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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看见那些明明在眼前,却没有好好看的东西

争取老掉牙了还能和你吵得动架

昨天还在和我男人因为一个观点吵起来了。他说,我如果能控制住我的脾气,我俩就完全可以不吵架。我说,我的脾气已经成型20年了,想不吵架?除非你用魔法把我变成木偶。

然后我们各自为了各自的观点罗列了一大堆素材,吵的不亦乐乎。最后吵累了在沙发上东倒西歪地睡着,一觉起来,很恍惚地回忆了半天,刚才吵的是啥来着?

大多数夫妻和情侣都会大吵小吵的,完全安安静静的情侣,我还真没见着几对,尤其是现在女孩子脾气越来越暴躁,男人可以忍气吞声数10年不变的,可谓少之又少,真的忍了10年从不反抗压迫,估计也憋出毛病来了。

不过小吵怡情,大吵才伤身。偶尔吵吵,我觉得也无伤大雅。有些吵架,仔细想来十分有趣。

比如某天半夜接到好友的来电,让我赶紧收拾东西到某某酒店去找她,她跟老公吵架离家出走了。通话的时候,哭得根本没听清楚在说什么。于是大晚上的我也没想那么多,非常英雄主义的,抓上钱包打了个车就赶到酒店了。

进酒店见好友哭得梨花带雨的,眼睛肿的比核桃还大,纸巾用掉了一大堆,话都说不出来了。

我义愤填膺地攥紧拳头,以为事情已经严重到了不是被老公打就是被老公劈腿的程度。结果坐下来一问原因,真是哭笑不得——两口子为了结婚纪念日去外面吃饭还是在家里吃饭大吵了一架,于是好友就“离家出走”了。

我这个好友,生性爱浪漫,根据异性相惜的原理,她毫无悬念地招惹了一个老实敦厚,榆木脑袋,跟浪漫隔着十万八千里的老公。

其实我一直觉得这样的组合挺萌的。

一个呆,一个机灵。

一个浪漫,一个木。

总是能创造出许多喜感和笑点来……当时我就对她说,你啊,亏得没找一个跟你一样爱浪漫不务实的老公,不然两个人天天风中发誓雨中漫步,岂不很难活到白头?

但是,我好友她就是不甘心,觉得铁树也是可以开花的,榆木也是可以玩儿浪漫的。于是一次次的暗示、明示、强迫、胁迫——她的老公玩浪漫。

这次的暴风骤雨,又是玩浪漫而不得的下场。

她先是大哭大号地跟我叫嚷,日子没法过了。然后再问她,到底多大事儿,她就反复重复:一点都不浪漫,木头,比木头还木!

当她说了无数遍木头木头之后,突然打了个喷嚏,然后破涕而笑了……搞的我浑然不知所措,赶紧打电话通知她老公接她去精神病院挂个专家门诊。

其实与她类似的事情我也做过,比如说,我喜欢男人穿得很潮流很休闲,于是强迫我家男人穿的跟街拍达人似的上班,他每次回家都一脸痛苦,说他是搞IT的,不是搞创意的,去了办公室被一屋子人笑……我喜欢吃重口味菜(你们不要想歪)我男人喜欢吃清淡的,每次他对我的重口味不能忍受不愿意和我共进晚餐的时候我都会借机发飙,还有还有,我喜欢先承诺后做事儿,他觉得说的不如做的,总是默默地干活,我觉得他太老实会受欺负,他觉得我太浮夸不务实……

总是有许多无法调和的矛盾,到了一定程度,就爆发一次战争。

每次斗完之后心平气和地想想,真是犯不着。都是屁大点儿的事儿,或者是根本无法改变而只能接受的事儿……

吵了也白吵。

但是所谓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地球。让两只来自不同星球的鸭子变成生活在一起的比翼鸟,估计完美主义者眼中的相敬如宾,恩爱如初,是相当难做到的。牙齿还会碰到嘴唇,何况两个都十分有性格的智慧生物呢?

