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简称苏联,它是在俄国十月革命胜利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十月革命胜利以后,俄国各地区的被压迫民族纷纷建立起自己的民族国家和民族政权组织。从1917年底至1921年,乌克兰、白俄罗斯、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吉亚等宣布成立独立的民族国家,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在外国帝国主义武装干涉和国内反革命武装叛乱的严峻形势下,它们建立了密切的军事、经济和外交方面的联系,签订了相互合作条约。为了打破帝国主义的包围和封锁,尽快恢复被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进一步巩固和壮大无产阶级政权,联合各民族人民共同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各苏维埃共和国需要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
1922年8月,俄共(布尔什维克)中央政治局成立专门委员会,由斯大林主持工作,负责讨论各苏维埃共和国联合的问题。9月,委员会通过了斯大林提出的《关于俄罗斯苏维埃联邦共和国同各独立苏维埃共和国的相互关系的决议草案》。这个“自治化”方案严重削弱了各苏维埃共和国的独立自主权。各苏维埃共和国在讨论这个决议草案时产生了严重分岐,少数赞成多数反对。列宁严厉批评了斯大林的“自治化”方案。他认为各苏维埃共和国必须保持平等的地位,联合成为新的民主联盟国家,建立平等的、民主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国家。他坚持俄罗斯联邦、乌克兰、白俄罗斯、南高加索联邦(包括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吉亚三个苏维埃共和国)必须按照自愿和平等的原则加入新的联邦制国家,建立新的全联盟中央机构。根据列宁的建议,委员会重新制定了联合决议草案,确认乌克兰、白俄罗斯、南高加索联邦共和国同俄罗斯联邦共和国必须缔结关于组成新的联邦制国家的条约,选举新的全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作为统一联邦制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
1922年12月30日,苏联第一次苏维埃代表大会在莫斯科举行。大会批准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宣言》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成立条约》,宣告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正式成立。1924年1月,苏联通过第一部宪法,把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的形式固定下来。
苏联成立宣言和成立条约、1924年苏联制定宪法及其他立法对联邦制国家的运行做出了一些原则规定:苏联是由各个平等的苏维埃共和国自愿联合组成的社会主义联邦国家;各加盟共和国有主权国家地位,在苏联宪法规定的分权范围内独立行使自己的国家权力;各加盟共和国享有自由退出联盟权利。联盟国家最高权力机关为联盟苏维埃代表大会,苏维埃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联盟中央执行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关。
1922年12月成立时,苏联由俄罗斯联邦、南高加索联邦、乌克兰、白俄罗斯四个苏维埃共和国组成。此后,1924~1936年,中亚地区先后成立了乌兹别克、塔吉克、土库曼、哈萨克、吉尔吉斯五个苏维埃共和国,它们作为主权共和国加入了苏联。1936年12月初,将南高加索联邦划分成阿塞拜疆、亚美尼亚、格鲁吉亚三个主权苏维埃共和国并加入了苏联。1940年6月,苏联政府派兵进驻波罗的海地区的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三国。8月,苏联以武力强行改组三国政府,将三国变为苏维埃共和国并入苏联。到1940年,先后有15个加盟共和国加入苏联。苏联成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联邦制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