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庄今天就象是过年一样热闹,庄里的村民们,一个个喜笑颜开,精神振奋。因为,他们的里长周正带回来了一个让所有人都倍感自豪的消息,周庄村已有了一位巴特鲁勇士,这是周庄自建村以来,从所未有的荣耀。为此,周庄村准备进行一翻全村的庆祝。
周正早就回到了周庄,他没有随同沈富他们一起在长洲县城逛街。一方面,他要回来告诉村民这一特大的喜讯。另一方面,他也要提前准备庆祝活动。
在回来的时候,他得到了沈富所给的六两银子,这本是从侯飞云手中敲竹杠拿来的,却是成为了这次全村庆祝活动的经费。
本来,沈富还要从那县尊所赏的十贯钱中再给周正一些,但周正却那里敢要。有了那六两银子,足够办这次全村的庆祝。
时间已是申时末,太阳也快要下山了,周正和一众周庄村的村民,已等候在了村口的道路上。
“也应该回来了吧!”
周正顾自喃喃着,向前方的道路望了望,又转头看看身边的一众人,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为了迎接沈富这个为周庄村争得荣誉的巴特鲁勇士回来,周正可也是化了不少的心思。甚至是把村里唯一一个鼓乐队也招集了起来。此刻,鼓乐队的十几人一个个精神抖擞地站在路边,手中拿着鼓号等乐器,就等着他们心目中的小英雄回来。
“来了,来了!里长,他们回来了!”
正望眼欲穿,这个时候,村口道路上跑来了一个人影,却正是村里派出去前面望风的二狗子。
他远远地就朝着这边叫喊:“他们回来了,万三他们回来了!”
人群一阵骚动,人人伸长了脖子,向前面望去。
果然,一辆牛车,十几个人正说说笑笑着,向村里赶来,坐在牛车上的那个少年,不是沈万三又会是谁。
“快,快奏乐,点鞭炮!”
周正顿时兴奋起来,双手一挥,指挥四周的村民开始动作。
噼噼啪啪,噼噼啪啪!
震耳的鞭炮声响起,十几名鼓乐手也拼命地奏响了手中的乐器。顿时,周庄村的村口,成了一片热闹的海洋。
“呃!这是干什么?难道村里今天有人取亲?”
远远地看到村口的情形,坐在牛车上的沈富却是一愣:“好象没听说村里有什么人家要办喜事呀?”
不仅是他,随同一起的另外几人以及沈佑,也是个个脸现诧异,他们也一时弄不明白,村口怎么会这般的热闹。
“哈哈,沈小哥,我看这是你们村在欢迎你这个巴特鲁勇士回来啊!”
一边的钱有财手搭凉棚向前望了望,哈哈大笑起来。
周庄今天晚上要为沈富庆祝,要在村里摆流水席,钱有财受到了邀请,因此他这次一起跟沈富他们回周庄。
不仅是他,一起来的还有另几名衙役,都是跟钱有财关系特别不错的,钱有财也一起带了过来。不为别的,就是为了给沈富这位如今县尊大人面前的红人增增光。
不是吗?举办庆祝宴,没有贵宾可不行。而以钱有财做为县衙的班头,亲自到周庄这偏僻的乡野,来为沈富庆祝,也足够给面子了。
“不会吧?”
沈富还有些不敢相信。
虽然知道今天村里要为自己庆祝,但搞出这么大的阵仗来,却还是沈富所意想不到的。
正惊疑间,这个时候,那边的鼓乐队和一众村民,却已是在周正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地迎了过来,围在了牛车边。
吹号手一个个鼓足了腮梆子,拼命地吹号,敲鼓手挥动着手中的鼓锤,把罗鼓敲得震天响。
一时间,鼓号齐奏,鞭炮狂响,热闹之极。
还没等沈富回过神,两个年青人已是冲到了牛车边,把沈富给架了起来。同一时间,周正手里拿着一条红绸带,也给沈富披在了身上。
“哈哈哈,我们的小英雄回来了,我们的巴特鲁勇士回来了!”
四周响起了一阵阵的喝彩呼喊声,所有的人目光都聚集到了沈富身上,眼眸里充满了欣喜,羡慕,更有一种难以喻意的敬畏。
如同众星捧月一般,两个年青人凌空架着沈富,把沈富高高地抬起。十几名鼓乐手围着沈富,拼命地奏乐,而四周人蜂拥着他们,以沈富为中心,欢叫着,呼喊着,把沈富一众人迎向了村里。
“娘,娘,是哥哥和爹爹他们回来了!”
远远的,在家门口,沈富的母亲万秀青以及弟弟沈贵,却也是翘首而望。在他们的身边,也围了不少人,却正是这村里的妇人。
当听到村口传来的鞭炮声和鼓乐声,沈贵不禁一蹦三尺高,欢呼着跳了起来。
“是啊,是万三他们回来了!”