所以,知道吵架犯不着,吵了也白吵,还是乐此不疲的,逮着个机会就来一架。

不过我从不把生活里的小磕小碰小摩擦当什么大不了的事儿。

我相信,只要还相爱,就没有什么了不起的矛盾,特别是什么今天穿啥明天吃啥,情人节没给买花,圣诞节没给买蛋之类的矛盾……

我外公外婆,年轻时候都是拼事业的厉害角色,都要强,都互不相让,据我无辜的妈回忆,她小时候我外公外婆在家打的可是鸡飞狗跳,让人胆战心惊。

但我看到的,却是夕阳红的老两口相濡以沫,互相陪伴慰藉,一方离去一方痛彻心扉的不舍。

有爱,时间会磨平棱角,让两个人终究分不清彼此的。

年轻时候,气血旺盛,两句话不和拌个嘴,就当是给生活下点料好了。

给自己对方适时的找个台阶去下,也就得过且过了。不要鸡毛蒜皮的上纲上线,倒是小事化大,大事化成大大事儿,最后鸡飞狗跳,不欢而散,委实不必。

我从不想在两个人相处中改变自己的任何性格,但即便是块石头一样的我,潜移默化的,脾气也平和了许多。

以前为某只鸭子到底是渴死的还是淹死的这种事儿都能吵到晕厥过去,现在也顶多为去超市买奥利奥还是趣多多吵个三五分钟。

其实,吵吵没什么不好。越熟的人越能吵吵起来,偶尔有一天你说月亮是黑的时候我也懒得搭理,那估计就陷入深层危机了。

如果到了老掉牙的时候还能为月饼是莲蓉的好吃还是豆沙的好吃拌嘴两句,未尝不是人生极大的幸福。

不是你不好,而是你应该拥有更好的

男性朋友S今年三十出头,有妻有子,作风稳重,左手无名指随时佩戴婚戒,手机桌面也常年不换的是老婆儿子的照片。即使如此,他身边仍然蜂拥着各色妙龄女子,对其开着尺度或大或小的暧昧玩笑。偶尔和他聊会儿天,就见他手机短信铃声响个不停,煞是忙碌。我便开玩笑逗他,结了婚生了娃,反而市场行情更好,一路飘红?他笑笑,我也觉得奇怪,不知道你们女人脑子里都想些什么。

这是个看上去奇怪、仔细想想却又合情合理的现象。S形象不赖,穿着打扮也颇时尚,又是个知名夜店的头号DJ,专注打碟的时候确实光芒四射。其实女人心中或多或少都会有点“导师”情结,DJ台等同于讲台,充满神圣感和仪式感;就好比不论一个男性教师长得多么普通,一上讲台就会发光一样。再者,已婚男人多了许多成熟细腻的魅力,尤其S的婚戒和手机桌面时时都在宣称着自己是个顾家好男人,这一点,在灯红酒绿的夜场更显得独特而珍贵,怎能不吸引年轻姑娘的瞩目呢。“已婚男人”这个概念,蕴含着对承诺的忠贞、对责任的担当,容易激起女人因不可企及而产生的迷恋感和征服欲。就好像电影《Just go with it》中男主角发明的泡妞神技,戴着一枚婚戒去酒吧喝闷酒,对前来关心问询的女孩编出一堆谎言,抱怨婚姻生活的平淡、妻子的离世或者背叛等,每天都能收获免费的“感情炮”。这不,我这亲爱的朋友S,最后还是未能免俗的和一个狂热追求他的女粉丝共度了几次春宵——这仅是我知道的一个而已。

所以,千万别觉得结了婚就“安全了”,诱惑可是无孔不入的。有男人有女人的地方,就处处有桃色事件,不论是声色场所,还是学校、办公室,都无一例外。很多时候和你是否单身也没多大关系。女性朋友A大学毕业没多久,她的男友是她的大学同窗,两人现在异地,感情前路未卜,但因深爱对方,也没有选择分手。或许是因为寂寞,或许是因为“导师”情结,她进了某公司之后不能自已地对男上司心猿意马起来,好在比较理性,除了默默地感受一下上司的深沉眼神和成熟男人的费洛蒙之外,她也没什么实际行动。不过,公司里其他单身女人也一样YY着这位婚恋状况不明的男上司,有没有人付诸了行动,谁也说不好。A向我坦陈过,如果男上司对她主动暗示些什么,她也说不好自己会不会背着异地的男友偷偷做些“越轨”的事情。“没办法,诱惑太大。”“那会跟男友分手吗?”“不一定,抗拒不了男上司的魅力,但也不见得就不爱自己男朋友了。”

