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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给姨母回了一封信,告知我很乐意去纽约拜访她的新居,也很愿意去看一看那位天才约拿·利维坦的大作。但由于我目前公务缠身,我本人虽然职位低位,但南美洲这座小城建立的贸易分公司还是离不开我。我最后表示在适当的时间会去拜访她,并附上我最真挚的祝愿。两周后,姨母给我拍了一份电报,上面请她亲爱的侄子奥兹接待一下她的好友“亲爱的理查德先生”。我接到电报的当天下午,内河口的海德·伍兹饭店给我发来电报,威尔·理查德先生在电报上表示即日前来拜访我。我不得不回了电报,告知我很荣幸,并在这座小城内恭候。

我虽然不确定理查德来拜访我的缘故,但多少能猜测这件事多半跟那位约拿·利维坦有关。据我从那位包鲶鱼的报纸上得知的零星片段,这个约拿·利维坦当年传播基督福音的地点正是沿着我所在的贸易公司内河航线一直往大陆,往漫无边界的森林深处去。究竟这位约拿先知到了河流的哪里,如今大概谁也不知晓了。据我在南美这两年的耳闻目染,内河尽头是地狱一般的光景,那些长年在汽笛船上工作的贸易员(多半是离家十年、十五年的白人,被美洲的热风和毒日晒成红褐色,远远瞧去就跟土著的印第安人分别不大——甚至更糟糕:这些人多半酗酒、暴力,长年辛苦的工作、恶劣的天气和远离家人的孤独造成了他们从精神上的颓败。这些人没有一个信奉上帝的。)这样跟我描述内河的尽头一段风景:河流不过25到30英尺,两岸的树枝叶茂盛,完全覆盖了河面,如果运气好,碰到一株刚刚枯死或者被雷电烧掉的树才能偶尔见到一丝阳光。河水是绿色的,捧在手里是清澈的,可是混在一起却是令人发疯的绿。河岸是枯枝、水草和死去的动物,还有大的吓人的蚊虫和果蝇。森林里静的吓人,长得像侏儒的卷尾猴睁着眼睛死死地盯着你,汽船的马达是唯一的声响。平静的河面下有恐怖的短吻鳄、虎齿鱼。棕熊、美洲豹、犀牛不时的站在河边的长草里瞧着你。与文明世界相反,在这里,人类才是忐忑不安的猎物。当然那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那些印第安土著。他们比猴子和美洲豹更矫捷,脸上画着可怖的图腾,脑袋上插着孔雀或山雉的羽毛,手里拿着长矛和短弓。他们的眼睛最可怕,像是丛林虎一样镇静,偶尔他们的独木舟会跟汽船擦肩而过,我们都下意识关掉马达,怕这嘈杂的文明的声响引起敌意。这个时候,森林就会静的可怕,这些印第安人唱着根本无法辨认的歌从我们身边淌过。我们不比一只短吻鳄引起他们更多的注意。

如果说这些船员描述是阴森的,那么那些长年在丛林里从事捕猎美洲豹、棕熊、犀牛的那些白人猎人口里的森林就跟荷马诗歌里的冥府一样令人恐惧了。这些猎人多半是贸易公司雇佣的前军人,通常两个到三个一队,请一个当地马努族的印第安向导,备足一个月粮食和弹药,游走在那些沿河岸的贸易站之间广阔的森林里。他们由于长期的远离人群,多数除了醉酒后的胡言乱语,在平常日子里不发一言。他们拿着犀牛角、美洲豹或者棕熊的皮毛走进内河贸易站,一声不吭的将货物丢在桌上,贸易站工作人员根据成色给相应数量的现金。这种交易一般不到五分钟就完成,期间不会有任何一点闲谈。语言、交际、礼节这些文明世界的玩意儿不过是虚伪的做作。(实际上多半也是。)

里内尔是其中少见的比较健谈的一个,每次到城里交易完毕通常来都会找我喝上一杯。他是个英国人,但看起来像俄国人——实际上他确实有一半俄国血统。他出生在英国的约克郡,母亲是英国一个商人的女儿,父亲是俄国一个没落的贵族。他参加在南非英国跟布尔人的大小战役,又跑到南美洲来参加各种内战。后来终于厌倦了战争,在自己熟悉的内河森林里做了一名捕杀美洲豹、犀牛,并以美丽的皮毛和稀少的牛角换取可观收入的猎人。里内尔继承了俄国父亲酗酒的习惯,通常在喝完两杯苦艾酒之后就会跟我描述南美洲可怖的森林。