万秀青喃喃着,眼眸里却已擎满了泪水。
“沈家生了个好儿子啊!万三真是争气,为我们周庄增光!”
四周的妇人一个个目光炽烈地望着万秀青,满脸的羡慕。
“是啊是啊!沈家嫂子,你们有万三这孩子,真是好福气!”
有人附和,语气中还真带着几分妒忌。
“唉,我家二狗子要是有万三他十分之一的好,我就万福了,沈家真是好福气啊!”
也有妇人感叹,真是又羡慕又是妒忌。
听着耳边的议论声,万秀青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意,而眼角却是更加的湿润了。
做为母亲,能听到别人对自己儿子的夸奖和赞扬,这是天下最动听的福音。
一路走来,人人侧目,被无数羡慕的眼神注视着,沈富的心也是难以莫名。
这样的情形,也是沈富从所未曾经历过,一时间感慨万千。
这是一种荣耀,在沈富的记忆里,前世能享受到这样荣誉的,就只有那些高考状元。
沈富记得,当时自己所在的村里,邻家的一个孩子,考得了全县的高考状元,他就曾享受到了类似现在自己这样的待遇。村里派出了鼓乐队,把他迎回了家里。那家人家也摆了几天的宴席,来庆贺。
当时沈富还真是羡慕得要死。
只可惜,后来沈富自己高考,却是考得并不理想,虽然最后勉强进入了一所一本大学,但却也绝对不会享受到当年那人的荣耀。
然而,前世的遗憾,却在这一刻以另一种形势实现了,自己终于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焦点,享受到了这种荣誉。
这如何不让沈富心中感觉莫名?
终于到家了,沈富看到了在家门口跳着脚,向自己呼喊着挥手的弟弟沈贵,也看到了眼角擎满了泪珠,却是满面笑意的母亲万秀青,还有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他们都是沈富的小伙伴。
尤其是在人群中,沈富看到了一个小胖子。那人与沈富差不多年纪,也是十三四岁的模样,此刻却是拼命地挥着手,一张胖胖的脸上,兴奋得几乎没有了眼睛。
这人正是沈富的铁哥们潘大海,在他的身边,还有他的妹妹潘红。他们与一些小伙伴一起,欢呼着,蹦跳着,朝着沈富挥手,正欢迎着他们心目中的小英雄回家。
沈富的眼里也有些热辣辣的湿润,心中更是暖暖的。
家里自然早就被打扫过了,而且张灯结彩,一副喜庆的样子。
当沈富被人抬着,进入家中的时候,震天的鞭炮再次响起,鼓乐手吹得更加的起劲,整个沈家,沉浸在了一片欢乐的海洋里。
今天的沈家,注定是全村的焦点,也是欢乐的中心。
而就在周庄村沈家欢庆的时候,此时此刻,长洲县侯家庄园里,侯飞云也总算从他老爹的书房里走了出来。
此时此刻的侯飞云,形象还真是有些悲惨,左边脸肿得老高,五道血红的手指印赫然印在脸上。
“少爷!”
见到侯飞云出来,伺候在书房外的几名丫环和小斯,不禁一个个低下了头,谁也不敢去看自家少爷那张愤怒的脸,畏畏缩缩地站在一边,心里直发颤。
谁都清楚自家少爷的脾气,平时若是心情不好,总会拿他们这些下人出气。而今天他受了这样的委屈,更是人人心惊胆战,生怕会成为他的出气筒。
不过,这次侯飞云却没有象以往那样大发脾气,也没有拿他的婢女发泄兽鹆来平息怒火,而是阴沉着脸,带着两名家仆,跨马走出了沈家。
一路驰马,奔出数里,来到了城西的一个地方。
这里是长洲城西郊外的贫民窟,放眼是低矮的窝棚,因为这段时间梅雨,道路处处泥泞,污水横流,空气中充满了一股腐臭的味道。
望望四周,看着从窝棚里探头探脑出来的一张张冷漠的面孔,感受着四周恶劣的环境,侯飞云皱了皱眉头,向跟在马屁股后面的两名家仆道:“他住在哪里?”
“少爷!”其中一个家仆连忙凑上来道:“就在前面,小的上次来找过他。”
“好,带本少爷去。这次本少爷要亲自找他。”
说话间,三人已进入了一条小巷,马匹已无法通行,只好把它栓在了巷口,三人步行而入。
小巷里黑乎乎的,地面更是垃圾遍地,恶臭刺鼻。只是走了几步,侯飞云的鞋子和衣裤,都沾上了斑斑的污点。
若换在平时,他这个有洁僻的大少爷,肯定是不愿再走了,但是,这次侯飞云却是强忍着要呕吐的冲动,仍是坚持着走了下去。
侯飞云的心里只有一个意念:“沈家的小畜生,少爷绝不会放过你,绝不会让你这样好过。”
侯飞云之所以要来这样肮脏的地方,自然就是为了要找人对付沈富。为了这个目的,他却是什么也都愿意忍受了。