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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三个长辈拉着陆尽繁差不多聊了两个小时,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哲学。聊尽兴之后才忽然想起屋里还有吴遇歌这么号人物。坐在角落里默默啃苹果的吴同学忽然被叫到,吓得差点扔了手里的苹果。

“嗯?”惊魂未定地转头。

“小歌,后天你齐宏哥结婚,你跟着迎亲的去接新媳妇吧。多讨点红包。”叔公笑着说。

“恩恩,好啊。”她小时候是凑热闹的第一,一听说接新媳妇还有红包拿吴遇歌忙不迭地点头答应。

“那行,就这样。那我就先回去了。”叔公起身。

其余几个人都跟着起身,一起把叔公送出门。

“二哥,那后天就麻烦你了啊。”叔公边走边对外公说。外公是镇上最出名的吹唢师傅,但凡谁家要是办个喜事或者白事的,一定会来请外公。

外公手里拿着一支差不多十公分长的棕红木黄铜烟杆跟在后面,听到叔公的话,笑着摆了摆手,“说这些。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小镇因为远离城区,白红喜事还是按照很传统的方式办。基本一家办事,全镇上阵。

和城里头办事就是一顿饭,吃完就散不一样,小镇上办事都是提前好几天就开始准备。

后天的正礼,今天下午叔公家里就有人开始忙活了。

家门前宽敞的水泥坝子上用红蓝条的防水布搭了个简易棚子,为防突然下雨打个措手不及。棚子边上是一排火砖搭起来的灶,旁边整整齐齐地码着一堆蜂窝煤,灶的一头放着一只大木饭蒸子。用饭蒸子蒸米饭要用后山上砍回来的松木做柴,蒸出来的米饭比电饭锅做出来的不知道要美味多少。棚子里稍微靠里的地方摆着三四排用长条凳和宽木板搭起来的台子。女人们拿着自家带来的菜刀,搬个高木凳坐在台子旁边,“噔噔噔”切着各种生货凉菜,刀工了得。台子下面放的是五六只垫着洗净晾干的稻草的竹筐,里面全是花纹独特样式各异的瓷盘。

家里是女人们的天下,身强力壮的男人们便一家一家地去扛桌子凳子。桌子有方的、圆的,各式各样,却是各家只有在请人过节过年才会搬出来用的桌子。

叔公家里娶孙媳妇,外公外婆自然是要去帮忙的。吴遇歌本来也想去搭把手,但是自己那点手上功夫,在一群掌刀多年的婶婶婆婆面前根本不够看,怕是帮忙不成反添乱。加上陆尽繁在,外公外婆是绝对不可能让她把他扔在一边,自己钻到叔公家去晃悠的。于是,吴遇歌做好准备在家清闲两天,后天一大早就跟着迎亲队伍去接新嫂嫂。

或许是老天爷实在忍不了她这么悠闲。第二天一大早,刚和陆尽繁一起吃完早饭。去叔公家帮忙的外婆抱着一个奶娃娃回来让她帮忙看着。不到一岁的孩子还不会说话,肉嘟嘟的,非常可爱。

吴遇歌并不急着去接,站在外婆身边,笑着哼哼逗他,逗得小家伙直乐,大方地露出白净的小米牙。

“来来来,姐姐抱。”吴遇歌伸手将小孩从外婆怀里抱了过来。小家伙特别乖,不认生。

外婆忙着回去配菜,叮嘱她差不多等一个小时就把孩子抱到叔公家喂奶后就走了。

现在时间还早,太阳刚出来没多久,阳光明媚但不晃眼。吴遇歌就抱着孩子走到摆满了种着兰花的花盆的大阳台上。种兰花是外婆最大的爱好,图个好闻好看,也在乎品种是不是名贵。那一排繁茂的绿色长叶,经常会招来几只蝴蝶或者蜻蜓。这些会动的小动物对于小婴儿来说都有巨大的吸引力。

吴遇歌稍微偏着身体,让小家伙伸手能碰到兰花叶,不忘告诉他,“这是花花。”

陆尽繁静静地站在主屋门口看着沐浴在晨光中的一大一小,心底一暖。

抱着这么一个小胖墩站了没一会儿,吴遇歌就觉得腿有些酸,转过身面对陆尽繁,明知道怀里的小家伙根本听不懂她的话,还是认真道:“弟弟叫大哥哥去搬个凳子出来好不好?”

闻言,陆尽繁嘴角轻牵,长眉一挑。不过最后却什么都没说,默然进屋搬凳子去了。

听到她说话,小家伙虽然听不懂也不会说但也有反应。

“扑噜扑噜。”乌黑清澈的眼珠滴溜溜地看着她,小小的嘴巴一动一动地像小鱼一样吐着泡泡。看得吴遇歌心都快被萌化了,情不自禁地学起了他的样子,嘟着嘴作势要亲他。小家伙明显被她的举动极大的取悦了,藕节一样的小手一通乱舞,肉乎乎的脸上,一双眼睛笑得眯成一条缝,再一次大方露出了自己的小米牙。

