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旧四知”到“新四知”
《后汉书·杨震传》:“当之郡,道经昌邑,故所举荆州茂才王密为昌邑令,谒见,至夜怀金十斤以遗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暮夜无知者。’震曰:‘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密愧而出。”又《传赞》:“震畏四知。”后多用为廉洁自持、不受非义馈赠的典故。这是旧的“四知”,因为自汉至今,当然旧了。这个旧的“四知”,大约就是讲一个行贿与拒贿的故事吧。由于行贿未遂和拒贿成功,所以,汉书里把这个夜幕掩盖下的丑陋勾当,写得很客气,叫“遗”,就是馈赠的意思。其实,这位王兄要是放在今天,看起来也算是讲义气、念恩情的人物。想想,当初要不是震大哥帮忙,哪有自己今天的地位?现在难得当日的恩师途经此地,而自己又有这样的能力,送十来斤金子给老领导,也在情理之中。不知那时的十斤金子到底有多重,或许也只是算作一份“薄礼”,如现在人所说的“意思意思”、“表示表示”罢了。但是,那时候的人可能都比较傻,或者都比较胆小,或者朝廷一旦查处起来比较严厉吧,这位震大哥就是不想要,不敢要,或者在根本上说就是不能要。不管震大哥是出于什么原因,是不是真的如他自己所说因为有“四知”,但是结果却是确定无疑的,这就是他到底是没有收下昔日部下的“遗”。当然,也许是他从这位王兄不小心说漏了嘴里面,知道了这十斤金子来路不正,有问题,不能收。因为王兄说:“暮夜无知者。”这等于不打自招了:原来他自己已经知道了这是不正当的、偷偷摸摸的、见不得人的勾当了。我们在尊敬震大哥廉洁清正的同时,还特别佩服他的警惕性呢。看看,想想,怎么会无人知晓呢?不是有天知,有神知,有我知,还有你知吗?就算天神不言,我也不会主动去坦白交代;就算是去坦白交代,这不是害了你王兄吗?但是如果我收了,又不主动上交有关部门,万一有一天你小子出事了,保不定就把这事抖出来了。像这样关键时刻挺不住的人还少吗?所以,“你知”更可怕,还是不收为妥吧!
由于杨家祖上有这么一个廉洁自持的历史记载,他们的后代也为此倍感自豪,据说现在杨姓人家的大门要贴上“四知家声大”的春联,就是来历于此的。当然,他们老杨家历史上的确出过这么位人物,多年来他们的子孙后代就是这样贴着大红门联进行炫耀,大家也都没有什么意见呢。
常言道:“无知无畏。”是否可以反推过来,变成“有知有畏”呢?从逻辑的角度看,这个反推是成立的。杨震有“四知”意识,可以看出他有相应的“四畏”;而“畏”又经常与“敬”相伴而生,那就是敬天、敬神、敬自己、敬他人了。敬与爱也是有联系的,所以,敬自己,就是自爱;敬他人,就是爱护他人。杨震不受王密所遗之金,一是自爱,一是对这位部下的爱护。
敬畏之情,羞恶之心,当是人的宝贵的品质;而对当官的“大人”来说,应该是更重要的修养了。正因为有“四知”,才会在那么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之下,多多少少还是出了如杨震这样让后人钦敬的“好官”、“好人”,也正因为有诸如此类的“好官”、“好人”,才使得封建社会延续了几千年呢。
现代文明包括现代的制度,与封建时代,当然不可同日而语。但是,坏的制度下会有许多好官,而好的制度下却也不可避免会有些许的坏官。这多少是会让人遗憾,让人不免要发出“此事古难全”的苏子之叹了。前些时就有一个讽刺好制度下极个别坏干部的段子。这段子叫“四知四不知”。我把其中的“四知”权且称之为“新四知”,以相对于以上所说的旧“旧四知”。段子如下:
开什么会不知道,开会坐什么位置他知道;谁干得好不知道,该提拔谁他知道;谁送礼不知道,谁没送礼他知道;晚上和谁睡觉不知道,睡觉做什么事情他知道。其实,这“四知四不知”也不全是那么可怕的,也不全是那么恶劣而不可饶恕的。比如开会争个位置啊,睡觉做点什么啊,以及知道某某没来送礼啊什么的,轻描淡写一下,批评一下,指出不重视学习啊,没有自觉进行主观世界的改造啊,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地位观、权力观、利益观、金钱观、名利观、价值观啊什么的,也就没什么大不了的了;即使真的有点“大”,也可以大事化小,不了了之的了。但是,“谁干得好他不知道,该提拔谁他知道”,这就大为不妙的了。