有时候这样的故事看多了听多了会觉得比较困惑,对于现代都市男女的忠贞度,你甚至不能下一个定义,更无从评定。道德审判是苍白的,人对真爱无二的精神向往和追逐刺激新鲜的动物本能之间,本来就有深深的矛盾,无法和解。诱惑和单不单身没什么关系,和心灵肉体是否寂寞也没多大因果效应,诱惑之所以会存在、会得逞,恰恰是满足了人对新鲜刺激的本能追求。伴侣远在异地或者性生活不和谐,找个旁人解决一下生理问题;这样的戏码逻辑上似乎没有什么不妥,却总是让人对感情难免产生灰心。毕竟在爱的时候,一对一的渴望无比强烈。所以,还是单身来的轻巧自在,至少不必对另一个人负责。

然而是不是因为自己单身就可以不对别人的Relationship负责了?

还在青春期时的我一直单恋着一位年长我许多的大哥,他对我却一直是对待妹妹的态度。数年之后他已经成家,并喜得千金,哪知某日深夜突然给我打来长途电话。我礼貌的问他有什么事,伊赤裸裸的对我说了句“没事就不可以联系你吗?我想你了。”我愣了两秒钟,只淡然道,早点休息。

然后挂断电话。并非道德高尚,只是觉得,现在他已开始老去,而仍然青春年少的我,很明显成了他心心念念想要重新吃下去的已经成熟的蜜桃。

我不想成为别人家庭的不定时炸弹,既然爱过,现在还是保持距离、远远祝福比较好。如果有诱惑,那就连普通朋友都没得做。

想起来某知名微博大V炮哥以性态度开放自由、性技巧神出鬼没而出名,不少粉丝都会在他的微博里私信很多男女两性的私密问题。记得有一次有一位兄弟问到出轨的问题,炮哥铿锵有力地回复他,“虽然我开放,但我有两个原则,第一,绝对不让对方怀孕;第二,绝对不搞有恋人或者有家室的人。”这句话简直瞬间让我感动得泪流满面。

当你单身的时候,还是尽量不要成为麻烦已婚人士的“诱惑”吧。当你已经深陷一段感情,还是尽量离诱惑远一点吧,能多远就多远。别以为自己有多强的意志力,在本能的生理反应面前,谈意志力,太对不起造物主对人体的设计了。

说起来,最近朋友A倒是对我说,她开始爱上了跳舞,每次身体空虚寂寞冷的时候就去跳舞跳到大汗淋漓然后累到除了睡觉什么都不想。而她的男友,为了缓解身体饥渴就去疯狂的健身。虽然替他们心酸,却又真有点被感动到。毕竟,这么为了爱人守着自己抵抗诱惑的,这年头真心不多了。

所有的都市都令我向往

所有的村庄都让我感觉亲切。

车窗外飞快逃离视线的山野,跟在牛屁股后面慢吞吞走的老农民,画家笔下阴沉的天空下明黄与暗褐混杂着俄罗斯风情的土地,或者海子的诗歌里那些雨水中的麦子,在扑入眼帘时都那么像是回到遥远的梦想家园。

生命里每一个地方都是纵横中的交点,存在于时间与空间共同营造的篱笆里。分明曾有一片活泼泼的蓝色野花,我沿着回忆奔跑了多年,却南辕北辙越来越远,渐渐缥缈成为一个令人疑心的梦,一种若有若无的稀薄气息。

