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12月到1902年1月,由摩尔根率领的法国考古队,在埃及古都苏撒遗址发现了汉谟拉比法典碑。石碑由三块黑色玄武岩组成,高2.25米,底部周长1.9米,顶部周长1.65米。石碑上部是太阳神、正义神沙马什授予汉谟拉比象征帝王权力的权标的浮雕,下部用楔形文字刻着汉谟拉比制定的一部法典。这部法典就是著名的《汉谟拉比法典》,它是古巴比伦王国流传至今最完备的成文法典,对许多国家的立法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同时也是研究古代西亚国家社会经济和思想文化的重要史料。它把我们带回了4000年前的古巴比伦社会。
古巴比伦王国位于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流域(两河流域),大体相当于今天的伊拉克。这一地区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在公元前1900年左右,古巴比伦人就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公元前1792年,汉谟拉比成为古巴比伦国王。他统一了两河流域,建立起一个空前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汉谟拉比勤于朝政,重视法治,关心农业、商业和畜牧业的发展。在他统治期间,古巴比伦成为一个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军事和文化兴盛的奴隶制国家。为了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加强中央集权、巩固自己的统治,汉谟拉比制定并颁布了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汉谟拉比法典》。
法典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序言和结语概括了汉谟拉比的文治武功和立法的宗旨。正文共有282条,主要包括诉讼手续、盗窃处理、租佃、雇佣、商业高利贷和债务、婚姻、遗产继承、奴隶地位等,把当时已经成型的社会生活中的各类关系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法典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情况,其内容之全面、法制之明确,在古代立法史上甚为罕见。法典严格保护奴隶主对奴隶的所有权和奴隶主阶级的私有财产,维护奴隶主对奴隶和平民的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它规定:逃亡的奴隶一旦被捕获,必须交还原主,盗卖奴隶或藏匿奴隶者处以死刑;奴隶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可以被任意出卖、转让和抵押。
在巴比伦社会中,除了奴隶主和奴隶,还有自由民。法典处理自由民的内部关系,往往是“以牙抵牙,以眼还眼”的方式。比如,两个自由民打架,一个被打瞎了一只眼睛,另一个人就要被打瞎一只眼睛作为赔偿;打断别人的腿,自己的腿也要被依法打断;打掉别人的牙齿,自己的牙齿也要被依法打掉。为了巩固奴隶主的统治,法典还规定了一些更严厉的条款:逃避兵役的人一律处死;破坏桥梁、水利的人将受到严厉处罚,直到处死;店主不把在酒店密谋的人捉起来,也要被处死。法典对土地买卖、出租、抵押和继承等也做出了规定。除王室和部分神庙土地分给依附的平民耕种而不能交易外,其余土地都可以通过买卖而属于私人所有。这表明国家完全承认土地私有的合法性。法典对租佃、雇佣关系、高利贷、兴修水利、丈量土地、农业手工业生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依靠这部法典,汉谟拉比时代的巴比伦,成为古代东方统治最严密的奴隶制国家。
《汉谟拉比法典》的颁布标志着两河流域进入司法制度世俗化的新时期。它促进了古巴比伦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对后来的亚述法典、赫梯法典,乃至古希腊、罗马的立法都产生了重要影响。《汉谟拉比法典》现在收藏在巴黎卢浮宫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