《论语·为政第二》里有一段话,很有意思:
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孔老夫子给哀公开出的方子,大概的意思是不是这样的:选拔任用正直清廉的人,来影响或管理那些问题干部,老百姓就服气了;选拔任用那些问题干部,让他来领导正直清廉的人,结果会让清廉正直的人也变成问题干部,或者清廉正直不下去了,这样老百姓当然就不服气了。其实这道理也是地球人都知道的,只是实行起来真的不是那么容易的。当年孔老夫子的弟子冉求就当着老师的面,发过这样的牢骚:我不是不喜欢您的那些大道理,只是要做起来实在太难了,心有余而力不足啊!(“非不说子之道,力不足也。”)现在的“新四知”里有“谁干得好他不知道,该提拔谁他知道”的一知一不知,那么,这又怎么能“民服”呢?因为有这一知一不知,就极有可能造成“举枉错诸直”的后果嘛。
尽管这“新四知”是极其个别的现象,但是危害却是不浅的。特别是“举枉错诸直”,势必贻害无穷,因为让枉者来举,大抵举的还是枉者,“子子孙孙,无穷匮也”。已经查处的许多“一窝腐”和“前腐后继”的案件,就是明证。如果套用一句古诗,就是“江山代有枉者出,各害百姓若干年”了。
“枉直”的故事,“古已有之”,并非今日之独创;但这不能作为原谅今日弊端的理据。孔子的“枉直”之论,杨震的“四知”之行,或许能够阻遏极个别“新四知”的苗头。
吃饭睡觉的禅
禅很难说,而且一说就不是禅了。我这里要说的只是有关禅的故事,不一定就是禅;真正的禅的故事,不叫故事,而是叫“公案”。
禅宗里有一种流派叫“农禅”,是百丈怀海创立的。怀海主张“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天天带领僧众辛勤耕作。有一次,一僧听到吃饭的鼓声,忽然举起锄头,开怀大笑,转身走回禅院。怀海见了,不禁说道:“好美啊,这正是观音菩萨当年成道的法门。”返回禅院后,怀海又对这位僧人问个究竟。那僧答道:“刚才只因腹中饥饿,闻得鼓声,想到该吃饭了,所以大笑。”怀海听了,也不禁笑了。
佛家的笑和俗众的笑是不同的。摩诃迦叶见佛祖拈花而笑,笑一下就得到了衣钵,成了第八代继承人;弥勒佛天天在笑,据说是在笑天下可笑之人。就佛家而言,笑是一种悟;而在凡人看来,那笑是深不可测的。比如上面这个“公案”,正在耕作的和尚听到吃饭的鼓声笑了,怀海听他的解释也笑了:他们的笑就是一种悟的契合。他们到底悟到了什么,我等凡众,不得而知。
由此“公案”,我想到一个真实的“案件”。据村里的上辈人说,“五八化”时期,生产队里办集体食堂,开饭的信号有用钟的,有吹哨子的,也有敲锣、打鼓的,五花八门,因各食堂的具体条件而异。我们那个食堂是打锣的。某一日,锣声一响,正在耕地的一农民,只差两步远的地没有耕完,就立即停下手里的活,牛辖也不卸,脚也不洗,一路狂奔到了食堂。这位农民没有开怀大笑;生产队长知道了也没有笑,而是怒不可遏,斥责他落后、消极。农民没有“悟”到肚子饿了就该吃饭的“禅”,而是辩解说“我来迟了就没有饭吃”的最简单实在的道理。从此,这位农民成了反面教材,按当时同行的做法,被插了白旗,且作众人“嘲笑”的对象。
这位农民没有笑而众人却嘲笑他,这自然是没有悟;队长的怒是“瞋恚”。总之,是因“障”而“无明”。
虽然都是“因”肚子饿而要吃饭,却有如此不同的后“果”。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这又让我想起一个有关“睡”的故事。据说修建坟墓是有讲究的。活着的人为自己修建坟墓,在墓碑上刻的字是“佳城”;人死了,后代为死者修建的坟墓,刻的是“寿域”。有一位老人为自己建“佳城”,请了一批工匠。某一日,老人一高兴就到工地去视察。工地上有的人在干活,有的人在树阴下睡觉。有个眼尖的人看到主人来了,就提醒睡觉的人起来干活。结果是许多人匆忙起来,随便拿起工具就胡乱动起来了。但是,还有两三个人依然睡着。这些都被老人看到了,老人嘿嘿笑了几声,说:“好,好,好!”就回去了。
这一天是初二,按照当地的习惯,晚上要办酒席发“红封”(赏钱)犒劳工匠。在发“红封”时,恰恰那几个本来睡着匆忙起来干活看似积极的人没有发,这让大家很不理解。老人家解释说:“人的生活要顺其自然,你想干活就干,想睡觉就睡,如果身上有跳蚤,痒得难受,就捉跳蚤。你们几个看到我来了,本来睡得好好的,却要违背自己的意愿,忙着给我干活。什么意思?难道我来看你们是为了催促你们快点修好这‘佳城’吗?”