只要有熙攘的人群和一张张淡漠茫然的脸,只要有繁华迷醉,车水马龙,有如潮水般混乱又潜藏秩序的街道和那些明明灭灭的灯光。

我喜欢沿着那些街道在那些灯光下极其迅疾地行走,涂上一层保护色,伪装成一个忙碌的生存者。眼睛里晃动着流动的色泽,而下巴微昂,好像真的属于这里一样,隐隐矜持。分明是一阵疯狂的生长继承着血液里野生的种子,粉饰成猜测不透的华丽的谜。

可是,无论是乡村还是都市,都不是属于我的地方。我生活在一个小城,我至今不知道该如何定义我的家乡。小城是被夹在乡村和城市之间的灰色地带,地位和处境都是那么尴尬。尽管我们有着些许不为人知的美丽风景和神秘过往,但所有人问起,你来自哪里,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我都无从答起。

这不是自卑,也不是木讷,而是一种茫然。

我不知道这世界的角落,如我一般浑浑噩噩地生活着多少个小城的孩子。我们的确属于城市,衣冠楚楚,温和疏离;可只要你低头看,我们的指甲缝里、发丝里、衣服的轻微褶皱里,依旧带着从乡村飘来的泥土的气息。

我们高谈阔论、锋芒毕露的时候,我们纯真朴实、心无城府的时候,似乎没有任何人能看得出我们的心虚。我们自己也没有。直到有一天,其他的孩子们都能随心所欲地长大,我们却退缩了。

小城的人们走出小城后,无非是两个结局,有的人选择回归,有的人则选择在外面继续挣扎下去。小城的人们总是向往着外面的世界,对他们而言,外面的世界代表了值得向往的一切。即使已经回归,也总是把都市里的林林总总挂在嘴边,仿佛出走了一圈,就把自己镀上了一层金光闪闪的外壳。

我们成长在布满灰尘的小城里,那小城最早不过几条街巷的面积。然而我们结结实实地长大,身体被塞得满满当当,经济拮据的时代也从未忍饥挨饿,但不知为何总是做不到从容自信。

从父辈、祖辈踏入小城之门的那刻起,我们就与乡村渐行渐远。站在那土地上,无论脚下是贫瘠还是肥沃,扑面吹来的是凛冽还是炽热,都是让人踏实的。尤其是当我知道了“田园”的概念之后。

和很多人一样,幻想过面朝大海喂马劈柴的日子。脑海中的画面被我们自作主张地修饰,而身处其中的人不是斯嘉丽也是伊丽莎白,穿着低调奢华的蓬裙,撑着一把只能罩得住脑袋的小阳伞,在广袤的田野里悠然自得;或者是挑一棵绿荫繁茂的大树,呼朋引伴地在树下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

可那土地并不属于我,那是外婆家、奶奶家的,或者是几十年前的父母家里的。原本居住在土地上的叔伯们也早已搬到小镇上,我问过他们关于田地的事,没有一个人能解答清楚我的问题。

那些田呢?

他们说,没有了。

我十分惊愕,那么多田啊,怎么会就没有了?

他们则一律回答得很模糊,谁管得了那些!

从镇上到老家就已经是几十公里,离得那么远,的确鞭长莫及,何况是上百公里外的我们。即使它们还在那里又能怎样,我难道真的可以种上几十亩花海,只为徜徉?

我不懂播种施肥除草捉虫,更耐不住汗滴禾下土的辛劳。曾经不知死活地跟着去水田里看插秧,结果一只蚂蟥就差点吓掉我半条小命。我也尝试过领着那头耕田的老牛走了一圈草场,晚上洗澡之后发现自己长了一身的红斑,好几个星期才褪掉。

我和土地早已没有半点关系,那些梦幻的田园,花海摇曳、风吹稻浪,只存在于我看过欧洲电影之后的一厢情愿里。

看叶广芩在家族小说里面写,科尔沁草原上还有几百匹骆驼和马属于父亲名下,虽然他们从未见过,但脑海里始终在构想着,有一天小女儿给父亲打洗脚水,还被父亲打赏了一头骆驼,小女孩心中无限向往。

那些骆驼和马当然早已消失,它们并无专人看管,死的死跑的跑,似乎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

