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9~1933年规模空间的经济危机,严重地打击了美国的国民经济。危机过后,美国的工业总产值比1929年减少了46%。到1933年3月,失业大军到达1700万人。在危机年代,农产品也相对过剩,市场价格急剧下跌。1933年,美国的总收入下降到400亿美元。
经济危机给美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广大劳动人民陷于半饥饿状态。罢工人数不断增长,1930年为15万,到1933年已超过了100万。面对严重的经济危机,当时的美国总统胡佛仍然实行自由旅途政策,在加强国家对经济的干预这个重大问题上踯躅不前,导致社会更加动荡不安。在这种形势下,富兰克林·罗斯福当选为美国第32届总统。
1910年,罗斯福当选为纽约州的参议员,从此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之后,罗斯福又两次当选为纽约州州长。罗斯福是个目光远大、讲求实际的资产阶级政治家,有良好的组织才能。1933年3月,罗斯福就任总统后,宣布实行反危机的政策,即所谓“新政”,其目的是在不改变经济基础的条件下摆脱经济危机,缓和国内的阶级矛盾和斗争。
罗斯福首先着手金融方面的整顿工作,下令所有银行暂时休业;制订紧急银行条例,把对银行的监督权和整顿权授予总统,让有偿付能力的银行尽快开业;建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由政府出面保障存款,以恢复银行的信誉,防止新的挤兑风潮。由国家拨款几十亿美元资助各银行及私人信贷机构。到1934年7月1日,几乎国内所有银行均全部复业。银行的信誉得到恢复,银行的活动逐渐展开,并受到政府机构一定的监督。
罗斯福的另一重要财政措施是宣布禁止黄金出口,停止美钞兑换黄金,放弃金本位制,发行以国家有价证券作保证的纸币30亿美元。这使美元大幅度贬值,有利于向国外倾销产品,刺激了生产的发展。为了防止黄金投机和外流,私人的黄金储备和金币的使用一律被禁止。
“新政”中心措施是国家对工业的调整。1933年6月,国会通过了国家产业复兴法。该法有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由国家调节各企业主之间的关系。工业企业被分为17类,每类企业都应制定“公平竞争规章”。其宗旨是恢复工业企业的公平竞争;不公平的竞争,是“应该取缔的邪恶”。第二部分由国家调节雇主与工人之间的关系。它规定,工人有权组织起来,可先派代表与雇主进行谈判,签订“集体合同”;雇主不得以工人参加何种工会作为雇佣条件;雇主必须遵守最高工作时数和最低工资限额,不得雇佣童工。当时规定了8小时工作日制,最低工资每周为12.5美元。
第三部分是关于以工代赈,举办公共工程和成立劳动营的问题。从1933年至1939年,国家为实现公共工程计划开支180多亿美元左右。计划的实施解决了一部分人的就业问题,但未能解决根本问题。
1933年5月,国会通过了农业调整法。该法的基本目的在于缩减农业生产,消除农产品的“过剩”现象,从而把农产品的价格恢复到1909~1914年的水平。政府与农民签订合同,国家给农民适当的补贴,让农民缩减耕地和屠宰牲畜。法案实施后,农产品价格虽略有提高,但受惠者只是大农业垄断组织和富裕农民。
罗斯福新政作为挽救30年代大危机的救急措施,在历史上留下了深远的影响。它利用国家权力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改革,对资本主义经济的自发发展施加影响,并加进一些计划性、组织性的成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经济危机,缓和了阶级矛盾。经济逐渐复苏,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已经接近1929年的水平。罗斯福新政是资产阶级民主范围内的国家干预,从而避免了走上战争的道路。同时,它大大加强了美国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成为现代美国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开端,对战后的资本主义世界产生了重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