见他这么开心,吴遇歌便乐此不疲。一次次嘟着嘴凑过去,却在半道停下,一抬眼就是小家伙的笑脸。和他互动得太投入,全然没有发现某个被自己指使去搬凳子的人已经在自己身边站了一会儿了。

吴遇歌又嘟着嘴凑过去的时候,忽然感觉到有人伸手搭在自己的后颈上。微凉的手掌贴上她右边侧脸,在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那只手稍稍一用力便把她的脸扳了过去,紧接着唇上一软——

“轰!”大脑瞬间一片空白,连眨眼都忘了。

感觉到她身体紧绷,陆尽繁并没有将这个吻加深,慢慢松开了她。

目光触及到他脸上的笑容,只觉耀眼,吴遇歌怔怔回过神。两人之间太近的距离让她的心跳彻底崩溃,不自主地想要往后退,意外发现他另一手还抱着孩子。

是担心她被吓到会不小心摔了孩子吗?

心口一时间像是被塞了棉花糖,满满的甜。

面上却义正言辞道:“孩子在这儿呢!”脸上淡淡的红却将她出卖了个干净。

陆尽繁却毫不介意,“他个小屁孩懂什么。”

“喂!”

小孩子是最敏感的。吴遇歌突然拔高了声音,吓得小家伙嘴巴一瘪。见势不妙,吴遇歌赶忙收拾情绪柔声哄着,好不容易才哄住了。有了刚刚的教训,吴遇歌再说话的时候便尽量放低了音量。

“你看,你把人家都吓哭了。”

“他那是在嫉妒。”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嫉妒谁。

吴遇歌:“……”

婚礼当天,天刚蒙蒙亮,迎亲的队伍吹吹打打地就出发了。小镇的清晨很是安静,却并不空荡。唢呐一吹,整个镇子上的人都知道齐家去接新媳妇的人出发了。接着稀稀落落的几户人家亮起了灯。家里的女人起了,该给上学的孩子做早饭了。而孩子们还在做着今天早上的最后一个美梦。

齐老二家的外孙女带了外孙女婿回来的事这几天已经在小镇上传遍了,据说长得一表人才。只不过这几天女人们都忙着自己家的活和齐宏的婚事,抽不出空去看看。所以,当吴遇歌带着陆尽繁入席的时候,呼啦啦地围过来一群人。

一群婆婆婶婶噼里啪啦地扔了一堆问题过来。

“叫什么啊?”

“多大啦?”

“哪儿人呐?”

“干什么的?”

照吴遇歌之前对他的了解,陆尽繁正常的反应应该是掏出身份证扔过去说“自己看”或者一句“无可奉告”了事。所以现在这个面带微笑,十分礼貌,耐心回答着这些问题的某人肯定是不正常。

“盘问”完某人,一群长辈的目光又集中到吴遇歌身上,一个个地拉着她的手感慨万千地说着。

“哎呀,遇歌真是有福气啊。”

“这么好个外孙女婿,齐老头两口子有福咯。”

“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呐?到时候可别忘了请我这个老婆婆去喝杯喜酒啊。”

所有不好回答的问题,吴遇歌一律点头傻乐。

新媳妇给家里的长辈敬过茶,拿了红包之后,婚礼的仪式算是走完了。正午时候,正式开席。

和叔公家挨着几户人家门前的水泥坝子都摆上了酒席,前来道喜的亲朋好友落了坐。请来帮忙的人手脚麻利地将碗筷杯子一桌一桌地送了上来。上了筷子,被当做临时厨房也迅速出菜。上菜的都是力大稳劲好的人,人手一个快一米长半米宽的茶盘,一路唱喝,“端菜!”干脆利落的声音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难怪以前的人结了婚就是一辈子。”坐在身边的陆尽繁忽然凑到她耳边低语一句。

“嗯?”吴遇歌茫然。

陆尽繁没说话,只是浅浅笑了笑,继而低头继续吃着碗里的东西。

下意识地去回想他刚刚说的话,吴遇歌也不由笑了出来。

就在她以为他不会再说话的时候,他的声音又响起。

“以后,我们也回来办婚礼吧。”陆尽繁埋头盯着自己面前的碗,手里的筷子也没动,声音低缓,只够她听清的音调。像在跟她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

吴遇歌夹菜的手猛地一滞,有些僵硬地收回来,压在心口上。头低了又抬,抬了又低,咽口水咽到口都干了,好半天才开口,装作漫不经心道:“原来你想跟我在一起一辈子啊?”

看她一脸得意样,陆尽繁默了两秒,然后说了两个字。

“省钱。”

因为这两个字,吴遇歌差点没背过气去,不甘示弱,气哼哼地说:“果然隔壁二狗哥对我才是真爱。干脆跟他办了酒席再回去上班。”

二狗哥?

陆尽繁哭笑不得,放在桌下的手一把将她的手牵了过来扣在自己腿上,头也不抬地道:“有胆你就试试。”

吴遇歌任由他牵着,嘴上却丝毫不让,“要你管。”

阳光正好。

猫猫狗狗守在桌边等着饱餐一顿,席上许久不见的老友推杯换盏,春风得意的新郎带着新娘一桌桌地敬酒。灶上的火燃得正旺,白色的蒸气四下扑腾,美好如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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