我想叶广芩想表达的应该不止失去骆驼和马群的遗憾。皇室贵族一朝沦为平民,大难临头,自身尚且难保,何况是从没谋面的一群畜生。那一大群四下逃散的骆驼和马群,也许正是象征了那个时代最后分崩离析的结局。

这惨痛的家国之变离我们已经很远,可我们看得见的这几十年和平年代里的变迁,竟然比从枪林弹雨中走过的更加彻底。消失的东西究竟是好是坏,没人说得清。

早晨包子铺开了店门,蒸汽里为一碗稀饭还是豆腐脑算不清账;扫街的大爷推着垃圾车走过院门口;对面楼里小卖部家的夫妻俩又在吵架;

刚建成不久的公园广场上,奶奶牵着孙子慢慢地走,后面跟着表情别扭的儿媳妇;晚饭后散步的路上遇到阿姨去哪里赶着场子打麻将。这才是小城的生活。

对于小城而言,真实的土地,和都市繁华的霓虹灯同样遥不可及。

学校的一个领导曾经由衷地表示,学生出了意外,最怕家长是小市民,既没有农民的淳朴,也没有知识分子的通情达理,小市民们通常圆滑世故又狭隘愚昧。

我记得当时自己是丑陋地点头附和了,但那道深埋的伤痕再次引发了疼痛。农民、知识分子还有小市民,其实没有根本上的区别,他们中各自有着自己的各种美德和缺陷。但我又无法归类自己到底是属于哪一种人,挣扎得痛苦不堪。就像是所有敏感的小城的人们一样,一辈子不上不下地尴尬着。

我记得曾经有个人说过这样一句话,走出来,不管去了哪里,其实都是异乡人。

注定错过

她和李先生认识于一个酒会。她长发飘逸,他风度翩翩。朋友拿他俩开玩笑,“在一起吧。”她笑,“他可不是我的类型。”他也笑,“她也不是我的类型。”

他们互相留了电话号码,却久久没有联系。

又一次朋友组织聚会,她和李先生都到场,因为第二次见面,才相互熟络起来。互相灌酒,一起K歌。李先生说,“你怎么左手戴着戒指?”

她开玩笑,“我订婚了。”

刘先生旋即大笑,“谁这么倒霉,要你这样彪悍的女人?”

她晃晃手,“关你屁事!”

借着酒劲儿,她说,“我结婚你一定来啊。”

李先生说,“那是当然。”

散场,李先生说,“要不要送你回去?”又咕哝了一句,“算了,喝完酒不能开车。你自己打车吧。”

她话到嘴边,只点头,“嗯。”

坐进出租车里,轻叹了口气。摘掉左手的戒指,那不过是看着好看买来带着玩儿的,却不想有这种解读。她笑笑。

李先生的家离聚会场所不远,他始终拿着手机,看着她离开的方向,想发一个短信,想打一个电话,却始终没有。最后他叹口气,自己一路步行回家。

此后她与李先生又见过几面,不过就是喝酒唱歌,互相开点玩笑。李先生问她,“你什么时候嫁出去?”

她大笑,“可能下辈子吧。”

李先生说,“嗯,我看也得等下辈子。”

末了,李先生说,“今天我送你回家。”

她说,“不用了,打车20块钱的事儿。”

李先生说,“下次出来喝啤酒。”

她说,“等有空。”

在出租上的时候,李先生发来短信,“不然咱俩今天换个场所再喝一场?”

她回,“改天。”

她的脸上露出胜利者的微笑,她想李先生终于主动了,可她没想到李先生的主动仅限于此。

很长的时间,李先生再没有消息。她心中有淡淡的失落,不过她身边总不乏追求者,渐渐的也就忘记了。几个月后,她和一个追她追得紧,随叫随到保驾护航的男子相恋了。李先生,仿佛也可此生再也不见了——不过是一个酒肉朋友。她想。

那一天,她挽着男朋友的胳膊逛街,却收到李先生短信,“我去了国外几个月,你怎么样?”

