不小的比重。我们看不论战场胜败,作为诗人兼战士,有一信守的原则,即勇敢为荣,怯懦为耻。个人荣誉是至高无上的,不惜生死而获之。西人俗谚云:丢掉爱情、健康和财产,你失去了人生的一半;然而丢掉名誉,算你一辈子玩儿完。因此即使国家战胜,但个人表现怯懦,也是耻辱;国家战败,个人威武不屈,战死沙场,也是光荣,连敌人都会尊敬你。似乎国家与个人的荣辱是可以分而论之的。而中国人则不同。在那特定的战争环境中,诗人兼战士只有效忠国家君主的义务,不存在什么游离于国家之外的个人荣誉感。战胜敌人,臣民与荣;被敌人打败,臣民与辱。辛劳国事,酬报君恩是他们参战的单纯思想。个人只是民族国家的一分子,从属于封建君主。所以他们念念不忘国家的兴亡,时时评论议和和主战的国家政策。辛弃疾的“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破阵子》)正是这种思想在诗歌中的体现。
第二,西方诗篇中,个人的幸福在战争之神面前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甚至个人对幸福的追求反倒成了参与战争的动力。中世纪骑士参战,取得功勋,反而作为献与情人的礼品,是纯真爱情的象征,借赫赫战功表示绵绵情意。中国诗人绝没有抱着这种幸福追求去参加战争的。与之相反,参加战争意味着与亲人的生离死别,意味着个人的莫大牺牲。顾念妻孥,是极不光彩的思想和行动,是不屑露于声色,只能含蓄道及的。最沉痛的莫过于陈陶的《陇西行》中的寥寥数行: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战争带绐个人的是悲惨的命运。少妇的“梦里人”正是战场上奋不顾身,终丧胡尘的“河边骨”。她那欢乐的家庭,美好的希望被战争摧毁得干干净净。是的,从军远征,立功边塞,是大丈夫舒展壮志、效忠国家的正途。但这与赢得妇女的爱情是不相干的。夫婿从军,即使会觅得封侯,也使得闺中人感到寂寞空虚。素负盛誉的唐朝诗人王昌龄的名句“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闺怨》)正委婉地描写了因良人远行而失去许多共度美景良辰的凄婉心情。这里含蓄地提出了为求功名而舍弃家幸福是否值得的疑问。
第三,中国诗人对待战争常坦率地表示自己的意见。诗作中有时情调高昂,气势雄壮,描写了抗敌御侮、守边卫国、行军征战的威武场面;有时情调怨懑低沉,抨击君王发动不义的征战,力写战争的残酷,生民的涂炭,流露出深刻的反战厌战思想;有时情调愤慨不平,鞭挞统治者软弱无能,在强敌面前怯懦不前,甚至屈膝求降,苟安一时,辜负百姓恢复家园的期望。思想情绪,比较复杂。
中西方诗人由于社会体制、哲学思想之不同,对于国家、集体和个人所追求的目标各有着不同的概念,他们的荣誉观、幸福观表现在战争题材的诗歌中,自然是随之而异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