这几个没有得到“红封”的人一听,都觉得有道理,服气了。原来,当地的习惯是“修佳城”或“打喜寿”(即为还活着的人制造预备的棺材),只有开工的日子,没有竣工的期限的。显然,规定竣工的期限是一种忌讳。这道理大家一想就明白了。
吃饭睡觉,是人的最基本的需要:饿了就吃,吃饱了就快乐;困了就睡,睡醒了就舒服。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但是像我这等愚钝之人,经常不解这个“真谛”,常常要违背自己意愿,做违心的事情,结果是要忍受无尽的“烦恼”。
据说修禅有三步进阶,以山水作比,就是:第一步见山是山,见水是水;第二步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第三步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这个“还是”是个机锋关节所在。认识到了“还是”,那就等于“回来”了。“回来”就是回到自己的心里来。回到自己的心里,自然就能看明白自己的心,发现自己的本性,而佛家说“明心见性”就是佛了。禅是梵语“禅那”的音译,意译成汉语,是“静虑”的意思,更通俗一点说,就是“静静地想一想”。想一想就回来了,那就是禅了。哈哈,我“顿悟”了:原来李谷一唱的那首《故乡是北京》居然还深含禅意呢。
“走遍了南北西东,也到过了许多名城,静静地想一想,我还是最爱我的北京……”
爱就回来吧,回来就好。回来就有“油条豆浆家常饼”吃呢。
还有谁需要心理干预
“上海袭警案应该不会引起全国范围内警察的心理变化,但对上海市公安局闸北分局的警察、伤亡者的同事,可能会造成相当大的心理困扰,相关机构应该尽快启动心理干预措施,对他们进行心理鉴定,然后按照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心理辅导程序。”
上海袭警案发生后,网络上的文章中有上述这一段话。在这段话中,有五处提到有关“心理”的术语。其中主要的是说要对相关的警察进行心理干预和心理辅导。
这很好。因为警察毕竟担负保护人民的职责,保护好了人民警察,让他们能更好地保护人民,这也是人民的愿望嘛。
不过,在看到对人民警察进行心理干预时,我又想到了一些相关的问题。一是还有哪些人也需要心理干预?二是由谁来实施心理干预?三是哪些人有能力、有资格从事心理干预这一职业?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心理干预”这个本来较为陌生的概念,出现的频度很高,就是平民百姓也能约略地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这也是中共十七大精神的体现,因为在十七大报告中就提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的问题。
哪些人需要心理干预,在抗震救灾中有比较明确的列举,比如受灾的群众、参与救灾的医务人员和广大的部队官兵等等。而在上海袭警事件发生后,正如网上所说的那些受到惊吓的警察。其实,在所有极端事件发生时,都会给相关的人员造成心理损伤,都有必要进行心理干预或心理辅导或心理治疗等等。但问题是,在极端事件发生之前,人们是否注意到了这一点?比如此次事件中的凶手,在他尚未成为凶手的时候,人们是否注意到他的心理状况?又紧接着的7月2日张家界也发生了煤气爆炸案,那个制造爆炸的案犯,他在此前的心理状态又是如何,有没有人注意到了?还有多少存在心理问题的人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下一个是谁?
哪些人应该担负起对社会人们的心理进行干预的职责呢?这好像很难说清楚。但在大道理上说,政府是保护人民的,人民的生命财产需要政府的保护,而生命当然包括心理的健康和精神的安全,如果要求更高一点,可能还包括人格的尊严。这些都理所当然地要得到政府的保护。于是,从大方向上看,心理干预的主体应当是政府。而政府实施对社会的心理干预,其对象当然不排除政府的官和员,比如,当上海袭警事件发生之后,就有人“第一个”想到的是警察。其实,这并无不妥。如果还有人“第二个”也想到老百姓,那么,他的想法自然就更完美一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