她突然有种委屈,说不上来的。男朋友喂了她一口冰激凌,她将手机愤恨地扔进包里。

又几个月,她真的订婚了。

她给李先生去了电话,“哎,我快结婚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哦,喜事儿。恭喜。”

“嗯,不然,哪天,出来聚聚?”

“就今天吧。”李先生说。

下班后她特意打扮去见了他,他依旧风度翩翩,只是可能工作忙碌,略显沧桑。其实刚认识他,她心里就暗暗喜欢他,他的谈吐、气质、样子、笑容。而李先生见她的第一眼也喜欢上了她,喜欢她的活泼、青春、美丽……

依旧是喝酒。说些有的没的玩笑。只不过她可以说许多她和男朋友的事情,李先生静静地听着,默默地喝着。

说到词穷,她说,“不早了,我回去了。”

他说,“带我向你男朋友问好。这小子竟然抢我的女人。”

她站起来又坐下去,四目相对,刹那无言。

“你……”她心中有些苦楚,“最近过得好么?光说我了。”

他将啤酒一饮而尽,“挺好。记得请我喝喜酒。”

她订婚,请朋友庆祝。李先生没来,朋友带来了李先生的礼物,是她随口说喜欢的却难买的牌子。她默默装进包里,心中是那句,“这小子竟然抢我的女人。”

那天阳光明媚,他又要出差国外。机舱的阴影里,他想起她无邪天真打动人心的笑,无奈地摇摇头。此生就这样错过了,如此轻易的,不留痕迹的错过。

他不知道,她从来都是只等人追,她不知道,他从来都是只等人来贴。

太多的自尊和自我保护,难免会少了太多的快乐吧?

究竟是喜欢爱,还是喜欢钱

亦舒作品里的女性大多美丽聪明又年轻有为,然而都有一颗看透世事的沧桑内心,她们成熟独立,永远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应该怎么做。喜宝也是这样,年轻美貌,而且出身剑桥,但喜宝不打算独立,她想要的东西,自主奋斗永远得不到,只有依靠别人。不知为什么,这样的故事总是最吸引人,《喜宝》也不算亦舒写得多好的作品,但绝对让人难忘。

喜宝不是单纯的坏女人,不是只会给别人的感情搞破坏的无聊第三者,恰恰相反,她最不在意的也许就是感情。喜宝的人生另有目标,她的目标就是有钱,而且有很多很多钱,她觉得这是人生成功的标志。从故事的最后看,喜宝应该算是得偿所愿了,她有很多很多的钱,诚然是成功的,然而却没见多少喜悦。因为这成功来得并不是名正言顺,并且让她失去了永远找不回的东西,青春,纯真,爱情,乃至生命力。而那些或许是她曾经鄙夷过的、认为不值一提的。

刚见面的时候,聪慧给喜宝留下的第一印象是蠢,因为她那么天真无害。然而到最后,喜宝未必不在怀念这份无知和愚蠢,因为聪慧最终找到自己想做的事,但她却没有。不知道为什么,勖聪慧给我的感觉像是弘一法师,出身富贵不见娇蛮,一文不名不见卑微,人生不过是一场历练,大起大落后成就了自我,始终是一个富足者。

喜宝不一样,她是挨过饿受过穷的人,人生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要拥有财富,其他都可以压在脚底当做垫脚石。但原本以为有钱了以后会做的事情,那些小小粉红泡沫一样的期待,审美的情趣,公主的梦想,通通变得乏味不堪,一件也不想提起。终于实现了所有穷人的终极梦想:穷得只剩钱。

有人总结金庸的小说,说他最擅长写的就是“求不得”,武功、爱情,越是追得紧越是丢得快,虚竹神功盖世外加艳遇无数,偏偏不是他想要的。

因此他总结人生到最后就是你得到不想要的,而想要的永远求之不得。其实不仅金庸的小说是这样,但凡带有一点现实主义色彩的作品,都能够找到这样的描述。

这真是个悲剧的悖论,人的一生孜孜以求的到底是什么?书里书外那些处心积虑不择手段得到一切的女人,她们生命的意义又在哪里?