“你永远不知道——”他总是这么开头,“到底谁是猎人谁是猎物。我们有步枪、手枪、望远镜、火、指北针和帐篷,噢,还有威士忌和伏特加。开头几天总是很快活,因为我们进入森林还不够深,树木还不是那么茂密,空气还不是那么潮湿,晚上一抬头还可以看见星星和月亮,前几天喝的威士忌和女人柔软的触觉还记忆犹新。美洲豹这类凶猛的动物也从不会在森林边缘出现。我们很快活,围着火堆喝酒唱歌、谈论曾经有过的女人。大家都知道,再过几天,我们会被森林压倒,脑袋里阴森森的都是阴郁,谁都不会再轻易说话。因此头几天,大家都很快活,即使不那么快活也要装得很快活。甚至连萨米亚特(马努族一名印第安向导)也开心的唱歌。”

“再往森林里走五天,所有人类的痕迹都消失,我们成了这个世界上最孤独的人。森林黑的像夜晚,即使是在太阳最热烈的中午,能被太阳照射的地方也仅仅是某块巨大湿润的巨石,石头下面长满绿的恶心的蕨类植物。我们通常都不约而同地站在石头那里,抬着头像一条暴雨前的四须鱼将脑袋透出水面让阳光狠狠的晒上十分钟。这是一天里大家心情最好的时候,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大家猜偶尔说两句话。通常是说女人。桑切斯那家伙总是唠叨那个内河贸易站跟他睡过的印第安女人。嘿,这些西班牙人!可是也就是只有十分钟光景,太阳又被茂密的森林遮盖,我们几个也就默认好不说话。萨米亚特这家伙一到了森林深处就真的像个石头(萨米亚特在当地印第安语中意思为‘沉默的石头’),不说话也不笑,光着脚伸着鼻子使劲嗅来嗅去,比一条狗还胆小。晚上,特别是晚上(你们这种睡在石头房子里的人永远不能了解睡在森林中心是什么感觉),我们挑一个地势高的地方,搭好帐篷,裹着毛毯一句话不说使劲睡。头几年还担心会被美洲虎咬死,被犀牛踩死,被巨蟒一口吞掉,可是现在,谁也不担心这个。比那更可怕的东西多着哩。你要拼命的睡,可是耳朵里是那片静的吓人的声音,明明你什么都听不到,可是却总是幻想听到鸟叫声,虫子叫声,美洲豹和野猪的吼叫声。起初,我们认为这些声音是真的,后来才知道全是我们脑袋里想出来的。实际上,森林的晚上什么声音也没有,连风声都没有,到处都跟死一样沉寂。可我们总能听到这声音。萨米亚特总说我们白人都是疯子,总拿不存在的事情吓唬自己。妈的,这小子总他妈睡得跟条狗似的。”

“早晨好不容易睡得迷迷糊糊,这个时候,森林里那些动物开始活动了。有一次,我们夜里扎营,不小心在一条河流边过了一夜。晚上太黑,我们几个又累,谁也没注意。这条河是森林里那些野兽饮水的地方,我们几个早上被一阵美洲豹的低吼声惊醒,我小心翼翼地从帐篷往外看,至少有五只以上的美洲豹盯着我们的帐篷,还有卷尾猴、黑熊、野猪。一只美洲豹上前来,几乎拿鼻子贴着我的脸,我闻着那腥热的呼吸,一动不动地盯着那绿漆漆的眼睛。足足有五分钟。”

像这样的事情,里内尔能整整说上一个晚上。他会提森林里那突然而至的暴雨和洪水,会提那不知不觉把人血吸干的山蚂蟥,会提那割白人脑袋的野蛮土著人,可是最后他总会说一句:“妈的,这都算不得什么。你知道——”他狠狠灌一口苦艾酒(他通常喝的苦艾酒都是不加冰的,那种纯度多半要叫人脑袋裂成两个),“最要命的是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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