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949年,金斯伯格在哥大的生活结束了,他感到了末日来临般的绝望。他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实验文学的前景显得黯淡而渺茫。重要的是,令他心仪的情人卡萨迪已表示,不可能与他一个人终身厮守。金斯伯格像个怪模怪样的傻子一样迷失在纽约的空阔之中,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他郁郁寡欢地度过了这一年漫长的夏天,觉得自己已经到了无人问津、一钱不值的地步。百无聊赖中,他一度痴迷于布莱克的神秘主义诗学,企图从那里找到救赎的钥匙。有一天,他躺在床上,一边手淫,一边读布莱克的诗,到达高潮时,他听见一个低沉而又清楚的声音正在朗读布莱克的诗《啊,向日葵》。金斯伯格本能地认为这是自己的声音,可那声音继续朗读布莱克的《病玫瑰》和《迷失的女孩》,他觉得这是布莱克的声音,越过永恒的时间在同他交谈。有了这次神秘体验,他沉浸在布莱克的神秘诗学中久久不能自拔。
(2)
同年,金斯伯格离开东哈姆雷特区,迁到约克大街1401号的一间小公寓里。他需要避开城市的诱惑,在孤独中品尝孤独的乐趣。他过着节俭的生活,靠每星期在联合出版社当送稿人赚得的三十元钱度日。
一个寒冷的早晨,巴勒斯的情人汉克突然出现在他面前,形神恍惚,魂不守舍。汉克刚出牢房不久,已在街上游荡了好几天,没有吃喝,也没有睡觉的地方。他的双脚都受伤了,血肉模糊。尽管金斯伯格很想保持自己安宁的生活,但他心肠柔软,替汉克洗了脚,把自己的床让给他睡了几天。在他眼中,汉克跟卡萨迪、克鲁亚克一样,能勾起他的同性之爱,他像对待卡萨迪一样温柔地照顾汉克。
汉克恢复健康后,他的朋友开始造访了,他们带来了大麻和维克多留声机,一群人谈话聊天,听爵士乐,这些也是此时的金斯伯格所需要的。除此之外,汉克和他的朋友们还干起了偷盗的勾当,金斯伯格不知不觉也被拖下了水。终于有一天汉克和他的朋友们东窗事发,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锒铛入狱,金斯伯格也难逃厄运。幸而通过一位熟识金斯伯格的教师的努力,金斯伯格才幸免判刑,以患有精神病之名被遣往纽约国立精神病院。
(3)
在精神病院,他呆了八个月,结识了卡尔·所罗门,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所罗门比金斯伯格小两岁,智力非凡、行为怪诞,曾跟一些存在主义艺术家有过交往,艺术上倾向于达达主义。出于一种犯罪的和近乎精神自虐的欲望,所罗门偷了一块三明治,主动找警察,被送到精神病院;他要求做脑叶切除术,但遭到院方拒绝。在金斯伯格眼中,所罗门是一个“疯狂的圣人”。他的成名作品《嚎叫》就是得益于所罗门的启发而写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