“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那么就很多很多的钱,如果两件都没有,有健康也是好的。”

喜宝因为这句名言,成为人们眼中一个极有野心和智能的女人,和亦舒笔下的其他女人一样,把书里的男人们衬托得一无是处,把书外的女人们对比得自惭形秽。

如果在现实中,喜宝应该是一切女人的噩梦。聪慧把她当做知己好友,她却始终是利用对方的心态;聪慧把她介绍给哥哥聪恕,在毫不意外地迷倒了聪恕后,本来有机会当安逸少奶奶的喜宝却选择做了兄妹俩那位富豪父亲的情妇,因为这样会有更多钱。一个原本可以和睦美满的家庭因为她的到来而一团糟。

聪明的美人尚且是可爱的,有智慧的美人就有点可怕了,因为如果她想,她几乎能颠覆世界。

很多人为喜宝做辩护,认为勖家这样的家庭,没有喜宝还会有其他人来破坏,喜宝只是要她想要的而已,从没有想过要取代谁,更没有害人之心。

这种说法听起来好像挺有道理。比如甄嬛,大多数人都觉得她始终是个白兔,一路都是别人想来害她,不过是被迫见招拆招,而别人都恰巧败在她手下而已。

这世上哪有那么多无辜的好事。

喜宝说:“如果有人用钞票扔你,跪下来,一张张拾起,不要紧,与你温饱有关的时候,一点点自尊不算什么。”她只是在用一种极端的方式告诉你,有时候自尊并不是你想的那么重要。绝不是让你有条件安分守己的时候,去自甘堕落游戏人间,到头来把一切责任推给别人还有社会,仿佛自己才是受害者。

庄子说,以有涯随无涯,殆矣。人生是有限的,欲望是无限的,有的东西不属于你,却非要去争取,最后就算得到了,也必然苦不堪言。如果一个的女人聪明美丽,剑桥圣三一学院毕业,又求上进又懂得努力,想要靠自己挣得一份体面生活,并不是太难的事。但如果你觉得平凡的生活委屈了自己的美貌和智慧,那就另当别论。

喜宝显然觉得自己能拥有的远不止眼前的东西。她初见聪慧的时候,那种羡慕嫉妒恨的态度尽可说明,她觉得自己比聪慧优秀得多,完全应该拥有她那样的人生。其实可以想象,如果喜宝和聪恕顺利发展,未尝不是好事,或许还能得来一生美满。但喜宝执念太甚,她像是一个饿了太久的人,忽然遇到一桌美味大餐的时候,只有病态的贪婪。

有很多缺爱的女人通常宣传自己正是太天真,所以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并以此借口把无数人玩弄在股掌间,随意丢弃。这样的女人,大约真的不知道自己要什么,所以她们什么都想要。

但喜宝之所以是喜宝,能让人另眼相看,因为她从不给自己贴金立牌坊来强调自己清白,她很清楚自己的优势,从小就会让男人为她付钱。对她来说短暂的青春美貌和后天努力得来的智慧都是筹码,赌的是账单学费、

美元英镑乃至钻戒别墅。或者,说得更直白一点,她给自己的一切明码标价,价高者得。她说一切都是她自愿。

也许正是这种毫无顾忌的坦率吸引了勖存姿,他需要的就是喜宝这样又穷又漂亮并且目标明确的年轻女孩。他很明白喜宝要的是什么,而他恰恰有很多,一拍即合。勖存姿富可敌国,有很多年轻的情妇,并且养得起。

情妇里有喜欢赌的,他可以随意划出半条街送给她当筹码;喜宝从他那里得到了一幢举世无双的苏格兰城堡和里面数不尽的古董,只因为一次对话中喜宝说喜欢苏格兰。

勖存姿不是没有见识的土大款,对他而言,喜宝不同于别的情妇,她有学识懂进退,出得厅堂入得卧房,尤其知道分寸,对待别人特别是仆妇随从十分亲切随和。喜宝是很好的,一切都很好,于是恩宠发展成了爱,到后来就慢慢变成了独占。勖存姿只有钱,他想用钱换来全部的喜宝,哪看见那些明明在眼前,却没有好好看的东西怕是他所有的钱,但此时的喜宝,想要的已经不再是钱了。

作为男朋友的汉斯,他的出现未必是喜宝的爱,更多的恐怕是她想要摆脱勖存姿对她的束缚的一种反抗。被宠坏了的女孩子一时间忘记了自己的处境,勖存姿开枪打死了汉斯,喜宝也终于等来了她的报应。然而她自己是不相信宗教,不相信报应的。

喜宝最后总结了她和勖存姿的关系:“开头的时候,为了钱,为了安全,为了野心;到后来,为了耻辱,为了恨,为了报复;到现在,勖先生,请不要笑我,现在是为了爱。我爱你。”对喜宝而言,勖存姿终于不再只是金主,他是密友、兄长、良师、父亲,是集合这全部为一体的爱人。尽管得到了钱,也还是需要一份爱来支持,人生才不至于垮塌。

忽然想到了武则天从一个弱女子一步步登上了权力的巅峰,始终热爱鲜花掌声,睥睨天下,垂名青史,无疑是大女人成功的典范。但我不觉得她最后为自己立下无字碑是想让世人任意评价,因为世人的看法从来不在她的眼里。人之将死,想必她走到尽头回顾自己一生,才忽然觉得没有什么值得记下来,人生并没有变得如同想象那样,反而让人内心一片空白。

耐人寻味的是,武则天临终向子孙提出一个要求,把她耗尽心力得来的皇帝名号废除,以皇后身份与高宗皇帝合葬乾陵。也许她是迫于现实为求自保,也许她自始至终最想要的只是一个男人专注而长久的爱。

“我要很多很多的爱。如果没有爱,那么就很多很多的钱,如果两件都没有,有健康也是好的。”

如果把喜宝的这句名言倒过来看,她最想要的,还是很多很多的爱,因为实在求而不得,才诉诸其他。喜宝最后念念不忘自己曾经被爱过,尽管是曾经,尽管很短暂。如果她一直拥有很多很多的爱,来自家庭来自朋友来自爱人,她也可以是一个天真善良的蠢女人。

我想,亦舒如果真的世事洞明,那么她的故事里真正想说的是,“很多很多的爱”是比“很多很多的钱”更珍贵更难得的东西,是真正世间少有的奢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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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甫盖尼·奥涅金是谁?一个纵情声色的浪荡公子,一个才华横溢的知识青年?奥涅金出场时只有十八岁,但仿佛只剩下一颗老灵魂。他活得仓促,也感受得匆忙,受过良好的教育却无所作为,在现实生活中找不到自己的位置,空虚、迷茫、虚掷光阴。他愤世嫉俗,蔑视周围只知道喝酒养狗的庸俗村民,有时也瞧不起他天真的诗人朋友连斯基——听连斯基讲他幼稚的恋爱故事,自认为成熟世故的奥涅金嗤之以鼻,他相信连斯基总会有清醒的一天,看清人生空无所有的本质。和这届年轻人一样,奥涅金对结婚生子的世俗生活毫无兴趣。作为一个接受西式启蒙教育长大的贵族青年,理性、自由才是他所在的上流社会追逐的时髦风气。他冷漠地拒绝了乡村少女达吉雅娜炽热真诚的表白,因为婚姻在他看来只是无意义的承诺和无止境的束缚。就这样,他亲手埋葬了爱情,不明不白地开枪杀死了自己的挚友,一步步走向自我毁灭的深渊。当奥涅金再次遇到了解他并依然爱着他的达吉雅娜,重新燃起自己生命的激情时,一切似乎已经太晚了……《叶甫盖尼·奥涅金》被认为是普希金文学的最高成就。这是一部根据十四行诗的形式创作的诗体长篇小说,兼具小说跌宕起伏的叙事性和诗歌的抒情性。在这段阴差阳错的爱情悲剧之中,蕴涵着对青春、时光、生命的惆怅认识——幸福近在咫尺时,反而最飘忽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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